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山市供销社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保政办发〔2017〕74号)文件及(保编办〔2022〕111号)文件精神,保山市供销社是引导、组织和管理全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村商品流通工作的市政府职能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人民政府“三农”工作方针政策和市委、市人民政府及省供销合作社“三农”工作部署安排,坚持为农服务初心使命,指导全市供销合作事业改革发展。
2.指导和服务全市供销合作社全面深化综合改革和发展工作。
3.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业务活动,支持拓展经营服务领域,创新农业生产服务方式和手段,推进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提升农产品流通服务水平,打造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平台,构建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
4.按照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和农副产品的经营、储备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推动全市食用菌产业做大做强,指导全市供销企业和供销合作社承担政府委托的公益性服务。
5.指导供销合作社的组织体系建立健全,发挥内外关系的沟通、协调作用,推动发展基层社、农民合作社、综合服务社、消费合作社、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和专业协会、行业协会等合作经济组织,加强行业内的文化建设、信息服务,增强农村社会化服务能力。
6.指导本系统开展农业综合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做好农村经营服务网点的信息化改造和提档升级,建立健全信息服务体系,指导县(市、区)供销合作社和直属企业开展电商服务,打造物流设施和物联网,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
7.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加强法治建设和治理机制建设,依法建立健全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三会”制度,依法建立健全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依法保护供销合作社和农民社员的合法权益,依法构建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形成双线运行机制。
8.指导供销合作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合作与联合,拓展经营服务领域,创新农业生产服务方式和手段,推进县域流通体系建设,培育供销品牌和驰名商标,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健全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密切同农民的联系。
9.制定和实施教育培训计划,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开展行业培训、农村实用人才、农民社员等培训工作。
10.指导社有资产运营,确保社有企业为农服务方向,履行社有资产监管职责,落实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安全责任。
11.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供销合作社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科、合作指导科、经济发展科、监事会办公室。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保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8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8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5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2人(离休0人,退休22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全力稳住供销经济基本盘
努力克服经济下行、传统业务萎缩、社有企业和基层社运行困难、历史遗留问题束缚等不利因素影响,加强指导服务和分析调度,全力拼经济、稳增长,稳住全市供销经济基本盘。保山市供销合作社系统销售总额126.99亿元,同比增加0.42%。从农业生产者购进农产品额35.26亿元,同比增加2.82%,显示出在农产品收购方面的积极成效,助力农产品流通。售给农民的农业生产资料额12.39亿元,同比增长7.44%,为农业生产提供了有力的物资保障。社有企业实现营业总收入1.69亿元,同比增加250.45万元;实现利润总额177.17万元,同比减少40.68万元。社有企业资产总额3.26亿元,同比减少1326.78万元;负债总额1.37亿元,同比减少2568.28万元;所有者权益1.89亿元,同比增加1241.5万元,资产负债率42.07%,整体资产负债结构有所优化。
(二)全力推进重点工作提质增效
1.基层社建设取得新进展。一是扎实推进基层社建设。改造提升薄弱基层社5个,完成任务。全系统乡级基层社64个,村级基层社60个,基层社社员25511人,基层组织体系不断健全。二是持续优化股权结构。隆阳区供销社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筹集资金200万元,通过股份内部回购,完成对芒宽和板桥供销股份合作社的职工股份回购,有效解决了股权分散导致的决策效率低、管理权责不明等问题,显著提升了管理效能。三是努力盘活闲置资产。隆阳区板桥供销社引进云南泽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 “板桥商业综合体”,项目建筑面积3066.32平方米,投资1500万元,配套10个新能源充电泊位,项目于2025年8月开工,竣工后可为板桥供销社带来年收益22万元,创造近50个就业岗位,并通过租赁、联营等模式赋能本地小微企业和商户,增强供销社为农服务能力。腾冲市明光基层社与腾冲忠信超市合作,对老大院进行改造提升,投资521万元,预计每年增收14.6万元。四是持续开展历史包袱清理与网络重建。施甸县供销合作社通过审计厘清陈年旧账,完成改革改制后挂账歇业的6家基层供销注销工作,同时,着力优化布点,重新组建基层供销网络,吸引大批社会人才和优秀企业加入,加强了与农民的利益联结。
2.社有企业发展取得新成效。一是积极实施冷链物流补短板。隆阳区神飞冷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积极建设芒宽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心,整合冷链仓储、农资配送、农产品初加工等功能,年服务农产品交易量达0.5万吨,有效解决了芒宽乡农产品“保鲜难、流通慢”的问题。二是积极发展社有企业。新增社有企业2户。隆阳区供销合作社与社会资本合作注册成立保山浩策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深度参与社有企业决策运营,推进农资配送中心建设。施甸县供销合作社新组建施甸县信诚农业供应链有限责任公司,为做好农业生产、加工、销售等业务打下坚实基础。三是强化社有资产监督管理。以巡察整改、审计整改为契机,市社开展了财务业务和涉税风险防范、“三降两清一扭”培训,印发了《“三降两清一扭”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社有资产管理的通知》《保山市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并开展了专题调研,全面加强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切实提升社有资产运营质效与风险防控能力。腾冲市供销合作社全面启动清产核资工作,进一步摸清家底、完善台账、规范管理。昌宁县供销合作社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耈街供销社、更戛供销社、县供销社资产管理中心及鼎航农民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中心开展专项审计,为社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3.农产品销售迈上新台阶。全系统实现销售总额126.99亿元。一是以品牌赋能促销售。持续深化“政府+企业+合作社+农户”联动,通过供销授权与利益共享机制,进一步提升“背篓咖香”、“隆阳乡耕”、“云上昌宁”等供销品牌影响力,加大“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推广力度,持续提升保山农产品竞争力,努力助农增收。在第9届中国-南亚博览会暨第29届中国昆明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上,“背篓咖香”咖啡成为南博会保山区域的明星产品,被“云南省人民政府”公众号专题文章点评推荐,展位图片入选国家媒体平台“中国新闻在线”报道。“背篓咖香”系列咖啡现场销售额3万余元,市场反响十分热烈,初步实现了以品牌溢价反哺咖企与种植户、促农增收的目标。二是电子商务提质促销售。隆阳区供销合作社“品牌+平台”带动群众共富裕,提升“隆阳乡耕”公用品牌和112服务中心平台;龙陵供销农产品直播中心全新上线,“供销进山、山货进城”成为响亮名片;昌宁县供销合作社提升改造“云上昌宁”运营中心,进一步擦亮供销品牌。全市电子商务交易额4.14亿元,同比增长33.05%。
