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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15-3/20250924-00009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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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5-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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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市文化和旅游发展政策措施,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草案。

2.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市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塑造和宣传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4.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市智慧旅游建设。

7.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工作。

9.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10.指导和监管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1.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市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旅游市场秩序。

12.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组织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活动。

13.负责全市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14.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机关党委(人事科)和离退休人员办公室〕,非物质文化遗产科,公共服务和艺术科,文物和博物馆科,资源开发科,产业发展科,行业和市场管理科,智慧旅游和宣传推广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3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3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经费自理人员0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1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离休0人,退休0)。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4离休0人,退休34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拓展服务空间,公共文化服务优化升级。完成82个乡镇(街道)文化站评估定级,12个馆被省级评为特级馆,昌宁县图书馆入选全国基层公共阅读推广项目。举办“村晚”进万家群众文化活动11场次,卡斯镇村晚入选2024年全国秋季“村晚”示范展示活动举办“彩云之南等你来”夜间群众文艺演出活动600余场次,参与群众和游客200多万人次;开展“文化大篷车·千乡万里行”送戏下乡、戏曲进乡村演出400余场次,惠及群众50余万人次,线上观众1200多万人次;开展“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秀一个保山给世界舞蹈大家跳”展示活动,参加活动人数2万余人次。《一丘田》、《咖啡村里故事多》获云南省第六届群众文化“彩云奖”和云南省第十一届“云南文化精品工程”奖佤族清戏《三孝记》选段《芦林相会》、腾冲皮影戏《赵云大战长板坡》分别获云南省第四届传统戏剧曲艺汇演优秀汇演奖、传承奖大型舞台剧《云岭星火》入选2024年度云南省文艺精品创作扶持项目名单,傈僳族女子群舞《心花怒放》、合唱《春暖司莫拉》、小品《一碗稀豆粉》等3个节目获得云南艺术基金资助并完成实施。开展线上、线下培训及展览160期(场),服务20余万人次。广泛开展贴合实际、形式多样的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设置文化和旅游青年志愿服务站80个,注册队伍80支,招募志愿者4808人,策划活动项目1038个,服务游客和群众200余万人次。举办云南省2024年文化人才服务支持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专项保山市文艺人才创作等培训班,加大艺术创作人才培养。

(二)聚焦文脉传承,遗产保护利用成效显著文物保护利用探索前行。向上争取文物保护专项经费3157.77万元,极大改善了文物保护单位的生存状况和环境风貌。保山玉皇阁消防等工程完成验收,仁寿门片区文物保护利用项目建成开放,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张志淳墓获认养并投入600万元进行修缮。滇缅公路列入中国申报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文物普查高效推进,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完成队伍组建、技术培训、数据归集、资料整理等工作,进入野外调查阶段。文物安全得到有效落实。对全市290项文物保护单位加大巡查管护,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90处。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配合国家文物局对8项文物保护工程进行实地检查评估,核查整改问题17条。博物馆发展呈现新气象。6个国有博物馆列入国家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补助单位,占全省的11%,每年获免开经费563万元,非国有博物馆9家,数量居全省第二。非遗保护传承有序推进。永子文化产业有限公司入选“2023—2025年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李国伟入选全国第1批乡村工匠名师名单,李国伟、杨树明2人通过省级推荐和国家级评审进入国家级传承人公示名单,27人被认定为第七批省级传承人,腾冲水城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规划通过评审,推荐申报省级非遗工坊5个。组织开展“非遗过大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活动48项,吸引游客40多万人次。

(三)着力品牌创建,文旅发展品质持续提升。腾冲市连续7年入选“全国县域文旅融合综合竞争力100强榜单”,获评中国温泉康养目的地百强之首,和顺古镇景区创建为5A级景区,松山大战遗址纪念园、东山国际康养度假区、兰都石瓢等3家景区入选2023年绿美景区标杆典型名单,腾冲恒益东山、龙陵邦腊掌景区创建4A级景区加快推进,东山国际康养度假区·东山草原景区获评“中国体育旅游精品项目”,腾冲玛御谷温泉小镇、荷花温泉被授予“优质珍稀温泉”。隆阳区潞江镇莫卡村、腾冲市固东镇江东社区、清水镇三家村、和顺镇水碓社区、龙陵县勐糯镇大寨5个村(社区)创建为云南省金牌旅游村,腾冲五合帕连艺术村等4个自然村入选云南省最美乡愁旅游地。龙陵县热土傣韵乡村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等6家单位入选2024年云南省文化和旅游新业态企业,隆阳区申报国家级文化产业赋乡村振兴试点,恒益东湖温泉健康管理中心“温泉+科技”打造云南医养旅居新模式等4个案例入选旅居云南典型案例云南柏联和顺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通过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复核

