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卫生健康、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起 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统筹规划全 市卫生健康资源配置,编制和实施全市区域卫生健康规划。加强 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推进落实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 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实施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卫生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组织实施国家免疫规划,拟订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组织指导传染病疫情预防控制,编制专项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预案演练,指导开展寄生虫病与地方病防控工作。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拟订和协调推进医养结合政策的落实,监督落实医养结合标准、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及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负责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卫生监管工作。
(六)负责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管理工作,承担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职责。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监督实施传染病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七)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九)指导县(市、区)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及政策。参与拟订全市中医药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重大中医药产业项目实施,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
(十一)健全完善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十二)推进全市大健康产业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建设辐射周边和南亚东南亚地区的滇西医疗卫生健康辐射中心。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党工委办公室、组织人事与科技教育科、规划信息与健康产业科、财务科、体制改革与宣传科、医政科、基层卫生健康与药政科、妇幼与人口家庭发展科、中医药综合管理科、爱国卫生运动协调指导科、医疗应急科、疾病预防控制科、法规与综合监督科、防治艾滋病科。
所属单位8个,分别是:
1.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2.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保山市人民医院
4.保山市中医医院
5.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
6.保山市妇幼保健院
7.保山市中心血站
8.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执法局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8个。分别是:
1.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2.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保山市人民医院
4.保山市中医医院
5.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
6.保山市妇幼保健院
7.保山市中心血站
8.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执法局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418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4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562人,机关和事业工人4人;经费自理人员809人。
我部门2025年末其他人员202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6人;经费自理人员2018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4人(离休4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09人(离休0人,退休709人)。年末遗属6人。
车辆编制52辆,在编实有车辆5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锚定“为民务实10件实事”核心任务,聚焦群众健康福祉,以精准举措筑牢民生保障线,全方位守护群众身心健康,切实提升群众健康获得感、幸福感与满意度。健全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开通24小时心理援助热线,实现县(市、区)心理门诊服务全覆盖;深化医疗资源共享,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检验检查结果互认超200项;在便民服务优化上,实现“血费减免一次都不跑”、公立医疗机构门诊预交金全面停收,入院预交金额度下调,就医流程更趋便捷。同时,持续强化妇幼健康保障,为9180名初一女生免费接种HPV疫苗,巩固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严控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每千常住人口托位数达4.7个,累计发放育儿补贴超2.16亿元,推动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开展健康宣传、义诊等惠民活动110余场次,并深化“互联网+护理服务”,7家公立医疗机构推出83项服务,已服务647人次。
2.抓龙头、强基层,开展巩固“医疗服务质量提升年”专项行动,医疗服务质量持续提升。成立市卫生健康综合服务中心,构建三级质控体系,闭环整改医疗质量问题430条,推广临床新技术39项,在全省率先开展数据专项治理,培养市级数据治理员35人、带教4000余人次。2025年全市三级公立综合医院平均CMI值增加0.0513,保山市人民医院CMI值升至1.2821,龙头医院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建成国家级、省级重点专科70个,100%的县级公立综合医院达到国家推荐标准,100%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0.55%的村卫生室服务能力达到国家基本标准,建成基层标准化慢性病诊疗专科46个,乡村服务网底持续加固。
3.抓公卫、保健康,开展巩固“公共卫生提质年”专项行动,疾病防控救治体系持续健全。疾控体系改革与监督员试点稳步推进,监督抽查任务完结率100%;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软件部署应用全覆盖,法定传染病发病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多项传染病防控成效显著,艾滋病、丙肝防治指标达标;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县(市、区)全覆盖,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降至12.64%;职业病治理完成率100%,建成健康企业70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规范,无肇事肇祸事件;妇幼保健机构提档升级,隆阳区妇幼保健院创成全省首家县级三甲妇幼保健院,龙陵县妇幼保健院晋升为二级乙等,建成6个省级妇幼特色专科;医养结合全域覆盖,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超65%,安宁疗护试点县域全覆盖。
4.抓传承、促创新,开展巩固“中医药特色优化年”专项行动,中医药特色服务持续优化。县级中医医院全部达到国家推荐标准,基层中医馆全覆盖,中医药服务达标率超95%;建成多个国家级、省级中医重点专科,县级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康复科、老年病科3个特色科室全覆盖;培育各类省级中医药人才27名,构建四级师承教育网络;建成中医药文化宣传阵地,16个中医药项目列入非遗名录,“中医+温泉”融合业态初见成效。
5.抓项目、强基础,开展巩固“卫生健康基建项目收官年”专项行动,项目建设取得新突破。8个建设项目建成投用,策划储备项目98个、匡算投资69.8亿元,8个项目通过提级论证,获批中央预算内投资9800万元;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6815万元、同比增加6%,向上争取资金8.47亿元、完成率100.04%。
6.抓党建、转作风,开展巩固“作风行风建设年”专项行动,群众就医体验持续改善。深化主题教育与作风建设,开展医疗乱象、违规收费等专项整治,自查病历12.2万份,检查检验互认2.8万次、为群众减负近400万元,同步推进医保基金、乡村振兴资金等领域监管。
7.优环境、提素养,开展“新爱卫”专项行动,健康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出台健康县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组建爱卫会统筹推进工作,38项指标清单化管理,重点指标实现“五升一降”,开展多轮暗访与现场指导,形成问题整改闭环。
