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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15-3/20260917-0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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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山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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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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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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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2025年度部门决算

保山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保山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保编〔2025〕9号)文件明确,保山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为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所属的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处级。主要职能如下:

负责市级领导及各县(市、区)、开发区、市直有关部门到昆明、北京、上海开展各类公务活动及学习培训的服务保障。负责配合做好保山市在昆明、北京、上海举办或参与的大型会议与活动有关服务保障工作。负责保山市企业在昆明、北京、上海的协调服务、产销孵化对接,积极为保山在外经商、务工、创业人员及就读学生等提供必要的援助和服务。发挥窗口作用,加强宣传推介,推进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及对外交流合作。做好与昆明、北京、上海商会企业的沟通联系,积极搭建平台为市内引进资金、项目、技术、人才等。常态化开展协调联络,加强与昆明、北京、上海相关单位以及各地驻外机构沟通联系等,建立良好沟通协作关系。积极收集和对接信息,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联动,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积极开展协调服务工作。做好昆明、北京、上海各类人才服务联络工作。统筹抓好保山在昆明、北京、上海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积极配合做好信访维稳相关工作。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外联一科外联二科业务科信访维稳科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保山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

纳入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7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7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经费自理人员0

部门2025年末其他人员1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退休人员共计0离休0人,退休0)。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退休人员9人离休0人,退休9)。

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深耕思想沃土,凝聚干事创业精神力量。坚持理论武装与凝心铸魂深度融合,着力筑牢干部职工思想根基。一是坚持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开展第一议题学习20次、党纪党规及法律法规学习42期次,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方式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56次,确保学习跟进、认识跟进、行动跟进。二是强化意识形态管控。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2次,组织专题学习21次、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0次,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判2次。持续巩固驻昆先锋微信公众号主阵地作用,发布政策解读、工作动态、典型经验等信息80余条,全年网上舆情正确处置率达100%。编报《保山驻昆信息》专报11期、摘编29期、招商动态39期,有效提升了市驻昆办工作的知度和影响力。三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党工委及各党支部均第一时间组织了集体学习,覆盖在昆党员540余名,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大政治任务作专题安排部署。四是坚持党对国家安全的绝对领导,严格落实党委(党组)国家安全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常态化开展形式多样的国家安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着力增强党员干部维护国家安全、推进安全生产的履职意识和履职能力。

2.强化政治担当,确保政令畅通运转高效。始终把政治建设作为首要任务,立足党委前哨、落实中枢定位,不断增强三服务实效。一是健全配套制度。结合市驻京联络处、驻沪联络处相关职能职责整体划入市驻昆办工作实际,先后修订完善《保山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关于加强领导班子集体领导的意见》《保山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等35项制度,健全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优化车辆调度、办公用房管理等流程,针对全市赴三地办理公务的需求,主动靠前服务,切实降低办事成本,提升服务质量。二是抓实服务保障。按照简化不失礼、热情不超标、到位不违规的原则,强化审批环节,建立提前审批、精准对接、全程跟踪的服务模式,高质量完成省级重要会议、大型活动及保山在昆、京、沪商务公务活动服务保障110余场次,高效保障各级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来昆、京、沪公务人员1200余人次,无差错完成市委、市政府等部门机要保密任务48次。依托永昌红色驿站党建平台,深化与云南大学、昆明理工大学、省农科院等在昆高校及科研院所合作,助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三是锻造过硬队伍。按照定岗定员定责原则,优化各科室工作职责和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制定相应办事流程。围绕学理论、强业务、提效能目标,持续开展招商引资专题学习1次、形势政策学习42期、业务练兵2期,全面提升党员干部提笔能写、开口能讲、遇事能办的综合履职能力。严格执行《保山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重要事项交办督办制度》,确保重要决策和重要工作得到及时有效贯彻落实。四是突出劝返维稳。配合劝返处置保山到昆、到京上访人员197批次297人次,实现重要时段零事故、敏感节点零舆情。

