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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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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保山市2025年​地方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保山市2025年

地方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2026年8月27日在保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保山市财政局局长  杨先超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规定,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保山市2025年地方财政决算草案报告如下:

一、全市和市本级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一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扣“3815”战略发展目标,积极应对严峻财政收支形势,财政运行顶压前行、难中求进、总体平稳,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保山篇章奠定了坚实的财政基础。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

202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54,2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2%,比2024年增长8.6%。加上级补助收入1,800,514万元、债务转贷收入366,72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417,628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6,844万元和调入资金226,852万元,收入总计3,482,79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17,1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1%,比2024年增长3.1%。加上解上级支出58,454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77,997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6,241万元、调出资金128,425万元和年终结转284,552万元,支出总计3,482,795万元。

与年初向市五届人大七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以下简称“年初报告数”)相比,收支总计分别增加46,728万元,主要是决算整理期内,调入调出资金及上解省级支出增加。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0,8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9.3%,比2024年增长30.8%。加上级补助收入1,800,514万元、债务转贷收入366,724万元、下级上解收入121,35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73,957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248万元和调入资金34,528万元,收入总计2,526,18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60,4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6.8%,比2024年增长41.5%。加补助下级支出1,435,849万元、上解上级支出58,454万元、债务还本支出92,504万元、债务转贷支出269,774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600万元、调出资金43,284万元和年终结转62,304万元,支出总计2,526,187万元。

与年初报告数相比,收支总计分别增加41,213万元,变化原因与全市一致。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

2025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16,4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4%,比2024年增长56.3%。加上级补助收入182,75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399,72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18,832万元和调入资金208,356万元,收入总计3,226,07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767,8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3.1%,比2024年增长107.4%。加债务还本支出1,261,80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0,126万元、调出资金71,132万元和年终结转115,156万元,支出总计3,226,079万元。

与年初报告数相比,收支总计分别增加37,994万元,主要是决算整理期内,调入调出资金增加。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2,5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1%,比2024年增长24.3%。加上级补助收入182,75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399,720万元、下级上解收入22,72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55,039万元和调入资金45,505万元,收入总计2,788,32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43,2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8%,比2024年增长186.4%。加补助下级支出111,107万元、债务转贷支出1,756,13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483,30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0,126万元、调出资金32,627万元和年终结转51,761万元,支出总计2,788,320万元。

与年初报告数相比,收支总计分别增加32,628万元,变化原因与全市一致。

(三)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

2025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3,3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9%,比2024年增长253.6%。加上级补助收入48万元和上年结转收入10万元,收入总计53,42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1,9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8.1%,比2024年增长70.7%。加调出资金41,517万元和年终结转2万元,支出总计53,421万元。收支决算数与年初报告数一致。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7%,比2024年增长7.9%。加上级补助收入48万元,收入总计69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比2024年下降12%。加补助下级支出48万元,调出资金622万元,支出总计692万元。收支决算数与年初报告数一致。

(四)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

2025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714,759万元,与年初报告数相比减少7,492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641,545万元,与年初报告数相比减少15,709万元。收支相抵,本年收支结余73,214万元,加上以前年度结余664,682万元,年末滚存结余737,896万元。决算数与年初报告数相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报告时尚未结算,报告数按照前三季度收支情况进行测算,与实际收支数有差距。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545,876万元,与年初报告数相比增加2,929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469,276万元,与年初报告数相比减少12,659万元。收支相抵,本年收支结余76,600万元,加上以前年度结余659,489万元,年末滚存结余736,089万元。决算数与年初报告数不一致的原因与全市一致。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全市地方政府债务情况。2025年,保山市争取到地方政府债券276.15亿元(新增政府债券117.43亿元、再融资债券158.72亿元),向外国政府借款4,901万元;全年偿还地方政府债务本金52.48亿元(发行再融资债券偿还47.22亿元、通过预算安排偿还5.26亿元)。2025年末政府债务余额990.82亿元,严格控制在债务限额1,003.18亿元以内。

