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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15-3/20260922-00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6-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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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负责较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减排目标落实;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中央财政资金、省级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配合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生态环境对外合作交流,提出对外生态环境合作中有关问题的建议,协调或参与跨区域环境保护合作,协调有关生态环境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参与对外生态环境治理相关工作;保山市生态环境局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构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规划和项目管理科、组织人事科、水生态环境科、大气环境科、土壤生态环境和固体废物化学品科、生态文明建设和自然生态保护科、法规宣教科、行政审批和辐射环境管理科、督察和监测科。

所属单位6个,分别是:

1.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本级);

2.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

3.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施甸分局;

4.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

5.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

6.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昌宁分局。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6个。分别是:

1.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本级);

2.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

3.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施甸分局;

4.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

5.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

6.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昌宁分局。

纳入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08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48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68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72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0;经费自理人员0

部门2025年末其他人员2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2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退休人员共计0离休0人,退休0)。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3离休0人,退休43

车辆编制13辆,在编实有车辆12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5年是“十四五”收官之年,我们聚焦年度目标任务,纵深推进污染防治、生态安全等各项工作,生态本底守护更加有力,环境质量稳步提升。一是污染防治攻坚成效显著。22个国控、省控地表水断面水质优良率和8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全省排名第1。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97.7%,全省排名第1。重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完成率93.86%,全省排名第2。二是服务发展能力提质增效。持续深化“三减一优”行动,推动完成重点项目要素保障56个。完成生态环保固定资产投资14.97亿元,增速排名全省第5。云南水泥行业首套SCR脱硝超低排放项目(保山昆钢嘉华)建成投运,永昌硅业建成全国首家电炉烟气高效脱硫脱硝系统。三是安全屏障坚实牢固。今年2月,黄润秋部长到高黎贡山考察,对保山的工作给予了肯定。腾冲和昌宁绿色发展作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第一批典型案例在全省推广。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度收入合计108950235.9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5651570.66,占总收入的69.44%;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33298665.28,占总收入的30.56%。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0665376.64元,增长10.8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129756.47元,下降6.35%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增加15795133.11元,增长90.24%主要原因各分局收到县区财政拨入资金用于支付历史拖欠企业账款,导致项目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度支出合计109062044.05。其中:基本支出36874826.21,占总支出的33.81%;项目支出72187217.84,占总支出的66.19%;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9381619.78元,增长9.4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054006.80元,增长2.94%;项目支出增加8327612.98元,增长13.04%;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各分局收到县区财政拨入资金用于支付历史拖欠企业账款,支出较上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6874826.21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3469852.23元,占基本支出的90.7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404973.98元,占基本支出的9.2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2187217.8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2024年度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资金4994.95元,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人员支出。

2.2024年下半年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9440.00元,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人员支出。

3.2025年上半年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9505.82元,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人员支出。

4.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遗属一次性抚恤金丧葬费补助资金289076.80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死亡抚恤支出。

5.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技术审查补助经费260000.00元,主要用于委托第三方开展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技术审查工作。

6.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评估与核查补助经费679000.00元,主要用于委托第三方开展建设项目影响评价文件评估与核查,加强环评审批“三本台账”管理,全力保障全市重大项目建设。

7.保山昆钢嘉华水泥建材有限公司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窑头、窑尾超低排放改造项目资金4402000.00元,主要用于保山昆钢嘉华水泥建材有限公司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窑头、窑尾超低排放进行改造,使沉积车间碳碳沉积生产线尾气排放量降低。

8.保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及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编制项目资金24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保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及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编制工作。

9.区域化(保山市隆阳区)挥发性有机废气(VOCs)治理绿岛建设项目资金2087400.00元,主要用于对区域内4S店/修理厂、喷烤漆房等企业产生的VOCs进行治理,改善项目区域生态环境,有效削减VOCs,为减排目标作出贡献。

10.腾冲市生物制药行业重点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深度治理项目资金750000.00元,主要用于云南腾冲东方红制药有限公司、云南腾药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提取车间和制剂车间新增一套三级洗涤等升级改造,实现VOCs的深度治理。

11.腾冲市木材加工行业重点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深度治理项目资金1910000.00元,主要用于古林木业热压和脲醛胶生产VOCs废气进行深度处理,古林佳居对浸胶、热压、喷漆VOCs废气进行深度处理。

12.2022年东河流域水质监测项目拖欠企业账款资金36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2022年委托第三方开展的东河流域水质监测费用。

13.云南省保山市“双源”地下水环境状况初步调查项目资金

3695000.00元,主要用于对对保山市“双源”开展核查,筛选并确定重点调查对象进行地下水环境状况初步调查。

14.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技术评审经费150000.00元,主要用于委托第三方开展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技术审查工作。