(四)突出产业提速,文旅项目建设加快推进。抓好精准招商。牢固树立“大抓发展,大抓招商”的鲜明导向,健全完善“市+县市区”、“宣介+招商”等工作机制,包装重点招商项目28个,确定目标企业20家,赴北京、湖南、上海等省市主动出击寻找目标企业,全市文化旅游业新签约项目9个,计划总投资13.51亿元。抓好项目建设。策划储备项目62个,计划总投资451.93亿元。建立113项2024年投资支撑项目库,总投资216.06亿元。腾冲福斯曼酒店改造等12个项目纳入全省季度开工项目,1个项目纳入省级重点文旅项目。全市预计完成旅游业固定资产投资45亿元。抓好融合发展。全力推进产旅融合工作,以“文旅+”“+文旅”为核心,促进文化旅游与工业、农业、体育、教育、咖啡等产业跨界融合,推动网红经济、夜间经济、体验经济、温泉医康养等新模式落地发展,维也纳国际旅游康养体验中心、阿背寨半山酒店及新田园乡居、腾冲福斯曼(温泉)酒店等温泉康养新业态项目建成运营。抓好项目申报。永子文化深度体验游及文创精品开发项目、咖啡产业文化旅游线路建设、施甸陶艺文化馆及电商平台建设、黄龙玉电商平台建设等争取上级资金补助373万元;上报大甸山遗址保护展示及配套设施、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茶马古道—永昌道(隆阳段)保护利用等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建设项目3个,计划总投资2.77亿元,资金需求2.22亿元;上报美美欢乐世界、高黎贡国际精品咖啡文化园等设备更新项目3个,计划总投资0.65亿元,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需求600万元,获中央转移支付旅游发展补助资金190.34万。

(五)抓实行业管理,文旅行业发展健康有序加大市场主体培育。严把文旅行政审批关,审批旅行社9家,歌舞娱乐场所9家、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1家、游艺娱乐场所5家、营业性演出405场、文艺表演团体4家,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22家,申报甲级民宿2家、乙级民宿2家、丙级民宿11家。全市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营业收入增速为16%,全市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工资总额增速为-11.2%,全市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工资总额增速为7.7%。加强文旅行业管理。开展文旅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培训3次,人员1000多人次,积极组织参加2024年云南省星级旅游饭店服务技能竞赛决赛,获团体三等奖、2人获前厅服务二等奖、三等奖,培育金牌导游3人、金牌讲解员1人。加大涉旅企业诚信评价,完成1406家涉旅企业诚信复评工作,4家评价不合格企业进入重点监管名单,公开发布“红黑榜”7期。做好补足旅行社质保金工作,115家旅行社中,补足质保金的旅行社104家,补足率90.43%。云南腾冲火山热海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入选“省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加大文旅市场整治。深入开展旅游服务创优提质暨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第二个百日行动等专项行动以“利剑护蕾”专项行动为主线,持续推进全市文化市场执法领域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扎实开展。累计出动执法人员7990人次,检查各类场所3426家次,办理涉文涉旅案件46件,罚款42.5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额1.47万元,没收违法经营的音像制品1896碟。受理举报、投诉1164起,办结率100%,处置涉旅舆情216件,未发生负面舆情热点,办结游客退换货5830件、金额9147.39万元。抓实行业安全生产。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治本三年攻坚行动见行见效,组织开展消防、地震、交通安全等安全生产培训16次,培训文旅从业人员1422人,开展安全应急演练6次。结合文旅行业特点,在春节、“两会”、汛期、暑期、国庆等重要时期、重点时段,加大全市文旅行业消防、地质灾害、旅游设施食品、旅游交通安全检查力度整改安全生产隐患问题118

