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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15-3/20260921-00008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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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6-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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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市文化和旅游发展政策措施,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草案。

2.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市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塑造和宣传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4.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市智慧旅游建设。

7.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工作。

9.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10.指导和监管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1.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市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旅游市场秩序。

12.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组织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活动。

13.负责全市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14.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机关党委(人事科)和离退休人员办公室〕,非物质文化遗产科,公共服务和艺术科,文物和博物馆科,资源开发科,产业发展科,行业和市场管理科,智慧旅游和宣传推广科。

所属单位6个,分别是:

1.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

2.保山市图书馆;

3.保山市文化馆;

4.保山市博物馆;

5.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6.保山市文化艺术团。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6个。分别是:

1.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

2.保山市图书馆;

3.保山市文化馆;

4.保山市博物馆;

5.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6.保山市文化艺术团。

纳入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1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3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8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72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经费自理人员0

部门2025年末其他人员2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9人;经费自理人员1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退休人员共计0离休0人,退休0)。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03离休0人,退休103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文化和旅游厅的有力指导下,市文化和旅游局紧紧围绕“3815”战略发展目标,深入落实全市加快温泉康养旅居产业发展决策部署,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攻坚克难,创新实干,推动全市文旅产业在提质增效、融合发展上迈出新步伐,取得新成效。一是发展质效全省领先。在2025年度全省文化旅游发展综合质效考评中并列第一,彰显整体实力。2025年,完成旅游业固定资产投资70.37亿元,同比增长104.8%,增速持续位居全省第一,发展动能强劲。二是艺术创作成果丰硕。创新艺术人才培养和剧目创作模式,成功打造全国首部徐霞客旅居主题舞台剧《八十四天》,《不落的星辰》等多部剧目入围云南省第十八届新剧(节)目展演决赛。在“极边好声音—红河国门歌会”保山选送节目与案例获奖率100%,位居全省第一,“云上木城火把节”荣登全国国门文化建设创新项目。三是遗产保护利用卓有成效。“滇西抗战文物主题游径”成功入选2025年度全国十大优秀文物主题游径,为全省唯一。滇缅公路入选中国申报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申遗工作取得历史性突破。新增一批国家级、省级非遗项目和传承人,建成保山非遗数字化平台和3家非遗特色小院,“天天非遗”品牌影响力持续扩大。四是旅居发展示范效应凸显。和顺镇大庄村等5个案例入选旅居云南第二批典型案例,累计两批全省100个典型案例中保山占据9席,潞江莫卡村、固东银杏村入选首批“旅居云南”高质量发展试点,保山市荣获博鳌国际金汤奖“最佳温泉旅居目的地”,为全省旅居产业发展提供了可借鉴的“保山经验”。接待旅居人数12.01万人,同比增长46.3%,产业呈现爆发式增长。五是宣传营销形成现象级传播。构建全周期营销矩阵,线上线下联动发力,保山文旅官方抖音号传播力指数8次位列前三,其中3次第一。联合知名演员拍摄的《保山不恼火》总曝光量达13.5亿次,形成破圈传播效应,市、县(市区)联动宣传格局更加紧密。

(一)强化政治引领,队伍建设展现新面貌。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全年召开党组会议11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9次,组织专题学习8次、警示教育11场,查摆整改问题15项,解决群众关切3个,意识形态阵地持续巩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氛围更加浓厚。

(二)完善服务供给,公共文化实现新惠民。公共服务网络不断拓展,腾冲市和顺图书馆等5家单位入选全省首批“旅居图书馆”,新培育打造20个融合发展的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广泛开展“四季村晚”等群众文化活动1439场次,惠及群众313.07万人次。“民歌大观”保山篇全球播放量超1000万,全市文旅系统发布志愿服务项目235个,累计参与志愿者2698人次,开展活动449场次,服务群众85.9万人次,同比增长249%,《国门放歌》专辑启动制作,文化惠民广度深度持续增强。

(三)加强文物保护,文化遗产焕发新生机。文物保护基础不断夯实,争取国家专项补助资金750.62万元,仁寿门片区、滇西抗战纪念馆展陈改造提升等项目建成开放。创新实施文物认养模式取得新进展。博物馆体系活力增强,举办交流展览11次,流动博物馆进校园、下基层活动17场次,全市23个博物馆纪念馆共接待游客150万人次,不断推进文物博物与旅游融合发展。新增50个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76名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1名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4家省级非遗工坊,永子产业园被国家文旅部认定为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非遗保护传承数字化、活态化取得新进展,通过各类节庆活动有效激发非遗创新活力。

