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和云南省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政策草案,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负责人力资源市场、职业中介机构的指导、管理、监督。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订全市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和职业资格制度,建立就业援助和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政策。统筹推进建设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实施养老保险全省统筹办法和全省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承担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统计、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就业、失业和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负责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组织实施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实施办法,贯彻落实非法使用童工实施办法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组织拟订吸引高层次人才来保工作政策、技能人才培养、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贯彻落实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档案管理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贯彻落实全省表彰奖励政策,综合管理全市评比达标表彰奖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市级以上表彰奖励获得者的管理服务工作,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表彰奖励活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落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有关职责分工。与保山市教育体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保山技师学院的业务。保山市教育体育局负责中等专业学校、隆阳区职业技术学校的业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规划财务科、组织人事科、就业促进科、失业保险科、职业能力建设科、职工养老保险科、城乡居民社会保险科、工伤保险科、人才开发管理科、工资福利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考试工作科、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劳动关系科、劳动保障监察科、农民工工作科、信息管理科、信访科、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科、机关党委。
所属单位6个,分别是:
1.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2.保山市社会保险中心;
3.保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4.保山市人力资源市场;
5.保山市人事考试中心;
6.保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非独立核算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5个。分别是:
1.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2.保山市社会保险中心;
3.保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4.保山市人力资源市场;
5.保山市人事考试中心。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保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为非独立核算的公益性一类事业单位,经费纳入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核算。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38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5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45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8人,机关和事业工人4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5年末其他人员7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7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1人(离休0人,退休71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局上下聚焦稳就业、促发展、保民生、构和谐,攻坚克难,砥砺奋进,人社“十四五”规划顺利收官。全市27项人社事业发展指标全面超额完成,综合执行率达到121.62%。全年累计向上争取资金24.28亿元(实际32.8亿元),较任务数20.49亿元增加3.79亿元,完成率118.5%;较2024年增加0.67亿元,年增长2.83%。2025年10月20日省人社厅与保山市人民政府成功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全市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一是就业创业工作稳中有进。2025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2.19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06.39万人,农村劳动力培训人数超8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就业形势总体稳定。“龙陵石斛枫斗工”“昌宁红茶师”被认定为省级劳务品牌,目前全市共培育9个特色劳务品牌(保山咖啡师、腾冲玉工、腾冲药师、隆阳建工、施甸养老护理工、龙陵石斛枫斗工、昌宁红茶师、极边花匠、云酒匠师),省级劳务品牌6个(占比高达66.7%),排名全省第3,“腾冲玉工”“保山咖啡师”等劳务品牌多次代表我省在全国舞台展演。施甸县零工市场被认定为省级零工市场(全省仅10个),全国首个技工院校类“咖啡生产与加工”专业落地保山,6个就业“幸福里”社区助力就业和产业发展。全市共建成创业孵化载体26个,发放创业担保贷款6.25亿元,扶持创业2745人。成功申报省级创业小镇1个(全省5个,腾冲恒益东山温泉康养旅居创业小镇入选)、创业街区1个(全省5个,昌宁县红茶产业创业街区入选)、创业村落1个(全省20个,隆阳区潞江镇新寨村咖啡文旅创业村落入选)。电商创业经验做法得到省级肯定,2025年10月21日全省直播电商创业现场推进会在保山龙陵召开。
二是社会保障体系提质扩面。2025年全市共开展“社保服务进万家”活动4353次,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分别参保185.79万人、13.24万人、27.12万人,社保卡持卡人数达259.50万人,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达96%。全面落实按时足额发放责任,全市累计发放基本养老金44.66亿元、工伤待遇7480.05万元、失业保险待遇6900.1万元,惠及62.82万人。精准落地社保降费减负政策,阶段性降费1.77亿元、发放补贴1717.31万元,惠及企业5116户、职工6.98万人。我市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缴率达95.35%并连续两年领跑全省,《保山“三在三出”(政策在心、服务在侧、数据在前,借船出海、推陈出新、协同出力)推动实现应缴尽缴》做法代表我省参加全国经验交流。
三是人才队伍建设成效凸显。2025年全市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12人、政策性安置637人,推荐申报“省贴”5人,“兴滇英才支持计划”青年人才专项3人、首席技师8人。争取到省级“种业和农业绿色发展高级研修”项目,组织4351人参加高、中级职称申报评审,依托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等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2.36万人次,全市专技、技能两支人才队伍总量分别达11.49万人、24.5万人。2025年全市累计完成13类41场次人事考试任务,服务考生53469人次,腾冲市成功打造为全省第二个县级考点,“考在保山”品牌持续擦亮。推动人事考试向“住-食-行-培-游”全链条延伸,年服务考生及陪考人员超9万人,“考试经济”带动经济效益约2.7亿元。
四是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发展。开展欠薪风险大排查、治理欠薪冬季行动等专项活动,2025年累计处理农民工投诉举报1836件,为3451名农民工追回薪资3708.78万元。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线索2件,对2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拘役,形成有力震慑。腾冲市代表全省接受国家2024年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实地核查,保山治理欠薪“两法衔接”典型做法代表全省参加全国经验交流。开展企业薪酬调查,调整执行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规范国有企业分配秩序,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45794元,年均增长4.7%。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5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5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度收入合计127780937.6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7315031.84元,占总收入的99.64%;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无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465905.78元,占总收入的0.36%。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337232.76元,增长1.0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636364.17元,增长1.30%;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减少299131.41元,下降39.10%。