(六)加大宣传推介,旅游品牌形象持续提升。强化外出宣传。围绕打造“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实施宣传营销、IP打造行动,组织赴昆明、长沙、上海、广州、杭州、苏州、日照、潍坊、上饶等多个城市开展文旅宣传、招商推介。强化视频宣传。持续举办保山文旅短视频大赛,通过短视频把保山的独特魅力和美好生活呈现给全世界,2024年“秀一个保山给世界”保山文旅短视频大赛启动以来,抖音话题阅读量达2.6亿+,微博话题阅读量达4亿+,视频号阅读量达6200W+,其余媒体平台阅读量达1亿+,全网曝光量超过8.4亿+。“保山文旅”抖音号粉丝增长2万、达到8.2w,微博粉丝32.5w,微信公众号2.5万。强化活动宣传。按照月月有活动的目标,举办了保山市“喜迎新春·畅享幸福”大联欢暨文旅抖音短视频大赛颁奖庆典、“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民歌大家唱、舞蹈大家跳、故事大家讲、美景大家赏、美食大家尝”首届大家系列保山专场、保山端阳花市商贸文化旅游节、第二届“保山小粒咖啡”文化周、腾冲马拉松、施甸龙会、龙陵稻花鱼节等系列活动。强化假日宣传。与市商务局、保山信用社联合发放消费券,组织优质餐饮、特产销售、超市等商户,开展抢消费券满减促消费活动,促进文旅消费。发动全市文旅企业推出系列文化旅游惠民措施,热海、和顺古镇等4个景区推出“一次购票7日有效”优惠措施,北海湿地、银杏村等11个景区推出持登机牌享免票或打折优惠活动,勐赫小镇、比顿咖啡产业文化园、光丽研学、兰都饭店等旅游企业累计推出20余项打折优惠措施。强化区域合作。加强与德宏、怒江、大理等周边区域旅游合作,共同签署区域旅游合作协议,召开联席会议。联合怒江、德宏利用南博会统一宣传保怒德滇西旅游环线。引入“大理一码游”运营方云南华天网络公司开始启动保山智慧文旅产业运营发展平台建设。2024年,全市共接待旅游者4270.47万人次,实现旅游总花费562.30亿元,同比分别增长8.58%和15.89%。游客平均停留天数3.02天,人均消费1316.71元。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4年度收入合计19728434.6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420020.68,占总收入的98.44%;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308414.01,占总收入的1.56%。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89997.49元,下降1.4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79661.66元,增长0.93%;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减少469659.15元,下降60.36%主要原因:2024减少歌舞乐展演经费,导致其他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4年度支出合计20264870.68。其中:基本支出6639081.45,占总支出的32.76%;项目支出13625789.23,占总支出的67.2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024461.66元,增长5.3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966408.04元,下降12.71%;项目支出增加1990869.70元,增长17.11%;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一是减少抚恤金475131.60元,市文化艺术团1-2月工资300944.06元等,导致基本支出减少二是增加信创资产经费16000.00元、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经费129094.80元、滇缅公路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经费30890.00元、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经费41971.00元、国门文化系列活动经费69587.13元、基层一线人才培训经费308000.00元等,导致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639081.45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931502.37元,占基本支出的89.3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07579.08元,占基本支出的10.6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625789.23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888000.00

1.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专家服务团工作经费24459.50元,主要用于利用文化和旅游专家服务团专业优势,参与全市文化旅游品牌打造,组织专家服务团到县(市、区)对全市A级景区创建、乡村振兴等工作进行指导培训,提出专业的指导性意见。

2.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信创资产经费16000.00元,主要用于购置信创资产的相关支出

3.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保山文旅宣传推介工作经费2400000.00元,主要用于推荐介绍保山文化旅游线路、旅游景点、旅游攻略、当地美食、民俗风情的原创作品相关方面的支出

4.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三馆文化广场管理经费56596.68元,主要用于对广场的清洁卫生、绿化、美化和管理方面的相关支出。

5.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大家系列活动资金129094.80,主要用于开展云南民歌大家唱、云南舞蹈大家跳、云南美景大家赏、云南美食大家尝、云南故事大家讲5个系列活动的开支

6.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国门文化”系列主题活动经费69587.13元,主要用于推进“国门文化”、公共文化空间、乡村文化振兴等方面的支出

7.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腾阳会馆片区文物改造提升工程资金1888000.00元,主要用于对腾阳会馆片区文物改造提升,修缮保护文物方面的支出。

8.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永昌府城仁寿门二期保护修缮工程经费1745825.00元,主要用于建设仁寿门南北广场面积5500平方米,建设古城文化展示,广场铭牌,永昌府城模型、绿荫休闲空间,仁寿门街牌坊,老居民改善,公共卫生间,护坡,排水系统等内容。

9.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滇缅公路申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前期工作经费30890.68元,主要用于研究制定滇缅公路保护和利用规划方面的支出。

10.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项目经费41971.00元,主要用于普查工作队人员培训,对200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实地调查相关经费支出

11.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4年保山市国内游客花费抽样调查服务项目经费70000.00元,主要用于旅游抽样调查,确保数据能够真实、客观反映文化旅游市场发展现状。

  12.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基层一线文化人才、行业管理及安全生产经费62700.00元,主要用于基层一线参训学员培训期间的食宿、材料等方面的相关支出。

   13.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培训、文化遗产日宣传经费1600.00元,主要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日宣传经费的支出

14.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喜迎新春·畅享幸福”大联欢暨文旅抖音短视频经费300000.00元,主要用于通过举行“喜迎新春 畅想幸福”为主题,打造饱含云南年味的节目方面的相关支出

15.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五个大家公共文化系列活动经费28661.00元,主要用于开展云南民歌大家唱、云南舞蹈大家跳、云南美景大家赏、云南美食大家尝、云南故事大家讲5个系列活动的开支

