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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山市2023年地方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2024年8月22日在保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保山市财政局局长 杨先超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报告保山市2023年地方财政决算草案情况,请予审查。
一、全市和市本级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2023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严格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和批准的预算,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全面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积极应对各种困难和挑战,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兜牢基层“三保”底线、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确保财政运行平稳,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
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95,2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3%,比2022年增长27.3%。加上级补助收入1,959,299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475,58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436,366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854万元和调入资金48,183万元,收入总计4,628,53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66,7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1%,比2022年增长6.2%。加上解上级支出48,955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477,375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575万元、调出资金64,631万元和年终结转555,215万元,支出总计4,628,532万元。
与年初向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以下简称“年初报告数”)相比,收支总计分别减少23,523万元,主要是办理结算时,省级将清算后多下达保山的增值税留抵退税转移支付和退役安置补助等资金,在相应科目转移支付收入上扣减(年初报告时市级列在上解支出),导致上级补助收入和上解上级支出减少。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5,79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9%,比2022年增长78.6%。加上级补助收入1,959,299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475,583万元、下级上解收入132,58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5,63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182万元和调入资金18,219万元,收入总计3,740,29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3,24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6%,比2022年下降2.9%。加补助下级支出1,815,247万元、上解上级支出48,955万元、债务还本支出524,389万元、债务转贷支出947,198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275万元和年终结转83,981万元,支出总计3,740,291万元。
与年初报告数相比,收支总计分别减少53,570万元,主要原因是省级将清算后多下达保山的增值税留抵退税转移支付和退役安置补助等资金,在相应科目转移支付收入上扣减(年初报告时市本级列在上解支出),导致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上解上级支出和补助下级支出同时减少。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
2023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81,4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6%,比2022年增长25.9%。加上级补助收入97,805万元、债务转贷收入800,43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59,519万元和调入资金114,386万元,收入总计1,453,61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88,5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7.3%,比2022年增长61.8%。加债务还本支出327,008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3,901万元、调出资金26,159万元和年终结转97,969万元,支出总计1,453,616万元。
与年初报告数相比,收支总计分别增加1,214万元,主要是省级办理结算时通知将2021年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省级统筹部分在2023年上解,导致调入资金和上解支出增加。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3,87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比2022年下降13.4%。加上级补助收入97,805万元、债务转贷收入800,434万元、下级上解收入10,40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8,490万元和调入资金44,195万元,收入总计1,065,20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57,51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比2022年下降11.6%。加补助下级支出29,231万元、债务转贷支出576,603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33,852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3,901万元、调出资金9,772万元和年终结转44,324万元,支出总计1,065,201万元。
与年初报告数相比,收支总计分别增加1,580万元,主要原因是省级办理结算时通知将2021年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省级统筹部分在2023年上解,导致下级上解收入和上解上级支出增加。
