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地震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云南省防震减灾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工作职责。
2.负责全市地震灾害风险防治体系、地震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地震科技创新体系和防震减灾社会治理体系建设。负责编制全市防震减灾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县(市、区)地震部门开展防震减灾工作。
3.组织地震监测预警、灾情报告和风险报告制度的落实,负责全市地震监测预测预报预警工作,对全市地震监测台网(站)和地震群测群防工作实行行业管理。负责震情跟踪工作责任制的落实。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
4.负责全市地震灾害风险调查、评估、防治工作。参与地震应急准备、应急处置、灾害调查、损失评估和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和地震烈度调查工作。
5.依法履行本行政区域内防震减灾监督管理职责,依法开展防震减灾有关行政执法及督察工作,承担地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
6.组织和提供防震减灾公共服务,负责防震减灾科学技术成果推广应用,负责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7.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防震减灾工作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地震监测科、分析预报科、震害防御科、公共服务科。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保山市地震局。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6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5年末其他人员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3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4人(离休0人,退休14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云南省地震局的关心支持下,保山市地震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以及“我国大震在哪里,如何防”大震之问等防震减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两个坚持、三个转变”工作目标,深度融入“大安全、大应急”工作框架,聚焦新时期地震部门“地震监测预报预警、震灾风险探查区划评估、防震减灾服务、地震科学研究”核心职能职责,主动谋划、积极作为,全力推动防震减灾工作高质量发展。
1.高位推动压实工作责任。2025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防震减灾工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对全市防震减灾工作作出批示要求。市委主要领导于1月13日在五届市委常委会第149次会议上专题听取防震减灾工作汇报并作部署要求,于1月23日主持召开应对重特大地震灾害专题会议,于6月23日主持开展市级2025年多灾种叠加联合应急演练。市政府领导先后4次对上报的震情分析作出批示指示,市政府分管领导月1月25日到地震局调研防震减灾工作。2月28日召开了全市地震局长会议,全面对2025年度防震减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全市防震减灾工作高位推动、责任压实,各项工作稳步高效开展。
2.加强地震监测预报预警。一是强化地震监测台网建设。依托“两大工程”项目建设,更新升级强震台防护罩5个、测震仪器19套、地球物理仪器48套,一般站标准化改造、智能化升级26个。完成腾冲中心站、保山市地震局运行环境改造等工作。启动隆阳、昌宁、龙陵、腾冲8个中国地震科学实验场建设项目开工建设。完成隆阳、腾冲信息节点改造。二是强化日常运维监管。联合腾冲地震监测中心站开展地震监测设备标定和检查、监测站点巡检工作。完成全市地下流体观测井(泉)地球化学普查。在昌宁县率先完成省内氡钍自动测量仪安装运行。全力推进地震监测站点运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并完成整改。2025年度,保山获2024年省级质量评比气氡、氢气全省第一名,综合第三名,水温、水汞优秀,腾冲市水氡和水位第二名,水汞第三名,水温优秀。昌宁、施甸水氡优秀。三是强化震情跟踪研判。严格执行震情周、月、加密等会商制度,密切监视跟踪震情,做好重大活动和特殊时段地震安全保障服务工作。2025年,上报滇西协作区《周会商意见》36期,上报《震情分析》和《震情跟踪工作月报》各10期,上报《震情专报》2期。参加省局年中会商、专题会商以及周会商5次,参加腾冲地震监测中心站组织的季度会商2次,组织召开全市年中地震趋势会商会1次、月会商及紧急视频会商会9次。组织、配合落实宏观异常4起,上报《宏微观异常零报告》40余份。四是全力拓展地震预警信息服务领域。完成全市地震预警终端建设安装1162台(省局支持364台,地方配套798台),完成全市中小学校预警终端“一校一台”建设目标任务。完成昌宁县12个乡镇卫生院、3个私立医院、8个大型超市、9个重点成员单位的地震预警终端32套试点工作。抓好预警终端使用培训和维护工作,联合武汉仪器院对70套预警终端进行普查,完成市内所有高考考点地震预警终端无线改有线工作。积极推进和完成市级服务平台建设工作的专线部署。五是持续推进数据共享服务平台建设。推进保山地震科学数据共享服务平台建设使用,完成市地震局和5县(市、区)数据平台建设,并分县(市、区)细化、宏观点视频监控和测值信息接入。
3.全力提升防震减灾科普宣传能力。一是抓实线上宣传。2025年市、县两级新闻网踊跃转发防震减灾宣传视频、海报及知识达20条/次,最高浏览量突破22.5万人次。各级微信公众号转发防震减灾知识1000余条。上线《保山阳光政务》直播间1次。昌宁县录制《防震避险七字歌》,腾冲市制作防震减灾农村版宣传海报。二是扎实集中宣传。全市各级共开展集中宣传95场次,展出宣传标语220余条次,发放各种宣传品5万余份,接受群众现场咨询400余人次,受众达5万余人。三是充分携手联动。全市140名教师取得地震科学传播师资格。组织1023所学校观看2025年“地震科普、携手同行”主题活动首场活动和开展“防震减灾第一课”科普活动,举办科普讲座902场,召开防震减灾主题班会9585场次,开展紧急避险疏散演练1680次。2025年3月28日缅甸地震时,保山40多万师生临“震”不慌,安全有序避震疏散,保山第一中学作为典型示范案例上中央新闻频道《共同关注》栏目播出,并受邀参加中国地震局举办的第二届防震减灾科普主场活动,分享交流实践经验。四是持续 “六进”宣传。扎实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六进”活动,地震部门牵头组织开展地震科普知识讲座31场次,指导应急疏散演练173场次。五是抓实专项活动。2025年,保山市地震局选送选手赵梦丹荣获云南省防震减灾科普讲解大赛暨第九届全国防震减灾科普讲解大赛云南选拔赛一等奖,保山代表队获全省第七届中学生防震减灾知识竞赛三等奖。
4.不断加强震灾防范应对准备。一是深入开展地震灾害风险普查成果运用转化。持续推进第六代地震动参数区划云南地区工作、房屋设施抗震设防信息收集、腾冲龙江特大桥震灾风险评估试点、重点危险区地震灾害损失预评估、重大工程和园区地震安全服务保障等工作。完成隆阳区2025年度预评估实地调研及信息采集工作。二是健全完善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履行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成员单位职责,修订完善《保山市地震应急预案》《保山市较大等级以上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方案》《保山市较大及以上地震灾害 123快速响应机制(市级层面行动清单)》《保山市地震应急处置流程图》《保山市地震应急分级响应流程图》的修订编制工作。向全市行政村(社区)提供《村级地震应急预案(模版)》,指导县、乡、村三级修编完善地震应急预案12份。 三是强化地震应急演练。协助参与全市重特大地震灾害123快速响应演练和多灾种叠加联合应急实战演练1次。组织开展地震系统应对较大及以上灾害快速反应综合演练1次。四是加强基层应急能力。开展全市地震应急“第一响应人”教官培训1期、70余人参训。完善地震预警“5618”紧急叫应叫醒机制,落实“123”快速响应机制和震后12小时应急服务清单,加强值班值守,做实应急备勤。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地震局2025年度收入合计3961128.8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23128.87元,占总收入的96.52%;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138000.00元,占总收入的3.48%。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86367.02元,增长7.7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48553.17元,增长4.04%;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增加137813.85元,增长74033.76%。主要原因一是因2025年人员工资调增,人员经费增加60880.05元;二是因财政安排事业发展类项目增加,项目资金收入增加67791.42元;三是省级安排自有资金项目增加,其他收入增加137813.85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地震局2025年度支出合计3837610.87元。其中:基本支出3327992.70元,占总支出的86.72%;项目支出509618.17元,占总支出的13.28%;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58035.17元,增长4.2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80761.75元,增长2.49%;项目支出增加77273.42元,增长17.87%;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一是因2025年人员工资调增,人员经费支出增加60880.05元;二是项目支出增加77273.42元,其中公益性岗位补贴增加12931.33元、防震减灾能力建设补助经费增加91557.79元、“十五五”防震减灾规划编制经费增加297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地震局部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327992.7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974029.55元,占基本支出的89.3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53963.15元,占基本支出的10.6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地震局部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09618.1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公益性岗位补贴项目经费64380.20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保障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
