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山市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6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2026年1月20日在保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七次会议上
保山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保山市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提请会议审查,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规划谋篇布局之年,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3815”战略发展目标,以进促稳,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着力财源建设,优化支出结构,提升资金质效,防范财政风险,为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
(一)2025年全市及市本级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54,2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2%,比上年增收52,015万元,增长8.6%;上级补助收入1,799,157万元、债务转贷收入366,724万元、上年结转417,628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196万元、调入资金186,129万元,收入总计3,436,06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17,1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1%,比上年增支78,717万元,增长3.1%;上解上级支出48,539万元、省转贷再融资债券还本支出346,823万元、财政资金安排债务还本支出31,174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8,401万元、调出资金90,432万元、年终结转283,572万元,支出总计3,436,067万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0,8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9.3%,比上年增收28,462万元,增长30.8%;上级补助收入1,799,157万元、下级上解收入118,775万元、上年结转73,957万元、调入资金1,901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60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366,724万元,收入总计2,484,97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60,4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6.8%,比上年增支164,367万元,增长41.5%;补助下级支出1,435,976万元、省转贷再融资债券还本支出86,950万元、财政资金安排债务还本支出5,554万元、债务转贷支出269,774万元、上解上级支出48,539万元、调出资金10,658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801万元、年终结转62,304万元,支出总计2,484,974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16,4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4%,比上年增收114,035万元,增长56.3%;上级补助收入182,749万元、上年结转118,832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399,720万元、调入资金170,363万元,收入总计3,188,08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767,8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3.1%,比上年增支915,611万元,增长107.4%;省转贷再融资债券还本支出1,240,420万元、财政资金安排债务还本支出21,380万元、调出资金30,507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0,125万元、年终结转117,788万元,支出总计3,188,085万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2,586万元,比上年增收16,124万元,增长24.3%;调入资金12,87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82,749万元、下级上解收入22,719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399,720万元、上年结转55,039万元,收入总计2,755,69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43,269万元,比上年增支223,419万元,增长186.4%;补助下级支出111,107万元、债务转贷支出1,756,130万元、省转贷再融资债券还本支出468,390万元、财政资金安排债务还本支出14,91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0,125万元、年终结转51,761万元,支出总计2,755,692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3,3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9%,比上年增收38,273万元,增长253.6%;上级补助收入48万元、上年结转10万元,收入总计53,42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1,9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8.1%,比上年增支4,931万元,增长70.7%;调出资金41,517万元、年终结转2万元,支出总计53,421万元。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4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8万元,收入总计69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2万元,补助下级支出48万元、调出资金622万元,支出总计692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722,2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比上年增收66,035万元,增长10.1%;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657,2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3%,比上年增支56,237万元,增长9.4%;当年收支结余64,997万元,年末滚存结余729,679万元。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542,9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比上年增收37,130万元,增长7.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81,9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3%,比上年增支40,317万元,增长9.1%;当年收支结余61,012万元,年末滚存结余720,501万元。