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务情况。2025年,市本级争取到地方政府债券74.05亿元(新增政府债券18.52亿元、再融资债券55.53亿元);全年偿还地方政府债务本金20.46亿元(发行再融资债券偿还18.41亿元、通过预算安排偿还2.05亿元)。2025年末政府债务余额282.64亿元,严格控制在债务限额287.26亿元以内。

二、2025年主要财税政策落实和重点财政工作情况

2025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市人大各项决议,着力稳增长、优结构、增动能、惠民生、防风险,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统筹调度收支双向发力,稳固财政平稳运行底盘一是规范征管提质,夯实收入基本盘健全财政、税务、非税收入执收部门常态化协同联动机制,坚持依法依规征管、做到应收尽收,持续优化收入结构、提升收入成色。202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5.42亿元,同比增长8.6%,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较上年提升0.4个百分点,收入质量稳步向好。二是优化支出布局,强化重点领域保障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持续加大财政支出强度、优化支出投向,全力保障全市重点工作开展。202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达261.71亿元,同比增长3.1%,实现“十四五”时期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连续四年稳步增长。三是抢抓政策机遇,全力向上争取资金紧扣国家、省级政策导向,围绕产业培育、基础设施建设、民生兜底保障等关键领域提前谋划、储备优质项目,多层次、多渠道争取上级资金支持。2025年累计争取上级各类补助资金198.33亿元,获批新增项目建设政府债券11.93亿元,为全市重大基础设施落地、产业项目提质增效提供坚实资金支撑。

聚焦重点领域精准投入,服务全市发展大局一是聚力乡村全面振兴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统筹安排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82亿元,持续补齐乡村发展短板,夯实城乡融合发展根基。二是提速重大项目建设整合市县两级财政资金1.5亿元,专项用于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前期策划、论证储备,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持续激活经济增长内生动力。三是筑牢绿色生态屏障统筹安排11.61亿元专项资金,全域推进生态保护修复、污染综合治理等工程项目,持续擦亮全市生态底色,夯实绿色发展基础。四是助推文旅融合发展投入2.3亿元完善文旅配套基础设施、扶持文旅市场主体,持续丰富文旅产品供给,充分释放消费市场潜力。五是强化创新驱动支撑全市科学技术支出6,976万元,同比增长91.7%,资金重点投向技术研发攻关、科技成果落地转化,以财政精准投入赋能科技创新。

(三)持续加民生资金投入,切实增进群众福祉一是坚持民生优先导向全年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达76.4%;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领域财政支出分别同比增长1.4%、16.1%、12.5%,民生保障力度持续加大。二是夯实教育发展根基全年教育财政投入50.65亿元,推进智源初级中学、保山市实验中学等71所学校新建、改扩建工程,有效缓解城乡学位供给紧张问题,均衡优化教育资源布局。三是贯彻就业优先战略统筹安排就业补助资金1.58亿元,落实15项重点领域就业扶持举措,精准帮扶各类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稳定保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规模96万人以上。四是严守粮食安全底线。及时足额发放种粮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惠农资金4.04亿元,覆盖农户105.56万人次,稳定农户种粮收益,筑牢粮食安全财政保障防线。五是完善社会保障兜底统筹安排困难群众救助、优抚安置、残疾人事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等资金23亿元,全方位兜底特殊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持续提升社会保障水平。六是整治民生领域乱象聚焦殡葬改革、乡村振兴、校园餐、医保基金、养老服务五大民生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牢牢守住民生资金安全红线。

从严防控各类财政风险,守安全发展底线一是坚决兜牢基层“三保”底线严格落实“三保”预算审核、执行监测、风险处置、考评问责等制度机制,层层压实基层“三保”主体责任2025年全市“三保”支出154.46亿元二是稳妥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按期足额兑付法定债务到期本息75.96亿元,其中自筹资金偿还28.74亿元,全年实现债务零逾期全年争取各类债券额度228.93亿元,有力支撑项目建设、存量债务置换、企业拖欠账款清欠工作。主动深化与金融机构沟通对接,持续扩展金融债务“延本降息”成效,全年金融债务成本较2024年下降44BPs,债务结构持续优化,风险防控压力有效缓释。

