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拟订全市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安置优抚、就业创业、服务管理、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相关配套性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逐月领取退役金军官(军士)、1至4级伤残退役军人(含精神疾病类军人)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服务管理。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5.协调相关部门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拟订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养老及生活救助工作。
8.指导、拟订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和管理维护方案并做好相关实施工作。负责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根据上级要求落实军人公墓的相关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办政府安排的烈士纪念活动。承担拟列入全国、全省重点保护单位烈士纪念设施报批事宜。根据国家授权,承办境外我国烈士和外国在我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
9.指导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服务管理、待遇保障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彰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10.服务中心(军休中心)职能,为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人员和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提供服务,落实其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为全国军休人员、因战伤残军人、重点优抚对象提供疗养服务保障;为全国来保烈士祭扫家属提供服务;负责退役军人信息管理和政策宣传,协助做好行政关系、组织关系及社会保险等结转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市退役军人各类教育培训工作;为退役军人提供就业创业指导和政策咨询,负责承办自主就业干部和退役士兵招聘会、推介会、就业论坛等;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拥军优抚、帮扶解困、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维护等事务性工作。
11.军供站职能,认真执行《军用饮食供应站供水站管理办法》和有关政策规定,保障平时和战时路经部队、入退伍新老兵及支前民兵、民工运输途中的膳食、饮用水供应和中转休息。坚持为部队服务,为国防建设服务。
12.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中共保山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移交安置军休科、拥军优抚褒扬纪念科。
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
2.保山市军供站;
3.保山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加挂保山市军队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中心,财务未独立核算)。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分别是:
1.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
2.保山市军供站。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37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2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5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9人(离休0人,退休9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铺就转业坦途,全方位做好退役军人接收安置工作。落实安置政策,完成选岗定岗。2025年高效完成转业军官和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的安置任务。
2.厚植尊崇关爱,多维度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一是完善服务体系,搭建暖心桥梁。1041个市、县、乡、村的四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为退役军人提供一站式、全方位的服务,实现了服务网络全覆盖。二是严格落实各项优抚政策,按时足额发放各类优抚资金。与保山市人民医院签约成立保山市首家退役军人优待定点医院,为军人军属和退役军人提供优先挂号、就诊、取药、住院及费用减免等更加优质、便捷的专属医疗优待服务。在春节、八一建军节等重要节日,组织开展走访慰问活动,为优抚对象送去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全市累计签订拥军合作协议845家,为广大军人军属和退役军人提供优质、优惠、优待服务。三是围绕紧密“平时服务、急时应急、战时应战”要求,推动军供保障模式从过去的单纯“自主化”或“社会化”向“军民融合、军供主导、集约发展”模式转变,保山创新建立的军供保障一站式服务机制,年内圆满完成军供保障任务200多批次,受到过往部队的一致好评,相关经验在全省退役军人事务系统推广。
3.铸就时代先锋,深层次做好退役军人教育管理工作。一是强化思想引领,筑牢信仰根基。开展政策宣讲活动12场次,覆盖退役军人及家属700余人次,营造了尊崇军人、关爱退役军人的良好社会氛围。二是开展技能培训,提升就业能力。2025年组织156名退役军人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加强就业服务,联合人社和各类企业开展“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12场次,邀请365家企业参与,提供就业岗位19703个,达成就业意向700余人。同时,利用线上招聘平台,发布岗位信息120余条,拓宽退役军人就业渠道。
4.焕发老兵风采,最大化做好退役军人作用发挥工作。一是鼓励创业创新,激发奋进力量。同保山金融监管分局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编发《支持军创市场主体信贷产品汇编》,通过保山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窗口等平台开展宣传。二是参与公益服务,弘扬奉献精神。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举办各类服务活动11场次,深受社会好评。三是鼓励退役军人投身基层治理,展现使命担当,积极推荐优秀退役军人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教育系统工作兵教师及其他工作。
5.筑牢权益防线,严标准做好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工作。一是加强普法宣传,增强维权意识。在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岗前培训、就业创业培训中,将法治教育作为必学内容。印发《退役军人安置条例》等宣传材料,开展“进军营、送政策、畅安置”政策宣讲活动;年内刊发“以案释法”5期,刊登典型案例6个、涉英烈权益保护典型案例10个、行政执法监督案例8个,开展旁听法院庭审活动2场次。二是强化阵地管理,保障合法权益。排专人负责接待退役军人的来访,倾听他们的诉求,及时进行登记和处理。年内全市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未发生退役军人事务领域群体性事件、个人极端事件和重大负面舆情炒作事件。三是依法依规维护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6个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站76个法律援助便民窗口常态为现役军人、退役军人提供法律援助、劳动争议调解等方面的法律援助,确保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202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度收入合计8934749.4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148909.81元,占总收入的91.2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785839.60元,占总收入的8.8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948465.96元,增长27.8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520072.06元,增长22.93%;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减少262768.87元,下降100.00%;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增加691162.77元,增长730.02%。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变动核定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二是拥军走访慰问项目、其他优抚项目、军供保障项目经费增加;三是军供宾馆由社会化经营,经营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度支出合计9152853.81元。其中:基本支出6546411.36元,占总支出的71.52%;项目支出2606442.45元,占总支出的28.4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140472.40元,增长30.5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95370.44元,增长10.00%;项目支出增加1800168.72元,增长223.27%;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减少255066.76元,下降100.00%;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一是拥军走访慰问支出增加了159075.67元;二是其他优抚支出增加了292500.00元;三是军供站保障项目支出增加了1752315.95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546411.3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023996.70元,占基本支出的92.02%,人员经费人均162810.72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22414.66元,占基本支出的7.98%,公用经费人均14119.32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606442.4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省级经费292500.00,主要用于对困难退役军人开展帮扶援助。
