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15-3/20260918-00005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6-09-18
  • 文号
  • 浏览量
  • 主题词
保山市信访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保山市信访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是负责处理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市委、市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和网络信访事项,接待来访。二是承办上级机关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办理落实情况。三是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信访法治化建设,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政府规章制度草案,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总结推广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建议。四是综合协调和指导全市信访工作。组织开展联合接访工作,交办、转送信访事项,承担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复查复核工作。协调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赴省进京访的处置工作。五是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开展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及时反映倾向性、动态性信息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六是负责信访信息化建设,指导全市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七是负责信访政策法规宣传和信息发布,组织信访工作检查考评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八是承担市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负责保山市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九是完成市委、市政府及市委社会工作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七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接访科、网络信访科、督查督办科、协调联络科、信息技术科、政策法规科。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保山市信访局。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5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5年末其他人员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人(离休0人,退休6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5年,保山市信访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省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省信访局各项工作部署,围绕信访工作“三个定位”和“四项职责”,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信访工作助力全市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1.以党的建设为引领,政治建设扎实推进。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学习制度,推动理论学习制度化、规范化。累计开展“第一议题”学习11次、“第一主题”学习11次、党性现场教学2次。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认真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制度,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累计召开民主生活会1次、组织生活会1次、支部“三会一课”21次、支部主题党日9次,党组成员上党课5次。扎实开展学习教育,开展读书班1期、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研讨2次、开展警示教育1次、专题党课2次。

2.以高位推动为示范,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定期研究部署信访工作,听取信访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信访突出问题。

3.以专项行动为抓手,三个治理有力有效。一是深入开展源头治理专项行动。坚持访前矛盾纠纷排查全覆盖,实施常规时段“月排查、月分析、月上报”,重要时段“日排查、日研判、日处置”,降低矛盾纠纷转访率。实行局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挂县制度,每月定期深入县(市、区)、乡镇(街道)、重点场所进行联合督导。二是深入开展重复信访治理专项行动。聚焦事要解决,提升初信初访一次性化解率,准确甄别核实群众信访诉求,全程督促指导有权处理机关单位有效回应、依法处理、及时回复,通过视频调度、电话督查、系统催办及实地督导等多种方式,对信访事项的受理、办理全流程跟踪,严把审核关、评查关,对合理诉求程序性办结的信访件,一律以“处理意见书+化解工作方案”的方式办理。三是深入开展越级走访专项治理行动。全面排查有赴昆进京访隐患、赴昆进京访历史的重点信访事项、信访人,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用好“五个联合工作机制”,定期分析研判、落地查人,聚焦中联办和省联办交办重点群体、重点人员,按照“三到位一处理”要求,督促属地、部门有力推进化解稳控工作。

4.以信访法治化为主线,推进信访工作规范有序。围绕预防、受理、办理、监督追责、维护秩序“五个法治化”,聚焦“精准识别、精准交办、精准督办”三个关键环节,全面推行信访工作流程规范化改革,实现信访事项受理“零延误”、交办“零差错”、督办“零距离”,有效提升群众获得感与满意度,信访工作源头治理、“三个精准”经验做法在全省会议上进行交流。

