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保山市委员会(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领导全市各级团组织开展团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向党组织输送新鲜血液,发挥团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促进保山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2.结合青少年特点,负责提出并落实不同时期加强我市青少年思想政治工作的各项计划、措施、任务,通过开展各种丰富多彩,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活动,对青少年进行党的基本路线、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倡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坚定跟党走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
3.围绕党的经济建设中心,组织各行各业青少年在生产劳动、教学、科研等战线开展各种形式的劳动竞赛、突击活动、组织青少年发明创造、技术练兵、技术培训活动等,发挥共青团在经济建设中的生力军、突击队作用。
4.受市委、市政府委托,以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为主体,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和青少年信访工作,参与制定我市有关青少年工作的方针、政策;受市人大、市政协委托,起草、修改青少年工作方面的法规草案,负责市人大、市政协有关青少年方面的提案处理;负责有关青少年方面法规的宣传和青少年普法教育,运用法律手段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开展对失足青少年的帮教工作。
5.参与制定我市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市团属事业、青少年社团组织的管理、指导、协调和青少年活动阵地、教育阵地的建设、管理。
6.承担市政府委托的青少年事务。参与青少年科普工作计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青少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希望工程”,改善贫困地区办学条件,建盖希望小学。
7.负责青年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省青联交办的青年外事任务,做好青年统一战线工作,负责我市青年的团结教育工作,以结成广泛的爱国青年统一战线,为我市经济社会建设和改革开放服务。
8.作为全市各级少年先锋队组织的领导机关,负责提出和落实全市少年先锋队的各项工作任务,指导少先队开展各项活动,加强自身建设;负责对青年学生的管理。
9.负责全市团干部、团员队伍建设,协助各级党委抓好团干部的配备、教育和管理;负责团干部、少先队辅导员和其他青少年工作者的培训和团员培训工作,为各级党委、政府、经济部门培养、输送青年干部。
10.负责青少年社会问题的调查研究,向市委、市政府反映青少年思想动态、愿望要求及社会热点;及时疏导青年思想情绪,维护社会稳定;为市委、市政府有关青少年问题方面的决策提供服务。
11.管理市青少年宫工作。
12.完成市委和团省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始终坚持政治建设这个灵魂,共青团的政治本色更加彰显。
一是持续增强青少年思想政治引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广大团员青年,在团员和青年中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扎实开展专题学习,利用“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学习平台”、“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官方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文章。全市团支部主题教育专题学习覆盖率达99.4%,开展“青年大学习”19期参与团员青年64万余人次。二是持续强化团的机关政治建设。全力配合市委巡察组进驻开展巡察工作。坚持党建为引领,推进“党建带团建、团建促党建”工作落实,积极开展“模范机关”创建工作,按期完成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全年开展“三会一课”53次、主题党日15次。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班子带头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举办读书班2次7天,班子确定正反面案例各1个,调研选题3个,检视问题3个,调研期间发现问题6个,制定整改措施6条,主办完成市级民生项目1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制发《保山共青团深化推进“清廉云南”建设行动方案》,发挥团属媒体平台作用,全年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621篇,视频号发布52个。三是持续推动党的创新理论植根青少年。联合市委宣传部、市教育体育局、市文明办举办保山市首届红领巾讲解员大赛,评选“金牌红领巾讲解员”4名、“优秀红领巾讲解员”10名。参加云南省首届“红领巾讲解员”风采展示活动,获一等奖2人、二等奖1人、优秀奖1人。开展“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依托主题团队日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活动5000余场次。组织“青年讲师团”宣讲56场次,“红领巾巡讲团”宣讲300余场次。
2.始终坚持永葆先进这个核心竞争力,服务大局的作用更加有力。
一是持续推进乡村振兴青春建功行动。紧扣“两帮两助”,联合市商务局组织开展“保山青荐官”选拔大赛,选拔“保山青荐官”12名、“青荐官”储备人选50名,比赛期间短视频抖音、快手点击量达到3800多万次,直播带货销售本地特色产品达到780余万元。持续开展“青耘中国”助农直播带货,累计直播带货时长199小时,销售本地农特产品22215件863万元。二是深入挖掘青年服务中心工作的生力军作用。坚持“党有号召、团有行动”,隆阳区瓦窑镇5.2级地震灾情发生后,第一时间发出倡议,号召广大团员青年主动向党、团组织报到,参与震后救灾和重建工作,筹集资金12万余元支援灾区。联合市文旅局开展文旅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围绕“5.19”旅游日、“五一”“十一”黄金周,设置服务站点67个,发动459名青年参与,服务游客10万余人。积极开展“青春呵护·预防溺水和交通事故专项行动”,深入学校、村(社区)开展志愿宣传教育活动720余场次,服务青少年11.2万余人次。三是全面加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积极争取“伙伴计划”示范项目和“为了明天”项目各1个,依托社工机构、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和返乡大学生,持续深入村(社区)开展“四点半”公益课堂,为长期外出务工子女提供课业辅导、免费托管、兴趣培养等活动。四是着力激发青年示范带动作用。深入挖掘青年人才,保山1人成功入围第二届全国乡村振兴青年先锋人选,1人荣获第十四届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1个集体获评国家级“青年文明号”、3个集体获评省级“青年文明号”,1人荣获第十届“云南青年创业省长奖”、2人荣获提名奖,2人获评云南“青年五四奖章”个人,评选保山“青年五四奖章”集体5个、个人10人。首届“保山小粒咖啡”文化月期间,汇集优秀青年演出团队,在汉营走马古镇“啡”常大舞台举办“激扬青春 ‘啡’比寻常”青年专场公益演出,联合市咖啡产业协会举办首届保山小粒咖啡国潮创意集市,不断提升保山小粒咖啡在年轻人中的影响力。
