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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15-3/20260203-0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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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山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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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6-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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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财政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保山市财政局2026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财政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市财政局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

三、部门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

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保山市财政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方针政策,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拟订财政中长期规划以及改革方案。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措施,提出加强财源建设和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市与县(市、区)以及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措施,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措施。

2.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

3.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职责。编制年度市本级预算、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代编全市预决算草案。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负责市级预决算公开,指导和监督全市预决算公开。拟订地方财政体制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

4.按分工负责地方税收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拟订地方税制改革方案,提出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建议。提出地方税收政策调整建议。组织起草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措施。贯彻实施财政票据管理法规制度,负责非税收入收缴和财政票据管理。根据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照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5.承担财政国库收付、预算执行、库款、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决算核算、财政专户管理职责。拟定和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措施及有关制度并监督管理。承担财政数据库建设和财政信息网络运维、网络安全职责。

6.拟订和执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措施。承担地方政府性债务的日常管理职责,提出全市政府性债务规模控制和债务结构调整建议,指导和监督县(市、区)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对政府性债务领域风险进行分析、研判、预警,积极稳妥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领域风险。

7.负责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研究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完善预算绩效管理责任和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8.按规定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牵头编制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市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拟订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

9.参与拟订市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措施。负责对市本级财政承受能力进行论证。负责对政府投资项目的财政性资金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10.承担国际多边和双边财经合作有关工作,按规定管理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外国政府的贷(赠)款。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11.负责会计管理工作。拟订会计管理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贯彻落实会计管理制度,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

12.负责财政信息网络数据传输和存储安全。承担预算管理一体化运行维护和改革,推进预算信息互联互享。汇总收集财政预算编制和执行信息,建立预算数据的集中管理和大数据分析机制并实施。

13.负责对地方金融组织及其相关活动实施监管。牵头落实相关金融风险处置的地方政府属地责任。协调、指导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展风险处置相关工作。负责对全市地方中小金融机构、农村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的风险防范处置。落实中央金融管理部门牵头组织实施的金融机构风险处置中相关协调配合职责。落实相关责任部门对非金融企业涉及金融风险处置工作的配合职责。

14.统筹协调全市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防范和处置有关工作。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和县(市、区)人民政府依法开展非法金融活动防范和处置工作。组织开展地方金融组织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配合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1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研究科、综合科、法规税政科、预算科、债务管理科、绩效管理科、国库科、经济建设科、行政政法科、科教文化科、社会保障科、资源环境科、农业农村科、资产管理科、对外合作科、政府采购管理科、会计科、财政监督科、非税收入管理科、金融服务科、金融监管科、金融稳定科、科技科、人事教育科、保山市财政局债务监管中心、保山市国库支付中心。

所属单位0个。

)重点工作概述

2026年,保山市财政局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扣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抓实“五个财政”建设,统筹发展和安全,着力强化财政资源配置效能,提升财政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财政支撑。

1.聚力增收节支,确保财政平稳运行。加强经济形势和税源分析研判,依法依规组织财政收入,确保收入质稳量增。积极研究政策、精准谋划项目,全力向上争取转移支付、专项债券等政策资金支持,做大可用财力“蛋糕”。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大力压减一般性、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同时,综合运用财政补贴、消费券等政策工具,支持关键领域投资和消费场景创新,积极服务扩大有效内需,集中财力保障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民生改善。

2.优化支出结构,提升服务发展能力。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确保不留缺口。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优化资源配置,强化对科技创新、产业转型、乡村振兴等关键领域的精准支持。全面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3.严守风险底线,增强财政可持续性。完善常态化监控机制,确保“三保”资金及时足额兑付。严格执行政府债务管理规定,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多渠道、市场化方式化解存量债务。加强库款监测调度,保障财政支付安全。

4.深化改革协同,激发内生发展动力。持续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深化财政金融互动,优化普惠金融发展财政支持政策,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创新投融资模式,更好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放大效应,服务全市高质量发展大局。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4人,其中:行政编制61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3人。在职实有6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6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8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6,418,6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6,235,600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183,000元,上年结转结余0元。