需要特别报告的事项:一是以上均为快报数,省财政厅批复我市2025年财政决算后,部分数据会有所变化,届时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变化情况。二是政府债务情况。2025年全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9,907,732万元,其中:一般债务2,983,655万元,专项债务6,924,077万元。2025年,省级转贷我市用于项目建设的新增一般债券资金15,000万元、新增专项债券资金104,300万元;用于补充一般公共预算财力债券资金47,178万元;用于各类存量债务置换债券资金2,122,822万元(一般债券19,822万元、专项债券2,103,000万元);用于偿还法定债务到期本金的再融资债券资金472,243万元(一般债券279,823万元、专项债券192,420万元)。省级转贷我市地方政府向外国政府借款额度12,003万元,2025年提款4,901万元。三是市级预备费动用情况。2025年市级安排预备费3,600万元,年度执行中未动支。
(二)2025年主要财税政策落实和财政重点工作情况
2025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以有力举措稳定财政运行、推动改革发展、改善基本民生、防范化解风险,持续推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1.蓄势聚能,持续巩固经济向好态势。抓住“转型升级”的关键要求,锚定“保八争上、保八争优”的奋斗目标,促进我市经济转型升级发展。全市上下积极向上汇报对接,全年争取到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98.2亿元,为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提供了坚实的资金基础。争取到用于项目建设的新增债券11.93亿元,有效支持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新增土地储备等项目建设。争取中央、省预算内基建投资10.16亿元,重点用于小型水库除险加固、粮食仓储设施、森林保育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等项目建设。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9亿元,有力保障了保山机场跑道延长及通用机坪建设、大中型灌区建设等项目落地实施。完善政银企融资对接机制,组建保山市同源融资担保公司,搭建常态化沟通桥梁,协调推动相关银行完成授信37.66亿元,放款20.84亿元,切实破解企业融资难题。强化政策工具引导作用,实现政策性农业保险全域覆盖,发放创业担保贷款6.25亿元,带动9,059人就业、创业。
2.增收节支,全力保障财政运行平稳。贯彻落实好服务企业特派员机制,加强对企业的精准服务,着力促进市场主体释放活力。跟踪分析重大财税改革、产业政策对财政收入的影响,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财源结构研究。不定期召开财税工作会议,加强精细管理,强化税收、非税征管服务,着力发掘存量、扩大增量、提高质量,为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提供支撑。全力开展存量土地及商品房、保障性住房及停车泊位经营权等资产资源清查盘活工作,资产盘活收入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89.6%。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65.42亿元,同比增收5.2亿元,增长8.6%,其中:税收收入增长9.4%,非税收入增长7.5%。优化财政支出,严格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全市压减各类支出5.3亿元,腾出财力保障重点支出。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全面提升预算管理标准化、科学化、精细化、透明化水平,坚持量入为出、精打细算,做到“小钱小气、大钱大方”。
3.谋深务实,民生愿景绘成幸福实景。始终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优化资源配置,强化服务保障,增进民生福祉,确保发展成果惠及更为广大的人民群众。全年财政用于民生支出达199.87亿元,占比76.4%。突出教育优先,提升教育质量。全面落实“两个只增不减”,支持办好人民更加满意的教育,全市教育支出50.4亿元,较上年增长1.4%。突出社保就业,筑牢民生底线。逐步健全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将全市19.91万低收入对象纳入保障范围,按时足额发放困难群众救助资金6.3亿元。积极筹措就业补助资金1.2亿元,抓实稳就业政策的落地落细,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突出医疗保障,守护群众健康。持续健全资金保障机制,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全年卫生健康支出36.1亿元,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提高至99元/人,促进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有效提升。突出城乡融合发展,持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全年累计投入水利项目资金10.62亿元,助力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稳步推进,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显著提升。投入交通运输领域资金5.35亿元,推动城乡道路互联互通更加顺畅、运输服务品质大幅提升。突出惠农支持,助力乡村振兴。持续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强化惠农政策落地见效,全年兑付惠农补贴4.04亿元,涵盖种粮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多项内容,切实保障农民种粮收益。突出生态环保,守护绿水青山。多渠道筹集资金,全年累计投入生态环境保护财政补助资金11.61亿元,深入开展流域水污染治理、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节能降碳等工作,投入外国政府借款4,901万元,开展大盈江流域生态保护和修复,守好绿水青山、良田沃土。
4.统筹兼顾,强化大事要事资金保障。加快建设“发展财政”,集中财力保障重大战略、重要任务、重点改革。坚持“三保”支出优先,全年保障“三保”支出154.46亿元,兜实兜牢“三保”底线。坚持按期偿还政府债券本息,全年保障政府债券还本付息75.96亿元,切实维护政府信用。坚持力保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项目,整合市县项目前期资金1.5亿元,有力支持重大项目、重点工程的项目前期工作。将提振消费、扩大内需作为财政工作的重要着力点,争取彩云系列消费券资金4,220万元,落实市级配套资金,发放汽车消费券6,948张,带动汽车销售8.34亿元。
