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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残疾人联合会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残疾人联合会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市残疾人联合会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保山市残疾人联合会2023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按照《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会章程》,在市政府领导下,在省残联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发展保山残疾人事业。
2、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3、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
4、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章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5、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文化、体育、用品用具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等工作,创造良好的服务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6、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管理。
7、承担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
8、负责对各类残疾人社会组织进行监督管理。
9、开展对残疾人事业的市内外门交流与合作。
10、承担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康复组联科、教育就业科、宣传文体维权科,所属单位1个:保山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加挂保山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保山市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两块牌子)。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按照“发展残疾人事业,加强残疾康复服务”的总体要求,加强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通过建设运营残疾人康复中心,为残疾人提供全方位康复服务。
2、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残疾人帮扶、残疾人创业就业需求,通过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助盲脱贫、残疾人创业就业扶持等,对我市有就业需求、有创业愿望的残疾人提供相应的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指导及经费扶持,推动残疾人就业,不断完善残疾人就业培训服务,加大残疾人职业培训力度,促进残疾人就业。同时,做好残疾人专项技能帮扶工作,改善残疾人的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3、引导残疾人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生活,追逐梦想,努力实现人生价值的积极乐观态度和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精神风貌;反映社会对残疾人和残疾人事业的理解、尊重、关心、帮助;切实保障好残疾人合法权益,保障好残疾人生活,通过开展基层残疾人工作者维权信访工作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基层残疾人工作者的维权和信访工作业务水平,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进一步畅通残疾人反映诉求的渠道,着力解决残疾人面临的困难和问题,通过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提高广大残疾人群众的法律素养和法治意识,推动残疾人宣传文化工作全方位发展。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在职实有2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223,1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153,100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70,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非同级财政拨款0元,其他收入0元。
部门财务总收入比上年预算减少2,474,400元,同比下降28.45%。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本年单位在职人员较上年相比减少2人,工资福利和各种保险支出相应减少;二是本年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较上年有大幅下降。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153,100元,其中:本年收入6,153,10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153,1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预算减少2,544,400元,同比下降29.25%。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本年单位在职人员较上年相比减少2人,工资福利和各种保险支出相应减少;二是本年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较上年有大幅下降。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223,1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153,100元,其中,基本支出3,739,100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91,600元,同比增长5.4%,主要原因分析:本年根据要求将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支出调整到基本支出中;项目支出2,414,000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736,000,同比下降53.13%,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实施项目在上年基础上减少了残疾人体育项目和临聘人员经费项目,各项目支出预算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支出预算总体水平较上年有所下降。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4,800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的日常公用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60,3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残疾人事业—行政运行2,412,600元,主要用于参公管理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及维持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和服务支出(公用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残疾人事业—残疾人康复1,52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保山市残疾人康复中心附属设施建设工程款及开展部分残疾人康复业务宣传培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残疾人事业—残疾人就业494,000元,主要用于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和维持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日常运转;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残疾人事业—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1,094,200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以及其他残疾人事业项目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20,900元,主要用于参公管理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31,400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06,300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及事业人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8,600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及事业人员大病医疗缴费等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8,7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7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12》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残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87,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元,下降1.1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残联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预计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主要是本部门2023年没有因公出国(境)计划。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残联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7,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元,下降5.5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约10次,共计接待约50人次。主要是单位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接待,减少陪餐人数,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实施细则。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残联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70,00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00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单位厉行节约,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减少不必要的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残疾人康复项目补助经费,绩效目标:按建设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建设各项相关费用;加强残疾预防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残疾预防活动;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提升康复服务能力。
(二)残疾人就业与扶贫补助经费,绩效目标: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项目,使残疾人职业技能水平显著提升;
保障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正常运行,提供残疾人就业服务、对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单位进行年审。
(三)其他残疾人事业项目补助经费,绩效目标:加强网络安全,保障单位现有网络正常运转;扎实认真做好残疾人宣传文化工作,提高残联工作的社会认知度;开展基层残疾人工作者业务培训,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给予困难残疾人家庭临时救助,暂时帮助解决生活困难;畅通残疾人反映诉求渠道,积极帮助残疾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各专门协会根据自身特点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社会反映良好。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残联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42,300元,较上年减少101,900元,下降18.72%,主要原因分析:本年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支出调整到人员经费中以及在职人员较上年减少1人,导致公用经费较上年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保山市残疾人联合会资产总额33,670,035.74元,其中,流动资产115,250.01元,固定资产25,086,788.2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8,467,997.5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216,464.4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4,352,469.0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8,279.32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月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0500005762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