深化财金协同联动,精准助力实体经济纾困增效一是引导金融资源精准滴灌。制定实施《保山市金融服务企业融资对接机制实施方案》,梳理分办82户企业融资需求清单,52户获贷20.84亿元,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二是建立政府资金存放激励机制。树立“比贡献、比业绩、比服务”导向,根据服务效果调配社保资金、公积金等财政资源14.24亿元,撬动全市金融机构存贷款规模稳步提升。三是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完成市同源融资担保公司组建运营全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在保金额13.11亿元,同比增长52%;新增担保业务8.9亿元,同比增长23.1%,两项指标分别位列全省州市第4位、第3位;年化担保费率至0.28%,大幅降低市场主体综合融资成本。

深化财政管理改革,提升现代化财政治理能力一是纵深推进预算制度改革细化制定《预算调剂管理暂行办法》,规范预算调剂流程,倒逼各预算单位提升预算编制精准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持续深化零基预算改革,严格坚持“以零为基”原则,强化入库项目评审论证,优化项目资金排序分配机制,推动预算编制更加科学精细。二是全面提升财会监督质效。紧盯预算执行、资金拨付、资产管理、会计核算等重要环节,持续推进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聚焦重点领域深入开展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充分运用大数据和信息化手段,深化“互联网+监督”,提升财会监督质效。三是主动接受人大依法监督严格落实市人大各项预算决议,依法定期报告年度财政决算、预算执行、国有资产管理、政府债务管控等工作。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2025年,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全市财政系统在市委、市政府有力领导下,攻坚克难、担当作为,财政收入实现稳中有升,重点领域保障坚实到位,风险防控举措落地见效,全市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同时,我们也客观清醒看到,当前财政运行仍存在不少短板与突出压力:房地产、建筑等传统支柱税源持续收缩,以绿色硅产业为核心的新兴税源培育尚不成熟、支撑能力不足,各类存量资产资源盘活处置难度攀升,财政增收空间持续收窄;“三保”、法定债务本息等刚性支出逐年递增,政府债务风险化解任务繁重,财政收支平衡矛盾持续显。针对上述难点堵点,我们将高度聚焦、靶向施策,全力推动问题妥善化解。

下一步,全市财政将聚焦四大方向精准发力,推动财政高质量可持续运行一是深耕财源建设,做大增量、盘活存量始终把财源培育摆在财政工作首要位置,紧扣“绿电+先进制造”“温泉+康养旅居”“科技+特色农业”“园区+产业承接”“口岸+落地加工”,持续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不断优化税源结构、夯实收入根基。多措并举推进存量资产、闲置资源清理处置,全力保障年度收支目标圆满完成。二是抢抓政策窗口,聚力向上争取、拓宽资金渠道树牢政策机遇意识,精准研判国家、省级政策导向与资金投放重点,围绕“两重”“两新”等重点领域,深入挖掘边疆民族、生态环保、特色产业等各方面特殊因素,做深做实项目储备工作,力争获取更多政策倾斜、更大资金补助。三是严守安全底线,统筹发展与安全、确保财政可持续。坚持“三保”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完善“三保”风险监测预警机制,确保“三保”预算足额编制、优先执行。严格落实“一揽子”化债方案,统筹资金、资产、资源,稳妥有序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将不新增隐性债务作为“铁的纪律”,对违规举债行为严肃追责问责。始终把财政可持续发展放在突出位置,统筹平衡发展需求与财力承载能力,完善财政承受能力评估机制,坚决防止超财力铺摊子、上项目。四是深化财政改革,提升治理效能、规范财经秩序纵深推进零基预算改革,系统完善支出标准体系,全面提升预算编制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健全全流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将绩效评价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监管全链条,完善绩效结果与预算分配挂钩机制。持续强化财会监督职能,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常态化开展财经秩序专项整治,从严查处各类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确保财政资金不乱用、政策执行不走偏。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