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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山市地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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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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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地震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50003200801000

保山市地震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云南省防震减灾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工作职责。

2.负责全市地震灾害风险防治体系、地震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地震科技创新体系和防震减灾社会治理体系建设。负责编制全市防震减灾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县(市、区)地震部门开展防震减灾工作。

3.组织地震监测预警、灾情报告和风险报告制度的落实,负责全市地震监测预测预报预警工作,对全市地震监测台网(站)和地震群测群防工作实行行业管理。负责震情跟踪工作责任制的落实。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

4.负责全市地震灾害风险调查、评估、防治工作。参与地震应急准备、应急处置、灾害调查、损失评估和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和地震烈度调查工作。

5.依法履行本行政区域内防震减灾监督管理职责,依法开展防震减灾有关行政执法及督察工作,承担地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

6.组织和提供防震减灾公共服务,负责防震减灾科学技术成果推广应用,负责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7.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防震减灾工作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在市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云南省地震局的关心支持下,市地震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紧紧围绕“两个坚持、三个转变”工作目标,深度融入大安全、大应急工作框架,主动谋划、积极作为、守正创新,全力推动全市防震减灾工作高质量发展,较好完成了市委、政府和省地震局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1.坚持高位推动,全市防震减灾工作保障有力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防震减灾工作,主要领导多次对全市防震减灾工作作出批示、指示,年初将防震减灾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列为2023年度市委常委会会议和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题计划,分别于11月11日市人民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和11月19日市委常委会第98次会议专题听取防震减灾工作汇报,对全市防震减灾工作作出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2023年全省地震灾害防范应对工作专题会议精神,先后3月2日和14日召开了全市地震灾害防范应对工作会议暨2023年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和全市地震局长会议,对2023年度防震减灾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确保年内全市防震减灾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

2.夯实工作基础,不断提高地震监测预报预警能力一是强化基础支撑。加强与腾冲地震监测中心站的协调配合,完成了5县(市、区)地震观测仪器的标定和运维检查、故障抢修排除等工作。投入10万元对全市老化和损坏的仪器设备设施进行了更换补充投入10万元完成了保山地震台环境整治推进中小学地震预警终端“一校一台”建设完成安装705台,占84.84%。二是强化震情监视跟踪。全面落实震情监视跟踪工作责任,印发实施《保山市2023年震情跟踪工作方案》,严格执行震情周、月、加密等会商制度,密切监视跟踪震情在全国两会、中高考等重大活动期间,主动为重大活动或特殊时段提供地震安全保障服务。年内,联合腾冲地震监测中心站,成立了保山市地震预报工作委员会,组织开展全市地震监测预报业务培训3次上报《震情分析》和《震情跟踪工作月报》各11期;向滇西重点工作组、滇西协作区上报《周会商意见》40期;参加省局专题会商、周会商10次,组织召开全市年中地震趋势会商会1次、月会商及紧急视频会商会10次完成2024年度地震趋势研究报告的编写上报;落实宏观异常5起,上报《宏微观异常零报告》40余份《震情专报》2期三是工作成效凸显。在2022年度云南省地震监测质量评比中,保山市地震局荣获前三名4项、综合奖1项、优秀奖6项;保山气氡获全国第三名、全省第一名;短波通讯第二名;洞体应变、网络安全第三名;在2023年度评比中,获全省异常核实报告中心站组第一名、州市组第二名。

3.坚持风险防控,不断提高地震灾害管理能力一是不断提升地震灾害风险管理能力。保山市5县(市、区)地震灾害风险普查评估与区划于9月7日通过省级评审验收;2021年至今连续3年开展全市房屋设施抗震设防信息采集共采集各类信息40694条完成市内3个大型水库专用地震监测台网建设运行情况行政检查;配合保山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完成了26座水电站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审查工作;配合中国地震局工力所开展龙江大桥重大基础设施地震灾害风险评估试点工作。二是高效处置隆阳5.2级地震。2023年5月2日23时27分22秒隆阳区瓦窑镇发生5.2级地震后,市地震局立即启动地震应急响应。第一时间上报《震情速报》,提出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及工作建议地震短信速报平台及时发送震情信息至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相关领导;第一时间启动地震应急响应并及时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组建44人的省、市、区地震系统“5·02”云南隆阳5.2级地震现场工作队,圆满完成隆阳5.2级地震应急处置工作,地震应急处置当中取得的宝贵经验多次在全省地震系统会议上作了交流与分享。三是协推进应急准备工作。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组成5个检查组,深入5县(市、区)开展督导检查针对发现的短板和问题,在地震灾害防范应对工作会议暨2023年全市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上提出了整改要求,进行了问题交办。年内组织开展市级桌面演练2次开展地震应急业务练兵1次组织系统内部应急演练2次;完成较大及以上地震应急处置流程和分级响应流程编制工作完成5县(市、区)乡镇基层地震应急“第一响应人”培训试点5期340余名基层干部及基层救援力量参加了培训。

