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50000165101000
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是保山市人民政府直属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正处级。主要职责:负责市级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指导全市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拟订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市级机关引进后勤服务社会化准入机制和有关服务标准,组织实施服务质量的监督。提出市级机关加强行政运行经费、机关服务经费、住房改革支出经费管理建议。负责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与维修项目经费、公务用车经费等专项经费的管理。负责市级党政机关房地产管理,拟订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和办公区规划编制、建设项目的审核和监督。负责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大中修项目的审批。负责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改造的规划审核、使用调配、购置租赁、维修改造、房产处置等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市级党政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用地管理工作。承担市级党政机关房地产产权集中统一管理工作。负责市级领导住房、周转住房的项目审核、集中建设和配售管理。承担市级领导生活区管理、生活服务保障等工作。承担市级机关住房制度改革有关工作。拟订住房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住房保障和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住房资金的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协调、推进、监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工作,示范推广新能源、新技术和新产品。负责拟订党政机关公务用车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公务用车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市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市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处置及牌证管理工作。负责审核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实物保障用车和交通补贴发放事项。承担保山市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拟订有关国内公务接待监督管理制度,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市级党政机关和各县(市、区)国内公务接待工作监督检查。负责市级机关运行成本调查统计、机关运行成本管理。参与市级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资产管理科、房地产管理科、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科、公务用车管理科、服务保障科。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4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44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1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9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4人(离休0人,退休14人)。
车辆编制67辆,在编实有车辆58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坚持高质量服务。一是实行后勤服务精细化管理。对市委市政府机关等4个办公场所每日巡查不低于2次,及时发现整改服务保障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永投公司厘清机关食堂管理、运营、监督等职责,提升机关食堂管理服务水平。二是全面提升会务服务保障水平。与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永昌会堂厘清职责,协调配合做好重要会议服务保障工作。三是认真抓好疫情防控。实行“人防+技防”,以市政府机关为试点,推行工作卡进出制度,严把进出人员关等,全力抓实防控工作。
2.坚持规范化管理。一是抓实公务用车调度。完善规章制度、强化教育管理。二是组织市级单位和定点租赁企业共368名驾驶员开展了公务用车安全文明驾驶暨公务用车业务培训,全力提高公务出行服务水平。
3.做实为民服务。抓实党建带共建,深入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定点帮扶、法治建设等工作,抓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解决了机关事务系统体制建设、办公用房管理、公车管理、食堂运行、下六甲村核桃提质增效等问题。
4.强化监督管理。开展全市机关事务工作综合督查,在重点节假日期间开展公务用车专项检查,开展以“小”见严纠“四风”公务用车专项检查。
5.注重示范引领,节约成效更突出。一是统计好公共机构能耗。推广使用公共机构节能网络直报系统,完善了全市公共机构名录库信息,全市人均综合能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水耗逐年下降。二是创建好节约型示范单位。三是抓实标准化、信息化融合推进工作,坚持试点先行,成功申报并推进了施甸县两化融合试点建设项目。
6.注重集中统一,办公用房管理更规范。一是办公用房统一权属工作稳步推进,完成市级办公区域的权属统一登记工作。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盘活工作稳步有序开展,对市本级259处(套)经营性办公用房进行了统一监管,制定盘活闲置资产方案。二是完善配套制度,制定了《保山市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大中修项目及经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加强和规范了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大中修项目及经费管理工作。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15261778.3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261778.35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1406.09元,增长0.3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1406.09元,增长0.34%;上级补助收入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2024年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承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市政协机关物业管理,物业管理面积增加,导致物业管理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15261778.35元。其中:基本支出9211571.25元,占总支出的60.36%;项目支出6050207.10元,占总支出的39.64%;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78593.91元,下降1.16%。其中:基本支出减少648599.04元,下降6.58%;项目支出增加470005.13元,增长8.42%;上缴上级支出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2023年支付节能降耗资金、“十四五”规划工作经费,2024年无此项目。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211571.2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525502.22元,占基本支出的92.5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86069.03元,占基本支出的7.4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050207.1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公务用车平台维修维护等经费1039994.80元。主要用于保障市级公务用车平台正常有序运转,及时对公务用车进行维修维护,排除车辆行驶安全隐患,做好市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市政府、市政协及各委办局公务用车服务保障工作,提供优质的用车服务,助力保山经济社会跨越发展。
市委机关、市政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市政协机关及市委周转房维护管理经费2994416.11元。主要用于市委机关、市政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市政协机关及市委周转房的设备维护、安保、绿化、保洁等各项物业管理工作,相关科室在遵循厉行节约的原则上,一方面做到保障大楼相关设备的正常安全运行,另一方面,争取节约用电,将厉行节约落实到每一个细节,努力做细做实市政府领导及机关“三服务”工作。
五届六次全会会议经费55672.00元。主要用于创新办会工作,办好每场会务工作,为市委领导和参会人员提供舒适安全场所、优质服务。加强会议管理,严格办会审批手续,从严会议支出审核,按标准安排食宿,提倡节约办会。为保山的发展把脉会诊、厘定思路、解难纾困,指明了保山要努力成为世界一流“三张牌”示范区的目标,为今后保山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指明了方向和清晰定位。
