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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15-3/20260206-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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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山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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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6-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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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保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

三、部门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

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保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所出资企业的国有资产。

2.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职责。按照国家颁布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订考核评价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拟订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制度并组织实施。

3.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贯彻执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制订有关制度和措施,健全以管资本为主的监管制度体系,依法对全市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4.指导推进所监管企业的改革和重组,推进所监管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按照国家、省和市的战略部署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研究和提出促进全市国有企业发展的意见建议和政策措施。

5.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通过法定程序和干部管理权限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建议任免或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按出资比例委派股权代表;负责指导所监管企业人才工作和教育培训工作。

6.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参与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配合同级财政部门做好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7.负责所监管国有企业的产权界定、登记、变动、转让等管理工作,监督、规范国有企业产权交易行为;组织实施国有企业清产核资、资产统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出资人权益。

8.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安全生产、应急保障、环境保护和信访维稳等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9.管理市属国有企业党组织和党组织关系在市国资委党委的中央、省属国有企业党组织,全面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落实管党治党责任。

1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划发展与政策法规科、统计考核与财务监督科、产权管理科、企业党建工作科。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坚定不移推进国资国企改革。聚焦国企高质量发展目标要求,按照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科学编制“十五五”国资国企发展规划,精心谋划好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方案,推进改革。

2.全力守住守牢债务安全底线。做好化债持久战、攻坚战的准备,努力在化债中发展,在发展中化债。持续做好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积极优化债务结构。

3.持续实施提振发展攻坚行动。通过提升经营发展质效、整合盘活质效、监管治理质效、风险化解质效等攻坚举措,着力补强市属企业治理体系和市场化经营机制的薄弱环节,加快企业实体化、市场化转型发展步伐,切实增强国有企业的自我造血功能,提高国有企业发展质效。

4.切实提升国资监管服务质效。推进业财一体化国资监管信息系统的实践运用,将各治理主体的决策权限、内部治理嵌入国资在线监管系统,切实提高集团化管控、集约化运作能力。

5.全面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深入开展党建融入生产经营活动,一手抓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一手抓高质量发展,有效发挥“两个作用”促进企业重大项目建设、主要经营目标及重要任务更加高质高效完成。持续常态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强化警示教育力度,聚焦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和重点工作、关键环节、重要岗位,健全完善国资监管制度体系,织密清廉防护网,扎紧权力运行的笼子,坚决堵住国有资产管理漏洞,坚决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国有企业人员安全。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工勤人员编制0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504,753.7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254,753.76,政府性基金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250,00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上级补助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结余0

部门财务总收入比上年预算增加130,600元,同比增长3.87%。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档次和级别的正常晋升以及部分人员职务职级晋升,人员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504,753.76元,其中:本年收入3,504,753.76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254,753.76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250,000元。

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预算增加130,600元,同比增长3.87%。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档次和级别的正常晋升以及部分人员职务职级晋升,人员经费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504,753.76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504,753.76,其中基本支出2,940,000比上年预算增加130,600同比增长4.65%,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档次和级别的正常晋升以及部分人员职务职级晋升,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564,753.76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200元,主要用于慰问退休人员专项支出。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97,700元,主要用于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27,900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费支出。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72,400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费支出。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700元,主要用于医疗大病保险费支出。

2150701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国有资产监管—行政运行2,434,100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150799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国有资产监管—其他国有资产监管支出314,753.76元,主要用于房租及物业补助经费支出。

223999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50,000元,主要用于举办国企改革培训会议、专题调研、支付法律咨询服务费及涉及应诉事项费用、购买党建学习书籍、对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等工作。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2026年本部门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18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184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合计40,000与上年持平,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6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与上年持平预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情况: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5,000与上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8次,共计接待40人次

增减变化情况: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5,00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000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增减变化情况: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经费,绩效目标:一是组织国资国企干部深化国企改革政策及业务素质提升专题学习,全面提升我市国资国企干部队伍的政策理论与业务水平。二是开展国企改革专题调研,有针对性的解决国企改革过程中实质性难点问题,有效保障我市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和推进。三是对化解国有企业债务违约风险进行调研,处理各类突发应急工作。四是支付法律咨询服务费及涉及应诉事项费用,以保障国资委工作合法合规性,并顺利解决各种因企业债务导致市国资委做为出资人被起诉的各种法律问题。五是全面加强市属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和建设过程中购买党建学习书籍、对党组织规范化建设考核验收等工作。

(二)房租及物业补助经费,绩效目标:支付2026年度市国资委办公用房租赁费及物业管理费,保障部门2026年办公用房需求,正常开展国资监管各项工作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经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51,600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6年委托业务费安排0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保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资产总额387,395.15,其中,流动资产26,559.56固定资产360,835.59,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在建工程0,无形资产0,其他资产0。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4,816.64,其中固定资产减少98,444.70。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资产使用收入0,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2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