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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15-3/20260130-0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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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山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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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6-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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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

三、部门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

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保山市人民政府直属的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运营。主要职责是:

1.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2.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3.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4.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5.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6.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7.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5个派出机构,包括:办公室、稽核执法科、计划财务科、业务管理科、信息技术科5个科室;下辖隆阳、腾冲、龙陵县、昌宁县、施甸县5个管理部。

所属单位0个。

)重点工作概述

1.加强政治建设,凝心聚力谋发展。一是深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系统学习领会《习近平谈治国理政》,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党组“第一议题”制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发挥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带动作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效推动学用结合。二是提升党建工作质效。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持续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和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全面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充分发挥“初心领航 金惠万家”党建品牌引领作用,不断深化“9 型公积金”建设,加强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全力推进“模范机关”建设取得实效,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三是筑牢意识形态安全防线。强化对住房公积金领域意识形态工作的引导和管理,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注重正向激励,提升干部职工政治素养,筑牢思想防线。加强宣传思想阵地建设,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巩固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成果,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提质增效,为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公积金力量。

2.加大制度扩面,扩大制度受益群体。一是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调整最低缴存基数认定方式,降低参缴住房公积金门槛,稳步推进新就业群体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一企业一策略”,加强与行业协会沟通联系,争取相关职能部门的支持,加强宣传引导,督促非公企业依法缴存住房公积金,促进制度扩面。二是强化政策宣传与渠道建设。利用微信公众号等开展常态化线上宣传,设置“住房公积金服务专区”进企业、进社区、进招聘会、进乡镇,拓展服务场景,增强职工缴存意识。三是推进住房公积金执法质量。加强住房公积金执法队伍建设,强化对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培训,推动文明、公正执法,维护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

3.持续优化政策,深化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一是更好满足住房消费需求。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要求,密切关注上级政策导向和市场需求变化,加强政策研究储备,坚持因城施策、一城一策,适时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主动融入城市更新,积极参与去库存、稳楼市工作,提振住房消费与市场激活,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绿色建筑及“好房子”建设项目,更好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助力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二是强化住房保障功能。修订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管理办法,拓展住房公积金在租赁住房、保障性住房方面的使用力度,为城镇工薪家庭、新市民、青年人提供“租购并举”的政策支持,适应不同人生阶段住房需求。三是推动区域协同与异地协作。加强与异地公积金中心的合作,深化“跨省通办”、“省内通办”业务,进一步精简材料、优化流程,提升服务便捷度和群众满意度;借鉴发达地区的经验和做法,结合保山实际情况,创新住房公积金管理和使用模式。

4.强化数字赋能,推进数字化转型升级。一是持续深化国产化替代工作。加快项目立项进程,整合资源与力量全力推动国产化替代工作,确保核心技术的自主可控,逐步降低对外部技术的依赖。二是全面提升数字化服务能力。促进线上线下服务深度融合,构建互补协同的服务模式,加快推进服务线上化、数字化与智能化转型,增强服务便捷性。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提升电子档案管理质效。以电子稽查为抓手,加强数据治理,提高数据质量。三是全面筑牢数据安全防线。严格执行网络与数据安全相关制度要求,针对当前制度管理与技术防护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持续完善制度机制建设,全面优化技术防护体系,切实提升整体安全防护能力。

5.坚持标准化管理,推进服务规范化建设。一是深入开展服务提升行动。持续打造“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品牌,同步规范线上线下办理事项,认真贯彻数据标准、服务标准,强化“高效办成一件事”。落实《全国住房公积金文明行业标准》,巩固中心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成果。规范信访办理流程,抓好信访维稳工作。二是加强风险防控。夯实规范管理基础,实现业务与廉政教育同步推进,打造线上线下统一融合的住房公积金内部管理架构,推广系统自动审批、异常人工干预的业务集中审批模式。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大额资金存放管理机制,加强日常业务稽核,全面排查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安全。三是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创新廉政教育形式,丰富廉洁文化活动,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对照《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职业标准》,组织开展服务标准和业务技能培训,提升干部队伍服务群众的能力。加强执法队伍综合素质培训,提升执法人员行政执法效能,着力锻造一支素质过硬、能力过硬的住房公积金队伍。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事业编制32人。在职实有3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人。

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6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14,472,7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4,472,700,政府性基金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上级补助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结余0

部门财务总收入比上年预算减少3,058,000元,同比下降2.6%。主要原因是:一是本单位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运转类资金大幅减少;二是本单位由经费自理事业单位变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26年起不再核定奖励性绩效保留部分,在职职工人员经费减少;三是2026年合同制职工数量比上年减少2人,临聘人员经费减少;四是2026年信息化设备购置减少,项目资金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4,472,700元,其中:本年收入114,472,70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4,472,7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预算减少3,058,000元,同比下降2.6%。主要原因是:一是本单位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运转类资金大幅减少;二是本单位由经费自理事业单位变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26年起不再核定奖励性绩效保留部分,在职职工人员经费减少;三是2026年合同制职工数量比上年减少2人,临聘人员经费减少;四是2026年信息化设备购置减少,项目支出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4,472,700。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14,472,700,其中:基本支出106,837,900比上年预算减少1,442,800元同比下降1.33%,主要原因是:一是本单位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运转类资金大幅减少;二是本单位由经费自理事业单位变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26年起不再核定奖励性绩效保留部分,在职职工人员经费减少;三是2026年合同制职工数量比上年减少2人,临聘人员经费减少;项目支出7,634,800比上年预算减少1,615,200元同比下降17.46%,主要原因是:2026年信息化建设项目经费减少,故项目支出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4,2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71,000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机关养老保险缴费;

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01,500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25,000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2,100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大病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94,050,000元,主要用于: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财政匹配住房公积金;

2210302住房保障支出—城乡社区住宅—住房公积金管理支出19,608,900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公用经费、信息化建设项目经费。

五、市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2026年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8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132,93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752,43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380,5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60,000,较上年减少10,000,下降5.8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与上年持平预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情况: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000,较上年减少10,000,下降5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次,共计接待100人次。

减少原因: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根据实际情况测算减少接待费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50,000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0,000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增减变化情况: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职工解除合同赔偿金经费,绩效目标:维护部门稳定,依照《合同法》按时足额支付职工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

2.信息化建设经费,绩效目标:加快本单位数字化服务进程,通过数据高效聚合使用,持续简化办事流程,精简办事资料,重构业务流程,切实提高公积金中心服务便捷度,打造“网办速度快、服务质量优、惠企利民好”的住房公积金服务体系,为全市缴存职工提供一个安全、优质、高效、便捷的办事环境。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经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216,400,较上年减少1,247,600元,下降27.95%,主要原因是:一是本单位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压减了日常公用经费;二是上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了日常运转类设备购置经费,本年度无该项支出,故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6年委托业务费安排40,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0元,下降2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需要报废资产原值较上年减少,资产委托评估费减少

国有资产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资产总额29,554,056.87,其中,流动资产70,157.87固定资产25,791,946.21,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在建工程0,无形资产3,691,952.79,其他资产0。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587,590.74,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3,726.86。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报废报损资产295项,账面原值4,604,492,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300;资产使用收入0,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2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