3.始终坚持以青年为中心这个价值归宿,服务青少年的措施更加务实。
一是抓牢青年就业服务工作。持续开展“梦在远方,路在脚下,共青团与你同行”活动2场次,扎实开展“团团陪伴·‘就’有‘位’来”促进大中专学生就业行动工作,20名未就业毕业学生与团干部成功结对帮扶,组织开展“就业引航行动”宣讲会2场,受益学生1000余名。开展“百校千企万岗”招聘活动1场次。着力推动青年投身创业实践,加大青年创业就业服务力度,完成“贷免扶补”贷款发放532户9654.50万元,带动就业1860人;完成创业担保贷款发放141户2467万元,带动就业482人。大力开展“青春同行”大学生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设置岗位415个招募735名大学生参与。二是全力打造青少年综合服务中心。整合各类资源,推动“青春筑梦”品牌行动提质增效,以团干部为主力,联合市科协、市文联、保山中医专和社工机构的力量,到乡村学校开展中高考减压、心理健康讲座、公益课堂等活动60余场次,服务青少年2.6万余人次。不断丰富夏令营活动,拓展潞江坝民族风情非遗文化研学营、松山红色夏令营、善洲林场红色夏令营、腾冲科普夏令营四条研学路线,服务148个家庭参加活动。新挂牌“保山市青少年研学实践教育基地”4个。三是强化社会公益事业工作。持续实施“希望工程1+1--幻方助学计划”、爱心圆梦大学、希望小学建设、微心愿等助学关爱项目,争取到项目资金914.125万元,帮助困难学生2.08万人。实施2023年保山“微笑行动”,帮助28名唇腭裂患者进行筛查检查,16名患者接受修复手术。联合中石油保山分公司建立6家“快递从业青年服务站”,为8家快递企业159名快递员优惠加油费6.8万余元。联合市人社局成立“保山市青年仲裁员志愿服务队”,引领带动广大青年仲裁员参与志愿服务,推动全市仲裁员志愿者联系企业活动常态化、长效化。持续推进青年婚恋交友工作,联合市总工会、市妇联成功举办“会聚良缘 幸福有约”保山市青年职工交友联谊活动2场次,为300余名单身青年职工搭建交流平台。
4.始终坚持大抓基层这个鲜明导向,共青团的组织体系更加牢靠。
一是全力推进团的组织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紧扣4大改革举措、9项具体措施,细化了42项工作内容,项目化、清单化、责任化推进改革工作。组织召开全市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推进会2次,采取积分通报制度,及时跟进改革指标完成进度,目前,5县(市、区)改革工作基本完成,待省级验收。突出团支部建设这一重点,主动对标党的建设机制成果,严格政治理论学习、组织生活、团员先进性评价、团员发展、对标定级、学社衔接等工作,不断强化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全市4261个团支部开展教育实践常规专题学习覆盖率达99.3%,学社衔接率达95.35%,6280名新发展团员全部规范化录入智慧团建系统。持续深化团教协作,成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保山市教育工作委员会,学校共青团工作更加有力。不断拓展行业系统团建,新建行业系统团组织2个。加强社会领域团组织建设,不断提升团组织对新兴青年群体覆盖,全市社会领域团组织共2588个,其中“两新”领域团组织422个。二是全力推动少先队组织体系建设。坚持党团队一体化建设,强化全团带队政治责任,不断深化少先队组织改革,少工委全面实行“双主任”制度,市级及5县(市、区)团委书记、教体局分管副局长均担任少工委主任,831所中小学由党组织书记或政治面貌为党员的校长担任少工委主任,新聘任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全部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全面推进社会化工作体系构建,建立市级少先队校外实践基地23个,聘请833人担任少先队校外辅导员和少先队志愿辅导员,依托红色教育基地、青创协会、青年之家等阵地,建立社区(乡镇、街道、村)少工委235个。三是全力推进青联组织建设。持续推进青联制度化建设,完善青联委员联系青年机制,从严抓好青联委员队伍建设,不断强化青联委员作风建设和言行约束,提升委员的政治觉悟、组织意识和社会形象,全面树立新时代青联委员的清新形象。组织开展“保山青联思享汇”2期,“青联委员服务千村”走基层活动2场次。四是全力推进团的工作矩阵建设。与西南林大团委签订校地共建协议,通过搭建平台、链接资源、交流协作等方式,不断推动双方资源互享、优势互补、互惠共赢。深化团属单位(组织)改革,全市17个团属单位(组织)逐一制定改革方案,明确改革目标和时限,有序有力推进改革工作,联系服务青年的作用更加彰显。
5.始终坚持从严治团这个关键一招,共青团的作风更加优良。
一是铸牢全面从严治团的政治灵魂。完善理论学习制度,坚持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核心业务,全面落实“第一议题”学习机制,带动全团强化政治理论修养、高扬理想信念旗帜。深入实施理论宣讲制度,落实团干部上讲台、讲党课团课制度,团干部面向基层宣讲50余次。严格执行列席下级团委民主生活会的要求,邀请团省委列席团市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全覆盖派人列席5县(市、区)团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全面加强共青团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及其委员会成员作用发挥,制发了《保山共青团“一专一站两联”工作实施方案》,设置“专门委员会”5个、“团代表联络站”5个,团代表联系团员青年4200余人,联络站开展服务活动142场。二是加强团干部教育管理。从严选配团的领导机关干部,不断加强与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的日常联系沟通,落实落细团干部协管工作职责,反馈下级团干部任免意见3份。加强团干部教育培训,强化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不断增强团干部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5名团干部参加团中央调训,6团干部参加省级“青马工程”培训,全市举行“青马工程”培训班7期668人参训。三是强化团员管理。严格入团标准,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不断完善入团综合评价标准,严格落实少先队推优入团相关规定,推动积分入团、评议入团制度落实,不断提高团员发展质量。2023年,全市少先队推优入团率达94.0%。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部、学校部、权益部。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保山市委员会(本级)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保山市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保山市委员会(本级)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12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人(离休0人,退休1人)。
