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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15-3/20250924-00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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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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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50000373400401000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承担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文化和旅游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实文化和旅游领域的执法制度、工作规范。受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委托,负责实施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等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负责贯彻落实线索通报、案件协办、联合执法等制度。负责规范举报受理,做好涉文化及旅游市场投诉处置。负责组织开展交叉检查、随机抽查、重大案件、跨区域案件的查办工作。监督指导县(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负责隆阳区上述文化市场的案件查办和执法监督工作。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科、执法一科、执法二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作为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8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8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经费自理人员0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离休0人,退休0)。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人离休0人,退休4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以来,保山市各级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集中开展了元旦春节、两会、五一、中高考、暑期、中秋国庆等重大时间节点及时段市场执法专项;重点开展“利剑护蕾”等未成年人保护专项行动及校园周边文化市场专项整治;持续开展营业性演出、业态执法监管;持续深入开展旅游服务创优提质暨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第二个百日行动等专项行动,按照上级要求和监管职责完成多巡查检查任务。以来全市累计出动执法人员8173人次,检查各类场所3497家次,办理涉文涉旅案件48办结47件,罚款46.549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额1.54万;没收违法经营的音像制品1896碟;受理举报、投诉1320起,办结率100%;处置涉旅舆情142件,未发生负面舆情热点。

一是加强理论武装,提升综合执法能力一是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论述作为队务会、干部职工会等会的第一议题纳入年内支队开展各类学习的首要政治任务。二是抓实年度全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培训工作7月在腾成功举办2024保山市文旅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业务技能、案卷评查暨“以案代训”培训班,全市文旅市场行政执法人员全员53人参训。三开展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以查促改,以评促学,提升执法案卷制作水平。共开展评查工作3次,共17份案件卷宗参评、50余名执法人员参与。四是抓普法促综合素质提升。利用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全市平台内执法人员人均学法80分以上;按要求组织执法人员积极参加线上线下年度行政执法公共法律知识培训。五是抓督导促基层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提升。在办好隆阳区案件基础上,对属地县(市)文旅市场案件进行指导和协办,在指导办案中促进一线执法人员素质提升。六是持续开展鲁滇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对口交流协作活动,总结上一轮对口交流协作成果,续签新一轮合作协议,推进我市同山东对口市交流协作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是强化检查巡查及执法办案,抓实文化市场执法监管。一是疏堵结合,强化宣教。召开文化经营单位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业主大会暨文化市场法律法规培训会3场次,发放宣传手册490余份,与业主签订未成年人保护责任书43份。二是开展重要时间节点和时段文化市场专项执法检查配合局行业主管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三是以“利剑护蕾”专项行动为主线,协同市委平安办等部门开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监督检查工作。四是强化新兴业态监管。是依法开展营业性演出市场及农村演出活动专项整治行动。是持续规范网络文市场七是配合相关部门持续开展好“知识产权保护”、“无证无照”等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八是针对存在接纳未成年人进入及停业期间擅自营业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歌舞娱乐场所,约谈其公司负责人并召开警示教育会。九是落实中央环保督察组信访举报件问题整改;完成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整改落实及政协提案答复工作。

三是聚焦热点,突出重点持续深入抓好旅游市场秩序整治一是及时处置投诉及舆情。坚持做到及时响应、妥善处置一般投诉24小时办结将舆情处置账号开通到县(市、区)指挥中心,形成规范、高效、灵敏的涉旅舆情工作机制二是高效办理退换货今年以来,全市4个旅游购物退货监理中心、5个现场咨询受理点共办结游客退换货5830件,金额9147.39万元。三是多措并举,加大市场检查力度。深入开展旅游服务创优提质暨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第二个百日行动等专项行动加强部门间协同联动,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场所的检查力度重点旅游地区采取分片包干的形式,按照“定点+流动”相结合的方式,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加大重点对象监管和案件查处力度。对投诉排名靠前的旅行社逢诉必查;对投诉靠前的导游进行业务培训,考试合格后重新上岗;对投诉较多的旅游商品零售企业联合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加大检查巡查力度。五是强化旅行社及团队监管。对投诉较多的旅行社进行约谈整改,列入红黑榜“黑榜”,截止目前,共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23。加强日常巡查频次,依托“一机游”平台认真做好全息系统填报工作。在全市旅游团队中推选义务监督员。七是配合行管做好旅行社质保金补足工作,向11家未按要求补足保证金的旅行社进行了调查核实。

四是守好意识形态阵地和文化安全。一是以“元旦、春节”期间出版物市场及网络文化环境监管专项整治为抓手,确保文化领域意识形态安全为主线,协同市委宣传部落实好“扫黄打非”专项行动。二是配合好市新闻出版、打私办等全面开展出版物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大力扫除文化垃圾确保文化阵地安全。三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建设与文旅市场执法监管工作相结合。排查文化市场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的风险隐患,始终做到牢牢把握政治方向,紧紧维护文化市场风清气正。

五是深入推进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积极与市文旅局及市委编办对接汇报,配合推进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深化改革成果。2022年底整合原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职责,组建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后,今年以来,支队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对市、区两级文旅市场监管落地见效;5月初支队《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已出台。

