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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15-3/20260205-0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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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山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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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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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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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

三、部门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

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拟订全市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安置优抚、就业创业、服务管理、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相关配套性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逐月领取退役金军官(军士)、1至4级伤残退役军人(含精神疾病类军人)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服务管理。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5.协调相关部门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拟订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养老及生活救助工作。

8.指导、拟订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和管理维护方案并做好相关实施工作。负责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根据上级要求落实军人公墓的相关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办政府安排的烈士纪念活动。承担拟列入全国、全省重点保护单位烈士纪念设施报批事宜。根据国家授权,承办境外我国烈士和外国在我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

9.指导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服务管理、待遇保障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彰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10.服务中心(军休中心)职能,为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人员和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提供服务,落实其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为全国军休人员、因战伤残军人、重点优抚对象提供疗养服务保障;为全国来保烈士祭扫家属提供服务;负责退役军人信息管理和政策宣传,协助做好行政关系、组织关系及社会保险等结转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市退役军人各类教育培训工作;为退役军人提供就业创业指导和政策咨询,负责承办自主就业干部和退役士兵招聘会、推介会、就业论坛等;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拥军优抚、帮扶解困、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维护等事务性工作。

11.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中共保山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安置就业军休科、拥军优抚褒扬纪念科。

所属单位1个,保山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加挂保山市军队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中心),未独立核算,归局机关统一核算管理。

)重点工作概述

1.加强服务体系建设。认真对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服务事项清单,开展“回头看”工作,进一步提升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水平。结合社会基层治理特点,充分发挥“兵支书”“兵教师”等示范带头作用,进一步引导广大退役军人为保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2.积极谋划安置工作。退役军人移交安置是政治任务,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与组织、编制、人社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拓宽安置渠道,增加安置岗位,提高安置质量。安置工作中,严格落实《退役军人安置条例》等相关政策法规,常态化开展“送政策进军营”活动,推行积极探索优化安置方式,结合退役军人的专业特长、岗位需求和个人意愿,努力做到人岗相适、人尽其才。

3.持续解决三后问题。严格落实各项优抚政策,按时足额发放各类优抚资金。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通过指令性安置、就业推荐、自主创业扶持等多种方式,帮助随军家属解决就业困难。严格落实好教育优待政策,确保军人子女能够享受优质教育资源,顺利入学入园。进一步关心关爱现役军人和退役军人的家庭生活,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让军人在前方安心服役,后方没有后顾之忧。

4.高质推动就业创业。加强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并根据市场需求和退役军人需求,及时优化培训内容,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退役军人就业。用好保山退役军人学院等资源优势,与高校、企业等建立合作关系,为退役军人提供更多的就业创业机会。加强与人社、工会等部门的协作,在军人退役等时段,举办形式多样的线上线下招聘会,为退役军人和用人单位搭建供需对接平台。加大创业扶持力度,加强与税务、金融等单位的对接,落实好创业担保贷款、税收优惠等政策,鼓励退役军人自主创业。

5.用心维护合法权益。认真贯彻优待抚恤政策,全面落实军人军属和退役军人的优待优先,常态走访联系退役军人,积极开展困难退役军人帮扶行动,认真落实领导包案、带案接访等制度,定期研判解决信访问题。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及时发现和化解矛盾纠纷,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确保全市退役军人群体持续稳定,不发生大规模涉军群体上访事件和极端个人事件。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工勤人员编制0事业编制13人。在职实有2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133,626.1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723,400,政府性基金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上级补助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其他收入274,800元,上年结转结余135,426.13元

部门财务总收入比上年预算减少146,773.87元,同比下降2.78%。主要原因是: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目经费同比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723,400元,其中:本年收入4,723,40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723,4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预算增加34,300元,同比增长0.73%。主要原因是:根据人员职务职级等变动,核定的人员经费同比增长。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948,400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723,400,其中基本支出4,513,400比上年预算增加34,300同比增长0.77%,主要原因是:根据人员职务职级等变动,核定的人员经费同比增长项目支出210,000与上年预算持平无变化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4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支出479,7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82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退役军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支出2,494,6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支出;

20828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拥军优属支出21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支出;

208285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退役军人管理事务—事业运行支出1,162,9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支出;

20828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退役军人管理事务—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35,000元,主要用于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29,8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支出;

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5,6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支出;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21,900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500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2026年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3,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合计48,000与上年持平,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6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与上年持平预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情况: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13,000与上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9次,共计接待90人次

增减变化情况: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5,000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000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增减变化情况: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驻保部队纪念品市级经费,绩效目标: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每年对驻保山市隆阳区团以上各部队退役士兵进行慰问,赠送纪念品作为留念,2025年度完成春季、秋季驻保退役士兵纪念品发放工作,标准200元/人,市区两级政府各承担50%经费,加强军民联系,提升军人荣誉感归属感。

2.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及教育培训经费,绩效目标:做好退役军人群体服务管理工作;加强退役军人教育培训,组织开展培训不少于1批次,提升就业创业指导及帮扶力;对部分退役军人困难人员实施走访慰问不少于1批次,充分体现党委政府对他们的关心关爱。

3.为退役军人办实事解难题帮扶解困经费,绩效目标:积极有效开展好为退役军人办实事、解难题;对全市生活困难的退役军人,在其享受正常的社会保障待遇后,给予适当帮扶援助;依托云南省退役军人关爱基金会,对全市生活困难的退役军人,在享受社会保障待遇后,根据其困难程度,困难退役军人提供帮扶援助。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经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42,700,较上年减少35,700元,下降7.46%,主要原因是:根据人员变动情况,造成年度预算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同比下降。

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6年委托业务费安排0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国有资产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产总额1,401,871.52,其中,流动资产386,861.04固定资产1,011,357.48,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在建工程0,无形资产3,653,其他资产0。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75,259.4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73,327.32。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资产使用收入0,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2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