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50000750200000
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制定并组织实施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产业布局规划、地方性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推进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制定并组织实施产业投资政策建议和工业与信息化重大项目规划。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及方向。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各项扶持资金安排意见。
2.监测分析工业和信息化运行态势并发布有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3.制定企业技术创新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工业和信息化行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利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加快推进新兴产业发展,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产品质量管理工作。
4.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行业管理、通信行业管理、食盐专营管理。负责民用爆炸物品行业监管。组织制定工业园区经济发展规划、产业布局及政策措施,推进工业园区建设。负责工业园区开发建设的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
5.参与编制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行业节能降耗工作。
6.指导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和措施,推动建立完善服务体系,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及民营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企业的治乱减负工作。指导并组织企业管理人员培训,组织职称评定工作。
7.统筹推进全市工业和信息化融合发展,指导协调通信运营业的发展,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
8.统一配置和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有关事宜,负责无线电电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负责无线电应急处置工作。
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0.有关职责分工
(1)与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食盐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食盐专营工作。
(2)与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承担新型墙材推广及墙体材料革新方面的职责。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再承担。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6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发展规划科、综合法规科、原材料工业科、轻工业科、中小企业科、服务体系科、工业园区科、节能及技术创新科、通信及信息产业科、无线电管理科、财务科、人事科、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办公室、无线电监测中心。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强化运行监测分析。认真开展专题调研,分析工业经济发展形势和支撑条件,重点分析研究非电工业投资及经济运行情况、存在困难和问题、提出下步工作措施,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利用工业经济数据监测系统,对全市规模工业企业生产情况数据收集和分析,研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措施,做到精细化管理,确保工业经济平稳增长。认真做好工业经济主要指标的统计工作,按时完成统计报表和工业经济月分析报告。
2.强化培育规模企业。一是积极协调企业发展存在的贷款融资难、原料采购成本上升、节能降耗等问题,推动企业纳规入统工作开展。二是协调财政及时拨付市级纳规奖励补助资金。三是落实能耗双控有关政策。
3.强化重点项目建设。加快推进绿色工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按期每月对相关项目进行督导。
4.强化专项资金申报。完成2023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同时,根据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要求申报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
5.强化民营经济发展。一是积极组织企业参加政银企融资需求座谈会。二是督促拨付上级项目奖补资金。三是推荐申报省级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四是推荐申报省级成长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五是上报进入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六是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强化督导检查,扎实推进各项措施任务的落实。七是上报担保公司国家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资金。八是严格落实厅级领导和市直部门挂钩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工作,统筹推进全市中小企业促进工作
6.强化工业节能工作。一是做好节能监察工作。二是组织企业参加节能诊断工作。三是做好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的监管。
7.强化信息产业发展。一是宽带光纤改造。二是4G覆盖补点。三是新建5G网络,牵头协调解决5G建设中出现的困难问题,支持我市5G建设快速推进。四是巩固脱贫攻坚网络“三到”保障任务。五是积极组织基础电信企业申报保山电信普遍服务项目,提升我市4G网络信号在农村及偏远地区覆盖面。
8.强化无线电管理工作。一是认真做好无线电频率台站许可及台站数据库维护工作。二是认真配合保山市税务局做好无线电频率占用费收取工作。三是做好无线电频率占用费资金管理工作。四是对各频段进行了监测,并对监测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五是配合有关部门圆满完成我市公开考试无线电安全保障。六是组织开展无线电科普知识、无线电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
9.全面抓好其他各项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5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在职实有51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5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80人,其中:离休4人,退休76人。
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6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6,473,5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6,473,500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务总收入预算数减少8,902,632元,同比下降35.08%,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基本支出10,540,700元,同比减少671,232元,下降5.99%,减少原因是在职人员比上年减少3人,退休人员比上年减少2人,工资福利、基本养老保险基数、医疗、公用经费等减少。二是项目支出5,932,800元,同比减少8,231,400元,下降58.11%,主要是中央电信普遍服务项目资金、结转中央无线电管理经费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6,473,500元,其中:本年收入16,473,50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473,5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数减少8,902,632元,同比下降35.08%,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基本支出10,540,700元,同比减少671,232元,下降5.99%,减少原因是在职人员比上年减少3人,退休人员比上年减少2人,工资福利、基本养老保险基数、医疗、公用经费等减少。