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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15-3/20250918-00003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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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5-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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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50000233301000

保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山市供销社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保政办发〔2017〕74号)文件及(保编办〔2022〕111号)文件精神,保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是引导、组织和管理全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村商品流通工作的市政府职能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人民政府“三农”工作方针政策和市委、市人民政府及省供销合作社“三农”工作部署安排,坚持为农服务初心使命,指导全市供销合作事业改革发展。

2.指导和服务全市供销合作社全面深化综合改革和发展工作。

3.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业务活动,支持拓展经营服务领域,创新农业生产服务方式和手段,推进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提升农产品流通服务水平,打造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平台,构建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

4.按照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和农副产品的经营、储备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推动全市食用菌产业做大做强,指导全市供销企业和供销合作社承担政府委托的公益性服务。

5.指导供销合作社的组织体系建立健全,发挥内外关系的沟通、协调作用,推动发展基层社、农民合作社、综合服务社、消费合作社、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和专业协会、行业协会等合作经济组织,加强行业内的文化建设、信息服务,增强农村社会化服务能力。

6.指导本系统开展农业综合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做好农村经营服务网点的信息化改造和提档升级,建立健全信息服务体系,指导县(市、区)供销合作社和直属企业开展电商服务,打造物流设施和物联网,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

7.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加强法治建设和治理机制建设,依法建立健全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三会”制度,依法建立健全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依法保护供销合作社和农民社员的合法权益,依法构建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形成双线运行机制。

8.指导供销合作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合作与联合,拓展经营服务领域,创新农业生产服务方式和手段,推进县域流通体系建设,培育供销品牌和驰名商标,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健全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密切同农民的联系。

9.制定和实施教育培训计划,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开展行业培训、农村实用人才、农民社员等培训工作。

10.指导社有资产运营,确保社有企业为农服务方向,履行社有资产监管职责,落实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安全责任。

11.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供销合作社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科、合作指导科、经济发展科、监事会办公室。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保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8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8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2人(离休0人,退休22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主要经济指标平稳运行。2024年,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完成销售总额126.47亿元;农产品批发市场交易额完成2.53亿元;从农业生产者购进农产品额34.29亿元;售给农民的农业生产资料额11.53亿元;社有企业实现营业总收入1.67亿元;实现利润总额136.49万元;社有企业资产总额3.39亿元;负债总额1.63亿元,资产负债率48%。

2.供销综合改革重点工作稳步推进。一是制度建设更加完善。强化“三会”制度建设,坚持以章程治社,市、县两级供销合作社均按时召开了理事会和监事会会议,以联合社机关为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进一步建立健全。二是持续推进社有企业改革发展。支持各类社有企业立足自身优势,积极拓展经营服务领域,努力转型升级。施甸县供销合作社新成立了施甸县供销社信诚农业综合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全市社有企业新增1个,达26个。三是基层组织建设取得新进展。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供销合作社示范社建设的实施方案》,提升改造薄弱基层社5个,新建示范基层社2个,乡级基层社总数达71个;新建村级基层社15个,村级基层社总数达58个,腾冲市洞山基社上榜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先进集体,联农带农机制进一步健全。四是经营服务领域有新拓展。积极开展社会化服务,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规模19.57万亩,探索供销“云赶集”、“云南供销年货节·保山供销进春城”等供销新业态,隆阳区永盛供销为农服务中心、长水机场农特产品直销专柜、中国供销林攀易购生活超市、再生资源互联网回收等供销新实体逐步崛起,进一步激活了山村和城市集市贸易,推动了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步伐,助农增收明显。五是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建设试点稳步推进。贯彻落实云南省供销合作社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建设工作要点,大力实施“供销合作社农产品冷链物流和市场建设工程”,腾冲市供销合作社被列为2024年云南省供销合作社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强县培育名单,并获得省级基层社提升改造建设项目补助资金37.8万元。

3.供销品牌效应进一步发挥。持续打造“隆阳乡耕”“施韵甸美”“云上昌宁”等区域公用品牌和“腾供销”“龙供优选”等供销自有品牌,拓宽农副产品销售渠道。市供销合作社与中咖食品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将“背篓咖香”打造成首款供销咖啡产品,首批产品上市并得到市场认可;“隆阳乡耕”运营中心完成提升改造,“隆阳乡耕”成为全国供销合作社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案例云南省两个上榜品牌之一;龙陵供销农产品直播中心全新上线,“供销进山、山货进城”成为响亮名片;昌宁县供销合作社与云南彬林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合作,提升改造“云上昌宁”运营中心,进一步擦亮供销品牌。持续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工程,引导合作社、企业入驻“832”“云品惠”“供销e家”等电子商务平台,全市供销系统电子商务销售额3.11亿元,截止12月底,“832平台”入驻供应商总数125户,销售商品629件,累计成交金额7784.05万元。