(三)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
2023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7,512万元,比2022年增收26,369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48万元和上年结转收入38万元,收入总计27,59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3,126万元,比上年增支12,989万元。加调出资金14,472万元,支出总计27,598万元。收支决算数与年初报告数一致。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94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比2022年增长5.96倍。加上级补助收入48万元,收入总计2,99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补助下级支出48万元,调出资金2,946万元,支出总计2,994万元。收支决算数与年初报告数一致。
(四)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604,141万元,与年初报告数相比减少698,986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543,619万元,与年初报告数相比减少691,578万元。收支相抵,本年收支结余60,522万元,加上以前年度结余551,911万元,年末滚存结余612,433万元。收支决算数与年初报告数相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省级要求,省级以上统筹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相关数据不在市级填报和反映,导致最终决算数与年初报告数差异较大。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74,182万元,与年初报告的执行数相比减少286,061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19,648万元,与年初报告数相比减少346,359万元。收支相抵,本年收支结余54,534万元,加上以前年度结余292,966万元,年末滚存结余347,500万元。决算数与年初报告数相比变化较大的原因与全市一致。
(五)其他报告事项
1.债务情况
全市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举借规模。2023年全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639.6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93.42亿元、专项债务限额346.22亿元。2023年全市争取到债券资金227.57亿元(一般债券147.53亿元、专项债券80.04亿元),其中:新增债券49.5亿元(一般债券0.4亿元、专项债券49.1亿元),再融资债券43.3亿元(一般债券19.3亿元、专项债券24亿元),化债政策资金134.77亿元(一般债券127.83亿元、专项债券6.94亿元)。
债务结构。截至2023年末,全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632.0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290.59亿元、专项债务341.49亿元,均未超过省核定的债务限额。
债务使用投向。2023年全市新增地方政府债券49.5亿元,主要用于交通基础设施10.93亿元、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14.4亿元、保障性安居工程10.8亿元、生态环保5.3亿元、城乡冷链等物流基础设施5.2亿元、医疗卫生2.87亿元。
债务偿还情况。2023年,全市共安排债务还本支出180.4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47.74亿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32.7亿元。全市共安排债务付息支出15.7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付息支出5.56亿元、专项债务付息支出10.2亿元。
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举借规模。2023年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务限额202.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85.35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17.45亿元。2023年市本级争取到地方政府债券75.22亿元(一般债券52.84亿元、专项债券22.38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0.4亿元,再融资债券19.12亿元(一般债券3.68亿元、专项债券15.44亿元),化债政策资金55.7亿元(一般债券48.76亿元、专项债券6.94亿元)。
债务结构。截至2023年末,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200.3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85.1亿元、专项债务115.27亿元,均未超过省核定的债务限额。
债务使用投向。2023年市本级新增一般债券0.4亿元,全部用于市政建设。
债务偿还情况。2023年市本级共安排债务还本支出75.8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还本支出52.44亿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23.38亿元。市本级共安排债务付息支出5.0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付息支出1.36亿元、专项债务付息支出3.71亿元。
2.动支预备费情况
2023年市级安排预备费3,590万元,年度执行中动支50万元用于隆阳区瓦窑镇“5·02”地震灾后市级救灾物资补充。
3.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情况
2022年末全市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14,393万元,2023年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854万元,当年补充15,575万元,年末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16,114万元。
2022年末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3,182万元,2023年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182万元,当年补充7,275万元,年末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7,275万元。
4.“三公”经费情况
2023年,全市“三公”经费支出8,658.43万元,同比减支437.65万元,下降4.8%。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34.83万元,同比增支34.35万元(主要是随着疫情管控放开,前往缅甸洽谈招商事务导致因公出国(境)费用较上年增长);公务用车购置费1,513.52万元,同比减支892.4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399.34万元,同比增支567.15万元;公务接待费1,710.74万元,同比减支146.74万元。
