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269620-8-/2022-071800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地震局
  • 公开目录
  • 震害管理
  • 发布日期
  • 2022-07-18
  •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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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地震局被命名为第三批保山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近日,中共保山市委、保山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命名第三批保山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示范单位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的决定》,保山市地震局被命名为第三批保山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年来,保山市地震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以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途径,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为抓手,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目标,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切实将创建工作融入到防震减灾工作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各角落,确保了创建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把组织领导作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基本保障成立局机关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专人组建工作专班负责开展具体工作,为创建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保障,做到了领导率先垂范,干部职工上下同心。认真制定《保山市地震局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进机关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确保创建工作有步骤、有计划,按要求稳步推进和组织实施   

把防震为民作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暖心工程。高度重视少数民族贫困群众的利益诉求,全面排查涉及民族团结的矛盾纠纷,有问题的形成问题清单,没问题的做到防患于未然,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健全矛盾化解和排查调处机制,制定工作措施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建立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明确三级处置机制,近几年来,局内未出现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同时,积极配合乡村振兴挂钩点健全矛盾化解和排查调处机制,及时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特别是在低保户评定、土地流转面积划定和资金发放、易地搬迁旧房拆除等敏感工作中,全力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和沟通工作,切实维护民族团结。特别是2021年昌宁“1·17”更戛(傈僳族聚居地)4.1级地震、施甸“5·13”旧城(傣族聚居地)4.7级地震发生后,及时响应,迅速赶赴震区,指导震区开展好应急救援工作,参与灾情调查核实,加强正面宣传引导,防止地震谣传、谣言发生,积极维护社会稳定。   

把党建引领作为深化民族团结进步的重要抓手。牢牢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紧紧围绕“抓党建、带队建、促工作”的思路,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不断突出党建在民族团结进步中的引领作用。通过将民族团结进步纳入主题党日活动、三会一课、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党员干部知识测试等方式,切实加强党员干部对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等的认识和学习,筑牢了民族团结和谐的政治根基。

把宣传宣讲作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有力推手。充分利用干部职工会、LED显示屏、微信工作群等方式,坚持多层次、多形式,大力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民族基本常识的宣传教育和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党和国家的民族理论政策法规的学习,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在促进全市民族团结、维护和谐稳定中发挥积极作用,推动人人自觉维护民族团结、人人争做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使民族团结思想真正融入到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中。   

把乡村振兴作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重要渠道以乡村振兴工作为抓手,充分考虑各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特殊性及差异性,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民族地区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单位挂钩村施甸县何元乡李为地村已于2019年实现整村脱贫退出,全村贫困发生率从201455 .49%下降至0%。自开展挂钩帮扶以来,共协调投入项目资金300多万元,帮助该村改善基础设施、发展农业产业、整治村容村貌、提升教育环境等工作。   

下一步,保山市地震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记“国之大者”,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完整、准确、全面把握和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民族工作的决策部署,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同心协力,苦干实干,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