(四)着力品牌培育,文旅品质获得新提升。全力推进邦腊掌国家级4A级景区、玛御谷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创建工作。建立品牌创建项目库,“村晚+”品牌入选省级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评定10家丙级旅游民宿、3家省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1家三星级旅游饭店、5家省文化和旅游新业态企业。制定世界级旅游景区度假区培育方案。旅居保山建设系统推进,腾冲东湖温泉康养管理中心入选全国首批旅居康养基地。腾冲市在2025年中国温泉康养目的地(县域)发展综合评估中位列全国百强县榜首。

(五)加速产业升级,项目支撑取得新突破。强化政策引领,出台《加快旅居保山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温泉康养旅居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等文件。全年策划文旅项目190项,总投资389亿元,其中10亿元以上重大项目9项。完善招商机制,开展专题招商10次,全市共签约雅璟中高端康养旅居、龙陵翰林尚品、腾冲市热海三善民宿酒店等33个温泉、康养、旅居相关产业项目,签约投资金额46亿元。火山热海、荷花温泉等改造提升项目稳步实施,中安·东方韵、施甸莽索旅居村、腾冲东山国际康养度假区、腾冲古堡酒店、龙陵雨辰湾度假村(一期)等一批重大项目加快建设,产业发展的项目基石更加牢固。

(六)深化行业治理,市场环境得到新优化。高效规范行政审批,2025年,共审批旅行社7家、审批导游证94个、歌舞娱乐场所16家、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2家、游艺娱乐场所12家、营业性演出2064场、非学科类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54家、文艺表演团体4家。加强综合执法监管,出动执法人员590人次,检查场所292家次,办理案件31件,罚没收入近30万元。受理投诉举报923件,办结率100%。深入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等专项行动,,全市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速44.08%,,全市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工资总额增速为6.6%,市场秩序持续向好,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负面舆情。

(七)创新宣传推广,品牌影响达到新高度。围绕“旅居保山”主题,按“年有主题、季有重点、月有推介、周有亮点”思路系统推进宣传。成功举办“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春花茶咖”春季推介会、“虹桥国际咖啡文化节保山专场”等系列品牌活动。加强滇西协作和客源地合作,实施精准营销。创新利用邮票发行等载体开展主题推广,推动“纸上风景”转化为“沉浸体验”。搭建旅居保山多元立体化宣传营销矩阵,组织旅行社、康养旅居企业等在北京、上海、湖南等国内主要客源地城市以及东北、西北等候鸟式养老群体集中城市举办保山温泉康养旅居专项推介会7场次,线上宣传矩阵威力彰显,有效扩大了“旅居保山”的知名度和吸引力。2025年,保山市共接待游客4522.82万人次,实现旅游总花费460.4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5.94%和7.77%。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2025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2025年度收入合计43512644.7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837574.04,占总收入的96.15%;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149094.7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34%;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1525976.05,占总收入的3.51%。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172585.01元,增长10.6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300678.03元,增长8.56%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减少161905.30元,下降52.06%;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增加1033812.28元,增长210.05%主要原因一是年初调整基本工资,导致工资福利增加;二是采购公务用车,导致公用经费增加;三是文化馆新增兴保人才、小话剧《一丘田》等专项经费;四是博物馆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腾阳会馆消防工程和预防性保护二期项目经费增加,所以一般公共预算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2025年度支出合计43295109.21。其中:基本支出20685118.00,占总支出的47.78%;项目支出22609991.21,占总支出的52.2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155139.79元,增长7.8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201214.30元,增长6.17%;项目支出增加1953925.49元,增长9.46%;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一是年初调整基本工资,导致工资福利增加;二是采购公务用车,导致公用经费增加;三是文化馆新增兴保人才、小话剧《一丘田》等专项经费;四是博物馆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腾阳会馆消防工程和预防性保护二期项目经费增加,所以一般公共预算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685118.00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9090902.49元,占基本支出的92.2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594215.51元,占基本支出的7.71%。年人均公用经费支出14234.07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609991.21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

