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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15-3/20260206-0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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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山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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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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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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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

三、部门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

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非传染性疾病等预防与控制;

2.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疫情应急处置;

3.负责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开展疾病监测,收集、报告、分析和评价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等公共卫生信息;

4.负责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提出干预策略与措施;

5.负责疾病病原生物检测、鉴定和物理、化学因子检测、评价;

6.负责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7.根据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统一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执法工作,强化对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的巡查监督职能;

8.负责疾病预防控制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财务后勤科、食品和环境卫生科、急性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科、检验科、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科、慢性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科、寄生虫病病媒生物防制科、地方病预防控制科、免疫规划科、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科、健康教育科、公共卫生科、质量控制办公室、预防医学门诊许可服务科、法制稽查科、医疗卫生监督科、传染病防治监督科、综合卫生监督科、职业和放射卫生监督科。

所属单位0个。

)重点工作概述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中心领导班子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疾控事业的全面领导,深入贯彻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立足保山实际,始终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紧紧围绕健康保山建设和高质量发展要求,进一步强化大卫生、大健康理念,以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为主线,统筹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与卫生监督执法,为全市人民健康提供坚实保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1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事业编制112人。在职实有8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8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53,其中:离休0人,退休53人。

车辆编制7辆,实有车辆7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7,098,2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4,684,200,政府性基金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10,807,363.98,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上级补助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其他收入140,350.5元,上年结转结余1,466,285.52

部门财务总收入比上年预算增加1,499,100元,同比增长5.86%。主要原因是:在职实有人数较上年增加,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较上年增加,同时项目资金收入中基本公卫和重大公卫服务项目资金较上年增加,因此财务总收入较上年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4,684,200元,其中:本年收入14,684,20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684,2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预算增加1,505,400元,同比增长11.42%。主要原因是:在职实有人数较上年增加,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较上年增加,同时项目资金收入中基本公卫和重大公卫服务项目资金较上年增加,因此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7,098,200。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4,684,200,其中:基本支出12,006,500比上年预算增加734,000元同比增长6.51%,主要原因是:在职实有人数较上年增加,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2,677,700比上年预算增加771,400元同比增长40.47%,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结算补助资金增加;二是:根据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统一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执法工作,因此预算支出增加卫生监督的项目支出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31,800元,主要用于离退休干部日常活动支出;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62,800,主要用于财政对在职人员匹配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

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支出23,300元,主要用于发放遗属的生活补助;

2100401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支出10,151,000元,主要用于疾控机构人员薪酬的发放、公用经费和日常业务开展的支出;

2100408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19,200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业务开展;

2100409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943,500元,主要用于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业务开展;

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01,4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单位匹配部分缴费;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493,3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匹配部分缴费;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7,4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伤保险单位匹配部分缴费;

2109999卫生健康支出—其他卫生健康支出—其他卫生健康支出1,010,500元,主要用于职业病防治等公共卫生事业发展的业务支出。

五、市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2026年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489,35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80,35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09,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07,600较上年减少10,000,下降4.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与上年持平预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情况: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7,600与上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次,共计接待40人次。

增减变化情况: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00,000上年减少1,000元,下降4.7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000较上年减少10,000,下降4.76%。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

减少原因:我单位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在保证工作质量不下降的情况下,尽量减少公务车辆出行,降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2024年重大传染病防控中央补助经费,绩效目标:做好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及国家要求的应急储备疫苗需求计划,组织辖区内0-6岁适龄儿童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实施,保证疫苗应用效果评估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达到国家和省级要求,保证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保护儿童身体健康;开展重大慢性病早期筛查干预项目,落实慢性病及其相关危险因素监测。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登记报告和随访服务,开展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掌握我市新冠肺炎疫情、主要病原和影响因素等状况及变化趋势。推动优化、整合及拓展现有传染病监测网络,为长期、连续、系统地收集疫情信息,实现数据的深度分析与综合利用提供技术支持;开展病毒性腹泻哨点监测,掌握我市病毒性腹泻流行情况,为制定防制策略提供依据。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病毒性腹泻暴发疫情监测,掌握我市病毒性腹泻暴发疫情的主要病原及其流行特征,指导全市病毒性腹泻暴发疫情调查处置;基于省级实验室和州市级网络实验室开展细菌性传染病病原菌哨点监测。开展细菌性传染病暴发疫情监测;减少艾滋病新发感染,降低艾滋病病死率,艾滋病疫情总体下降。

2.免疫规划及急性传染病防治经费,绩效目标:2026年不断扩大全市接种人群和疫苗种类的范围,进一步降低疫苗可预防传染病的发病率,保障疫苗针对传染病疫情监测评价、疫苗储备、每年6次的疫苗运转、一次综合督导审评等工作有序开展。

