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2022年省财政厅干部培训计划》和财政法治建设工作安排,日前,云南省财政厅在昆明举办为期3天的“2022年全省财政系统法治建设专题培训班”,旨在引导广大财政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内涵和核心要义,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组织策划·亮点多
01/培训方案精心设计
结合全省各地财政法治建设的实际需求,省财政厅精心筹划组织本次专题培训,拟制方案计划。力争既有国家部委的顶层政策解读,又有贴近基层的实务工作操作;既有线上的远程教育,又有线下的研讨交流;既有严肃认真的专业讲授,又有生动活泼的案例视频等。
02/培训内容丰富多彩
课程设置突出法治建设和普法宣传的重点和难点,包括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解读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政府债务管理与立法思考、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管理和合法性审核中的几个问题、公平竞争审查政策解读、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解读,以司法部门、财政部门和法治建设工作有关专家、教授为主要师资。同时,专门设置了交流研讨环节,方便各州市财政局互相借鉴好的思路、好的做法、好的经验。
03/培训直面实际问题
针对合法性审核工作在依据、程序、内容三个方面的重点难点易混点,以及培训调研中反映出对公平竞争审查相关规定解读的需求,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管理和合法性审核中的几个问题”“公平竞争审查政策解读”两门课程培训范围扩大至厅机关各处室、中心相关人员,专门邀请省政府办公厅和西南政法大学的专家领导进行针对性讲解辅导。
04/培训对象倾斜一线
大力推行一线工作法,参加培训的人员全部是财政法治建设一线的工作人员,主要是全省各州(市)、直管县、滇中新区财政局分管法治的局领导和相关科室负责同志,以及省财政厅各处室、中心法治联络员。通过培训,努力推动政策法律在一线宣传,基层情况在一线掌握,法治工作在一线落实,实际困难在一线解决。
省财政厅分管法治工作的厅领导在培训总结时指出:整个专题培训内容丰富、师资强大、时间紧凑、形式多样,全面达到了本次法治培训的预期效果。在下步工作中,财政法治建设工作要准确定位,切实防范化解法律风险,增强财政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财政部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广大财政干部学习重点内容;深入推进财政领域“放管服”改革,服务“六稳”“六保”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加强典型经验的总结和报送,各地财政部门要发力宣传,及时总结提炼,注重加大经验类、思路类、问题类、对策类的法治信息宣传工作力度,努力挖掘提炼一批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特色亮点和工作经验,为加快推进云南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培训内容·“四个突出”精准输出
针对财政法治建设工作的实践需求,云南省财政厅近期成功举办全省财政系统法治建设专题培训班,以专门培训为抓手,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和法治建设实务问题,认真谋划“四个突出”系列课程,邀请相关领域领导专家,培训直面全省各州(市)、直管县、滇中新区财政局分管法治的局领导和相关科室负责同志,以及省财政厅各处室、中心法治联络员,着力服务和保障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云南财政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01/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财政法治建设工作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省财政法治建设工作,及时研究印发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方案,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云南财政“八五”普法规划重点内容。邀请云南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处长,以《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面普法工作》为主题,深入解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和丰富内涵,结合我省“八五”普法重点工作要求和财政工作实际,深入浅出,分析梳理关键点,指导提升财政普法工作质量,进一步推动财政法治建设与财政中心工作深度融合。
02/突出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认真贯彻省政府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工作部署,及时制发通知要求,扎实做好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相关工作。邀请司法部执法监督协调局相关领导,在全省财政系统解读新修订行政处罚法,对照旧的法律逐条解读新增和调整条款的立法宗旨和条文内容,提前完成省财政厅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全覆盖,并以视频形式扩大至全省各州(市)、县(区)财政部门相关人员。
03/突出防范化解法律风险,推进合法性审核工作提质增效
不断践行法治初心,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建设为契机,对省财政厅近两年来合法性审核事项系统梳理分析,精准扫描防范化解法律风险的多发易发频发领域,突出安排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管理和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相关课程,邀请省政府办公厅法规处和西南政法大学领导专家讲解相关实务操作,帮助财政干部形成主动学法、遇事找法、决策靠法的法治意识和运用法治思维、法律规定、法定程序的工作习惯。
04/突出推动“放管服”改革,促进优化营商环境迈步向前
结合省纪委和省直机关工委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学习研讨和监督治理专项行动要求,邀请云南大学教授解读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角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论述,同大家分享云南省“放管服”改革的现状与思考,为财政领域“放管服”改革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提供了新角度和新思路,助力财政运行更加阳光规范高效。
培训对象·全覆盖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财政部抓紧做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学习培训宣传的工作要求,帮助财政干部充分认识实施行政处罚法的重要意义,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其基本内容、精神实质和具体规定,确保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在全省财政系统全面正确实施,省财政厅邀请司法部相关专家对新修订行政处罚法进行专题宣讲,实现学习宣讲“全覆盖”,即对省财政厅机关行政执法人员全覆盖,对全省16个州(市)、129个县(区)财政相关人员全覆盖。
为提高普法宣传的精准性和高效性,特别邀请宣讲专家结合丰富详实的理论、现实生动的案例,对照新旧两版行政处罚法的不同之处,对新修订行政处罚法的历史沿革、修订亮点、主要内容等进行详细讲解,重点解读新修订的关键点易混淆点,特别是首次明确行政处罚的概念、完善行政处罚的种类、扩大行政处罚的设定权限、增加不予行政处罚情形、细化行刑衔接制度、完善“一事不再罚”原则、修改行政处罚时效制度、确立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法律地位、适用简易标准有变化、完善行政处罚听证制度、行政处罚权下发至乡镇街道等。在互动交流中,还对干部职工提出的行政处罚相关困惑,如警告是否适用简易程序、信用降级或者扣分是否属于行政处罚等给予专业指导,逐一释疑解惑。
通过讲解,大家纷纷表示,宣讲内容既有理论深度,又有实践价值,十分接“地气儿”,对提升执法工作能力和质量具有重要意义。本次宣讲,积极推动全省财政系统准确理解和正确适用行政处罚法,为切实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打下了良好的法治基础。
来源:云南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