保山市地震局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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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秘、文电、会务、档案、机要保密、安全、后勤保障服务等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组织人事、机构编制、财务、国有资产管理、老干部、工青妇、信访等工作。

地震监测科。负责编制全市地震监测预警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和实施地震监测预警管理规章制度、技术标准和业务规范。负责全市地震监测台网(站)建设与运维管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负责地震监测预警等重点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开展地震监测科技创新工作

分析预报科。负责编制全市地震预测预报、地震信息化、地震科技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地震预测预报、地震网络安全及信息化、地震群测群防、重大活动或特殊时段地震安全保障等工作负责制定全市震情跟踪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收集、调查核实、上报市内地震宏微观异常。负责地震预测预报重点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并组织开展地震预测预报基础研究

震害防御科。负责编制全市防震减灾事业发展规划、计划。负责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地震灾害风险调查、评估、防治工作参与全市地震应急救援工作体系建设和地震应急准备、人员培训与应急响应工作。协助开展地震灾害调查、烈度评定与损失评估、现场应急科考、地震现场应急宣传等地震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参与地震灾后过渡性安置和恢复重建等关工作。负责组织完成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交办的日常工作。

(五)公共服务科负责制定全市防震减灾法治建设、公共服务、防震减灾科普宣传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防震减灾法治工作,依法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负责地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应诉和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防震减灾公共服务工作,编制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工作。负责信息、政务信息公开和对外宣传工作。负责组织省市县防震减灾工作年度考核。负责指导和规范社会力量参与防震减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