2023年市本级“三公”经费支出2,096.63万元,同比减支196.04万元,下降8.6%。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28.11万元,同比增支28.1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416.8万元,同比减支277.5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1,311.87万元,同比增支49.97万元;公务接待费339.85万元,同比增支3.4万元。
5.财政专户情况
截至2023年底,全市共有80个财政专户,存款余额92.54亿元(其中:非税收入专户0.84亿元、社保基金专户90.27亿元、代管资金专户0.89亿元、事业收入专户0.1亿元、专项支出类专户0.44亿元),同比增长15%。2023年财政专户收入170.92亿元,同比下降22%,财政专户支出158.99亿元,同比下降25%。收支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实行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改革,非税收入资金直缴国库,不再通过专户汇缴;二是单位资金改革后代管资金户不再核算单位往来资金,收支同比减少;三是耕地地力补贴以前年度在粮食风险基金专户中核算,2023年后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
6.重点绩效评价情况
2023年完成市本级75个预算部门整体支出和1489个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全覆盖,涉及金额53.89亿元。在各单位绩效自评的基础上,重点对14个行业主管部门297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抽查复核,涉及资金6.96亿元。同时,聚焦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工作重点,委托第三方机构对4个重点项目、近三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运行情况、1个部门整体支出、1个县区财政运行情况进行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48.13亿元。评价结果为4个良好,3个合格,具体结果为:保山一中教育发展经费、保山市残联部门整体支出、2020—2022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运行情况、保山市2022年度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绩效评价结果为“良好”;云南保山坝灌区、大瑞铁路保山站站前广场及综合服务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昌宁县县级财政运行绩效评价结果为“合格”。
二、2023年主要财税政策落实和重点财政工作情况
2023年,面对经济恢复不及预期,土地市场持续低迷的不利局面,全市各级财政部门积极应对困难挑战,凝心聚力、克难奋进、狠抓落实,通过积极盘活资产资源、加大向上争取力度等措施增加可用财力,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扎实防范债务风险,积极支持高质量发展,努力提升财政现代化管理水平,财政运行总体呈现出“收支增长、运行平稳、风险可控”的特点,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一)坚持开源与节流齐抓,聚力增收节支有效夯实财政收支基本盘。从收入端、支出端双向协同发力,有效确保财政稳健运行。开源方面,在落实好各项退税减税降费政策的基础上,坚持多措并举,不断加强部门间合作,加大税源监测力度,全力以赴稳增长、促增收。积极培植重点财源,努力做大财力“蛋糕”,持续巩固绿色硅产业骨干税源地位,绿色硅产业地方税收实现7.23亿元。落实“砸锅卖铁”各项措施,在全市范围内启动资产盘活工作,市、县两级联动共同发力,推进保障房先租后售、中心城市土地出让、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入库工作,促进财政增收、资产增值。抢抓积极财政政策机遇,立足向上争取,做好项目储备、申报和入库工作,向上争取转移支付资金首次突破200亿元。节流方面,坚持精打细算,重点支出保障有力有序。坚持不懈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出台全市和市级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实施方案,在预算执行中从严从紧从实安排各项支出,大力压减非刚性非重点支出,严控机关事业单位行政运行成本,市级降低差旅费标准,全市公用经费年初预算统一按5%压减,切实将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紧要处。
(二)坚持普惠纾困与精准施策并举,加力提效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打好财税政策“组合拳”,落实落细各项税费支持政策,全市新增减税降费及缓费8.79亿元,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1.39亿元,助力经济运行回升向好。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3亿元、增发国债资金5.3亿元,支持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争取口岸智慧化、通关便利化资金2,000万元,支持口岸建设。下达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1.87亿元,支持基层综合交通建设。统筹安排项目前期费1.07亿元,推动通威二期、城乡供水一体化、能源保供、高速公路等一批重大项目落地实施。积极推动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提档升级,政府采购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份额占比达81.9%,4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留份额阶段性提高至40%。
(三)坚持压一般与惠民生统筹,稳步加大民生事业投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在收支矛盾突出的情况下,压减一般性、非刚性支出,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保障。全年民生支出201.55亿元,比上年增长3.5%,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达81.7%。严格落实“两个只增不减”政策,投入教育领域49.53亿元,有效保障学校正常运转、教学环境改善、教师待遇提高等,支持全市教育高质量发展。投入就业补助资金3.11亿元,引导金融机构新增创业担保贷款4.52亿元,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不断织密织牢就业保障网。动态调整民生补助相关标准,提高城乡居民医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下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2.04亿元,支持开展健康教育、预防接种、重点人群管理等12类96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匹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资金4.95亿元,向困难群众发放救助补助资金5.95亿元。安排优抚对象补助1.47亿元,对孤老、失独、失能等群体开展特殊帮扶。安排文化旅游资金2.48亿元,支持“5·19中国旅游日”、腾冲科学家论坛等活动举办,支持演艺惠民、送戏下乡、文化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等文化惠民活动。