2.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项目经费27835.58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保障公益性岗位人员五险一金。
3.防震减灾专项资金项目经费86210.30元,主要用于保障地震监测台网正常运行、加强群测群防队伍培训教育等方面。
4.防震减灾能力建设项目补助经费287010.09元,主要用于加强地震监测预警水平建设、强化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地震灾害综合防范和公共服务能力等工作。
5.地震群测群防及科普能力提升项目经费14482.00元,主要用于持续推进防震减灾知识“六进”活动,印制科普宣传手册。
6.保山市“十五五”防震减灾规划编制经费29700.00元,主要用于编制“十五五”防震减灾规划。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地震局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23128.8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2%。与上年相比增加148553.17元,增长4.04%,完成年初预算的98.3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90110.3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20%,完成年初预算的131.39%。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97894.55元,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36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91989.12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305.43元;就业补助92215.78元,其中:其他就业补助支出92215.78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退休产生职业年金缴费支出以及年中拨入公益性岗位人员补贴,年初无此项预算。
9.卫生健康(类)支出233071.0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0%,完成年初预算的99.94%。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33071.03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126583.04元、公务员医疗补助99702.16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785.83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退休1人,使得单位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2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1%,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购房补贴42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此项预算资金由财政部门按所需发放人数统一安排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3195747.5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59%,完成年初预算的107.00%。主要用于地震事务3195747.51元,其中:行政运行2792827.12元、地震预测预报86210.30元、地震灾害预防316710.09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单位人员退休1人,基本支出决算较预算减少;二是省级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经费增加86210.30元。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5000.00元,决算为69061.2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25%;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9112.22元,下降11.66%。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00.00元,决算为58353.31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4.49%,完成年初预算的83.3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元,决算为10707.96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5.51%,完成年初预算的71.39%。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266.18元,下降8.2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846.04元,下降26.4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0707.96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3846.04元,下降26.43%;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5000.00元,支出决算为69061.2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25%,支出决算较上年上年减少9112.22元,下降11.6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00.00元,决算为58353.3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3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元,决算为10707.9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39%。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5266.18元,下降8.2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846.04元,下降26.4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0707.96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3846.04元,下降26.43%;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2025年度因省级台站建设项目减少,我单位到地震监测台网次数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5266.18元;二是2025年因认真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要求,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846.04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保山市地震局日常地震监测台站巡台、科普宣传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中国地震局及省地震局到我市开展调研、项目检查验收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地震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3963.15元,比上年增加19881.70元,增长5.95%,主要原因是根据《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规定,残疾人保障金支出由原“工资福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调整至“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核算,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较上年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9361.40元、物业管理费2820.00元、公务接待费10707.96元、工会经费52639.20元、公车运行维护费58353.31元、其他交通费1715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8581.28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保山市地震局资产总额2152658.51元,其中,流动资产163980.55元,固定资产1118666.5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870011.39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89297.0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90845.5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156.01平方米,账面原值2.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7365.8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992.5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1373.31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7365.81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7365.81元。(以上“政府采购工程支出”不包括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