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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15-3/20260204-0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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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山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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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6-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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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文化艺术团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保山市文化艺术团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文化艺术团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市文化艺术团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

三、部门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

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保山市文化艺术团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保山市文化艺术团是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的二级单位,属于独立核算单位,按地(市)级进行预算管理,是公益二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

保山市文化艺术团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的文艺工作方针政策,推动社会主义文艺繁荣发展。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负责舞台艺术作品创作生产和演出。负责实施全市重大文化艺术对外宣传、推广、交流活动。完成各类党委、政府指令性、公益性演出任务。代表市级参加各级各类专业艺术赛事、展演和文化交流活动。挖掘提炼和传承弘扬全市歌、舞、乐类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业务联系指导各县级国有文艺院团。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室、创作室、演员部、舞美产业部。

所属单位0个。

)重点工作概述

1.夯实理论根基,深学笃行党的创新理论。紧扣学习研究习近平文化思想这个重大政治任务,强化市级文艺院团对文艺战线的思想政治引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进一步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把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放在首位,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上立场鲜明、毫不含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加强班子成员法律法规及各项纪律、制度学习,保障院团今后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2.服务中心大局,广泛开展文艺活动。围绕重大时间节点,紧扣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文化强市建设等中心任务,统筹谋划系列主题文艺活动;扎实开展“送戏下乡”“七进”演出“戏曲进乡村”等文艺活动,坚持“送文化”“种文化”与“传精神”相结合,积极投身“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坚决完成“沉浸式”警示教育演出;积极配合主管局开展文旅宣传、推介活动,做到“以文塑旅,以旅彰文”;坚持以重要评奖、推优、赛事、展演活动为契机,打磨一批精品力作。

3.推动“以训带剧”,探索打造精品剧目新路径。长久以来,市级国有文艺院团因创作资金短缺、人才受限,在专业舞台艺术剧目创作上鲜有作品。主管局高度重视,2026年已争取到省级培训资金,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用于提升徐霞客题材舞台剧《八十四天》及打造杨升庵题材舞台剧《青山依旧》。通过两部保山最大文化名人“IP ”剧目的打造,为下一步“文艺+旅游”推出“庭院式”“驻场式”“沉浸式”剧目演出打好坚实基础。用“以训带剧”的创新模式,推动保山舞台艺术作品更上新台阶。

4.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公益属性。文艺人才是保山文艺事业的宝贵财富,加强院团文艺人才队伍建设,是开展文艺工作的根本保障。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是提升团队实力和艺术水平的关键。我们将继续加强文化艺术人才建设,保障院团文艺事业发展;继续强化市级国有文艺院团的公益属性和社会职能职责,把文艺院团的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我们将继续大力支持文艺助力乡村活动,积极参与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各行业演出创作活动。继续全力完成上级安排的政府性、指令性、公益性、对外宣传、推广等演出活动及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事业编制21人。在职实有21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3,其中:离休0人,退休33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143,50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804,004,政府性基金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上级补助收入339,5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结余0

部门财务总收入比上年预算增加647,704元,同比增长18.53%。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变动,上年9月调入1人,较上年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收入增加;二是较上年增加了单位资金收入。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804,004元,其中:本年收入3,804,004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804,004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预算增加308,204元,同比增长8.82%。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上年9月调入1人,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143,504。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804,004,其中:基本支出2,792,400比上年预算增加308,100元同比增长12.4%,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上年9月调入1人,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增加;项目支出1,011,604比上年预算增加104元同比增长0.01%,主要原因是:调整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导致项目支出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207010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文化和旅游—艺术表演团体支出3,145,300元,主要用于我团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在职人员失业保险支出、完成2026年“送戏下乡”“七进”惠民演出任务的相关支出及单位正常运转等开支;

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9,800元,主要用于我团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开支;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13,500元,主要用于我团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支出11,604元,主要用于我团退休去世人员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支出;

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40,000元,主要用于我团在职人员基本医保支出、退休人员大病医保支出;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62,600元,主要用于我团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用支出;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200元,主要用于我团在职人员工伤保险支出、退休人员大病医保支出。

五、市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2026年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7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7,29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7,29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文化艺术团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000与上年持平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文化艺术团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与上年持平预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情况: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文化艺术团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00与上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次,共计接待10人次。

增减变化情况: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文化艺术团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增减变化情况: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送戏下乡”“七进”惠民演出补助经费,绩效目标:2026年将按要求完成覆盖全市每个乡(镇)不少于1场的送戏下乡公益性演出任务,总计不少于72场;同时完成年度文化“七进”公益演出任务不少于78场。全年市内外演出总场次确保不少于150场。所有演出任务的前期筹备、作品创作、排练及演出等均需在1个周期(即2026年)内完成。演出范围将全面覆盖全市所有乡镇、街道、机关、军营、学校、企业、社区、景区等,确保乡镇文化宣传覆盖率达到100%。力争观众对演出节目及服务的满意度达到90%。通过演出,生动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丰富基层群众文化生活,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推动文化建设成果全民共享,有力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进程,并持续提升演出创作水平、表演水准与服务质量。计划于2026年3月正式启动保山市2026年“送戏下乡”文化惠民专场演出及文化“七进”专场演出,确保在2026年12月前圆满完成市内外150余场演出任务。

2.2026年保山市旅居主题舞台剧《青山依旧》戏剧体验文艺骨干培训补助经费,绩效目标: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云南省关于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特别是支持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文化事业发展的指示精神,提升保山市基层文艺骨干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繁荣本地文艺创作,特策划实施本次“旅居保山”主题舞台剧《青山依旧》戏剧体验文艺骨干培训项目。本项目计划组织选拔约30名基层文艺骨干,邀请民族文化、历史文化及戏剧导演、表演专业教师,开展为期37天(含系统教学、剧目深度排练、合成彩排与成果展示等环节)的集中培训。培训内容紧密围绕旅居主题舞台剧《青山依旧》展开,涵盖戏剧理论、表演技巧、剧本朗读、台词训练、角色塑造、导演基础、化妆造型、舞台调度等。项目采用“理论授课+分组排练+合成彩排+成果展演”的递进模式,旨在通过37天的完整周期,对剧目进行深层次、精细化的打磨,显著提升参训人员的戏剧艺术综合能力与舞台表现力,确保最终呈现一出高水准、完整的舞台剧作品,并进行不少于一场的汇报演出。预计直接受益学员30人,间接受益观众可达数千人次。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经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文化艺术团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与上年持平,无变化。主要原因是:保山市文化艺术团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文化艺术团2026年委托业务费安排230,000元,与上年持平。

增减变化情况: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国有资产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保山市文化艺术团资产总额542,933.62,其中,流动资产376,883.94固定资产166,049.68,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在建工程0,无形资产0,其他资产0。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63,916.21,其中固定资产增加96,958.88。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资产使用收入0,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2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