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牵头组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市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区域规划、专项规划与国家、省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受理市级重大专项规划和县(市、区)跨区域规划的立项申请,指导和衔接县(市、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
2.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3.统筹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建议,监测预警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牵头研究经济和社会发展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组织全社会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参与应对有关重大突发事件。
4.负责研究全社会资金平衡和财政、金融体制改革等问题。参与拟订财政、土地等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政策执行效果并提出对策建议。研究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牵头研究全市财经领域重大问题,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负责综合协调、督促落实全市财经工作方面的重要事项。
5.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推动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和垄断行业改革。
6.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建议,并牵头推进组织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保山主动融入和服务“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等国家战略的规划和政策。承担统筹协调“走出去”有关工作,负责保山市参与国际、国内区域合作项目的协调指导工作,拟订参与国际、国内区域合作的中长期规划和政策措施。牵头贯彻执行国家、省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7.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负责衔接平衡需要安排中央、省和市投资及有关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负责对市级基本建设投资计划进行统一管理,指导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执行。安排中央、省分配的及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和审核重大项目。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及有关政策建议,按权限审核或上报涉外重大项目。指导上报和协助管理国外贷款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8.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实施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实施“老少边穷”及其他特殊困难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以工代赈等。统筹协调区域合作。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
9.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计划和重大政策。协调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10.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负责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综合管理,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11.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按照规定权限编制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市级储备物资品种目录、总体发展规划。
12.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研究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参与起草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推进社会事业的发展政策草案。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13.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综合分析研究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拟订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和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级权限范围内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和移民安置规划的审批、移民政策的审定。
14.组织起草价格规范性文件草案,贯彻落实省级相关收费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价格和收费改革调整方案以及管理范围、原则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参与重要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提出有关价格建议。负责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的成本调查、监督管理及政府制定价格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成本监审工作。
15.拟订价格调控和监管的政策措施。负责价格运行分析,监测分析价格总水平、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专项价格,建立价格监测预警体系,实施价格预测预警和应急监测,提出价格总水平控制目标和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建议,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管理、价格认定监管和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
16.负责按照“数字云南”发展规划部署,组织协调推进“数字保山”建设的工作落实。
17.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起草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和有关政策并监督执行。研究提出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军粮供应的相关工作。承担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粮食购销政策和最低收购价原则的建议并组织实施。承担保山市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8.负责市级粮食、棉花、食糖等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管理。根据全市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市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制定的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监督执行。监测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负责全市粮食流通统计工作。承担市级物资储备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
19.根据全市储备总体发展规划,统一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订全市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规划和全市粮食市场体系、粮食现代物流体系、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和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国家和省投资项目。
20.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21.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贯彻落实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指导国有粮食企业的财务管理,协调落实粮食风险基金的使用、管理和粮食信贷、税收、财务的相关政策。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22.统一领导和管理保山市搬迁安置办公室。
2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设置2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总经济师、国民经济综合科、发展规划和城镇化科、政策法规和体制改革科、固定资产投资科、农村经济科、地区经济和扶贫科、基础设施发展科、产业发展和经贸科、技术创新和数字经济科、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社会发展和就业科、财政金融和信用建设科、重点项目建设科、价格调控监测科、“一带一路”推进科、营商环境科、物资能源储备科、粮食储备科、物资储备建设和安全科、物资储备监督检查科、人事科、机关党总支、国防动员一科、国防动员二科。
