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政策草案,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负责人力资源市场、职业中介机构的指导、管理、监督。
3.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订全市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和职业资格制度,建立就业援助和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政策。
4.统筹推进建设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实施养老保险全省统筹办法和全省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承担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统计、信息发布工作。
5.负责就业、失业和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负责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组织实施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实施办法,贯彻落实非法使用童工实施办法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7.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组织拟订吸引高层次人才来保工作政策、技能人才培养、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贯彻落实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档案管理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9.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10.承办公务员录用、公开遴选、公开选调等考试笔试考务工作。承担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各类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职业)资格等人事考试的组织实施和考务工作。
11.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规划财务科、组织人事科、就业促进与农民工工作科、社会保险科、职业能力建设科、职工养老保险科、工伤保险科、人才开发管理科、工资福利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考试工作科、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劳动关系科、劳动保障监察科、信息管理科、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科、机关党委。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起步之年,全局上下将围绕市委、市政府“3815”战略目标,聚焦“四个重点”抓好各项工作。一是聚焦稳就业促增收。实施稳岗扩容提质行动,城镇新增就业1.6万人以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00万人左右,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助力群众就业增收。二是聚焦保基本兜底线。精准待遇发放,推动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劳动者参保扩面,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保持在95%以上。加快历史遗留问题整改,织密社保安全网。三是聚焦引育留用并举。围绕绿色能源、康养旅居、特色农业等产业,强化专技、技能两支人才队伍建设。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激活人才引擎。四是聚焦防风险保稳定。排查化解劳动争议隐患,落实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核心制度,健全劳动关系预警机制,依法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9人,其中:行政编制40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7人。在职实有6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6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2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41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2,561,7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2,061,700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153,133.86元,上年结转结余346,866.14元。
部门财务总收入比上年预算增加755,700元,同比增长6.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1人,同时人员晋级晋档,导致人员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2,061,700元,其中:本年收入12,061,70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061,7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预算增加575,700元,同比增长5.0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增加1人,同时人员晋级晋档,导致人员经费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2,561,7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2,061,700元,其中:基本支出11,550,100元,比上年预算增加565,600元,同比增长5.1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增加1人,同时人员晋级晋档,导致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511,600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0,100元,同比增长2.01%,主要原因是:本年组织保山市第六届职业技能大赛,经费较上年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20801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支出8,226,1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支出和行政公用经费支出。
20801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892,700元,主要用于差旅费、劳务费、培训费等支出。
20801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651,100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支出和事业公用经费支出。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06,000元,主要用于离休费支出和行政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600元,主要用于事业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07,800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支出11,600元,主要用于发放遗属补助。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509,900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
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2,700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387,800元,主要用于缴纳公务员医疗保险。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5,400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工伤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2026年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5,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30,000元,与上年持平,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预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情况: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60,000元,与上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0次,共计接待400人次。
增减变化情况: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70,00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00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增减变化情况: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人社事业发展及综合能力建设补助经费,绩效目标:开展仲裁培训,进一步发挥调解仲裁在提高就业质量、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劳动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开展薪酬调查,通过薪酬调查为企业薪酬水平决策提供强有力的数据支撑;开展监察员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监察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开展工伤调查,对申请的工伤疑难案件进行全面调查,并作出决定。
2.人事人才经费,绩效目标:组织劳动能力鉴定2次,维护劳动者权益;开展高层次人才服务计划培训2天,增强高层次人才凝聚力,为保山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组织职业技能大赛1场次,增强职业技能提升;维护金保转网,机柜维护,保障金保转网正常运行。
3.人力资源服务能力提升行动项目经费,绩效目标:弥补单位日常办公经费不足部分,保障单位的正常运行。
4.遗属补助经费,绩效目标:按时完成遗属人员的补助发放。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经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205,200元,较上年增加25,300元,增长2.1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公用经费增加。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6年委托业务费安排222,500元,较上年减少132,500元,下降37.3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网络安全等保测评不需要开展,委托业务费减少。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资产总额60,960,909.36元,其中,流动资产402,953.45元,固定资产60,557,199.3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756.6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28,421.5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322,292.1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2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