5.深化改革,助推构建高质量发展格局。持续健全预算制度。深入推进全口径预算管理,将依托行政权力、政府信用、国有资源资产获取的收入全部纳入政府预算管理。持续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不断提高预算管理信息化水平。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强化支出政策管理、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打破“基数”固化观念,构建“该保必保、应省尽省、讲求绩效”的资金管理体制。强化预算绩效管理。通过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指导部门建立绩效目标指标库,新增绩效结果应用模块,实现绩效管理信息化、无纸化。完善公务差旅一体化管理。深入贯彻落实清廉云南建设工作部署,完善公务接待审批、报销等系统功能,坚决纠治违规吃喝等突出问题。
6.守土尽责,筑牢财政安全发展之堤。有效防控债务风险。足额偿还到期本息,全市未发生法定债务逾期情况。积极争取债券资金212.28亿元,有力支持存量债务置换、融资平台压降及拖欠企业账款清偿、PPP项目政府承担的建设成本清偿等。主动对接金融机构推动存量债务延本降息,金融债务平均成本下降超100BPs,每年节约利息支出超5亿元。守牢财经纪律“红线”。持续深化清廉云南建设及财会监督工作要求,紧抓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专项整治。加强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创新线上监控和线下核查结合的监督模式,构建“发现问题—推动整改—健全制度”的工作闭环。有效防范金融风险。推动国有金融机构细化完善内控体系,动态排查信用风险等各类隐患,健全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分行业、分领域做好金融领域风险排查及防控工作。
过去一年成绩的取得,是人大、政协监督指导的结果,是全市上下团结奋斗和社会各界帮助支持的结果,是全市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辛勤付出的结果。在此,对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财政运行和预算执行中还存在一些困难与问题,具体表现为:一是财政运行态势趋紧。当前,内外部经济环境复杂多变,税收收入受经济形势影响增长放缓,土地出让收入不确定性较高,财政运行态势将进一步趋紧。二是财政收支持续承压。各级“三保”、债券还本付息、重大政策配套等刚性支出不断增长,财政收支平衡持续承压。三是财政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各级财务管理人员综合素质参差不齐、预算执行和绩效监督结合度不高、结果运用不足,预算执行过程中还存在科目混用、“三保”标识不准确等问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还需进一步规范、优化。以上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并在今后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逐步破解。
二、2026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2026年是“十五五”开篇之年,科学谋划好财政改革和发展,高质量做好2026年预算编制和各项财政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
(一)2026年预算编制及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及原则
2026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聚焦“3815”战略发展目标,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聚焦重点领域精准保障,严格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强化预算安排刚性约束,坚持预算绩效管理一体化,推动“五个财政”建设,全力服务保障全市高质量发展。
2026年预算编制的原则:一是强化资产资源统筹。牢固树立“大财政”理念,将所有政府收支、资产资源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加大一般公共预算与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衔接互补,强化财政拨款资金与非财政拨款资金的统筹。二是强化重点支出保障。严格按照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保政府债务还本付息、保重点项目支出的顺序安排预算,把宝贵的财政资金用在发展要紧处、民生急需上。三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健全以绩效为核心的预算分配机制,将绩效评估、监控、评价结果作为项目排序、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推动财政资金精准滴灌、靶向发力,提升政策和资金的实效性。四是强化财经纪律约束。积极推动财会监督与审计监督、纪检监察监督协同发力,加大对重大财政支出政策、重点项目资金的监督力度,防止财政资金流失浪费。
(二)2026年全市及市本级收支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67,301万元,比上年增收13,068万元,增长2%;上级补助收入1,748,614万元、债务转贷收入321,000万元、上年结转283,572万元、调入资金334,167万元,收入总计3,354,65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45,901万元,比上年增支28,775万元,增长1.1%;债务还本支出356,905万元、上解上级支出48,39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303,458万元,支出总计3,354,654万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0,905万元,与上年持平;上级补助收入1,748,614万元、下级上解收入115,984万元、调入资金107,997万元、上年结转62,304万元、债务转贷收入321,000万元,收入总计2,476,80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60,505万元,与上年持平;补助下级支出1,463,683万元、上解上级支出48,390万元、债务转贷支出281,041万元、债务还本支出43,621万元、结转下年支出79,564万元,支出总计2,476,804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76,042万元,比上年增收159,621万元,增长50.4%;上级补助收入173,500万元、上年结转117,788万元、调入资金45,847万元、债务转贷收入394,800万元,收入总计1,207,97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06,752万元,比上年减支1,261,113万元,下降71.3%;债务还本支出439,800万元、调出资金204,313万元、结转下年支出57,112万元,支出总计1,207,977万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14,747万元,比上年