主要原因是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数增加,同时每年都进行退休待遇调整,统筹外退休工资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度支出合计127719929.65元。其中:基本支出118581928.95元,占总支出的92.85%;项目支出9138000.70元,占总支出的7.15%;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507291.51元,增长1.1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897472.68元,增长6.18%;项目支出减少5390181.17元,下降37.10%;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一是2025年项目支出减少,包括个人权益告知项目、创业担保补助经费、大学生培训补贴资金等;二是因我部门积极响应厉行节约有关要求,各项费用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8581928.9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6572428.40元,占基本支出的98.3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009500.55元,占基本支出的1.6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138000.7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保障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向上争取资金考核奖励工作经费283697.76元,主要用于人社事业发展差旅费、办公费等支出。
2.保障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人力资源服务能力提升行动项目经费90000.00元,主要用于组织招聘会。
3.保障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人社事业发展及综合能力建设经费108465.49元,主要用于支付窗口工作人员着装费,全市劳动关系业务培训费等。
4.人事人才经费284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保山高层次人才座谈会,组织职业技能大赛,支付劳动能力专家鉴定费,差旅费等。
5.保障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追加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经费66.00元,主要用于发放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6.保障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遗属补助经费11472.00元,主要用于发放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7.保障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5年人才工作经费10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市委联系专家慰问。
8.保障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十五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经费99000.00元,主要用于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五五”实施方案的编制。
9.保障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5年新招募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人员岗前培训经费37710.00元,主要用于2025年新招募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人员岗前培训。
10.保障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会议费经费1500.00元,主要用于人社工作会议费。
11.保障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企业薪酬调查经费12000.00元,主要用于县(市、区)人社部门开展企业薪酬调查。
12.保障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4年招募在岗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人员能力提升示范培训经费资金114755.00元,主要用于2024年招募在岗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人员能力提升示范培训。
13.保障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5年度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及党组织支委工作补贴经费13200.00元,主要用于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和发放党组织支委工作补贴。
14.保障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4年“兴保英才培养计划”经费2100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2024年度“兴保英才”计划技能名师专项7人工作经费和人员补助。
15.保障保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4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434900.00元,主要用于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 一次性求职补贴。
16.保障保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5年第二批中央就业补助资金2325100.00元,主要用于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等一次性求职补贴和就业见习补贴。
17.保障保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大学生培训补贴资金25480.93元,主要用于大学生培训补贴、就业见习补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支出。
18.保障保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4年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及农村劳动力转移专项资金103828.31元,主要用于开展日常就业创业工作所发生的办公费、委托业务费、差旅费等。
19.保障保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5年第二批省对下就业创业及农村劳动力转移专项资金949.15元,主要用于开展日常就业创业工作所发生的办公费、委托业务费电费等。
20.保障保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公共就业服务经费404110.86元,主要用于掌上就业平台的维护与支出、编外人员劳务费等。
21.保障保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就业服务管理经费3591.24元,主要用于弥补单位日常办公费用不足部分。
22.保障保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5年第一批就业见习补贴资金3425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就业见习补贴。
23.保障保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第一至第三季度创业担保贷款项目省级奖补资金134345.19元,主要用于归还借用的失业保险基金开展日常就业创业工作所发生的办公费、差旅费。
24.保障保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第一至第三季度创业担保贷款项目中央奖补资金217110.98元,主要用于归还借用的失业保险基金开展日常就业创业工作所发生的办公费、委托业务费、维修(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25.保障保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5年省级就业见习补贴资金和社区(村)基层治理专干待遇补助经费41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就业见习补贴资金和社区(村)基层治理专干待遇补助发放就业见习补贴。
26.保障保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4年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资金52577.92元,主要用于支付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27.保障保山市人力资源市场档案管理及组织招用工工作经费支出179525.41元,主要用于保管全市大中专毕业生、市直事业人员及市直下岗失业人员的人事档案经费支出;用于组织各类专场招聘会支出。
28.保障保山市人力资源市场2024年度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资金支出11914.17元,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人员各项保险费支出。
29.保障保山市人力资源市场2025年上半年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经费支出3818.46元,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及保险费支出。
30.保障保山市人力资源市场2024年上半年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经费支出25760.00元,上年结转资金,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及保险费支出。
31.保障保山市人力资源市场2024年下半年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经费支出11400.24元,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及保险费支出。
32.保障保山市人力资源市场下半年公益性岗位补贴经费支出2683.00元,上年结转资金,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及保险费支出。
33.保障保山市人事考试中心非税收入安排的人事考试笔试经费(保财社〔2025〕9号)项目经费2024798.63元,主要用于2025年云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2025年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等各项考试经费支出。