1.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5年人才工作经费28154.80元,主要用于组织专家服务团到县(市、区)对全市A级景区创建、乡村振兴等工作进行指导培训,提出专业的指导性意见方成的支出。

2.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保山文化旅游品牌宣传推广经费1634904.51元,主要用于推荐介绍保山文化旅游线路、旅游景点、旅游攻略、当地美食、民俗风情的原创作品相关方面的支出。

3.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保山市文旅局拖欠企业账款资金490000.00元,主要用于保山市“一部手机游云南”全域旅游数据管理平台建设项目尾款及保山仁寿门片区提升改造概念性规划项目规划设计支出。

4.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大家系列活动资金770905.20元,主要用于开展云南民歌大家唱、云南舞蹈大家跳、云南美景大家赏、云南美食大家尝、云南故事大家讲5个系列活动的开支。

5.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国门文化”系列活动补助经费73172.00元,主要用于推进“国门文化”、公共文化空间、乡村文化振兴等方面的支出。

6.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保山市“十五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资金125400.00元,主要用于保山市“十五五”文化和旅游规划前期调研,并形成草案,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并组织论证等方面的支出。

7.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永昌府城仁寿门二期保护修缮工程经费904175.00元,主要用于建设仁寿门南北广场面积5500平方米,建设古城文化展示,广场铭牌,永昌府城模型、绿荫休闲空间,仁寿门街牌坊,老居民改善,公共卫生间,护坡,排水系统等方面的支出。

8.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审计巡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经费777855.03元,主要用于巡查发现问题整改支出。

9.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仁寿门历史文化街区打造经费1364200.00元,主要用于建设仁寿门南北广场面积5500平方米,建设古城文化展示,广场铭牌,永昌府城模型、绿荫休闲空间,仁寿门街牌坊,老居民改善,公共卫生间,护坡,排水系统等方面的支出。

10.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滇缅公路导引系统经费96800.00元,主要用于研究制定滇缅公路保护和利用规划方面的支出。

11.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项目经费12640.00元,主要用于组建“四普”普查领导机构和普查工作队人员差旅费,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实地调查相关经费支出。

12.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5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重大赛事及演出活动编创、排演和组织等相关经费100000.00元,主要用于重大赛事及演出活动编创、排演和组织等相关支出。

13.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4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383921.53元,主要用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方面的支出。

14.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4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乡镇(街道)文化站改造提升、设备购置补助经费227837.05元,主要用于乡镇(街道)文化站改造提升、设备购置补助等。

15.2025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及服务经费619379.30元,主要用于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及服务方面的支出。

16.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5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保山康养旅居文化旅游宣传推介经费194044.35元,主要用于推荐介绍保山文化旅游线路、旅游景点、推荐介绍保山文化旅游线路、旅游景点、旅游攻略、当地美食、民俗风情的原创作品相关方面的支出。

17.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4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文旅品牌宣传推广经费200000.00元,主要用于推荐介绍保山文化旅游线路、旅游景点、旅游攻略、当地美食、民俗风情的原创作品相关方面的支出。

18.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4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板桥青龙街非遗综合馆经费450.16元,主要用于板桥青龙街非遗综合馆方面的支出。

19.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4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贫困地区村文化活动场所、设备购置补助等经费227129.19元,主要用于贫困地区村文化活动场所、设备购置补助等经费支出。

20.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5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非遗、文化活化及文创研发经费260253.85元,主要用于非遗、文化活化及文创产品研发支出。

21.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4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永昌名碑集注》书稿的撰写出版经费100000.00元,主要用于《永昌名碑集注》书稿的撰写出版支出。

22.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4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永昌府仁寿门文化广场建设项目经费448800.00元,主要用于对腾阳会馆片区文物改造提升,修缮保护文物方面的支出。

23.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5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培训经费30596.00元,主要用于基层一线参训学员培训期间的食宿、材料等方面的相关支出。

24.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4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基层一线文化人才、行业管理及安全生产经费137207.00元,主要用于基层一线参训学员培训期间的食宿、材料等方面的相关支出。

25.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4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公共群众文化活动服务提升经费192500.00元,主要用于公共群众文化活动服务提升支出。

26.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资金78988.00元,主要用于改善基层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件,加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的相关支出。

27.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4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2025年国家公共文化示范区创建第二次复核经费32185.48元,主要用于国家公共文化示范区创建工作经费开支。