搬迁安置办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科、规划科、安置管理科、后期扶持科、财务监督科、法规信访科。
所属单位4个,分别是:
1.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
2.保山市粮食安全和物资储备保障中心(未独立核算,纳入本级核算);
3.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未独立核算,纳入本级核算);
4.保山市搬迁安置办公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分别是:
1.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
2.保山市搬迁安置办公室。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0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59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7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7人,机关和事业工人8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5年末其他人员1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1人;经费自理人员2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85人(离休0人,退休85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8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项目攻坚蓄势赋能。全市谋划储备项目2648个,总投资8883亿元;新开工入库项目873个,总投资423.5亿元,同比增长57.3%、73.4%;年度重点推进项目369个,总投资2200亿元;谋划标志性引领性重大产业项目22个,总投资112亿元。
二是产业发展聚链向强。突出项目聚链,蒲缥公铁联运物流园等重点项目有序推进,永昌硅业10万吨工业硅等项目建成投产,绿色硅光伏、生物医药、文旅康养产业聚链成势。
三是营商环境提质增效。深入清理整治市场准入壁垒,推进“综合查一次”规范涉企执法,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一网通办”率达81.49%,“一窗综办”率达82.44%。
四是民生保障更加夯实。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位全省第3名,“一符四无”安全储粮达标率保持100%。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补短建设提速增效,中小学校收费政策更加规范,清减殡葬延伸收费项目116项。
五是蓝图擘画全面启动。建立“十五五”规划编制专班,实施编制31个专项规划。谋划重大项目253个,总投资6013.51亿元,其中重要基础设施115个(交通基础77个)、社会民生85个、生态环境29个、重大产业12个、安全保障12个,上报拟纳入国家规划项目13个、省级规划项目20个。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度收入合计45300577.1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300577.18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8280144.89元,增长22.3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308835.89元,增长22.46%;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减少28691.00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市数据管理局并入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增加了保山市云服务收入;2025年储备粮数量增加,追加了粮食风险基金资金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度支出合计45300577.18元。其中:基本支出18625897.92元,占总支出的41.12%;项目支出26674679.26元,占总支出的58.88%;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8280144.89元,增长22.3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96423.40元,增长1.62%;项目支出增加7983721.49元,增长42.7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市数据管理局并入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增加了保山市云服务支出;2025年储备粮数量增加,追加了粮食风险基金资金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625897.9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695212.82元,占基本支出的89.6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930685.10元,占基本支出的10.3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6674679.2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经费及节能宣传周支出经费99516.45元,主要用于固定资产节能报告评审、全国生态日宣传、节能宣传周及节能耗材支出。
2.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补助经费157674元,主要用于信用体系建设购买服务费、信用中国(云南保山)无障碍技术改造费。
3.市级储备粮油利费补助资金6000000元,主要用于市级储备粮粮食风险基金保障。
4.市级救灾物保管经费134300元,主要用于市级物资保管费、租仓费、保险费等支出。
5.保山市投资项目审批评估、申报协调和督导经费232804.3元,主要用于市级重点项目评估费、项目督促检查。
6.项目前期经费1819300元,主要用于“十五五”规划纲要、规划方案编制费用支出。
7.粮食安全管理及检验经费215543.01元,主要用于储备粮检查差旅费、租车费,储备粮质量检验检测费、计量器具抽检费等。
8.农产品成本调查专项经费13127元,主要用于农产品成本调查任务差旅费、办公费支出。
9.产业领军人才培养经费120000元,主要用于全市评选的产业领军人才培养经费,3名产业领军人才人均拨款40000元。
10.向上争取资金考核奖励工作经费80124.69元,主要用于机关差旅费、会议费、其他商品服务费等运行保障支出。
11.省级救灾物资代储管理经费349700元,主要用于省级物资保管费、租仓费、保险费等支出。
12.农产品成本调查经费871元,主要用于农产品成本调查任务差旅费、办公费支出,资金为结转2024年上级资金。
13.“兴保英才”培养经费250000元,主要用于全市6名兴保产业人才培养支出,兴保人才人均支出70000元,其中部分项目资金直接由财政支付给市直单位。
14.发改委遗属补助经费17100元,主要用于2名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支出。
15.市级救灾物资储备资金232500元,主要用于市级抢险救灾应急保障物资采购支出。
16.省级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资金4800元,主要用于储备粮检验检测,资金为上年结转上级资金。
17.保山市电子政务业务补助资金1379943.14元,主要用于全市电子政务系统运行保障与设备维护维修等方面支出。
18.“十五五”发展规划及专项规划编制经费31905元,主要用于全市“十五五”发展规划相关差旅费支出。
19. 保山市政务云服务专项资金5483701.98元,主要用于保山政务云服务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相关费用支出。
20.市级救灾物资采购资金270000元,主要用于市级抢险救灾应急保障物资采购支出。
21.省级粮食质量安全监管监测任务经费87795元,主要用于全市夏粮、秋粮收获检验检测、出入库粮食储备质量检测支出。
22.老干支部党组织工作经费14790元,主要用于老干部第一、第二党支部6名支委生活补助、报刊征订等支出。
23.一次性抚恤费和丧葬费资金271190元,主要用于1名退休老干部离世丧葬、抚恤补助支出。
24.4408工程尾款拖欠企业账款资金980000元,主要用于机构改革并入发改委原人防主体工程尾款清欠支出。
25.数字保山“十四五”发展规划咨询服务拖欠企业账款资金50000元,主要用于“十四五”规划实施绩效评审支出。
26.云计算服务资金4000000元,主要用于机构改革数据管理中心并入市发改委原欠款项清偿支出。
27.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中介服务项目经费465905.00元,主要用于移民后期扶持工作,保障组织开展全市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的核定登记、报批工作支出。
28.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产复核项目经费383600.00元,主要用于在五县(市、区)组织开展全市后期扶持项目资产复核的工作支出。
29.2024第二批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专项资金项目经费396700.00元,主要用于提高移民群众综合素质和就业技能,促进移民增收致富的职业技能培训费用支出。
30.2025第二批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移民就业技能培训项目经费116900.00元,主要用于2025年我单位在县区开展大中型水库移民就业技能培训支出。