二是项目支出5,932,800元,同比减少8,231,400元,下降58.11%,主要是中央电信普遍服务项目资金、结转中央无线电管理经费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6,473,5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6,473,500元,其中:基本支出10,540,7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71,232元,下降5.99%,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比上年减少3人,退休人员比上年减少2人,工资福利、基本养老保险基数、医疗、公用经费等减少;项目支出5,932,8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231,400元,下降58.11%,主要原因分析是中央电信普遍服务项目资金、结转中央无线电管理经费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677,400元,主要用于:离休职工离休费、退休公用经费、离人员休护理费、离退休人员遗属生活补助经费支出。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54,000元,主要用于:离休人员遗属生活补助。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74,8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768,400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经费支出。
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39,600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职工医疗保险经费支出。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426,800元,主要用于: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出。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0,800元,主要用于:事业职工工伤保险和大病医疗经费支出。
2150501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行政运行7,143,900元,主要用于:在职行政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单位日常工作运行经费支出。
2150501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行政运行38,8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遗属生活补助。
2150501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行政运行,构建公益性服务与商业性服务补助资金500,000元,主要用于:保山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窗口平台运营维护经费支出。
215050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机关服务589,000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2150517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产业发展,工业高质量发展推进经费660,000元,主要用于:工业高质量发展推进相关工作经费支出。
2150508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无线电及信息通信监管,电信普遍服务项目资金4,680,000元,主要用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联通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村试点基站和边疆试点基站建设补助资金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2024年我单位无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7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7,9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7,4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60,5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40,000元,较上年减少20,000元,下降7.6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无出国(境)需求。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0,000元,较上年减少20,000元,下降4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0次,共计接待300人次。
减少主要原因是上级各项检查、调研等工作公务接待减少;严格遵循中央八项规定,树立过紧日子思想,认真执行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10,00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0,00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与上年无增减变化,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严格遵循八项规定,树立过苦日子思想,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共申报项目4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4个,财政预算安排5,932,800元,编制绩效指标4个,其中:重点项目4个,财政预算安排5,932,800元,编制绩效指标4个。2024年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一)构建公益性服务与商业性服务补助资金
绩效目标:2024年计划开展服务企业活动37场次;服务企业400家次;年信息发布量500条;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二)离退休人员遗属生活补助经费
绩效目标:发放离休人员遗属生活补助3人;发放退休人员遗属生活补助4人;100%按月及时发放遗属生活补助;服务对象满意达90%以上。
(三)工业高质量发展推进经费
绩效目标:全市力争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5%以上,力争民营经济增加值增长5%,电信业务总量增长11%;力争完成非电工业投资155亿元左右;力争培育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户;服务对象满意达90%以上。
(四)保山市电信普遍服务项目资金
绩效目标:电信普遍服务项目建设已完成72个基站;资金使用合规;项目验收合格;招标及政府采购合规;按时间要求完成建设任务;拉动企业投资明显;行政村村委会、学校、卫生室等主要公共机构4G网络覆盖率大于等于99.00%;服务对象满意达90%以上。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4.单位基本支出预算:是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按其性质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5.单位项目支出预算: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专项计划,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
6.支出功能分类:主要根据政府职能分类,反映政府支出的内容和方向。支出功能分类设置类、款、项三级科目。
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反映政府对资源勘探信息等事务支出,包括资源勘探业、制造业、建筑业、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国有资产监管及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等方面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106,4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9,700元,同比下降1.75%,主要原因分析是在职人员比上年减少2人,安排的运行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资产总额21,375,559.54元,其中,流动资产8,653.70元,固定资产20,869,554.8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99,420元,无形资产397,930.95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788,203.8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506,466.6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60平方米,账面原值15,6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监督索引号530500007502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