28.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4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五个大家公共文化系列活动经费153839.00元,主要用于开展云南民歌大家唱、云南舞蹈大家跳、云南美景大家赏、云南美食大家尝、云南故事大家讲5个系列活动的开支。

29.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5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最美公共文化空间培育建设经费250000.00元,主要用于最美公共文化空间培育建设方面的开支。

30.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5年度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及补贴资金16800.00元,主要用于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及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工作补贴开支。

31.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98297.04元,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的工资及保险。

32.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保山市旅游统计抽样调查项目资金100000.00元,主要用于保山市旅游统计抽样调查。

33.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旅居云南好在保山”康养旅居专项宣传经费241643.84元,主要用于“旅居云南好在保山”康养旅居专项宣传推介服务相关支出。

34.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旅居云南▪好在保山”康养旅居专项宣传经费171229.00元,主要用于旅游业转型升级融合发展,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相关支出。

35.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保山市旅居产业发展规划编制资金209000.00元,主要用于保山市旅居产业发展规划编制。

36.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保山市文化艺术中心建设项目拖欠企业账款资金360000.00元,主要用于保山市文化艺术中心建设项目(一期)建设工程支出。

37.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保山市文化艺术中心建设项目(一期)建设工程拖欠企业账款资金1200000.00元,主要用于保山市文化艺术中心建设项目(一期)建设工程支出。

38.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保山市旅居主题非遗文创产品设计制作实训班经费81640.00元,主要用于旅居主题非遗文创产品设计制作实训班开支。

39.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保山市旅居主题情景舞台剧体验文艺骨干培训《状元楼》经费339500.00元,主要用于旅居主题情景舞台剧体验文艺骨干培训《状元楼》的开支。

40.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保山市旅居主题情景剧戏剧体验文艺骨干培训《八十四天》经费288400.00元,主要用于旅居主题情景剧戏剧体验文艺骨干培训《八十四天》的开支。

41.保山市图书馆图书报刊购置项目经费100000.00元,主要用于采购读者阅读所需的纸质图书、杂志、报刊等。

42.保山市图书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经费759606.33元,主要用于图书馆免费开放工作,为不同类型、不同行业的读者提供了更为全面、更为细致、更为优质的阅读服务。

43.保山市图书馆保山市少年儿童图书馆免费开放补助经费60191.72元,主要用于少年儿童图书馆的免费开放工作,为少儿读者提供了更为全面、更为细致、更为优质的阅读服务。

44.保山市图书馆2024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品牌阅读活动经费14837.00元,主要用于推进图书服务流动点品牌化建设,不断推行和打造主题分馆及阅读服务流动点的形式,为不同类型、不同行业的读者提供了更为全面、更为细致、更为优质的阅读服务。

45.保山市图书馆智慧图书馆基础数字资源建设经费210000.00元,主要用于促进图书馆智慧化服务能力,搭建保山市公共图书馆资源共享平台一个,补充一部分数字资源。

46.保山市图书馆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201872.07元,主要用于支付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

47.保山市图书馆最美阅读空间项目经费11367.00元,主要用于为读者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体验,有效提高服务市民阅读需求。

48.保山市文化艺术团“送戏下乡”“七进”惠民演出补助经费896403.80元,主要用于该年度相关演出任务的费用支出。

49.保山市文化艺术团遗属补助经费11538.00元,主要用于发放1名因病去世退休职工的遗属生活补助。

50.保山市博物馆2025年博物馆免费开放资金中央省级和市级资金开支1054730.37元。主要用于博物馆免费开放的日常开销和活动等开支,通过免费开放,充分发挥博物馆宣传和传播先进文化的重要作用,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实现和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促进博物馆纪念馆事业与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51.保山市博物馆2024年博物馆免费开放资金中央和省级资金开支600787.26元。主要用于博物馆免费开放的日常开销和活动等开支,通过免费开放,充分发挥博物馆宣传和传播先进文化的重要作用,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实现和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促进博物馆纪念馆事业与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52.保山市博物馆2024年国家文物保护资金支出1172000.00元。主要用于馆藏文物数字化保护利用开支,通过深入梳理提炼馆藏文物保护需求,借助当前较成熟的文物数字化保护技术,构建博物馆数字资源管理系统,实现信息资源的智能化管理。