(四)坚持补短板与强弱项兼顾,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坚持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着力补齐城乡发展短板,推动群众生活持续改善。投入各级资金2.23亿元,支持城市燃气管道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等。争取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2.63亿元,大气和水污染防治资金8,000万元,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投入资金4,853万元,用于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重点管护设施建设、森林火灾高危区综合治理、高黎贡山防灭火专业队伍建设等,着力巩固高黎贡山生态安全屏障。统筹整合涉农资金7.61亿元,其中用于产业发展5.32亿元,占比达69.9%,加大对农业绿色发展、产品加工、农业科技支撑等项目的资金支持。全市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支出7.65亿元,占土地出让收入比重达21%。下达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4.59亿元,完成28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发放耕地地力保护、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2.67亿元,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投入资金1.99亿元,用于粮食风险基金补助、藏粮于技等,扛牢扛实粮食安全保障责任。
(五)坚持促发展与防风险并重,守牢财政运行安全底线。始终坚持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在支出中的优先顺序,不断完善“三保”预算审核、风险监测等工作机制,提升库款保障水平,坚决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全年落实“三保”支出141.68亿元。进一步加强政府债务管理机制建设,积极完善政府债务风险监测和防控体系建设,科学合理争取年度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额度,做到新增债务限额与项目需求、财力水平相匹配。全市争取新增专项债券资金49.1亿元,有力支持医疗卫生、保障性安居工程、生态环保、交通等重点民生工程和重大基础设施领域项目建设。全力落实化债各项措施,全年筹措政府债券本息61.26亿元(含再融资置换债券43.3亿元),“一地一策”“一行一策”推进存量债务缓释,用足用好争取到的化债一揽子政策资金,有序推进政府拖欠企业账款清欠工作,稳妥推进PPP存量项目分类处理。
(六)坚持促改革与提绩效并行,依法理财实现提质增效。持续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开展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改革,做到足不出户即可缴费,提升为民服务满意度。严格资金审批事项,出台市级财政资金审批管理办法,加强预算约束力。全力开展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建立长效机制82项。开展会计信息质量、预决算公开、财政收支真实性等各项财会监督检查,开展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重点民生资金专项整治,强化财会监督、审计监督联动,推动财政管理效能持续提升。财政监督职能作用发挥明显,相关经验做法在全省交流推广。主动接受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债务等情况。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43件,满意度100%。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上述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财政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收入组织困难,“三保”、债务化解、乡村振兴等刚性支出不减,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任重道远,收支紧平衡状态仍将长期持续,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努力加以解决。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不断提高政策执行的能力和水平,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全力以赴组织收入。着眼长远加强财源培育,大力支持发展“三大经济”,围绕预期目标做好收入组织工作,协调推进光伏、高速公路项目耕地占用税征收等税收征管工作,防止跑冒滴漏,确保颗粒归仓。积极盘活存量资产,加大土地出让工作力度,努力做大财政“蛋糕”。二是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把勤俭节约、艰苦奋斗作为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和长期方针,把牢预算支出、资产配置等关口,严控非急需非刚性非重点支出。三是进一步防范财政运行风险。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完善运行监测机制,及时摸排“三保”风险,牢牢兜住“三保”底线。统筹好发展和安全的关系,扎实抓好政府债务风险化解,持续压降融资成本,努力将政府性债务规模控制在合理区间。四是持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结合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进度,提前谋划市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健全财政承受能力评估机制,健全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绩效管理体系,加强财会监督,严肃财经纪律,着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率。
以上报告,请予审查。
监督索引号53050003100011111
附件【0-2023年度保山市财政决算公开目录.pdf】
附件【1-关于保山市2023年地方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定稿).pdf】
附件【2-2023年保山市财政决算报表.rar】
附件【3-2023年度保山市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执行变动情况说明.pdf】
附件【4-2023年保山市社保基金预算收支科目变动说明.pdf】
附件【5-2023年重点工作情况解释说明汇总表(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情况、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举借政府债务情况).pdf】
附件【6-2023年绩效评价报告公开网址.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