16.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4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67597.77元,主要用于改善基层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件,加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的相关支出

17.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仁寿门文化公园建设经费2000000.00元,主要用于完成仁寿门历史文化街区修缮保护工作,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提升文物安全水平方面的支出

18.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村级文化活动场所改造提升、设备购置补助经费56539.00元,主要用于村级文化活动场所改造提升、设备购置补助方面的支出

19.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3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342471.31元,主要用于改善基层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件,加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的相关支出

20.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基层一线文化人才培训经费41131.30元,主要用于基层一线文化人才培训经费方面的相关支出

21.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板桥青龙街非遗综合馆经费51549.84元,主要用于青龙街公共文化示范街铺面租金

22.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文旅品牌宣传推广经费100000.00元,主要用于到上海、广州等地推荐介绍保山文化旅游方面的相关支出

23.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乡镇(街道)文化站改造提升、设备购置补助经费108170.00元,主要用于乡镇(街道)文化站改造提升方面的补助

24.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贫困地区村文化活动场所、设备购置补助等经费52770.81元,主要用于贫困地区村文化活动场所修缮等

25.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公益性岗位补贴经费50080.00元,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的工资及保险。

26.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仁寿门历史文化街区打造资金3000000.00元,主要用于仁寿门历史文化街区打造。

27.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东山文化和体育活动场所(东麓书院)改扩建项目建设资金45243.41元,主要用于东山文化和体育活动场所(东麓书院)改扩建项目。

28.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旅游短视频大赛经费395000.00元,主要用于旅游短视频大赛奖金。

29.文化艺术创作及非遗文化街区打造经费150000.00元,主要用于参加云南省歌舞乐展演经费。

30.云南省文化人才服务支持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专项人才培训经费299850.00元,主要用于.云南省文化人才服务支持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专项人才培训。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374777.27,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0.80%。与上年相比减少2387789.36元,下降12.73%,完成年初预算的173.0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5459.5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6%,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组织事务25459.50元,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4459.50元,其他组织事务支出10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增加市级专家服务团工作经费24459.50元;二是增加市委联系专家分层分类联系服务工作经费10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5160252.8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58%,完成年初预算的181.90%主要用于文化旅游支出8170375.15元,其中:行政运行5499096.54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6000.00元、旅游宣传2400000.00元、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185691.48元、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69587.13元;文物3706686.68元,其中:文物保护3633825.00元、历史名城与古迹30890.68其他文物支出41971.00元;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283191.03元,其中: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283191.03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增加腾阳会馆片区文物改造提升工程资金;二是增加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补助资金,三是增加“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大家系列活动资金;四是增加“国门文化”系列主题活动经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74100.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2%,完成年初预算的109.33%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624020.57元,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20400.00 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01478.20 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142.37元;就业补助50080.00元,其中:其他就业补助支出5008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调整基本工资,导致保险基数增加二是退休死亡1人,导致抚恤金增加;三是公益性岗位补贴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508033.74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0%,完成年初预算的99.28%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508033.74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259487.52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34567.40、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3978.82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险基数变动,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及工伤保险支出等增加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930.6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住房改革支出6930.60元,其中:购房补贴支出6930.60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未安排住房改革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0000.00元,决算为126288.0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21%;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8480.18元,下降18.4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0,决算为95064.28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5.28%,完成年初预算的95.0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0,决算为31223.8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4.72%,完成年初预算的78.06%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463.25元,下降4.4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4016.93元,下降43.4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1223.8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24016.93元,下降43.48%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0000.00,支出决算为126288.08,完成年初预算的90.21%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8480.18元,下降18.4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00000.00,决算为95064.28,完成年初预算的95.06%;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40000.00,决算为31223.80,完成年初预算的78.06%。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根据过紧日子要求,压缩经费支出,所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接待费较上年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4463.25,下降4.4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4016.93,下降43.4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1223.8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24016.93元,下降43.48%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根据过紧日子要求,规范接待管理及公务用车管理,压缩经费开支,导致公务接待费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活动、文化交流活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文物巡查、非遗保护、旅游宣传促销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7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上级机关调研、文化交流活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文物巡查、非遗保护、旅游宣传促销等业务活动中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07579.08比上年减少50274.57,下降6.63%,主要原因是压缩公务用车、接待费支出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57811.00元、公务接待费31223.80元、工会经费125500.00元、福利费9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5064.28元、其他交通费3717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400.00元资本性支出498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资产总额26341210.00元,其中,流动资产6353206.70元,固定资产3167911.7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4707708.71元,无形资产2.00元(净值),其他资产2112380.81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351648.52,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129126.61。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395271.00;报废报损资产110项,账面原值743482.61,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3597.00;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915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1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7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915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