5.以能力素质提升为基础,激发干事创业热情。一是始终把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自觉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构建有辨识度的信访党建品牌,以“360党建”工作法为引领,全面促进党建与业务“双轮”驱动、一体推进,持续提升“信畅人和、访通民顺”党建品牌的引领力。三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认真落实清廉云南建设工作部署,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四是通过扎实推进作风革命效能建设,认真落实“四下基层”制度和“三个工作法”,持续深化“提振精气神、实干建新功”活动,多渠道、全方位、立体式“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全面提高信访干部能力素质。五是着力推进其他工作齐头并进,推进国家安全、意识形态、全面深化改革、法治政府建设,全面完成“八五”普法规划任务。着力推进平安保山建设,巩固常态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项行动成果。健全“减负增效”长效机制,落实“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开展信访领域形式主义突出问题自查自纠和整治取得实效。着力推进定点帮扶、安全生产、预算绩效、保密、档案等工作。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信访局202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保山市信访局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信访局2025年度收入合计5417110.0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17110.05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99293.71元,下降1.8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99293.71元,下降1.80%;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一是2025年11月调入1人,基本工资调整,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增加69308.42元;二是由于信访工作的不可预见性,公用经费增加26823.56元;三是2025年结合工作实际,严格执行勤俭节约原则,严格控制项目费用支出,其中:信访工作经费减少87405.57元,信访大厅运行、网络、监控等运行维护经费减少74436.12元;四是公益性人员合同到期2人,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减少34040.00元;五是遗属补助标准提高,补助费用增加456.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信访局2025年度支出合计5417110.05元。其中:基本支出4990307.62元,占总支出的92.12%;项目支出426802.43元,占总支出的7.88%;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03368.33元,下降1.8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04789.98元,增长2.14%;项目支出减少208158.31元,下降32.7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一是2025年基本工资增加,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增加69308.42元,信访工作不可预见性,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26823.56元;二是信访工作经费减少87405.57元;三是信访大厅运行、网络、监控等运行维护经费少74436.12元;四是公益性人员合同到期2人,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减少34040.00元;五是遗属补助标准提高,补助费用增加456.00元;六是市级示范党支部经费减少4074.62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信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990307.6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516548.29元,占基本支出的90.5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73759.33元,占基本支出的9.4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信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26802.4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公益性岗位补贴项目经费34080.00元,主要用于发放2人公益性岗位工资。

2.其他涉密项目经费392722.43元,主要用于保证信访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信访局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17110.0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99293.71元,下降1.80%,完成年初预算的109.5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453277.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21%,完成年初预算的106.60%。主要用于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其中:行政运行4060555.41元、信访业务392722.43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11月份调入1人、基本工资调整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公用经费增加。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39403.6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80%,完成年初预算的141.27%。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436826.88元,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36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33226.88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59946.73元;就业补助34080.00元,其中:其他就业补助支出34080.00元;抚恤8550.00元,其中:死亡抚恤855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2025年有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记159946.73元;二是遗属人员生活补助标准上调,增加456.00元;三是2025年收到2025年上半年及2024年下半年公益性岗位补贴3408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16501.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4%,完成年初预算的99.97%。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16501.60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190375.42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15910.48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215.7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8月份调入1人、调出1人,11月份调入1人,导致行政单位医疗减少2624.5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减少1089.52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增加15.7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92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5%,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7927.00元,其中:其他城乡社区支出7927.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末支付文件才发放,年初无法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5000.00元,决算为29215.2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12%;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771.98元,下降8.67%。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00.00元,决算为26695.2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1.37%,完成年初预算的76.2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252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63%,完成年初预算的12.60%。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829.98元,下降6.4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942.00元,下降27.2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52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942.00元,下降27.21%;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5000.00元,支出决算为29215.2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12%,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771.98元,下降8.6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00.00元,决算为26695.2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2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252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0%。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使用审批程序,有效压缩公务用车运行成本,未使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资金8304.80元;二是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批次、人次审批,大力压缩公务接待支出,未使用公务接待费预算资金17480.00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829.98元,下降6.4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942.00元,下降27.2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52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942.00元,下降27.21%;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严格加强公务用车使用审批管理程序,有效压缩公务用车运行成本,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829.98元;二是本年度认真执行上级厉行节约等规定,认真执行公务接待申报审批制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批次、人次,公务接待费减少942.00元,比上年度减少1批2人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信访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信访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信访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3759.33元,比上年增加26823.56元,增长6.00%,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减少12478.65元、差旅费增加7754.00元、工会经费减少4070.96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1829.98元、其他交通减少16106.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53555.15。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展日常业务工作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费用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保山市信访局资产总额430723.02元,其中,流动资产15642.14元,固定资产415080.8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4648.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62708.8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62853.5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1959.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882.8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3076.2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695.2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8695.2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保山市信访局公开材料中,因上下年度涉密项目不具可比性,为保证数据对比客观真实,文字说明及相关表格中所涉及金额为全口径数据对比,部门绩效自评不公开相关涉密项目。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