年末其他人员1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1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保山市委员会(本级)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保山市委员会(本级)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保山市委员会(本级)2023年度收入合计2652400.0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52400.02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88199.82元,下降12.7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88199.82元,下降12.77%;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团市委2023年减少中国少年先锋队保山市第四次代表大会经费、保山市青年联合会第五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经费、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保山市委员会第五次代表大会经费2020年度“绿色食品牌”招商引资工作奖励经费等4个项目。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保山市委员会(本级)2023年度支出合计2652400.02元。其中:基本支出2160931.03元,占总支出的81.47%;项目支出491468.99元,占总支出的18.53%;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88199.82元,下降12.7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441.49元,增长0.11%;项目支出减少390641.31元,下降44.28%;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团市委2023年减少中国少年先锋队保山市第四次代表大会经费、保山市青年联合会第五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经费、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保山市委员会第五次代表大会经费2020年度“绿色食品牌”招商引资工作奖励经费等4个项目。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保山市委员会(本级)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60931.0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925216.49元,占基本支出的89.0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35714.54元,占基本支出的10.9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保山市委员会(本级)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91468.9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志愿服务、少先队、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及青少年社会事务等经费支出237,016.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37,016.00元。2023年招募475名西部计划志愿者到保服务,开展“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依托主题团队日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活动1000余场次。组织“青年讲师团”宣讲56场次,“红领巾巡讲团”宣讲300余场次。全市团支部主题教育专题学习覆盖率达99.4%,开展“青年大学习”19期参与团员青年64万余人次。依托“团干部+志愿者+社会工作者+返乡大学生”工作模式,在“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全民禁毒宣传月”“开学第一课”“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志愿者深入全市基层学校、社区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送法进校园”、青少年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假期公益课堂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400余场次,覆盖青少年60000余人次。2023年保山共青团完成“贷免扶补”贷款489户,发放贷款8908.5万元,带动就业1734人;完成创业担保贷款100户,发放贷款1664万元,带动就业355人。开展“保山青荐官”选拔大赛,选拔“保山青荐官”12名,“青荐官”储备人选50名,比赛期间短视频抖音、快手点击量达到3800多万次,直播带货销售本地特色产品达到780余万元。持续开展“青耘中国”助农直播带货,累计直播带货时长199小时,销售咖啡、茶叶、蔬菜、水果等本地农特产品22215件863万元。
2.2023年创业担保贷款服务补助经费支出243.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43.00元。2023年保山共青团完成“贷免扶补”贷款489户,发放贷款8908.5万元,带动就业1734人;完成创业担保贷款100户,发放贷款1664万元,带动就业355人。
3.2023年就业创业服务补助资金支出8,733.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8,733.00元。2023年保山共青团完成“贷免扶补”贷款489户,发放贷款8908.5万元,带动就业1734人;完成创业担保贷款100户,发放贷款1664万元,带动就业355人。
4.2022年第二批创业担保贷款服务补助经费支出6,089.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6,089.00元。2023年保山共青团完成“贷免扶补”贷款489户,发放贷款8908.5万元,带动就业1734人;完成创业担保贷款100户,发放贷款1664万元,带动就业355人。
5.2022年度创业担保贷款中央奖补资金支出43,397.99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43,397.99元。2023年保山共青团完成“贷免扶补”贷款489户,发放贷款8908.5万元,带动就业1734人;完成创业担保贷款100户,发放贷款1664万元,带动就业355人。
6.“保山青荐官”选拔大赛资金支出195,990.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63,990.00元,对企业补助32,000.00元。开展“保山青荐官”选拔大赛,选拔“保山青荐官”12名,“青荐官”储备人选50名,比赛期间短视频抖音、快手点击量达到3800多万次,直播带货销售本地特色产品达到780余万元。持续开展“青耘中国”助农直播带货,累计直播带货时长199小时,销售咖啡、茶叶、蔬菜、水果等本地农特产品22215件86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保山市委员会(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52400.0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388199.82元,下降12.77%,主要原因是团市委2023年减少中国少年先锋队保山市第四次代表大会经费、保山市青年联合会第五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经费、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保山市委员会第五次代表大会经费2020年度“绿色食品牌”招商引资工作奖励经费等4个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990940.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06%。