4.产业兴社效果日益显现。一是努力发挥农资保供作用。2024年,购进肥料27.54万吨、化学农药0.36万吨、农膜906.81吨、种子种苗饲料类1474.3万元,销售肥料27.58吨、化学农药0.36万吨、农膜916.24吨、种子种苗饲料类1480.5万元。二是食用菌产业发展提质增效。2024年,全市食用菌总产量66745.7吨,完成年初计划的100.1%;总产值193049.81万元,完成年初计划的103.5%,已超额完成年初预定目标任务。三是种植养殖基地建设稳步推进。围绕腾冲市界头雪鸡养殖、腾冲市明光小耳朵猪养殖、施甸县龙潭村肉鹅养殖、龙陵县腊勐镇咖啡种植、昌宁县珠街彝族乡岔河村贡菜种植、昌宁县橄榄河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育苗6个种植养殖基地建设,成立了工作专班,制定了实施方案,强化了工作措施,筹集25.28万元资金支持基地建设,累计带动农户2300多户9000多人,其中脱贫户2251户、监测户51户,辐射带动作用初步显现。四是积极搭建合作平台。与云南省供销合作社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云南朗坤数字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合作创建“农产品生产基地”;与上海盛政农副产品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和上海麦信供应链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合作成立“保山市优质农产品基地直供中心”。上海放心购西南办事处落地保山,成立了上海放心购(保山)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并与保山市供销合作社直采直供基地企业签约,腾冲雪鸡养殖基地、昌宁县橄榄河蔬菜种植基地、保山尚田蔬菜加工基地、保山同心食品加工基地、立春冻干食品生产基地等8个种植养殖和加工企业成为上海“放心购”首批合作基地,并在上海绿地控股全球商品贸易港放心购选品基地设立2个保山优质农产品展示柜,集中宣传展示和销售保山优质农产品,开启了供应链领域深度合作,以组织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思路,打造保山果蔬、工业辣椒等优质农产品生产销售新模式。五是积极探索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新模式。昌宁县供销合作社与民营企业合作注册成立再生资源回收龙头企业,初步建立了覆盖城乡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分拣中心建设项目正在抓紧推进。腾冲市供销合作社和民营回收企业合作,由供销合作社进行政策性指导,民营回收企业具体运作,开发了“启腾回收”数字化平台,合作建立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目前已建成3000㎡的废旧衣物纤维分拣中心一个、1200㎡废旧电子产品分拣中心一个、1000㎡的“公物仓”一个,定制回收车辆15台,回收业务快速发展,影响力有效提升。成功引进废旧农膜回收加工企业“保山晟利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落户蒲缥镇,并与中国再生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合作成立滇西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中转中心,促进循环经济产业发展。