4.农业社会化服务稳步拓展。累计购进肥料18.01万吨,化学农药1.41万吨,农膜0.28万吨;销售肥料26.13万吨,化学农药1.55万吨,农膜0.31万吨,种子种苗饲料类587万元。农业社会化服务规模21.22万亩次,其中配方施肥9.27万亩次,统防统治服务4.65万亩次,农机作业7.3万亩次。新建县级农资企业1个、县域农资配送中心1个、县域集采集配中心1个。保山浩策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在隆阳区蒲缥镇建成占地15亩、配备现代化装卸设备及数字化后台的隆阳区农资仓储物流配送中心,显著提升了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
5.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实现新突破。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统筹推进。结合保山实际,制发了《保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2025年推动落实综合改革三年行动的通知》,细化分解任务目标,进一步加快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建设。二是加快构建三级回收网络。昌宁县供销合作社以项目为抓手带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扩面提质,龙头企业绿巨能供销服务有限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已有员工15名、再生资源回收运输车15辆,建成700多个回收联系点,履盖1600多个村民小组,建成占地面积4667平方米的综合分拣中心,全年回收废旧物品3000吨,营业收入350万元。腾冲市启腾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业务稳步拓展。
6.食用菌产业助农增收作用明显。通过抓“食用菌”绿色食品牌,促进产业增效,农民增收。2025年,省社下达食用菌任务指标总产量6.7万吨,总产值19.3亿元。实际完成总产量6.76万吨、总产值20.3亿元,辐射带动4万多户农户,提供就业岗位3万个,户均增收2万余元。
(三)全力推进从严治社走深走实
1.坚持党建引领强保障。以“13332”工作模式为牵引,以提升“模范机关”品牌为抓手,进一步提升“党建工作+供销业务”党建品牌,做到党建工作与供销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适应机关党建新形势新任务,针对供销工作特点和干部队伍实际,切实找准结合点,创新理念思路,改进方式方法,不断提升党建工作的吸引力、感染力,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充分发挥党建引领、党建促进作用。
2.坚持凝心铸魂聚合力。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通过中心组学习、第一议题、学习培训、政治历练、模范机关建设等措施,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的二十大和历次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当好党委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发挥好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作用。
3.坚持完善制度筑堤坝。以市委巡察和审计调查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建立和完善了党组议事规则、理事会工作规则、内部审计、财务内控等制度29个,切实扎紧制度笼子,进一步堵塞风险漏洞。强化社有资本保值增值责任,重点加强对投资、担保、债务、资产处置及财政资金使用等关键环节的制度化管控,建立健全社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和“监审合一”监督机制。
4.坚持严明纪律转作风。认真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坚决贯彻落实各级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和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安排部署,集中纠治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饮酒问题,抓实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和“八小时”内外纪律作风建设,增强警示教育针对性,机关纪律作风进一步好转,服务“三农”能力明显提升,营造出了风清气正、担当干事的浓厚氛围。
5.坚持统筹兼顾促落实。在聚主业、突重点、抓党建、强纪律的同时,统筹抓好组织人事、工青妇、老干、信息宣传、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综治维稳、禁毒防艾、挂钩帮扶、保密档案、防震减灾、招商引资等工作,并按时序完成目标任务,取得了新成绩,为全年供销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使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5年度收入合计4,245,509.3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45,509.34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19,473.63元,增长5.4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19,473.63元,增长5.45%;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正常晋级晋档、社保基数变动及人员经费支出等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5年度支出合计4,245,509.34元。其中:基本支出4,100,152.54元,占总支出的96.58%;项目支出145,356.80元,占总支出的3.42%;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19,473.63元,增长5.4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74,050.83元,增长4.43%;项目支出增加45,422.8元,增长45.45%;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100,152.5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701,232.12元,占基本支出的90.2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98,920.42元,占基本支出的9.73%。人均人员经费205,624.01元,人均公用经费22,162.25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5,356.8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经费94,453.00元,主要用于深化全市供销综合改革。我单位依托项目经费保障,扎实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各项重点工作。常态化开展基层供销社调研督导,深入乡镇基层社实地走访,摸排改革堵点难点,梳理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推动改革任务逐项落地,年度既定改革工作任务全部按期完成。
基层供销社建设得到巩固提升。通过开展业务培训、政策宣讲,进一步提升基层社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改革政策理解水平。补齐基层社运行薄弱环节,推动基层社规范化运营,健全基层组织体系,夯实供销社基层服务阵地。着力优化布点,重新组建基层供销网络,吸引大批社会人才和优秀企业加入,加强了与农民的利益联结。全年建设示范社2个,改造提升薄弱基层社5个。
为农服务能力持续增强。围绕乡村振兴工作要求,发挥供销社为农服务职能,推动供销社拓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农资供应、便民服务等业务。打通服务农民群众的渠道,进一步完善县域为农服务网络,更好服务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切实发挥供销社连接政府与农民的桥梁纽带作用。全年从农业生产者购进农产品额35.26亿元,售给农民的农业生产资料额12.39亿元,电子商务交易额4.14亿元,农业社会化服务规模21.22万亩次。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实现新突破。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统筹推进。结合保山实际,制发了《保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2025年推动落实综合改革三年行动的通知》,细化分解任务目标,进一步加快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建设。二是加快构建三级回收网络。昌宁县供销合作社以项目为抓手带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扩面提质,龙头企业绿巨能供销服务有限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已有员工15名、再生资源回收运输车15辆,建成700多个回收联系点,履盖1600多个村民小组,综合分拣中心建成投入使用,全年回收废品3000吨,营业收入350万元。腾冲市启腾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业务稳步拓展。
