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保山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情况公告
云南省财政厅依法委托云南永盛会计师事务所对云南省保山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2019度财务报表实施了审计,财务情况如下:
2019度我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收入35 069.78元(全部为利息收入),审核垫付符合救助条件的案件40起,其中2019年当年案件17起,2014年—2018年案件23起,合计垫付金额为2 710 963.66元。
根据《云南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云南省救助基金是指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本省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对救助基金已垫付的抢救费用和丧葬费用,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将依法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进行追偿。
特此公告
保山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
202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