5.全面从严治社不断加强。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坚持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全面从严治社,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健全完善“三会”制度,配合好审计调查,全力推进巡察和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市始终坚持党建引领,把建设“模范机关”作为统筹推进各项工作的重要抓手,着力建设“绝对忠诚的政治机关、争先进位的效能机关、人民满意的服务机关、风清气正的清廉机关”,以更加积极的工作状态、更加有力的工作举措、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为推动保山供销工作高质量跨越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市委市直机关工委2024年机关党建重点工作年中调度会在市供销合作社召开,模范机关建设经验和“11392”党建品牌得到肯定和推介。同时,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组织人事、工青妇、老干、信息宣传、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综治维稳、禁毒防艾、挂钩帮扶、保密、档案、防震减灾、招商引资等工作全面加强和推进,取得了新成绩,为供销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也看到一些突出的困难问题亟待化解:一是政策资金支持不足。制约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尚未完全突破,支持综合改革的政策供给和资源配置严重不足,保障措施较弱,改革的协同性不够,条块间、纵横向的合力难以形成。二是经营体系支撑乏力。组织体系和经营体系恢复任务依然艰巨,基层供销社服务和带动能力仍然薄弱;社有企业体量小、效益低、实力弱,管理机制不活、内控制度不健全、财务核算不规范,发展后劲不足,转型升级困难。三是传统购销业务萎缩。目前正处于经济转型期,小微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普遍困难,发展步伐放缓,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主要经济指标完成不理想。四是县域流通网络不健全。农副产品流通网络、日用消费品流通网络、废旧物资流通网络等恢复难度大,以资本为纽带、利益连接紧密,开展产、供、销一体化经营服务运作比较少。五是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困难。如市社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难度大,四届市委巡察我单位涉及4个问题未彻底整改完成,虽千方百计采取措施,健全完善了内控制度,堵塞了漏洞,接受巡察以来实现零风险、零失误,但因涉及的历史股权投资和出借资金追偿周期长、程序复杂,处置难度大,彻底整改销号难。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使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度收入合计4,026,035.7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26,035.71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511,035.93元,下降11.2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11,035.93元,下降11.26%;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减少死亡抚恤金支出477,86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度支出合计4,026,035.71元。其中:基本支出3,926,101.71元,占总支出的97.52%;项目支出99,934.00元,占总支出的2.4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511,035.93元,下降11.26%。其中:基本支出减少515945.93元,下降11.62%;项目支出增加4,910.00元,增长5.17%;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减少死亡抚恤金支出477,86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926,101.7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427,247.29元,占基本支出的87.2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98,854.42元,占基本支出的12.71%。人均人员经费180,381.44元,人均公用经费27,714.13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9,934.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经费支出99,934.00元,其中:办公费20,000.00元、差旅费70,000.00元、会议费9,934.00元。主要用于我单位全力深化供销综合改革。一是制度建设更加完善。强化“三会”制度建设,坚持以章程治社,市、县两级供销合作社均按时召开了理事会和监事会会议,以联合社机关为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进一步建立健全。二是持续推进社有企业改革发展。支持各类社有企业立足自身优势,积极拓展经营服务领域,努力转型升级。施甸县供销合作社新成立了施甸县供销社信诚农业综合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全市社有企业新增1个,达26个。三是基层组织建设取得新进展。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供销合作社示范社建设的实施方案》,提升改造薄弱基层社5个,新建示范基层社2个,乡级基层社总数达71个;新建村级基层社15个,村级基层社总数达58个,腾冲市洞山基社上榜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先进集体,联农带农机制进一步健全。四是经营服务领域有新拓展。积极开展社会化服务,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规模19.57万亩,探索供销“云赶集”、“云南供销年货节·保山供销进春城”等供销新业态,隆阳区永盛供销为农服务中心、长水机场农特产品直销专柜、中国供销林攀易购生活超市、再生资源互联网回收等供销新实体逐步崛起,进一步激活了山村和城市集市贸易,推动了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步伐,助农增收明显。五是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建设试点稳步推进。贯彻落实云南省供销合作社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建设工作要点,大力实施“供销合作社农产品冷链物流和市场建设工程”,腾冲市供销合作社被列为2024年云南省供销合作社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强县培育名单,并获得省级基层社提升改造建设项目补助378,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26,035.7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511,035.93元,下降11.26%,完成年初预算的100.7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96,005.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29%。完成年初预算的125.35%。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205,862.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37,437.12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52,706.60。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增资调资。

9.卫生健康(类)支出358,477.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0%。完成年初预算的95.1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中:行政单位医疗215,643.46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34,971.72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862.14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99,93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8%。完成年初预算的99.93%。主要用于农村综合改革,其中: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99,934.00。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原则,减少了会议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2,865,811.6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19%。完成年初预算的96.69%。主要用于商业流通事务其中:行政运行2,865,811.67。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支出5,80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4%。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住房改革支出其中:购房补贴5,807.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预算,同级部门拨入相关经费。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1,000.00元,决算为32,901.0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49%;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751.19元,下降2.23%。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00.00元,决算为28,937.09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7.95%,完成年初预算的87.9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元,决算为3,964.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2.05%,完成年初预算的66.07%。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715.19元,下降14.0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964.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96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1,000.00元,支出决算为32,901.0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25%,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751.19元,下降2.2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00.00元,决算为28,937.0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6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元,决算为3,96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07%。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施行厉行节约原则,日常开支中严格控制支出,减少了公务用车运行经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4,715.19元,下降14.0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964.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96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3,964.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公务用车的审批流程和标准进一步收紧,减少了非必要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往返五县区调研、指导工作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交流学习、参观考察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8,920.42元,比上年减少23,067.30元,下降5.4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原则,本单位严格控制经费支出,减少了部分非必要开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保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资产总额521,967.35元,其中,流动资产38,185.12元,固定资产483,782.2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1,041.1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00,312.39,减少的原因是:正常计提折旧。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处置车辆0辆;报废报损资产0项;出租房屋0平方米。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765.0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84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7,925.09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4,765.09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4,765.09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000233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