8.抓改革、促协同,开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专项行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建立“三医”协同会商机制,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与县域医共体全覆盖,DRG付费全面实施,医共体建设监测评价位列全省第2;实施“清单式、组团式、专科式”三项帮扶,诊疗6445人次,开展手术463台,双向转诊6035人次,远程会诊459例,检查结果互认7912人次,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成效明显。
9.把做好“强基固本5项工作”作为全年工作的重要保障,举旗定向,凝心聚力,统筹安全与发展,全方位夯实卫生健康工作根基。始终坚持党建引领,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加强公立医院党建,完善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坚持人才赋能,引进医疗卫生人才365人、“银龄医师”159名,签约2026届硕士毕业生33名、博士毕业生1名,累计培养订单定向医学生454人,522人获评高级职称,村医执业(助理)医师占比达48%。坚持规范管理,强化预算与内控体系建设,筑牢资金监管防线。坚持底线思维,国家安全、安全生产、平安医院建设、保密、舆情稳控等工作扎实推进,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重点人群签约率100%,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筑牢健康屏障。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5年度收入合计2075553904.0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4353336.16元,占总收入的7.92%;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1911063211.29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92.07%;无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137356.63元,占总收入的0.01%。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8004553.31元,增长2.8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966969.14元,增长5.77%;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增加49151484.77元,增长2.64%;无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减少113900.60元,下降45.33%。主要原因一是政策性调资、拖欠企业账款化债资金增加;二是血液保障能力提升项目等上级补助资金增加;三是医疗收入、债务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5年度支出合计2080751999.48元。其中:基本支出1571377621.37元,占总支出的75.52%;项目支出509374378.11元,占总支出的24.48%;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和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41636868.43元,增长7.3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45989541.14元,增长10.24%;项目支出减少4352672.71元,下降0.85%;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增加,主要是公用经费中的专用材料费、维修维护费、债务支出等增加;二是项目支出减少,包括般上级补助一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减少和各医疗机构基本建设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71377621.3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92248630.74元,占基本支出的31.3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79128990.63元,占基本支出的68.6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09374378.1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7234596.00元。
1.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考试考务项目经费99845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医师资格考试、护士资格考试考务费支出。
2.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第一批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补助项目经费521000.00元,主要用于乡村卫生人员执业(助理)医师转化计划培训。
3.保山市人民医院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人才发展培养培训)项目经费2348769.62元,主要用于住培学员补助、医护人员的培训、科研设备购置、专利申请、著作出版以及科学技术进步奖奖励、购买检验室科研试剂,从而提升基层医疗结构卫生技术人员的临床服务能力,培养高层次医疗人才。
4.保山市中医医院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项目补助资金4250730.97元,主要用于持续提升中医药基层服务能力、推进中医药特色人才建设,不断提升队伍素质。
5.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市级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项目500000.00元,主要用于保山市精神病医院(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异地新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6.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6951225.20元,主要用于开展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滋病防治、结核病防治、包虫病防治、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及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监测的督导、宣传、处置及检测支出。
7.保山市妇幼保健院省级健康云南考核以奖代补资金1740195.26元,主要用于保山健康体验馆建设项目工程款。
8.保山市妇幼保健院政府拖欠企业账款资金9172096.00元,主要用于支付政府拖欠企业账款,切实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9.保山市中心血站血液保障能力提升项目补助资金8735367.57元,主要用于提升血站血液采集、制备、检测、储存和运输等血液供应保障能力的资本性支出,重点用于采供血关键设备更新购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7548740.1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57%。与上年相比增加2162373.14元,增长1.39%,完成年初预算的179.1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83373.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4%,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5393.36元、其他组织事务支出154167.00元、食品安全监管197013.00元、专项业务68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年初预算中未包含上级转移支付项目;二是部分项目由牵头部门统一申报预算,预算单位年内按资金指标下达情况开展工作。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372990.6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4%,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共性技术研究与开发37701.40元、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335289.23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保山市人民医院年内新增区域创新能力提升专项资金。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190947.5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16%,完成年初预算的122.01%。主要用于政府特殊津贴20000.00元、行政单位离退休419392.00元、事业单位离退休588404.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3795619.04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600138.93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73972.00元、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44964.00元、其他就业补助支出1576002.78元、死亡抚恤2072454.8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养老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险缴纳基数上调;二是年内新增死亡人员,死亡抚恤费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5224461.8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48%,完成年初预算的198.17%。