15.2021年东河流域水质监测项目拖欠企业账款资金57120.00元,主要用于支付2021年委托第三方开展的东河流域水质监测费用。

16.污染防治补助经费376502.25元,主要用于水、气、土污染防治工作开展,保障污染防治目标任务完成。

17.高黎贡山地区“贴边开发、贴线开发”生态安全影响跟踪监测评估项目(保山市)资金740000.00元,主要用于实施高黎贡山地区“贴边开发、贴线开发”生态安全影响跟踪监测评估,编制评估报告。

18.保山市突发环境事件应对以空间换时间工程示范补助资金378000.00元,主要用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组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等,提升我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19.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成本补助经费212375.10元,主要用于开展生态日常监督检查、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等工作。

20.保山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能力建设项目补助资金344560.00元,主要用于配置执法装备,提升保山市生态环境保护部门的执法能力。

21.东河流域水体达标方案暨东河流域水系统生态修复方案概念规划项目资金5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东河流域水体达标方案暨东河流域水系统生态修复方案概念规划编制费用。

22.环保督察领导小组办专项经费项目经费10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整改历年环保督察发现问题相关工作。

23.隆阳区东河污染问题整改工作补助项目经费16675.47元,主要用于隆阳区东河办日常运转相关工作。

2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评估补助项目经费500000.00元,主要用于2025年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技术评估支出。

25.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补助项目经费186870.87元,主要用于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工作、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Ⅲ类或优于Ⅲ类水质达标、空气质量达标、环境保护监测工作、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重点防控重金属排放强度、重点污染源排放达标。

26.永保桥国家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补助经费项目经费49489.00元,主要用于永保桥国家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仪器维修维护。


27.云南省辐射环境监督站委托业务项目经费39900.00元,主要用于辐射站运行工作经费。

28.保山中心城区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仪器设备更新项目经费798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保山中心城区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仪器设备费用

29.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补助项目经费386894.40元,主要用于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办案经费开支。

30.保山市隆阳区颗粒物移动监测及污染源精细化排放清单编制项目经费276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编制保山市隆阳区颗粒物移动监测及污染源精细化排放清单委托业务费

31.施甸县东山清水沟矿业有限公司历史遗留地块污染治理与风险防控工程项目经费1736492.00元,主要用于对施甸县东山清水沟矿业有限公司熊洞铅锌矿废弃矿山处等废弃矿区进行生态环境修复。

32.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补助项目经费199899.82元,主要用于抓好水、气、土污染防治工作,完成年度生态环境污染防治目标考核任务。

3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估补助项目经费100000.00元,主要用于根据送审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委托第三方开展2025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估审查工作。

34.施甸县仁和镇瓦房社区村民委员会近零碳社区创建项目经费1798264.00元,主要用于仁和镇瓦房社区村民委员会低碳宣传基础设施建设;垃圾收集转运点建设;可再生能源利用工程建设。

35.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补助项目经费46605.70元,主要用于加强监测能力提升建设,保护县域生态环境,提升环境执法水平。

36.施甸县博盛电冶公司历史遗留地块污染治理与修复工程项目经费608166.36元,主要用于支付博盛电冶公司历史遗留地块污染治理与修复工程款。

37.环评文件技术评估第三方委托项目经费500000.00元,主要用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委托业务费。

38.腾冲市马站乡和睦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经费155675.73 元,主要用于马站乡和睦村新建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管网,路面破除及恢复工程,氧化塘防护及绿化工程建设支出。

39.保山市腾冲市15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污染防治项目经费4407586.00 元,主要用于腾冲市荷花镇老洋河水源地、团田乡慕乐大龙潭水源地及芒棒镇甘露寺水库水源地保护区内原住居民生活污水收集与处理工程建设支出。

40.环境综合执法能力提升项目经费208395.19 元,主要用于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日常运行支出。

41.腾冲市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项目经费3536198.16元,主要用于《腾冲市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研究报告》编制委托业务费支出。

42.监测运行项目经费215440.00元,主要用于生态环境监测站日常运行支出。

43.保山市龙陵县怒江一级支流勐梅河流域松山、大垭口段水环境治理工程项目经费1600000.00元,主要用于保持及提升勐梅河水质,提高勐梅河周边村庄管网覆盖率、污水收集和处理率;结合新农村建设实施农村改水改厕,严格控制农业面源污染的水体未经处理进入河道,真正达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和谐统一。

4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补助项目经费100000.00元,主要用于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技术评估支出。

45.伊洛瓦底江二级支流香柏河流域勐冒村污染治理项目经费100000.00元,主要用于勐冒村污水治理工作,项目实施后,污水处理规模达到450m³/d,出水满足云南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3/T953-2019)中的一级B标准;香柏河水质稳定达到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

