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保障全民健身工作经费落实。按照每年人均不低于0.5元的标准,将全民健身活动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市级财政每年统筹安排全民健身活动经费125万元,各县(区、市)也相应地安排了工作经费,为推进全民健身工作正常开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二是全面推进全市体育基础设施建设。自2010年实施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基础设施工程以来,我市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近亿元,先后支持5个县区建设体育场馆、37个乡镇建设了带简易看台的灯光球场、558个行政村(社区)和520 个边境县自然村建设了篮球场和乒乓球台,保障了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等。
三是多方筹资完成重大体育设施建设。2012年,启动了永子棋院建设项目,概算投资1亿元,到位资金7500万元,目前主体工程已基本完工,预计2016年投入使用。投资800万元建成了保山市老年人体育活动中心并于2014年10月投入使用。投资2700余万元的龙陵县全民健身活动中心项目正在建设当中,确保明年市运会投入使用。
(教科文科 刘艳华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