增收132,161万元,增长160%;上级补助收入173,500万元、上年结转51,761万元、调入资金43,002万元、债务转贷收入394,800万元,收入总计877,81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94,753万元,比上年减支148,516万元,下降43.3%;补助下级支出109,916万元、调出资金103,704万元、债务转贷支出222,775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92,34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54,322万元,支出总计877,81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23,391万元,比上年增收70,028万元,增长131.2%;上级补助收入4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万元,收入总计123,44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2,075万元,比上年增支10,173万元,增长85.5%;调出资金101,366万元,支出总计123,441万元。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86万元,比上年减收158万元,下降24.5%;上级补助收入48万元,收入总计53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5万元,比上年增支3万元,增长13.6%;补助下级支出48万元、调出资金461万元,支出总计534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784,542万元,比上年增收62,291万元,增长8.6%;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708,898万元,比上年增支51,644万元,增长7.9%;本年收支结余75,644万元,年末滚存结余805,323万元。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597,393万元,比上年增收54,446万元,增长10%;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524,959万元,比上年增支43,024万元,增长8.9%。本年收支结余72,434万元,年末滚存结余792,935万元。
按照预算法规定,在市人代会批准2026年预算之前,为保障市本级正常运转,市财政已将上年度结转的支出以及必须支付的基本支出提前下达各部门。
三、2026年财政工作重点
为圆满完成2026年预算任务,保障财政收支平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我们将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锚定释放“新动能”,进一步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紧紧围绕国家宏观政策走向,深入研究财政扶持政策,用好用活项目前期费,持续做实做细项目谋划储备,聚焦“两重”领域,积极谋划项目争取上级补助资金支持。坚持发展“三大经济”,培育发展新财源,围绕“绿电+先进制造”“温泉+康养旅居”“科技+特色农业”“园区+产业承接”“口岸+落地加工”稳步推进产业升级,优化调整财源结构。加大招商引资,盘活存量土地、存量商品房等资产资源,加快实现资源提效、资产盘活、资本增值。用好国债、新增债券资金等工具,继续发挥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作用,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强化产业和就业导向,大力发展县域经济,统筹整合财政资金,落实“两新”、消费补贴等配套政策,以政策红利激发市场消费活力,形成收入增长、消费扩张、经济活跃的良性循环。
(二)聚焦民生“增福祉”,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财力向民生倾斜,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增强民生福祉。继续实施援企稳岗、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整合完善就业、人力资源服务等政策,提升企业人才招引能力。加快完善机关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推动社会养老工作开展。推进教育优质均衡,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健全与人口变化相适应的教育资源配置机制。用活文化保障资金,支持开展送戏下乡惠民演出活动。持续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惠民惠农政策切实落到实处。持续抓好“三大水系”保山段综合治理,一体推进“三治一改善”,加快补齐“两污”治理短板,确保“一江清水出保山”。
(三)完善制度“强管理”,进一步深入推进改革创新。根据省级实施意见,细化加快建设“五个财政”的具体措施,统筹推动财政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取消各类财政资金分配基数,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严格审核论证,根据实际需求、财力状况、事项轻重缓急核定支出预算,优先保障重点支出。严格执行人大审查批准的预算,硬化预算执行约束,坚决杜绝新增财政暂付性款项,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化解存量暂付款。切实提升政府采购、项目执行和单位资金管理水平。强化预算绩效管理,针对当前财政紧平衡的实际情况和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的要求,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不断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四)着眼财政“稳运行”,进一步防范化解财政风险。优化支出结构,坚持“三保”在预算和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切实守住“三保”底线。抓住“一揽子”增量政策机遇,贯彻落实“积极有序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优化债务重组和置换办法”要求,坚持“财政+金融+企业”同向发力化解地方债务风险。积极争取债券额度支持,统筹好“高成本、高风险”隐性债务化解、融资平台压降、拖欠账款清偿。按照“先难后易、先大后小”的原则,积极争取金融监管部门支持,聚焦重点金融债权人,持续扩展延本降息成效。落实政府投资项目提级论证要求,加快融资平台退出和市场化转型,守牢“不得违规新增隐性债务”政策底线。强化财经纪律约束,优化财会监督体系,加强财会监督队伍建设,做好财会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同,提高财会监督效能,让财经纪律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
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做好今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自觉接受市人大的监督,虚心听取市政协的意见和建议,坚定信心、保持定力,主动担当、团结奋进,努力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不断开创财政工作新局面。