34.保障保山市人事考试中心人事考试补助经费(保财社〔2025〕9号)项目经费688188.00元,主要用于组织2025年公务员面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遴选、云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考试、保山市事业单位单位定向招聘驻保部队随军家属笔试等各项考试经费支出。
35.保障保山市人事考试中心人事考试保障(专户)经费(保财社〔2025〕9号)项目支出298875.00元,主要用于组织2025年“三支一扶”笔试、保山市2026年定向选调生面试经费支出。
36.保障保山市社会保险中心社会保险系统运行及维护经费109745.39元,主要用于2025年全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网络运维费,社保经办业务系统上线后对全市系统运用及业务经办培训支出,对下级社保业务经办进行系统运用业务指导经费,向上争取工单处理经费,系统软件开发工程师对我市社会保险系统开展不定期现场运维服务工作支出,新系统上线设备购置等费用,预算执行率54.87%,主要是因社保经办系统系统工单处理较慢,年初预算对社保经办系统运维单独增加运维费未按原计划开展,导致执行率较低。
37.保障保山市社会保险中心个人所得税手续费项目资金431.57元,主要用于弥补本单位办公经费,已于当年内全部使用,预算执行率100%。
38.保障保山市社会保险中心社会保险财务审计项目经费59500.00元,主要用于对腾冲市、龙陵县开展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审计,全部为办公费用,预算执行率99.1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7315031.8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8%。与上年相比增加1636364.17元,增长1.30%,完成年初预算的99.7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组织事务支出1000.00元,其中:其他组织事务支出10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市委组织部工作要求,由我局慰问市委联系专家分层分类联系服务专家1人,发放慰问金1000.00元,年初未纳入部门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5083365.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25%,完成年初预算的99.41%。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24945376.86元,其中:行政运行8654468.6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181115.05元、综合业务管理2892512.04元、就业管理事务6642556.85元、信息化建设136240.00元、社会保险经办机构4550533.16元、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887951.16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96105538.54元,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222138.00元、事业单位离退休48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293647.04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19863.29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93165090.21元;就业补助3960912.18元,其中:就业见习补贴410000.00元、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210000.00元、其他就业补助支出3340912.18元;抚恤11538.00元,其中:死亡抚恤11538.00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000.00元,其中: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0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创业担保补助经费、大学生培训补贴资金减少。
9.卫生健康(类)支出1827479.2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4%,完成年初预算的102.20%。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827479.29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807867.02元、事业单位医疗249609.07元、公务员医疗补助710542.12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9461.08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3人,相关医疗保险费增加。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351456.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8%,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普惠金融发展支出351456.17元,其中: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351456.17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创业担保贷款补助资金351456.17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1730.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住房改革支出51730.80元,其中:购房补贴51730.8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住房补贴资金为年中追加项目,未纳入年初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5500.00元,决算为81216.3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28%;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8660.80元,下降18.68%。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00.00元,决算为54458.98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7.05%,完成年初预算的77.8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5500.00元,决算为26757.36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2.95%,完成年初预算的25.36%。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6684.24元,下降10.9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1976.56元,下降30.9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6757.36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1976.56元,下降30.92%;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5500.00元,支出决算为81216.3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28%,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8660.80元,下降18.68%。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00.00元,决算为54458.9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8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5500.00元,决算为26757.3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36%。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次数,公务接待费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6684.24元,下降10.9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976.56元,下降30.9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6757.36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1976.56元,下降30.92%;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次数,公务接待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人社事业发展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6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人社部门间交流、工作汇报、工作对接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01574.90元,比上年减少15236.01元,下降0.84%,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减少了开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差旅费、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产总额63901762.06元,其中,流动资产1414808.52元,固定资产61783690.1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703263.42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860323.8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636602.4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5500.7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2193.98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3306.79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0430.66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30430.66元。(以上“政府采购工程支出”不包括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