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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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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移民开发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保山市移民开发局2018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全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的监督、管理、协调、指导。

2.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移民开发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研究拟订市级移民工作政策。

3.协调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配合项目法人和规划设计单位开展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移民安置规划、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编制工作。

4.负责对中小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实物指标调查细则、移民规划大纲、移民安置规划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行审查、审核、审批;对县级负责审批的小型水利水电工程,实行市级备案。

5.负责移民安置实施项目核准工作;负责移民后期扶持项目核准工作。

6.落实省级大中型水利水电移民安置工作任务;负责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工作协议签订、移民安置实施计划审定工作;监督指导县(市、区)移民机构按照移民安置规划、移民安置工作协议、移民安置实施计划和移民安置年度计划开展工作,指导县(市、区)开展好小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工作。

7.组织开展全市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的核定登记、报批工作;负责组织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展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的编制、报批工作。

8.负责全市移民后期扶持人口的年度管理和项目管理工作;对后期扶持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9.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移民安置规划,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对移民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审计。

10.参与、指导县(市、区)开展移民安置项目、移民安置工作验收。

11.协调项目法人与县(市、区)人民政府的移民安置关系;处理移民来信来访,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库区、移民安置区社会稳定工作。

12.负责全市移民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13.承办市人民政府和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移民开发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保政办发〔20169号)精神,设立保山市移民开发局,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正处级。内设6个正科级机构,即:办公室、规划科、安置管理科、后期扶持科、财务科、信访科。事业编制17名。其中,局长1名(正处级),副局长2名(副处级),正科级领导职数7名(含总工程师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现实有16(2017年 12月调入1人)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8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关键之年,全市移民工作以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移民为本,以移民搬迁安置、后期扶持为重点,围绕“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会致富”的目标,着力改善民生,实施精准扶贫,促进移民增收,维护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稳定。

目标任务:结合全市移民工作实际,2018年全市计划完成大中型水利水电移民安置530人,计划完成移民投资12035.8元以上,重点推进小湾、三岔河水电站移民安置扫尾和小地方、立新水库移民搬迁安置工作。争取后期扶持资金1800万元,围绕“美丽家园·小康库区”创建,重点实施库区和移民安置区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项目,计划完成后期扶持项目投资4400万元,完成隆阳区第二批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解困试点项目,完成投资3000万元

1.围绕水利水电建设目标,坚持“先移民后建设”的方针,按照水利水电开发规划,抓好前期工作,稳步实施移民搬迁安置。加快推进小湾水电站、三岔河水电站扫尾工作,稳步推进腾龙桥一级站、桥街水电站、大平田水电站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开展立新水库工程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工作,加快推进龙陵县勐堆水库建设前期工作,完成小地方水库移民安置点及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段家坝水库移民搬迁安置扫尾工作。

2.创新后期扶持思路,促进库区和安置区稳步发展。按照“十三五”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和水库移民脱贫攻坚规划,以产业扶持和项目建设为重点,加大移民后期扶持力度,按时足额兑付后期扶持资金,紧紧围绕移民脱贫解困,坚持创建“美丽家园.小康库区”和促进移民产业发展两轮驱动,推进安置区完善基础设施和移民增收致富。抓好新增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的核定、登记工作,按时兑付后期扶持直补资金,组织实施好后期扶持项目,完成隆阳区第二批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解困试点项目实施和龙陵县茄子山水库避险解困试点项目省级验收工作。

3.加强移民资金管理。进一步强化移民资金和项目实施管理,坚持和完善报帐制管理,抓好政务、财务公开和内审机制建设,继续完善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落实项目资金稽察和效益评估机制,全面开展监测评估。

4.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机制。扎实推进“平安库区”创建,进一步完善维稳预警、分析研判、法律服务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落实维稳工作责任,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工作,依法化解移民群众的矛盾纠纷和涉法涉诉问题,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确保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和谐稳定。

5.夯实移民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运转有序、高效快捷、管理规范的移民工作机制,重点抓好移民政策法规体系完善、移民信息化、移民统计、移民宣传、移民档案等方面的工作。

6.压实责任,强化落实。围绕重点工作任务,认真履职,主动作为,加强与各行业部门之间的衔接协调,加快建立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投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合力推动水库移民扶持政策全面落实。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下设0个单位,分别是0。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7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事业编制17人。在职实有15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15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 2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2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232311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323114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2323114元,其中:本年收入2323114元,上年结转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323114元(本级财力2323114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2323114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2323114元,其中,基本支出1923114元,项目支出400000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2059元(其中: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061055元(其中:2200101—行政运行1661055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单位日常工作运行经费支出;220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00000元,主要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工作100000元,大中型水库移民行政审批中介服务300000)。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923114元(工资福利支出1565347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49187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580元),项目支出400000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保山市移民开发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67000元,比上年预算减8000元,同比下降11%。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元,比上年预算增(减)0元,同比增长(下降)0%。原因分析说明:2017年、2018年年均无因公出国(境)工作安排,因此年初预算经费均为0

(二)公务接待费

安排公务接待费28000元,比上年预算减12000元,同比下降30%。变动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文件规定,省财政厅将进一步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规模,继续确保本级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总规模与上年相比只减不增。2018年公务接待主要用于水利水电建设移民规划、安置、后期扶持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2018年保山市移民开发局不存在公务用车购置安排,拟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000元,比上年预算增4000元,同比增长11%,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基本支出35000元,增加10000元,同比增长40%,变动原因是财政预算公务用车定额标准增加。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项目支出4000元,与2017年决算数持平,与2017年预算数相比减少6000元,减少60%,变动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文件规定,省财政厅将进一步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规模,继续确保本级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总规模与上年相比只减不增。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指标。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1个,采购预算资金306000元。

八、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1.2018年基本支出预算1923114元,与20171887100元相比增36014元,增1.91%,原因:一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8759元,基数增加。二是行政运行支出增加26055元,正常调资增加。三是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退休人员公用经费1200元。

2.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400000元,与2017100000元相比增300000元,增300%,原因:增加大中型水库移民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费用300000元(项目审查中介服务费、项目验收中介服务费各150000元)。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3.项目支出:是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

5.三公”经费预算: 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等机关运行经费349187元,比上年预算增39987元,同比增13%占基本支出的18%,增加的原因是在职人员每人每年公务费核定标准和公务用车每车每年汽车燃料费核定标准提高。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