4.坚持常专结合,不断提高防震减灾公共服务能力扎实开展“地震科普 携手同行”主题活动协调组织全市106所试点学校参加了2023年防震减灾科学传播师培训,73名教师取得传播师资格,保山市1名教师获评全国“优秀防震减灾科学传播师”;全市106所试点学校不同层面均开展“五个一”活动,11所学校获评全国优秀示范学校。持续推进防震减灾科普“六进”活动2023年全市开展地震科普知识讲座150余场,组织疏散演练1000余场,发放各种宣传图册、宣传制品20余万份,编排印制宣传扇、宣传布袋、防震避险手册科普宣传制品2万份。

5.坚持统筹兼顾,高效推进其他工作稳步开展。按照市委年度综合考评工作部署,统筹推进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民族团结示范市创建、国家安全、国防动员、保密工作、平安建设(扫黑除恶、禁毒防艾)、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建设(依法治市)、全面深化改革、政务服务(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安全生产(消防)、社会信用体系、落实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党政同责”等各项工作并将班子成员推动落实各项工作情况纳入个人年度述职内容,确保年度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地震监测科、分析预报科、震害防御科、公共服务科。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地震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地震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17,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1人(离休0人,退休11人)。

年末其他人员2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2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地震局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保山市地震局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地震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3764911.5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64415.95元,占总收入的99.9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95.56元,占总收入的0.0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742619.07元,下降16.4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96664.95元,下降15.62%;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减少45954.12元,下降98.93%。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人员调整及工资水平调整,人员经费减少及公用经费减少412501.77元;二是因财政安排事业发展类项目减少,项目资金收入减少252163.18元;三是因省地震局拨入项目经费减少,其他收入减少45954.12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地震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3796415.95元。其中:基本支出3263589.48元,占总支出的85.97%;项目支出532826.47元,占总支出的14.03%;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664664.95元,下降14.90%。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12501.77元,下降11.22%;项目支出减少252163.18元,下降32.12%;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初退休1人,下半年调入2人,各项缴费支出减少,故人员经费减少351589.50元;二是因严控经费支出,公用经费减少60912.27元;三是项目支出减少252163.18,其中公益性岗位补贴减少10500.00元、临聘人员经费减少131600.00元、防震减灾专项资金减少357105.20元、地震群测群防及科普能力提升经费增加32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地震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263589.4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913075.80元,占基本支出的89.2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50513.68元,占基本支出的10.7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地震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32826.4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公益性岗位补贴经费24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及五险一金。

2.防震减灾专项资金41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地震监测台网正常运行、加强群测群防队伍培训教育等方面

3.2023年防震减灾专项资金106432.45元,主要用于保障地震监测台网正常运行、加强观测资料的动态跟踪分析与会商研判与短临预测、加强群测群防队伍培训教育和防震减灾知识宣传等工作。

4.防震减灾能力建设项目补助经费129590.63元,主要用于加强地震监测预警水平建设强化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地震灾害综合防范和公共服务能力等工作。

5.地震监测站网升级工程专项资金199803.39元,主要用于保山地震台周边环境提升改造,及观测仪器更新。

6.地震群测群防及科普能力提升补助经费32000.00元,主要用于持续推进防震减灾知识“六进”活动,印制科普宣传手册。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地震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64415.95,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16%。与上年相比减少696664.95元,下降15.62%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初退休1人,下半年调入2人,各项缴费支出减少,故人员经费减少351589.50元;二是因严控经费支出,公用经费减少60912.27元;三是项目支出减少284163.18,其中公益性岗位补贴减少10500.00元、临聘人员经费减少131600.00元、防震减灾专项资金减少357105.2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85263.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23%。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361263.24元,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466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95521.60、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1081.64元;就业补助24000.00元,其中:其他就业补助支出2400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21541.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9%。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21541.05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125314.66元、公务员医疗补助89807.76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418.63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1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6%。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100.00元,其中: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100.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3155511.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82%。主要用于地震事务2955708.27元,其中:行政运行2678685.19元、地震预测预报147432.45元、地震灾害预防129590.63元;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99803.39元,其中: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99803.39元。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5000.00元,决算为67439.6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00.00元,决算为60096.68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9.11%,完成年初预算的85.8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元,决算为7343.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89%,完成年初预算的48.9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34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地震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5000.00元,支出决算为67439.6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预算为70000.00元,决算为60096.6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8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预算为15000.00元,决算为734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9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0773.45元,下降13.7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4901.45元,下降7.5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872.00元,下降44.43%。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我局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开支;二是2021年新购车辆公车维修费随之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保山市地震局日常监测台站巡台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国家及省地震局到我市开展调研、项目检查验收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地震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0513.68元,比上年减少60912.27元,下降14.81%,主要原因是因严控经费支出,公用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日常运行开支,其中:办公费34984.52元、物业管理费11000.00元、公务接待费7343.00元、工会费59939.48元、公车运行维护费60096.68元、其他交通费16649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66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保山市地震局资产总额3415635.57元,其中,流动资产31272.38元,固定资产2458267.8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926095.31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70704.2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830883.7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49项,账面原值199803.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6716.6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3716.68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6716.68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6716.68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50003200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