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6年预算
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6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市文化和旅游发展政策措施,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草案。
2.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市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塑造和宣传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4.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市智慧旅游建设。
7.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工作。
9.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10.指导和监管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1.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市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旅游市场秩序。
12.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组织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活动。
13.负责全市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14.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机关党委(人事科)和离退休人员办公室〕,非物质文化遗产科,公共服务和艺术科,文物和博物馆科,资源开发科,产业发展科,行业和市场管理科,智慧旅游和宣传推广科。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6年是实施“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市文化和旅游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锚定“3815”战略发展目标,以推动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聚焦“旅居保山”品牌建设,全力补短板、强弱项、扬优势,力争全年接待游客突破5500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500亿元,同比分别增长5%和6%。
重点抓好以下七个方面工作。
(一)强化顶层设计,绘就产业发展新蓝图。高标准、高质量编制完成《保山市“十五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及《保山市温泉康养旅居产业发展规划》。明确将温泉康养旅居产业培育为全市战略性支柱产业,科学划定产业发展空间布局,设定清晰的发展路径和阶段性目标,加强规划衔接与实施督导,为产业科学发展提供根本遵循。
(二)聚焦项目引领,构建差异化发展新格局。坚持“项目为王”,着力构建“核心引领区(腾冲)、特色拓展区(隆阳、龙陵)、乡村融合区(昌宁、施甸)”的差异化发展格局。以“乡村旅游、生态康养、温泉旅居、文化体验、消费升级”五线融合为导向,谋划布局一批普惠型温泉产品和特色温泉小镇、村落。强化精准招商和以商招商,加快推进勐赫小镇二期、腾冲东山康养度假区、樱花谷景区提升、镇安温泉三期、黑温泉二期等一批牵引性强的重点项目,形成“储备一批、开工一批、建设一批、投产一批”的良性循环。
(三)深化业态融合,打造多元产品新体系。深入推进“文旅+百业”与“百业+文旅”,围绕“中国高端温泉康养旅居第一市”“中国温泉第一市”愿景,大力培育茶泉联动、森林疗愈、田园静养、咖旅漫游等主题产品。积极引进和举办徒步、越野、观鸟等户外赛事,拓展亲子、研学、摄影、赛事经济等多元市场。推动农文旅深度融合,实施景区“焕新工程”,擦亮本土节庆品牌,促进“土特产”、文创商品进景区、进酒店,打造“后备箱经济”。繁荣夜间文旅消费,塑造区域夜经济品牌。紧扣重要节庆节点,策划开展系列惠民促消费活动。
(四)繁荣文艺创作,优化公共服务新供给。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深挖民族、非遗、抗战、侨乡等特色文化资源,鼓励小剧场、庭院剧等艺术形式创新。深化推进徐霞客、杨升庵等地方文化IP旅居精品剧目的实训创作与展演,鼓励文创手伴、微短剧、文化主题餐饮等业态创新发展。深化文旅融合,办好“四季村晚”、“四季村歌”、田间音乐会等群众文化品牌活动,创新举办“端阳花街”、“腾马”等节庆和赛事,推动“村民生活圈”与“游客体验圈”深度融合。持续开展“戏曲进乡村”“送戏下乡”等文化惠民演出。加快推动袁文典、袁文揆《滇南诗略》《滇南文略》专项研究整理与编译出版,更好普及地方历史文化知识和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五)加强遗产保护,实现传承利用新突破。推进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第三阶段工作,顺利通过国家四普实地调查验收工作。加强文物安全保护,加速数字化转型,推进馆藏文物数字化、预防性保护项目,全面提升馆藏文物研究和展示利用水平。扎实推进滇缅公路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基础性工作和标识系统建设。鼓励和支持非国有博物馆特色化发展。强化非遗系统性保护,加大项目培育储备力度,打造非遗特色院落和消费场景。推动“非遗过大年”“非遗购物节”等活动常态化、品牌化,促进非遗更好融入现代生活、走进景区景点。
(六)强化宣传营销,提升“旅居保山”新形象。围绕“旅居保山”核心品牌,系统实施“年有主题、季有重点、月有推介、周有亮点”的全周期营销。深化与抖音、小红书等新媒体平台合作,构建内容鲜活、传播有力的新媒体矩阵。组织赴川渝、长三角等重点客源市场开展温泉康养旅居专题推介。深化与“大香格里拉”等区域的联动合作,持续提升“温泉喷涌·住在保山”品牌的市场号召力。
(七)规范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新生态。坚决扛起安全生产政治责任,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常抓不懈,坚决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纵深推进集中整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和涉旅购物场所及“黑导游”等问题综合治理“突击战”,持续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严厉打击“不合理低价游”、强迫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强化行刑衔接,保持对涉旅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严打”,发现一起、打击一起。推进旅行社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探索建立导游服务质量综合评价与激励机制。加强从业人员常态化培训和游客文明宣传教育。强化信用监管,依法依规清退严重失信主体,营造诚信、公平、安全、有序的文旅市场环境,筑牢高质量发展根基。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3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4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0,133,46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745,1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388,360元,上年结转结余0元。