3.突出信息宣传,构建高效协同招引体系。一是整合资源精准搭建招引平台。借力机构改革后昆沪三地窗口优势,搭建常态化对接渠道,建成311人保山在昆人才库、对接高层次人才42名,53名客商赴保考察,新增项目线索4条、跟进在谈项目6个、签约3个,服务招商团22批、拜访商协会14家及企业82家;推动上海中磊石材400万元投资扩产、允礼集团与腾药1亿元电商签约、中国华油与保山新发展集团相关业务深度合作落地。二是全方位推介保山好物。开展产业、人才、区域协作互访超百次,组织企业参展14场、办专题推介7场;推进农特产品入京入沪,深化沪滇协作,联合开展消费帮扶与文旅推介,助推12家企业70余种产品,年内沪上农产品采购额达4.4亿元。三是助力本土企业走出去。在昆明、上海建农特产品展销区,北京大兴机场设一座保山体验区、上海虹桥机场设保山云品直播间,推动比顿咖啡等实体店落地上海;促成咖啡、永子纳入故宫、国博文创体系,让保山元素跻身高端市场。四是强化信息收集研判。建立全员信息员机制,主动对接昆、京、沪党政机关、知名企业、行业协会,广泛收集政策动态、产业信息、招商线索等,整理上报各类信息192条,其中48条被市委、市政府采,得到市委主要领导批示1条,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有效参考。

4.建强战斗堡垒,激发基层组织内生动力。一是深化强基固本。制发《中共保山市委驻昆办工委2025年度党的建设工作要点》,持续推进组织体系提能、机关党建提标、流动党员管理提效、离退休党支部提质专项行动,推动基层党建质量整体跃升。结合流动党员党支部工作实际,按照人人都是党建员的标准配齐各流动党员党支部党建指导员,每个季度至少到挂钩党支部指导工作1次,督促各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谈心谈话等基本制度。二是强化管理服务。实施党员能力提升行动,聚焦主责主业,举办政策理论、业务技能、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班3期,培训200余人次。扎实开展三学三增学习实践、走万家门、查千区情、问百姓难、解十方困等活动,领导班子走访保山在昆党员群众40余人次,深入龙陵县象达开展挂钩帮扶2次,各党支部走访流动党员群众近150余人次,有效提升党组织凝聚力。三是激发组织活力。深化党支部扩先提中治软行动,进一步优化已建成的15个网格化党小组工作;全年各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31次、支委会84次、主题党日88次、讲党课31次,形成月月有主题、季季有亮点的党建格局。织密一张网协同联动,举办乡贤恳谈会、党员企业家座谈会2次,收集发展建议30余条。保山在昆党员群众法律服务站提供咨询27次,善洲志愿服务队开展帮扶服务12次,小微企业联合体成员年内增加24家、促成交易超950万元,构建起组织联建、资源联享、服务联动的工作机制。年内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得到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5.涵养清廉之风,营造向上向善良好生态。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一是扛实两个责任。制定《中共保山市委驻昆办工委2025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安排》,细化党工委班子主体责任、党工委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3类22项具体任务,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2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2次,开展集体廉政谈话3次68人次,听取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汇报1次。在元旦、春节等节日节点发布党员纪律提醒,确保全体保山在昆党员知敬畏守底线。二是狠抓学习教育。以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为抓手,持续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及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开展专题研讨2次、读书班1期、纪律党课1次、廉政警示教育1次;制定《市驻昆办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保山行动2025年重点任务分解方案》,组织召开警示教育会1次、观看拒绝酒驾醉驾警示片1次、参观警示教育基地1次,签订杜绝违规吃喝承诺书35份,开展廉政家访2批次,多方位筑牢廉洁防线。三是积极整改落实。扛实巡视巡察整改主体责任,2024年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驻昆办开展的常规巡察反馈问题的39个问题及2025年省委第二巡视组巡视保山市反馈意见涉及市驻昆办的2个问题、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市政府办公室党组反馈意见涉及市驻昆办的6个问题均已完成整改。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202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保山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2025年度收入合计8611028.8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311028.87元,占总收入的96.52%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300000.00,占总收入的3.48%。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028562.88元,增长140.3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728562.88元,增长131.99%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增加300000.00元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保山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保编〔2025〕9号)文件精神,撤销原驻京、驻沪联络处相关职责整体划入市驻昆办,故2025年收入大幅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2025年度支出合计8611028.87元。其中:基本支出3962746.59,占总支出的46.02%;项目支出4648282.28,占总支出的53.9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028562.88元,增长140.3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112684.25元,增长39.04%;项目支出增加3915878.63元,增长534.66%;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保山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保编〔2025〕9号)文件精神,撤销原驻京、驻沪联络处相关职责整体划入市驻昆办,故2025年支出大幅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962746.59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562853.08元,占基本支出的89.91人员经费人均支出209579.5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99893.51元,占基本支出的10.09公用经费人均支出23523.1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648282.2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

1.在昆流动党员党建经费项目经费30127.40元,主要用于保山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党工委日常工作,7个流动党员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保障在昆党员、流动党员各项工作学习的顺利开展。