3.预防性健康体检和放射检测经费,绩效目标:我中心承担着预防性健康体检、公共场所监测检测、放射卫生监测检测、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检测和职业体检等技术服务工作,此项目经费是为保障我中心健康体检办证和放射检测工作的顺利进行。

4.2023年度卫生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绩效目标:主动面向重大战略需求和国际国内科学技术前沿,积极申报各类重大科研项目,在所从事领域开展原创性、关键性技术研究,指导本学科(领域)科研团队和人才队伍建设,努力取得重大标志性成果,成果转化率达95%以上,受助人员满意度达90%以上。

5.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结算补助资金,绩效目标:目标1.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目标3:监测流感活动水平和流行动态,及时发现毒株变异情况,进一步提高网络实验室和哨点医院工作质量;目标4: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扎实做好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安排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做好2026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跟踪评价工作,通过开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跟踪评价,了解掌握标准执行情况及需求情况,发现标准存在的问题,为标准修订、清理和完善提供科学依据。

6.卫生监督执法补助经费,绩效目标:2026年有序开展各项专项行动:常消毒专项卫生监督工作、打击非法行医和“两非”专项行动、治理公共场所乱象专项行动等卫生监督专项等,进一步优化了卫生监督环境,有力保障全市人民的健康。

7.2024年第四批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资金,绩效目标:按照“填平补齐,全面达标”的原则,州市、县级疾控中心实验室配备生物安全关键设备,建成污水处理系统。

8.卫生监督办案补助经费,绩效目标:积极开展各项卫生监督工作,有序开展各项专项行动:打击非法行医和“两非”专项行动、治理公共场所乱象专项行动等卫生监督专项等,进一步优化卫生监督环境,有力保障全市人民的健康。

9.2024年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结算补助资金,绩效目标:年度绩效目标:①.做好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及国家要求的应急储备疫苗需求计划,组织辖区内0-6岁适龄儿童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实施,保证疫苗应用效果评估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达到国家和省级要求,保证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保护儿童身体健康。②.开展重大慢性病早期筛查干预项目,落实慢性病及其相关危险因素监测。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登记报告和随访服务,开展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③.掌握我市新冠肺炎疫情、主要病原和影响因素等状况及变化趋势。推动优化、整合及拓展现有传染病监测网络,为长期、连续、系统地收集疫情信息,实现数据的深度分析与综合利用提供技术支持。④.开展病毒性腹泻哨点监测,掌握我市病毒性腹泻流行情况,为制定防制策略提供依据。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病毒性腹泻暴发疫情监测,掌握我市病毒性腹泻暴发疫情的主要病原及其流行特征,指导全市病毒性腹泻暴发疫情调查处置。⑤.基于省级实验室和州市级网络实验室开展细菌性传染病病原菌哨点监测。开展细菌性传染病暴发疫情监测。

10.2024年第二批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资金,绩效目标:对省本级尚在培养期的82名兴滇名医继续开展培养工作,提高高层次人才医学、科研水平,培育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全省新报告丙肝抗体阳性者核酸检测率达90%以上、累计完成既往报告丙肝病例回访调查9.1万例、累计完成在治丙肝病例随访管理3.02万例、困难丙肝患者检测治疗补助1万例、新报告符合治疗条件的慢性丙肝患者的抗病毒治疗率达75%以上、符合治疗条件的慢性丙肝患者抗病毒治疗率达50%以上、接受抗病毒治疗患者的临床治愈率达95%以上。

11.卫生监督抽检检测经费,绩效目标:2026年完成年内卫生抽检工作。

12.2026年遗属生活补助经费,绩效目标:2026年按月发放遗属人员生活补助。

13.单位资金收入安排设备采购等支出经费,绩效目标:2026年保障中心工作开展正常运转。

14.2023年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省对下专项结算经费,绩效目标:提升实验室设备配置能力。

15.皮防康复休养员物资采买及院民补助经费,绩效目标:2026年提高冬季休养员的生活质量,改善麻风病休养员生活水平。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经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与上年持平,无变化,主要原因是: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属于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06年委托业务费安排66,800元,较上年增加41,200元,增长160.94%,主要原因是:根据项目工作安排需要增加业务委托费用

国有资产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资产总额27,263,275.78,其中,流动资产1,880,553.57固定资产24,855,104.63,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在建工程0,无形资产527,617.58,其他资产0。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430,080.46,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559,370.67。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报废报损资产291项,账面原值2,062,766.7,实现资产处置收入723;资产使用收入0,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2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