部门财务总收入比上年预算增加920,676.78元,同比增长5.94%。主要原因是:财政质量提质增效经费、会计资格考试经费、委托咨询和服务经费增加,导致收入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6,235,600元,其中:本年收入16,235,60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235,6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预算增加1,004,100元,同比增长6.59%。主要原因是:财政质量提质增效经费、会计资格考试经费、委托咨询和服务经费增加,导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6,418,600。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6,235,600,其中:基本支出11,765,600比上年预算增加23,500元同比增长0.2%,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调增;项目支出4,470,000比上年预算增加980,600元同比增长28.1%,主要原因是:财政质量提质增效经费、会计资格考试经费、委托咨询和服务经费增加,导致项目支出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20106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行政运行支出8,945,4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障缴费支出以及机关运行支出;

201060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220,000元,主要用于财政事务管理支出、会计资格考试成本性支出;

201060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信息化建设支出 2,270,000元,主要用于财政信息系统运行维护以及财政信息网络建设支出;

201060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财政委托业务支出940,000元,主要用于财政委托咨询和服务经费支出;

201065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事业运行支出672,500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2,8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85,400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支出40,000元,主要用于遗属生活补助,保障遗属基本生活;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471,4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3,300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397,100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保及退休公务员医保缴费支出;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7,7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大病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其他医疗方面的支出。

五、市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2026年本部门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9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84,3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62,3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22,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财政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25,600元,较上年减少4,290元,下降3.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财政局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预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情况: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财政局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0,600元,较上年减少4,290元,下降17.24%,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0次,共计接待180人次。

减少原因: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把勤俭节约作为党政机关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根据上一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综合考虑本年度工作计划,从严控制公务接待数量和规模,科学合理编制公务接待费预算,从预算源头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财政局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05,00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5,00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增减变化情况: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网络运维经费,绩效目标:推进财政信息化建设与网络安全。一是保障全市财政系统含预决算系统、政府采购系统、债务系统、非税电子化系统、资产管理系统、差旅一体化系统、人行国库前置系统等的有序高效运转,促进各项财政管理工作的良性循环开展,确保预决算预算执行、会计核算、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与财政部、省财政厅工作部署的无缝衔接。二推进财政数据网络安全防线建设。用于机房建设以及购置防火墙软件设施、ups不间断电源设备以及网络运维服务,保障财政数据安全与稳定支撑财政业务高效运行。

2.委托咨询和服务经费,绩效目标:推进财政管理,提高绩效评价、审计、财政资金监督检查、金融监管分类评级等专项业务质量,提升各项业务的科学性和公信力。一是聘请外部专业机构开展内部控制抽检和评价、重点绩效评价和管理辅助、全市财会监督和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重点领域检查工作、公积金年度审计、融资担保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分类评级专项业务,助推财政工作再上新台阶。二是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加强内部风险防范,最大限度地预防法律纠纷,确保财政各项工作合法合规开展,更好地实现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三是用于支付辅助开展财政业务相关人力资源费用,解决财政内部工作量大、人员不足问题。

3.财政质量提质增效经费,绩效目标:一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要内容,通过党建文化建设,使财政干部党性教育更加扎实,理想信念、党性观念、宗旨意识进一步强化。凝聚财政干部力量,提升财政干部政治情怀和“为国理财、为民服务”的工作激情,推动提升财政干部适应新时代、实现新目标、落实新部署能力。二是提升办公软硬件设施,为更好地优化财政服务、履行财政职能、提高工作效率,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4.财政局财税业务经费,绩效目标:用于保障履行财政职能相关支出,提高财政公共服务效能,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5.会计资格考试经费,绩效目标:保障全国会计专业资格考试顺利进行,提高考试现代化水平,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提高会计从业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

6.注册会计师考试补助资金,绩效目标:用于注册会计师考试考务相关成本性支出以及会计行业监管与会计制度推广宣传、会计知识培训等相关费用,促进会计人员不断更新专业知识,适应行业发展变化,提高会计人员理论联系实际、解决问题的能力。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经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财政局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355,200,较上年减少55,100元,下降3.91%,主要原因是:人员较上年减少,相应的公用经费支出减少

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财政局2026年委托业务费安排763,000.00元,较上年增加663,000.00元,增长663%,主要原因是:内部控制抽检和评价、重点绩效评价、财会监督和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重点领域检查委托业务费用增加

国有资产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保山市财政局资产总额3,810,297.45元,其中,流动资产542,835.19元,固定资产2,840,08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427,373.26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44,638.6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85,293.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2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