部门财务总收入比上年预算减少243,140元,同比下降2.34%。主要原因是:一是滇缅公路导引系统经费减少,二是仁寿门历史文化街区打造经费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745,100元,其中:本年收入9,745,10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745,1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元。
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预算减少381,500元,同比下降3.77%。主要原因是:一是滇缅公路导引系统经费减少、二是仁寿门历史文化街区打造资金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133,46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9,745,100元,其中:基本支出6,605,600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63,700元,同比增长2.54%,主要原因是:晋级晋档导致工资及社会保险支出增加;项目支出3,139,500元,比上年预算减少545,200元,同比减少14.8%,主要原因是:一是滇缅公路导引系统经费减少、二是仁寿门历史文化街区打造资金减少,导致项目支出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207010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行政运行支出5,407,900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正常运转办公费支出;
207011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旅游宣传支出1,700,000元;主要用于引入专业平台公司全面负责“保山文旅”官方账号的内容运营(包括微信、微博、抖音、视频号、百家号等)、外出推介、展会宣传、主媒体宣传推广等方面;
207020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物—文物保护支出400,000元,主要用于仁寿门历史文化街区打造经费;
207029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物-其他文物支出70,000元,主要用于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项目经费;
207999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58,000元,主要用于仁寿门历史文化街区打造经费;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6,400元,主要用于机关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开支;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27,600元,主要用于文化和旅游系统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75,800元,主要用于文化和旅游系统在职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53,900元,主要用于对职工缴纳社会保障缴费(公务员补助)开支;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4,000元,主要用于其他医保开支;
2300247转移性支出—一般性转移支付—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511,500元,主要用于各县区免费开放市级补助资金及市级非遗传承人补助经费。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2300247转移性支出—一般性转移支付—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511,500元,主要用于各县区免费开放市级补助资金及市级非遗传承人补助经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12,62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3,621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89,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40,000元,与上年持平,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预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情况: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0,000元,与上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约为63次,预计接待413人次。
增减变化情况: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00,00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00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增减变化情况: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保山文化旅游品牌宣传推广、文化旅游行业人才培养和市场管理专项经费,绩效目标:一是组织保山文旅企业参加由国家文旅部、云南省人民政府联合主办的2026年国际旅交会,以及昆明南博会、上海旅游节等重点旅游节庆会展活动,做好展会文化旅游宣传;二是组织赴上海、南京、西安、长沙、深圳等重点客源直航城市举办专场推介会;三是计划在保山机场、腾冲机场、芒市机场、保山火车站、大理火车站、丽江火车站、高速公路出入口、保山中心城区、潞江大桥附近、全市涉文旅企业(酒店、民宿、旅行社、博物馆、文化馆)及重要交通节点等场所投放宣传广告(喷绘制作9块大幅灯箱广告、7块单立柱广告、5组立体字小品景观、37块电子屏、设计制作486个展架和海报);三是为加大保山对外宣传力度,倡导文明旅游,安全出行,理性消费,拟与中国移动保山分公司合作,利用“云信大数据消息平台”对进入保山辖区的外地手机号码推送欢迎短信。预计实现保山旅游人次增长10%,旅游收入增加等。
2.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项目经费,绩效目标:根据国家文物局和省文物局普查文件要求和标注规范,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组建“四普”普查领导机构和普查工作队,市级普查队员约15人,每个县(市、区)普查队伍约10人,对全市约60人的普查队伍进行培训,2026年完成200处不可移动文物实地调查。通过培训,提高文物队伍的能力素质,为下一步开展工作打下基础;完成200处不可移动文物实地调查,按照国家文物局要求规范进行登记,全面掌握文物现状,为下一步保护管理、活化利用打下基础,更好保护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经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728,000元,较上年减少11,600元,下降1.57%,主要原因是:局机关调出1人,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6年委托业务费安排68,000元,与上年持平。
增减变化情况: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资产总额29,218,566.09元,其中,流动资产6,560,249.04元,固定资产3,152,038.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7,424,883.71元,无形资产2元,其他资产2,081,392.84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351,648.5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8,63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2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