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经费317840.71元。主要用于保障公务活动高效开展与规范公务出行管理,为公共服务、行政执法等工作提供必要支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261778.3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51406.09元,增长0.34%,完成年初预算的80.5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829849.2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62%,完成年初预算的78.45%。主要用于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13829849.27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7800820.38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6029028.89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我单位新购置公务用车1辆,无偿划拨入公务用车2辆,相关费用金额增加。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98508.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9%,完成年初预算的115.70%。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877330.67元,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60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50564.64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20766.03元;就业补助21178.21元,其中:其他就业补助支出21178.21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我单位承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市政协机关后勤保障,相关业务费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523760.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3%,完成年初预算的96.33%。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23760.20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支出309960.85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95031.35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8768.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我单位退休4人,相关经费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66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6%,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住房保障9660.00元,其中:购房补贴支出966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发放了住房补贴,年初无此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45000.00元,决算为1978969.5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41%;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497129.55元,增长33.55%。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317840.71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6.0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35000.00元,决算为1657012.6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3.73%,完成年初预算的95.5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4116.2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21%,完成年初预算的41.16%。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17840.71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84837.64元,增长12.5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548.80元,下降57.4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116.2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5548.80元,下降57.41%;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45000.00元,支出决算为1978969.5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41%,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497129.55元,增长33.5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317840.71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35000.00元,决算为1657012.6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5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4116.2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16%。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我单位2024年新购置越野车一辆,无年初预算,因此公务用车购置费较年初预算增加317840.71元;二是2024年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无偿划拨入公务用车2辆,新购公务用车1辆,相关车辆运行维护成本增加184837.64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317840.71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84837.64元,增长12.5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548.80元,下降57.4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116.2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无增减变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我单位2024年新购置越野车一辆,公务用车购置费较上年增加317840.71元;二是2024年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无偿划拨入公务用车2辆,新购公务用车1辆,相关车辆运行维护成本增加184837.64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1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是为了保障公务用车平台的正常运行。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8辆。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与施甸机关事务局开展工作交接、与德宏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学习交流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86069.03元,比上年减少163848.82元,下降19.28%,主要原因是2024年我单位厉行节约,相关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本单位办公费支出、工会经费支出、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资产总额33761004.89元,其中,流动资产641079.97元,固定资产29128724.7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3991200.14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767107.0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639029.6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7辆,账面原值1114927.89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527950.6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01642.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826308.6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576442.4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应缴财政款153861.01元,因关库后转入公务用车租赁费未能及时缴入国库,该资金已于2025年1月及时缴入国库账户。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50000165101111
附件【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20250912045821898.docx】
附件【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20250911070636498.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