46.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补助项目经费44779.00元,主要用于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开展双随机检查,有效化解群众关心关注的环保热点难点问题等。

47.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补助项目经费99996.00元,主要用于抓好水、气、土污染防治工作,完成年度生态环境污染防治目标考核任务。

48.水气土污染防治项目经费56651.30元,主要用于实施辖区内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工作,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指标任务全面完成,保山中心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全市地表水国控断面Ⅰ—Ⅲ类水体比例达到100%,无劣Ⅴ类水体和城市黑臭水体。

49.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项目经费43999.00元,主要用于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推进行政执法行为标准化和规范化,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能力,为完成执法任务奠定坚实基础。

50.昌宁县漭水小湾库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经费3314500.00元,主要用于漭水镇澜沧江干流及支流沿水岸农村作为控制污染负荷的区域,开展农村污水治理工程,从源头区域能够削减入湖污染负荷,从流域生态的角度促进江河生态系统的恢复。从江河流域的整体性、系统性出发,改善水环境质量,保障流域生态安全,控制流域污染源,稳定改善小湾库区澜沧江干流生态环境质量。

5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项目经费100000.00元,主要用于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可行性分析及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技术评估并出具技术评估意见,进一步提升报告书、报告表的编制质量,确保建设项目对辖区内环境影响降低。

52.罚没收入清算项目经费5333.49元,主要用于开展辖区内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组织实施辖区网格化环境监管业务指导和法律法规政策培训宣传。

53.生态环境监测项目经费175467.00元,主要用于完成年度内省、市、县下达生态环境监测各项任务目标。为昌宁县域生态考核、生态文明县创建、生态城市和园林城市创建、河长制、黑臭水体整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重金属污染防治、昌宁县中心城区噪声考核和生态环境执法提供监测数据。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5151570.66,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8.91%。与上年相比增加3275713.73元,增长4.56%,完成年初预算的100.5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278978.8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9%,完成年初预算的130.55%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3965961.26元,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19880.00元、事业单位离退休152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265551.20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79010.06元;就业补助23940.77元,其中:其他就业补助支出23940.77;抚恤289076.80元,其中:死亡抚恤289076.8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未列入年初预算。

9.卫生健康(类)支出2351703.46,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3%,完成年初预算的101.9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351703.46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918671.73元、事业单位医疗494245.31元、公务员医疗补助852892.52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85893.9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保险缴费基数提高,追加预算。

10.节能环保(类)支出68253339.77,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82%,完成年初预算的98.65%。主要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23112956.64元,其中:行政运行20820652.70元、生态环境保护行政许可939000.00元、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1353303.94元;环境监测与监察2019519.05元,其中: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与监督1300000.00元、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719519.05元;污染防治28396764.89元,其中:大气11520315.30元、水体10319195.00元、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1736492.00元、土壤3536198.16元、其他污染防治支出1284564.43元;自然生态保护3989870.92元,其中:农村环境保护3570175.73元、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419695.19元;污染减排10734228.27元,其中: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9277015.07元、生态环境执法监察1457213.20预决算基本无较大差异。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67548.6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6%,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住房改革支出259492.20元,其中:购房补贴259492.2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住房补贴资金为年中追加指标,未纳入年初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28000.00元,决算为532626.5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16%;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8072.82元,增长3.51%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40000.00,决算为508906.59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5.55%,完成年初预算的79.5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8000.00,决算为2372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45%,完成年初预算的26.95%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41481.82元,增长8.8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3409.00元,下降49.6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372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23409.00元,下降49.67%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28000.00,支出决算为532626.59,完成年初预算的73.16%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8072.82元,增长3.5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640000.00,决算为508906.59,完成年初预算的79.5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88000.00,决算为23720.00,完成年初预算的26.95%。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部门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成本,“三公”经费合理控制在预算规模内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41481.82,增长8.8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3409.00,下降49.6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372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23409.00元,下降49.67%;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老化,龙陵分局公务用车维修费增加;强化监督执法,隆阳分局公务用车燃油费增加,导致三公经费增长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主要用于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日常监督检查、环境监测、工作汇报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0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迎接上级督察、检查、调研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迎接上级督察、检查、调研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89973.98元,比上年增加56667.54元,增长1.70%,主要原因是调入和新招录人员增加,故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行的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资产总额145073219.89元,其中,流动资产4149567.16元,固定资产40179290.1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99089296.02元,无形资产1655066.52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4623810.94,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254715.14。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198平方米,账面原值316141.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35128.87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030364.7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3962.48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600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036402.26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31621.4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98357.4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