以上报告,请予审查。
名词解释
政府预算:是指经法定程序由国家权力机关批准的政府年度财政收支计划。包含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政府预算中的调入资金、调出资金主要反映四本预算之间的平衡关系。
一般公共预算: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安全等方面。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地方财政收入”,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照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等;按照经济性质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对企事业单位补助、资本性支出和其他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对国有资本实行存量调整和增量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指国家为保证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权利而提供救助和补给,以便实现国家社会保障职能、建立社会保障制度而编制的收支预算。该预算封闭运行,其管理方式与其他三本预算不同。
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指以各级政府之间存在的财政能力差异为基础,以实现各地区之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的一种财政平衡机制。按现行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规定,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主要包括体制补助收入、结算补助、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边境地区转移支付收入、共同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等。
专项转移支付收入:指政府间服务于特定政策目标,必须按规定用途使用的转移支付资金。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一般公共预算按照预算法及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置,用于弥补以后年度预算资金不足,实现跨年度平衡的资金。按照预算法规定,结余资金应转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地方政府债务:指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为公益性项目发展举借,需地方政府通过财政资金偿还的债务。
地方政府债券:指经国务院批准同意,以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政府为发行和偿还主体,由地方政府财政部门发行并办理还本付息和支付发行费的政府债券,分为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一般债券是指地方政府针对没有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债发行的债券,本金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偿还。专项债券是指地方政府针对土地储备、收费公路等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债发行的债券,本金通过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偿还。
民生支出:主要包括教育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科普活动、地震事务、气象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保”支出:指保障基本民生、工资、运转方面的支出。保基本民生支出包括各级政府核定并纳入基本民生政策的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民政事务等领域事项支出。保工资支出包括国家出台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随工资计提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职业年金等。保运转支出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公用经费、离退休公用经费、公务用车经费、工会经费等。
零基预算:是指不考虑过去的预算项目和收支水平,在编制预算时,对所有的预算支出均以零点为基础,从实际需要与可能出发,逐项审核各项支出的必要性、合理性以及支出数额,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科学编制预算的方法。
预算绩效管理:主要内容是创新预算管理方式,更加注重结果导向、强调成本效益、硬化责任约束,通过建立绩效评估机制、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开展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等,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五个财政”:健康财政、安全财政、发展财政、民生财政、质效财政。
“两重”:指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包括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一带一路”等战略,旨在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推动经济高质量增长,提升国家整体竞争力。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涵盖政治安全、军事安全、国土安全、经济安全、金融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太空安全、深海安全、极地安全、生物安全、人工智能安全、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等领域,是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
“两新”:指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大规模设备更新主要涉及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的设备更新,包括工业设备、用能设备、环境基础设施、营运船舶、营运货车、新能源公交车、农业机械、老旧电梯等设备的更新,旨在提高生产效率,降低能耗,推动产业升级。消费品以旧换新主要涉及汽车、家电、电动自行车、家装厨卫等消费品的以旧换新,政府通过出台汽车置换更新政策,家电以旧换新补贴等措施,鼓励消费者更新旧设备,购买新产品,促进消费升级,释放内需潜力。
附件【保山市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公开版) (1).docx】
附件【保山市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公开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