主要用于行政运行6950074.81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998450.00元、机关服务213980.00元、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36000.00元、综合医院81098.00元、中医(民族)医院20584332.24元、精神病医院10076217.88元、其他公立医院支出3003852.33元、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1502318.83元、卫生监督机构1486265.76元、妇幼保健机构10808907.96元、采供血机构13453811.03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3298328.67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13645894.87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10955.84元、其他公共卫生支出201871.00元、行政单位医疗736356.32元、事业单位医疗2852822.41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001770.32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23673.18元、中医(民族医)药专项4097938.97元、其他中医药事务支出25650.00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18033891.47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收入支出数仅为上年结转的中央、省补助经费及本年市级财力安排的经费,而决算数则还包含年内新增的中央、省级项目经费和政策性调资。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129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2%,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12900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中未包含省级转移支付项目资金。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6966.7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购房补贴0.06%;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住房补贴项目由牵头部门统一申报预算,预算单位年内按资金指标下达情况开展工作。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71600.00元,决算为527865.0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35%;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7485.70元,下降4.95%。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40000.00元,决算为515329.07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7.63%,完成年初预算的95.4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1600.00元,决算为12536.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37%,完成年初预算的39.67%。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9237.70元,下降3.6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8248.00元,下降39.6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253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8248.00元,下降39.68%;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71600.00元,支出决算为527865.0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35%,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7485.70元,下降4.9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40000.00元,决算为515329.0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4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1600.00元,决算为1253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67%。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我部门全面贯彻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及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较预算数减少。二是本年疾控机构改革,改革过程中原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执法局公车封存未使用,公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9237.70元,下降3.6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8248.00元,下降39.6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253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8248.00元,下降39.68%;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我部门全面贯彻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及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较预算数减少。二是本年疾控机构改革,改革过程中原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执法局公车封存未使用,公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2辆。主要用于防治艾滋病、预防控制重大传染病、健全健康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督导、艾滋病综合防治、传染病防治、爱国卫生专项督导、综合监督管理、妇幼保健业务指导发生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06404.40元,比上年减少113253.60元,下降10.12%,主要原因是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市县两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改革后续工作的通知》(保编〔2025〕16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执法局于年中撤销,人员分流,费用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3206.00 元、水费2241.00 元、电费18794.42元、邮电费5008.00元、物业管理费2760.00元、公务接待费8226.00元、工会经费190999.63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2296.81元、其他交通费551269.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1603.54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资产总额3493585677.47 元,其中,流动资产1030191679.28元,固定资产2243949384.2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83042493.21 元,无形资产36402120.7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4097085.47 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01092380.9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5辆,账面原值912217.00 元;报废报损资产310项,账面原值5372382.70 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23915.65元;出租房屋8576.32平方米,账面原值37081559.29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920266.52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7598704.9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9326817.23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3397112.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4874775.72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3811164.49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9316821.74元。(以上“政府采购工程支出”不包括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