主要用于群众团体事务1990940.85元,其中:行政运行1701224.85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89716.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91355.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98%。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76290.54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86138.24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90152.30元;就业补助15065.00元,其中:其他就业补助支出15065.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3855.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7%。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23855.64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78016.37元,公务员医疗补助41356.48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482.79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686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6%。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6860.00元,其中:其他城乡社区支出6860.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43397.9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4%。主要用于普惠金融发展支出43397.99元,其中: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36297.99元,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71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19599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9%。主要用于商业流通事务195990.00元,其中: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195990.00元。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决算为22964.8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9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00.00元,决算为15965.85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9.52%,完成年初预算的45.6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元,决算为6999.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0.48%,完成年初预算的46.6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99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保山市委员会(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2964.8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9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00.00元,决算为15965.8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6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元,决算为699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6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取消出国团组,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公务接待活动等,使得“三公”经费各单项支出均明显下降。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7873.09元,下降43.7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9885.09元,下降38.2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988.00元,下降53.3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9885.09元;二是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7988.00元,接待批次比上年减少4次、99人,支出相应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共青团各项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共青团各项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保山市委员会(本级)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5714.54元,比上年减少53408.20元,下降18.47%,主要原因是2023年临聘人员经费调整为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以及团市委贯彻“过紧日子”要求,减少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费用支出。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费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保山市委员会(本级)资产总额283391.69元,其中,流动资产48680.44元,固定资产234711.2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1770.8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24222.9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965.8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965.85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009.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7009.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应至少公开一条与决算相关的财务专业名词解释,或请直接保留模板提供专用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