53.保山市博物馆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腾阳会馆消防工程专项经费支出1583746.08元。主要用于确保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腾阳会馆文物的安全和完整性的消防工程设施。

54.保山市博物馆古道明珠璀璨保山(通史展)布展项目拖欠企业账款资金支出168878.00元。主要用于支付拖欠企业账款。

55.保山市博物馆文物保护、调勘及博物馆相关经费支出286628.17元。主要用于文物调勘、文物保护和博物馆工作开支,通过对文物调勘中的新发现,了解其文化面貌和保存情况对地下的文物了解其范围、各种遗存分布和保存状况,为科学研究和保护管理提供更详细的科学资料。

56.保山市博物馆2024年、2025年公益岗位补贴资金及社保补贴资金109028.06元,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保险等开支。

57.保山市博物馆2024年人才发展专项资金支出1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云南省“兴滇英才支持计划”文化名家的课题项目等开支,通过实施“兴滇英才支持计划”,培养一批能够扎根基层的专业技术人员,为推动基层和艰苦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58.保山市博物馆基层文化宣传补助经费——文化名家人才发展专项资金支出1733.72元。主要用于支付云南省“兴滇英才支持计划”文化名家的课题项目等开支,通过实施“兴滇英才支持计划”,培养一批能够扎根基层的专业技术人员,为推动基层和艰苦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59.保山市博物馆2025年省委组织部牵头人才发展(省对下)专项资金支出6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云南省“兴滇英才支持计划”文化名家的特殊生活补贴,通过开展高层次人才特殊生活补贴发放工作,进一步鼓励和引导各类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创优,进一步在全社会营造见贤思齐的良好环境

60.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下半年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11280.00元,主要用于支付支队1名公益性岗位人员劳务费。

61.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5年上半年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2978.35元,主要用于支付支队1名公益性岗位人员劳务费。

62.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度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资金6920.03元,主要用于支付支队1名公益性岗位人员各项社会保险。

63.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文化市场监管、培训、能力提升经费20905.00元,主要用于开展全市范围内文化市场巡查工作,集中开展“保护知识产权”、“校园周边清查整治”、“跨县区交叉检查”、“净网”、“秋风”、“护苗”、“固边”、“清源”等各类文化市场及“扫黄打非”专项行动巡查办案工作。

64.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文化旅游市场整治工作经费32752.00元,主要用于隆阳区文旅市场执法监管、涉企行政检查;全市范围内案件协办、联合执法负责全市范围内涉文化及旅游市场举报、投诉处置。开展交叉检查、随机抽查、重大案件、跨区域案件的查办工作。

65.保山市文化馆2025年“兴保英才计划”专项经费30000.00元,主要用于我单位被纳入“兴保英才计划”人员的个人生活补助及音乐制作费。

66.保山市文化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补助资金59233.00元,主要用于开展非遗相关线下活动的开支。

67.保山市文化馆云南艺术基金专项项目合唱《春暖司莫拉》经费90000.00元,主要用于《春暖司莫拉》节目巡演任务的编排费、外聘演员劳务费、服装道具的修缮费。

68.保山市文化馆云南艺术基金专项小品《一碗稀豆粉》项目经费90000.00元,主要用于《一碗稀豆粉》节目巡演任务的编排费、外聘演员劳务费、服装道具的修缮费。

69.保山市文化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经费624013.05元,主要用于文化馆为实现免费开放的日常开销和活动等开支。

70.保山市文化馆2024年公共文化云建设资金233305.24元,主要用于完成2024年公共文化云建设指标任务期间产生的开支。

71.保山市文化馆公共文化云建设经费203213.95元,主要用于完成2025年公共文化云建设指标任务期间产生的开支。

72.保山市文化馆参加云南省第六届群众文化“彩云奖”大赛活动经费52910.06元,主要用于组织参加云南省第六届群众文化“彩云奖”市级初赛、省级复赛和决算期间的开支。

73.保山市文化馆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保补贴补助资金经费81590.77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等人员经费。

74.保山市文化馆2025年单位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补助资金285694.40元,主要用于发放当年死亡的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

75.保山市文化馆云南省第六届群众文化“彩云奖”评奖及展演活动资金150000.00元,主要用于组织参加云南省第六届群众文化“彩云奖”市级初赛、省级复赛和决算期间的开支。