31.2025年其他项目及年初结转结余资金项目支出991888.69元,主要用于相关事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400377.1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81%。与上年相比增加15047635.89元,增长53.07%,完成年初预算的112.5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7474598.9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30%,完成年初预算的106.71%。主要用于行单位人员工资、社保补贴及机关运行等支出,其中:发展与改革事务27382003.95元,市场监督管理事务92595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数据管理中心并市发改委,增加了电子政务、云服务等费用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14856.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7%,完成年初预算的122.18%。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年金及死亡抚恤支出,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802983.54元,抚恤311873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市数据管理中心并入市发展改革委,2025年增加事业人员5名,增加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障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351720.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1%,完成年初预算的97.73%。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大病医疗、生育、工伤及医疗补助支出,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351720.02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公务员人数较上年减少,事业人员虽有增加,总体卫生健康支出数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5435467.8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52%,完成年初预算的152.75%。主要用于自然资源事务5435467.87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2969562.87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465905.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增加移民搬迁安置补助资金支出2000000.00元。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9533.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9%,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未领取住房补贴公务员补助发放。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住房支出未纳入预算,根据实际人员测算支付。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63497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63%,完成年初预算的105.83%。主要用于粮食和物资保管费、轮换费等支出,其中:粮油物资事务60000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物资省级物资保管费349700元未纳入年初预算,根据省级下拨后列支。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634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6%,完成年初预算的480.68%。主要用于市级应急保障物资保管费、市级储备物资购置费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仅预算市级物资保管费用132000元,后根据全市应急管理要求,增加了市级物资采购资金502500元。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450.00元,决算为294693.3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09%;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74578.21元,增长33.88%。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4000.00元,决算为255550.38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6.72%,完成年初预算的89.9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6450.00元,决算为39143.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3.28%,完成年初预算的58.91%。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85604.21元,增长50.3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1026.00元,下降21.9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914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1026.00元,下降21.98%;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450.00元,支出决算为294693.3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09%,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74578.21元,增长33.88%。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4000.00元,决算为255550.3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9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6450.00元,决算为3914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91%。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委在全市过“紧日子”的背景下,厉行节约,在公车运行保障的基础上,压减公车运行维护费28449.62元,压减公务接待费27307.00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85604.21元,增长50.3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026.00元,下降21.9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914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1026元,下降21.98%;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委为保障行驶安全,我委在年内对2辆老旧车辆发动机进行了大修,并对轮胎进行了更换,形成了维修费用有较上年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主要用于应急保障车、机要通讯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8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国家发改委、省发改委、友邻州发改委、县区发改局及相关单位、招商引资、水利水电移民安置及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对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30685.10元,比上年增加167061.62元,增长9.47%,主要原因一是2025年为“十五五”规划年,为保障规划方案、纲要等内容全面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相关印刷费有所增加;二是根据市委的要求部署,成立项目专班,每月定期召开经济运行分析会会议费较上年有所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行的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产总额105076340.73元,其中,流动资产10103273.81元,固定资产82836071.14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395000元,无形资产8883787.78元(净值),其他资产2858208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19457.3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969136.5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80.00平方米,账面原值122905.72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373项,账面原值930514.5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20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321105.0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052.64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296052.44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291353.5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291353.50元。(以上“政府采购工程支出”不包括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