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50000576400000
保山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名词解释
十、2020年预算公开表
第二部分 公开内容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研究拟订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2.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制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依据上级授权,拟订药品、医疗服务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建立医保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5.依据上级授权,拟订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
6.依据上级授权,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违法违规行为。
7.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认真贯彻执行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保山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云厅字〔2019〕5号)、《中共保山市委、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山市深化市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保发〔2019〕5号)精神,设立保山市医疗保障局。保山市医疗保障局是保山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保山市医疗保障局内设4个机构(正科级):办公室、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科、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基金监管和规划财务科。
下设1 个直属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保山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为保山市医疗保障局管理的正科级全额拨款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保基本、可持续、惠民生、推改革”的总体要求,把握形势、理清思路、强化履职,开启新时代保山医疗保障事业新征程。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保障体系建设。推进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建立,完善基本医保制度,加快医保信息化建设,完善医保电子档案系统,优化医保服务平台建设,提高服务质量,打造窗口形象。
二是加强支付方式改革。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和DRGs付费方式改革,实施医疗保险基金总额控制,在基金测算阶段确保“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基金管理原则,通过总额控制促使医疗机构提效率、降成本,减少不合理医疗等管理手段来控制医疗费用的过快增长。
三是加强医保基金管理。着力解决医保筹资与待遇的矛盾,在综合分析城镇职工大病保险运行情况后,根据大病保险基金“以支定收”的原则进行比对测算,调整城镇职工大病保险缴费标准。完善医保管理智能审核监控系统,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定点医药机构的监管,严格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增长,坚持“常态化,零容忍”,打击欺诈骗保行为。
四是加强扶贫政策落实,深刻领会医疗扶贫政策,严格落实健康扶贫医疗保障,加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政策倾斜,实施医疗救助和政府兜底保障,积极发挥医疗救助和政府托底保障功能,妥善处置医疗扶贫政策给基金支出带来的风险,积极助推脱贫攻坚。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2个,下设1个单位,分别是分别是保山市医疗保障局、保山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2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9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7人,其中:行政编制 10人,事业编制27人。在职实有42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42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7752981.5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51320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1239781.55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752981.55元,其中:本年收入6513200.00元,上年结转1239781.55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513200.00元(本级财力6513200.00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752981.55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7752981.55元,其中,基本支出5857193.49元,项目支出1895788.06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
20801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信息化建设250000.00元;
208010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3147703.49元;
20899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000.00元;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56400.00元;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311000.00元;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42200.00元;
2101501卫生健康支出/医疗保障管理事务/行政运行2159890.00元;
2101599卫生健康支出/医疗保障管理事务/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1175788.06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7752981.55,其中:基本支出经济科目分组5857193.49元,项目支出1895788.06元。
1.基本支出5857193.49元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969600.00元(基本工资1561300.00元,津贴补贴2264100.00元,奖金1302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56400.0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02700.0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42200.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600.00元,大病医疗费8100.00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886493.49元:办公费25200.00元,印刷费3000.00元,手续费4800.00元,水费500.00元,电费5200.00元,邮电费23000.00元,物业管理费200.00元,差旅费19000.00元,会议费9000.00元,培训费2000.00元,公务接待费13000.00元,劳务费68893.49元,工会经费165100.00元,委托业务费1400.00元,福利费12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4134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6600.00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00.00元;
2.项目支出1895788.06元
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20000.00元(宣传费100000.00元,奖励费20000.00元,其他100000.00元),办公费109840.66元,邮电费56000.00元,印刷费22000.00元,培训费448000.00元,会议费5000.00元,维护(修)费226000.00元,劳务费57000.00元,咨询费20000.00元,差旅费215000.00元,物业管理费20000.00元,租赁费140000.00元,资本性支出356947.40元(执法办公设备购置50000.00元,其他办公设备购置306947.40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市医疗保障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48000.00元,比上年预算增27000.00元,同比增长128.57%。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元,比上年预算增0元,同比增长0%。认真贯彻中央的厉行节约中央八项规定。
(二)公务接待费
安排公务接待费13000.00元,比上年预算减8000.00元,同比下降38.09%。主要是市医疗保障局为新成立单位,认真贯彻中央的厉行节约中央八项规定,尽量减少公务接待,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及陪餐人员,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35000.00元,比上年预算增35000.00元,同比增长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增0元,同比增长0%,主要是市医疗保障局为新成立单位,上年无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000.00元,增35000.00元,同比增长100%,主要是市医疗保障局为新成立单位,上年无预算。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5857193.49元,比上年预算增2153828.49元,同比增长58.16%,主要是市医疗保障局为新成立单位,上年无预算,故增幅较大。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维修费、差旅费、会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1895788.06元,比上年预算增1665788.06元,同比增长724.26%,主要是市医疗保障局为新成立单位,上年无预算。其中:2019年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项目1175788.06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及培训费、维护(修)费、劳务费、印刷费、办公设备购置、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方面;2019年社保基金预算管理项目10000.00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等方面;2020年市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领域专项整治经费项目支出360000.00元,主要用于法律咨询、物业管理、房屋租赁、差旅费、宣传费、奖励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方面;市医保中心医疗保险信息系统运行维护项目支出200000.00元,主要用于购置信息系统维护耗材、召开会议、业务培训、出差县区考核、检查、指导工作差旅费、信息系统网络费支出等方面;市医保中心医疗保险经办服务技能提升项目支出100000.00元,主要用于经办服务技能提升培训方面;保山市医疗保障灾备中心建设项目50000.00元,主要用于数据灾备及数据库灾备维护费、数据网络连接费等方面。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0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等机关运行经费886493.49元,比上年预算增310728.49元,同比增53.97%,占基本支出的15.14%,主要是市医疗保障局为新成立单位,上年无预算。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2020年市医疗保障局及所辖各预算单位采购预算总额65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5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0年市医疗保障局共申报项目6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4个,财政预算安排7100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4个,其中:重点项目4个,财政预算安排7100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4个。2020年市医疗保障局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九、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十、2020年预算公开表
01.部门收支总表 1-1
02.部门收入总表 1-2
03.部门支出总表 1-3
04.经济分类科目支出表 1-4
05.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1-5
0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1-6
07.基本支出预算表 1-7
0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8
09.“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1-9
10.本级绩效目标表 1-10
11.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1-11
12.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1-12
13.政府采购预算表 1-13
14.政府购买服务表 1-14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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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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