六是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加强自身建设。是推进党员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采取周例会学习、“三会一课”、参观学习等形式,利用“云岭先锋”APP、学习强国APP等平台,推进“党建+”学习教育常态化。二是支部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党员政治生日、“党费日”等制度落实到位,认真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促进党建工作向纵深发展。今年以来,支队党支部共组织支委会11次,党员大会集中学习10次、上党课3次、主题党日活动10次。是持续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支部严格按照市纪检组和市文旅局党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持续加强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全面深化从严治党,进一步巩固了不想腐的自律意识、强化了不敢腐的法纪震慑、扎牢了不能腐的制度笼子,营造了干部清正、机构清廉、政治清明的政治生态。是加强干部日常监管,认真开展廉政提醒谈话。认真落实廉政提醒谈话制度,推动形成“忠诚、廉洁、公正、务实、高效”的执法队伍,确保执法在“阳光下运行”。四是认真开展乡村振兴工作。根据选派,支队高华松同志腾冲市中和镇勐蚌社区参与乡村振兴工作。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使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度收入合计1775124.2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74995.23,占总收入的99.99%;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128.99,占总收入的0.01%。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04669.79元,下降5.5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04617.32元,下降5.57%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减少52.47元,下降28.92%主要原因2024年退休2名工作人员导致的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障缴费及公用经费等收入的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度支出合计1774995.23。其中:基本支出1705162.23,占总支出的96.07%;项目支出69833.00,占总支出的3.9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04617.32元,下降5.5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00182.82元,下降5.55%;项目支出减少4434.50元,下降5.97%;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退休2名工作人员导致的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障缴费及公用经费等支出的减少。二是随着支队执法服装、装备的逐步配备完整,部分项目在2024年不再实施,2024年不再安排相关项目,故项目支出相应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05162.23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53410.65元,占基本支出的91.1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51751.58元,占基本支出的8.90%。人均人员经费194176.33元,人均公用经费18968.95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9833.00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

1.公益性岗位人员经费8750.00元,主要用于支付支队1名公益性岗位人员劳务费。

2.2023年下半年公益性岗位补贴经费10680.00元,主要用于支付支队1名公益性岗位人员劳务费。

3.2024年上半年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92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支队1名公益性岗位人员劳务费。

4.文化旅游市场整治工作经费41203.00主要用于开展全市范围内文化市场巡查工作,集中开展“保护知识产权”、“校园周边清查整治”、“跨县区交叉检查”、“净网”、“秋风”、“护苗”、“固边”、“清源”等各类文化市场及“扫黄打非”专项行动巡查办案工作。继续开展好各项专项行动的同时,进一步加大文化市场管理力度;完善12318举报平台建设;加大对各县(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人员的业务培训及跨县区执法检查交流;进一步落实文化部、省文化厅《中西部地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通过对文化市场有效监管及多次跨县区交叉检查,保山市文化市场安全有序,监管得力,无社会热点事件及重大案件发生,为保山文化事业发展保驾护航。通过有效监管,打击违法经营行为,保障经营户权利,使其合法经营性为可持续发展。通过对文化市场的有效监管,对违法犯罪分子产生震慑作用,对群众及文化市场经营业主进行教育和宣传,群众满意率高,投诉减少。同时,通过培训及办案、中西部文化市场交流协作的进一步加强,使辖区内文物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也得到提高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74995.23,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104617.32元,下降5.57%,完成年初预算的99.5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459840.3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24%,完成年初预算的97.97%。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文化和旅游1459840.33元,其中:行政运行1414648.48元、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1414648.48元、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1203.00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退休2名工作人员导致的工资福利支出及公用经费等支出的减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5457.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01%,完成年初预算的113.90%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95457.20元,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10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65827.20;就业补助28630.00元,其中:其他就业补助支出2863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社保安排拨入了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8717.7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9%,完成年初预算的98.11%主要用于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8717.70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70515.09元、公务员医疗补助44161.35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041.26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退休2名工作人员导致的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的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8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6%,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住房保障支出980.00元,其中:购房补贴98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住房补贴资金于年中下达。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342.00元,下降10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342.00元,下降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2342.00元,下降100.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342.00元,下降100.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为进一步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坚持从俭从严,勤俭办事,切实降低公务活动成本,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及次数,减少公务接待支出费用,切实降低公务活动成本,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342.00元,下降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2342.00元,下降100.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为进一步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坚持从俭从严,勤俭办事,切实降低公务活动成本,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及次数,减少公务接待支出费用,切实降低公务活动成本,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个,累计0.0人次。

2.购置车辆0.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1751.58元,比上年减少3825.38元,下降2.46%,主要原因是2024年退休2名工作人员导致的公用经费的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日常公用经费,具体是:办公费4896.00元、印刷费2000.00元、邮电费3280.80元、差旅费16790.00元、工会经费26569.78元、福利费300.00元、其他交通费91715.00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62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资产总额142372.04元,其中,流动资产98840.69元,固定资产42715.9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815.42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538.4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1411.7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58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8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58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58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000373400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