2.2025年省委省政府慰问活动经费160000.00元,主要用于代表省委省政府春节期间对服务对象开展走访慰问。
3.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及培训经费224184.00元,主要用于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及组织开展培训等工作。
4.“八一”建军节慰问驻保部队经费50000.00元,主要用于八一期间对珠宝部队开展走访慰问。
5.驻保部队纪念品市级经费79942.50元,主要用于购买及发放退役士兵退役时的纪念品。
6.烈士祭扫经费20000.00元,主要用于重点节日期间开展烈士祭扫活动。
7.中央优抚事业单位补助资金680000.00元,主要用于军供站保障楼项目补助。
8.中央优抚事业单位补助资金军供保障楼维修改造经费224520.98元,主要军供保障楼维修改造。
9.军供保障补助项目经费95534.97元,主要用于完成军供站保障运转所需费用。
10.为退役军人办实事、解困帮扶关爱经费27500.00元,主要用于对困难退役军人解困帮扶。
11.自有资金项目经费752260.00元,主要用于保障过往部队食宿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148909.81 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03%。与上年相比增加1520072.06元,增长22.93%,完成年初预算的137.0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689785.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37%,完成年初预算的139.32%。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722782.40元,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800.00元、事业单位离退休30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14607.20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03375.20元;抚恤支出292500.00元,其中:其他优抚支出292500.00元;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支出6674503.45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2683316.93元、拥军优属支出479942.50元、军供保障支出2132397.96元、事业运行支出1369386.68元、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9459.38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市委市政府春节慰问活动经费170000.00元、退役军人帮扶援助省级经费292500.00元、省委省政府慰问活动经费160000.00元、中央优抚事业单位补助及军供保障楼维修改造经费904520.98元等项目属于另文下达预算项目,导致相关支出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444286.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5%,完成年初预算的103.83%。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444286.96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124956.36元、事业单位医疗140838.92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62608.24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5883.44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相关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等增加。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483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8%,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住房改革支出14837.00元,其中:购房补贴14837.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科室预留资金,年初未随预算批复下达。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00元,决算为535516.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25%;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470293.33元,增长721.05%。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0元,决算为485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0.57%,完成年初预算的97.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5000.00元,决算为38548.67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20%,完成年初预算的45.3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元,决算为11967.83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23%,完成年初预算的79.79%。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485000.00元,增长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9759.00元,下降33.8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5052.33元,增长73.0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1967.83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5052.33元,增长73.06%;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535516.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25%,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470293.33元,增长721.0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0元,决算为485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5000.00元,决算为38548.6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3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元,决算为11967.8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79%。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加强内部控制制度管理,进一步加强了公务用车管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比年初预算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485000.00元,增长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9759.00元,下降33.8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5052.33元,增长73.0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1967.83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5052.33元,增长73.06%;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军供站购置保障专用车辆,导致公务用车购置增加;二是公务接待较上年检查、督导、调研等工作增加7批次,导致公务接待费用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1辆。具体购置车辆用于军供站保障服务工作。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退役军人事务局管理服务工作、军供保障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调研、督导检查,各州市之间学习交流、下级报告汇报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9850.98元,比上年增加36035.36元,增长9.15%,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核定的办公费支出增加25339.71元,工会经费支出增加7285.64元,公务接待增加5051.83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48851.77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65700.00元、邮电费10000.00元、差旅费10000.00元、工会经费958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166872.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0651.77元等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产总额11140168.68元,其中,流动资产1318858.03元,固定资产9598567.6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22743.00 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1858.0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07871.7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314项,账面原值579027.6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5195.00元;出租房屋2756.55平方米,账面原值6559352.28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6000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44343.6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22411.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932.61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44343.61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44343.61元。(以上“政府采购工程支出”不包括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