2.房租及业务补助经费项目经费722873.87元,主要用于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收集、整理各类动态信息及时上报,为领导及相关部门提供参阅。加强内引外联,积极搭建政企沟通桥梁,借助商会平台优势,积极开展招商引资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保山在昆离退休老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及市直单位各部门和各县(区)委托办理的工作。市委、市政府、市直各部门和县(市、区)到昆出差人员提供联络、接待服务及保山市招商引资工作发挥桥梁作用,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拓展市场做好牵线、搭桥和协调服务工作。为市驻昆办办公场所租用及在职、挂职干部租用住房解决在昆工作期间居住问题。

3.驻北京工作组房租及物业费补助经费项目经费1812046.81元,主要用于保障驻京工作组业务用房租金、开展招商引资活动等支出。

4.驻上海工作组房租及业务补助经费项目经费819634.20元,主要用于保障驻沪工作组业务用房租金、开展招商引资活动等支出。

5.2025年上海援滇专项资金项目支出960000.00元、闵行区对口帮扶经费支出300000.00元为上海市对口帮扶项目,主要用于巩固沪滇协作结对关系,定期深入开展消费帮扶活动,保障干部交流学习机制。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11028.87,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52%。与上年相比增加4728562.88元,增长131.99%,完成年初预算的231.8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751342.34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23%,完成年初预算的211.16%主要用于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6028468.47元,其中:行政运行3366660.06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661808.41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22873.87元,其中: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22873.87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保山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保编〔2025〕9号)文件精神,撤销原驻京、驻沪联络处相关职责整体划入市驻昆办,年初无驻京、驻沪预算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93676.9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4%,完成年初预算的180.67%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390076.97元,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54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58080.64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26596.33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36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保山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保编〔2025〕9号)文件精神,撤销原驻京、驻沪联络处相关职责整体划入市驻昆办,人员增加故此项支出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201595.56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3%,完成年初预算的118.6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01595.56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111767.86元、公务员医疗补助84249.76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577.94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保山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保编〔2025〕9号)文件精神,撤销原驻京、驻沪联络处相关职责整体划入市驻昆办,人员增加故此项支出增加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96000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55%,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960000.00元,其中: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960000.00元。上海市帮扶云南省项目资金补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保山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保编〔2025〕9号)文件精神,撤销原驻京、驻沪联络处相关职责整体划入市驻昆办,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414.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住房改革支出4414.00元,其中:购房补贴4414.00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该项资金由市财政局相应科室预留,年初无此项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30000.00元,决算为240951.3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02%;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45063.04元,增长23.00%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0000.00,决算为129895.81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3.91%,完成年初预算的46.3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决算为111055.5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6.09%,完成年初预算的222.11%

因公出国(境)费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4628.46元,下降25.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89691.50元,增长419.8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11055.5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89691.50元,增长419.83%国(境)外接待费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30000.00,支出决算为240951.31,完成年初预算的73.02%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45063.04元,增长23.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280000.00,决算为129895.81,完成年初预算的46.39%;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50000.00,决算为111055.50,完成年初预算的222.11%。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0104.19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150104.19元,主要为市驻昆办倡导厉行节约原则、“过紧日子”等相关要求,车辆使用产生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44628.46,下降25.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89691.50,增长419.8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11055.5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89691.50元,增长419.83%国(境)外接待费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根据《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保山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保编〔2025〕9号)文件精神,撤销原驻京、驻沪联络处相关职责整体划入市驻昆办,服务保障任务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市级领导及各县(市、区)、园区、市直有关部门到昆开展各类公务活动及学习培训的服务保障,配合做好保山市在昆举办或参与的大型会议活动有关服务保障工作,保山市在昆和赴昆企业的协调服务、产销孵化对接等提供必要的援助和服务保障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6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市级领导及各县(市、区)、园区、市直有关部门到昆京、沪开展各类公务活动保山市在昆京、沪举办或参与的大型会议活动发挥窗口作用,积极搭建平台,加强宣传推介,推进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及对外交流合作,积极搭建平台为市内引进资金、项目、技术、人才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9893.51比上年增加132903.53,增长49.78%,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变动造成工会经费增加11244.27元、其他交通费用增加32138.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31123.09元是车辆使用产生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费用增加46088.36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所需办公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支出。具体是:办公费19400.00元、工会经费68005.86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3914.56元、其他交通费17265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5923.09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保山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资产总额1303037.44元,其中,流动资产394339.24元,固定资产908698.2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13676.09,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52973.41。处置房屋建筑物210.60平方米,账面原值1140062.26;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94672.5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8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86872.56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56807.42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56807.42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