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财政厅会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印发了《云南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银行存款保值增值管理办法》(云财规〔2026〕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为便于更好理解《管理办法》主要规定,现将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文件制定背景
2022年1月,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7〕76号)和《财政部关于切实加强地方预算执行和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库〔2019〕49号)规定,经云南省人民政府同意,云南省财政厅牵头印发了《云南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银行存款保值增值管理办法》(云财规〔2022〕1号),明确若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有新的规定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有新的需要,由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医疗保障局修订后报云南省人民政府备案。云财规〔2022〕1号文印发以来,省本级先后开展了多次活期存款利率协商和定期存款竞争选择工作,促进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目前,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工作面临新情况新挑战,需要更新相关制度规定,以适应形势变化。根据《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34号)要求,云南省财政厅牵头开展了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各环节工作,修订印发了《管理办法》,现按规定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文件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总体保持云财规〔2022〕1号文框架不变,共分五章,主要内容为:
第一章为总则,主要规定制定依据、适用范围、主要原则、保值增值方式、组织实施规定和质押保全措施等。
第二章为利率协商,主要规定财政专户资金、支出户资金活期存款利率协商、财政专户资金定期存款利率协商和操作方式等。
第三章为竞争选择,主要规定转出财政专户开户银行和在财政专户银行间进行竞争两种方式的操作流程和约束性要求,特别是转出财政专户开户银行进行竞争选择参与银行的资格要求、综合评分、资金分配划拨、违规行为界定等。
第四章为管理职责,主要规定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医疗保障局、社会保险基金存款银行在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工作中的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等。
第五章为附则,主要规定《管理办法》修订程序、解释权和废止云财规〔2022〕1号文等。
三、文件印发施行日期说明
《管理办法》于2026年1月15日审签,2026年1月19日印发,自2026年2月23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