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15-3/20260610-00014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0-02-24
  •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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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货物期货市场对外开放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为支持货物期货市场对外开放,现将有关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自2018年11月30日至2023年11月29日,对经国务院批准对外开放的货物期货品种保税交割业务,暂免征收增值税。  

  上述期货交易中实际交割的货物,如果发生进口或者出口的,统一按照现行货物进出口税收政策执行。非保税货物发生的期货实物交割仍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货物期货征收增值税具体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4〕244号)的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0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