76.保山市文化馆文旅产业推介及系列宣传推广资金300000.00元,主要用于保山文旅等部门及企业赴上海开展文旅宣推活动期间的开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386823.20,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97%。与上年相比增加3895170.60元,增长10.97%,完成年初预算的178.7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55788.52,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6%,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325900.00元,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25900.00元;组织事务129888.52元,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7154.8元、其他组织事务支出61000.00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0000.00元、宣传管理11733.72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增加采购公务用车经费325900.00元;二是增加市级专家服务团工作经费,三是增加市委联系专家分层分类联系服务工作经费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3948525.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19%,完成年初预算的182.76%主要用于文化旅游支出19228331.53元,其中:行政运行6893835.89图书馆2798772.24元、艺术表演团体3295452.19元、群众文化2397821.00元、文化创作与保护180000.00元、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35802.63元、旅游宣传1724904.51元、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770905.20元、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1130837.87元;文物10315139.47元,其中:文物保护6298776.11元、博物馆4003723.36元;其他文物支出12640.00元;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405054.16元,其中: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405054.16元;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保山文旅品牌宣传经费;二是增加“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大家系列活动资金;三是增加“国门文化”系列主题活动经费;四是增加拖欠企业账款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302179.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8%,完成年初预算的174.6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198266.02元,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25200.00元、事业单位离退休23357.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912712.16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20196.86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6800.00元;就业补助511966.32元,其中:其他就业补助支出511966.32元;抚恤591947.60元,其中:死亡抚恤591947.6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调整基本工资,导致保险基数增加;二是退休死亡1人,导致抚恤金增加;三是公益性岗位补贴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1638972.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6%,完成年初预算的104.54%。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638972.98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317723.89元、事业单位医疗526656.3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734316.84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0275.95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险基数变动,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及工伤保险支出等增加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1356.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1%,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住房保障支出41356.6元,其中:购房补贴41356.6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增加购房补贴41356.6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3000.00元,决算为441759.3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5.35%;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94730.05元,增长200.46%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3259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3.77%;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115000.00元,决算为82159.91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8.60%,完成年初预算的71.4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8000.00元,决算为33699.42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63%,完成年初预算的58.10%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2590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7904.37元,下降25.3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265.58元,下降8.8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3699.42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3265.58元,下降8.83%;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3000.00,支出决算为441759.33,完成年初预算的255.35%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94730.05元,增长200.4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3259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15000.00,决算为82159.91,完成年初预算的71.44%;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58000.00,决算为33699.42,完成年初预算的58.10%。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5局机关新购一辆299900.00元,支付新购车辆保险及落户费6818.03元,车辆购置税26539.82元,导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32590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7904.37,下降25.3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265.58,下降8.8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3699.42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3265.58元,下降8.83%;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局机关新购一辆公务用车299900.00元,支付新购车辆保险及落户费6818.03元,车辆购置税26539.82元,导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1辆。局机关原有公务用车老化,年久失修,运行成本高,所以向保山市机关事务局申请购公务用车1辆根据《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同意保山市更新车辆的函》(云管函〔2025〕82号),同意我单位采购一辆330000.00以内的公务用车。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活动、文化交流活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文物巡查、非遗保护、旅游宣传促销、A级景区创建出差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5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机关、文化交流活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文物巡查、非遗保护、旅游革命考核、旅游宣传促销、A级景区创建等业务活动中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47634.84比上年增加288304.18,增长33.55%,主要原因2025局机关新购一辆299900.00元,支付新购车辆保险及落户费6818.03元,车辆购置税26539.82元,导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12611.03元、水费10100.00元、印刷费3000.00元、电费15000.00元、邮电费3134.20元、物业管理费750.00元、差旅费44732.00元、公务接待费33699.42元、劳务费9880.00元、工会经费327610.95元、福利费42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2159.91元、资本性支出351240.00元、其他交通费460556.00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39322.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资产总额64206606.21元,其中,流动资产8539157.72元,固定资产33245819.5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8797129.79元,无形资产605909.33元(净值),其他资产3018589.81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519195.55,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206584.59。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报废报损资产27项,账面原值198650.0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使用收入30000.00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048537.2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00539.7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7153070.61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94926.91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91082.99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63909.43元。以上“政府采购工程支出”不包括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