2.遗属补助人员经费18,0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遗属人员生活补助。我单位按标准及时发放了遗属人员补助经费,确保遗属人员生活得以保障。
3.党组织工作补助经费32,903.80元,主要用于党组织工作经费补助。我单位按标准及时发放了党组织工作补助经费,确保老干党支部经费及时到位。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45,509.3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219,473.63元,增长5.45%,完成年初预算的109.6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29,566.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83%,完成年初预算的114.63%。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171,278.00元、事业单位离退休45,6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41,955.20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7,829.02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32,903.8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正常晋级晋档、社保基数变动及人员经费支出等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366,784.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4%,完成年初预算的97.65%。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中:行政单位医疗220,005.4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39,002.52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776.8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单位正常退休2人,退休后不再缴纳社保,合计少缴纳社保4个月,减少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98,95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3%,完成年初预算的98.95%。主要用于农村综合改革,其中:行政运行4,500.00元、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94,453.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照实施方案使用资金,各项工作均落实到位,实际施行中压缩了部分不必要开支,形成少量资金结余。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3,145,798.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10%,完成年初预算的110.55%。主要用于商业流通事务,其中:行政运行3,145,798.52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正常晋级晋档、社保基数变动及人员经费支出等增加。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40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0%。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住房改革支出,其中:购房补贴4,407.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预算,同级部门拨入相关经费。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800.00元,决算为16,258.4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85%;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6,642.60元,下降50.58%。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00.00元,决算为14,809.49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1.09%,完成年初预算的42.3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800.00元,决算为1,449.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91%,完成年初预算的24.98%。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4,127.60元,下降48.8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515.00元,下降63.4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449.6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800.00元,支出决算为16,258.4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85%,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6,642.60元,下降50.58%。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00.00元,决算为16,258.4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4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800.00元,决算为1,44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98%。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施行厉行节约原则,日常开支中严格控制支出,减少了公务用车运行经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4,127.60元,下降48.8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515.00元,下降63.4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44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2,515.00元,下降63.45%;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公务用车的审批流程和标准进一步收紧,减轻基层负担,弱化一般性的调研指导,减少了非必要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往返五县区调研、指导工作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交流学习、参观考察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3,483.39元,比上年减少4,562.97元,增长1.14%,较上年度略有增长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造成经费略微升高。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保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资产总额410,728.66元,其中,流动资产31,329.01元,固定资产379,399.6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1,238.6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04,382.5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处置车辆0辆;报废报损资产0项,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809.4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809.49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809.49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809.49元。(以上“政府采购工程支出”不包括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