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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15-3/20260922-0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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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山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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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6-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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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水务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保山市水务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保办字〔2015〕50号)精神,设立保山市水务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根据《保山市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精神,《保山市水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深化党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中共保山市委、保山市人民政府于2019年3月28日以(保办字〔2019〕41号)文件印发执行。部门职责有:

1.贯彻执行国家水行政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2.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发展战略规划,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御洪水方案等重大水利规划。按照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监督管理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市级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加强财政性资金监管。

3.负责成办保山市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全市河(湖)长制的巡查、督察、督办和考核等工作。

4.负责水资源管理、配置、节约和保护工作。组织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负责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发布全市水资源公报。

5.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与管理保护工作。

6.负责水旱灾害防御,对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洪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

7.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8.指导城市供水水源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指导村镇供水工作。(保编办〔2022〕128号)删除本部门“指导城市供水工作”职责。

9.指导监督水利设施、河湖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与综合利用。指导重要江河、湖泊整治。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跨县(市、区)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管理水生态修复。

10.组织、协调指导全市水土保持工作。组织编制全市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和监测。负责市级重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检查和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核查工作。指导并监督全市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实施。

11.负责农村水利和农村水电的管理改革。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按照规定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农村水电建设管理。

12.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县(市、 区)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

13.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库安全运行监管工作。负责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

14.开展水利科技和水利涉外事务。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配合上级水利部门办理国际河流有关涉外事务。

1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划建设科、河湖管理科和水旱灾害防御科、水土保持科、农村水利水电科、监督科、水资源科、保山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保山市大型灌区管理中心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保山市水务局。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45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8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7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5年末其他人员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3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0人(离休0人,退休4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水利投资及项目谋划提前超额完成。一是全面启动“十五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编制工作,目前已完成规划思路报告编制和重点项目填报,项目清单已通过省水利厅初审,共规划18类重点水利项目361件,匡算总投资636.76亿元。二是策划纳入全市“两库”储备水利项目109个,总投资337.12亿元,超额完成114亿元策划目标任务。三是提质提速抓项目建设,有序开展龙陵大硝河水库等项目前期工作,稳步推进保山坝、腾冲灌区等重大水利项目建设,潞江坝灌区实现开工,全年完成水利固定资产投资39.43亿元,同比增长20.3%,增幅排名全省第3。

(二)防灾减灾能力持续强化。一是全面做好抗旱保供工作。今年以来,共解决因旱影响供水人口12671人,完成抗旱浇灌面积2778.06公顷;建成应急调水工程3件,受益人口9.86万人。二是加快完善防洪减灾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实施中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25座,开展水库维修养护195座,新开工河道治理工程2件,完成水毁修复37处,建成雨水情站394个。三是加强防汛抢险支撑保障,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安排部署防灾减灾工作,严格落实汛期防御各项责任和措施,全市共计巡堤查险1885人次,派出专家组455人次,投入技术支撑23万元,发布山洪灾害预警信息216次,发送预警短信6671条,转移人口4209人,减少受灾人口28365人,减淹耕地897.1公顷,防洪减灾经济效益2763万元,确保流域及重点区域防洪安全,最大程度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三)农村供水保障能力持续提升。143件农村供水保障三年行动项目主体工程基本建成,项目覆盖人口100.88万人,有效改善了1.75万依靠水窖供水人口和水窖辅助供水人口的供水保障水平,同步提升96.36万人供水保障水平;完工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19件,累计完成投资4.38亿元,受益人口66.91万人。全市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91.71%,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农村人口比例达50.66%,顺利完成省水利厅下达的“两率”目标任务,农村群众供水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坚持建管并重,投入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资金936万元,维养工程186件,受益人口27.85万人。全面推行农村供水县域统管,推动农村供水统一管理、运维和服务,逐步实现工程专业化管护。

(四)水生态保护治理持续推进。全市2101名河长开展巡河6.8万次,发现交办并完成问题整改1696个;全面完成河湖名录内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河湖库卫星遥感地物图斑回头看年度核查任务,发现的“四乱”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常态化开展“清河行动”,共清理河湖库渠2210条、清除河道污染物3668吨,通过“河长清河”行动,全市河湖水清岸绿,面貌焕然一新;全市22个国控、省控断面水质优良率100%,河湖水生态环境稳定向好。全市2个集体、4名个人被云南省水利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云南省幸福河湖建设先进集体”“云南省幸福河湖建设先进个人”,《一“岖”连心》入选第七届“守护幸福河湖”全国短视频征集活动获奖公示名单。

(五)水利行业监管提质增效。一是水资源管理措施更加科学有力。以实施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为主线,深化取用水全过程监管,切实加强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审批,市本级共办理取水许可13件;全力提升生态流量管控水平,完成351条河流、411个水利水电工程的生态流量底数排查,全市124座小水电生态流量泄放持续100%达标。完成用水权交易11单,交易总水量44.16万立方米,交易总金额12.32万元;完成5单“节水贷”项目,授信金额395万。二是水土保持监管水平进一步提升。聚焦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统筹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03.91平方公里,为省级下达年度目标任务的113.4%;强化项目全流程监管,从严把控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工作,完成水土保持方案行政许可43件,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962.23万元,接受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22件。

(六)水利改革创新持续深化。一是全面推进小型水库物业化管理改革。全市376座小型水库中除16座水库为县级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管理外,其余360座全部为物业化管理,实现了全市小型水库物业化管理全覆盖,有效解决了小型水库“没钱管,不好管、管不好”的问题。二是积极推进水利投融资改革,持续有效激活水资源经济,完成全省最大金额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价值转化交易(腾冲市清水乡三家村生态清洁小流域15年期生态旅游资源承包经营权),总金额2100万元;积极推广“取水贷”等绿色金融模式,完成“取水贷”、“节水贷”项目共13单,授信金额1328.2万;完成用水权交易11单,交易总金额12.32万元。

(七)水利安全生产防线持续筑牢。一是认真扛实行业监管责任,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对全市395名从事水利行业关键岗位人员进行宣贯培训,累计检查各类水利工程510,排查隐患951个,已整改950个,整改率达99.89%。全市32个项目已建立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20个在建水利项目法人单位、59个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并实施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二是严厉打击各类水事违法行为,全市共立案查处水事违法案件33件,罚款51.5万元,依法维护正常水事秩序;持续开展河道采砂、取用水管理、饮用水安全保障等隐患矛盾纠纷大走访大排查活动2025年全市未发生重大水事纠纷。

(八)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向纵深推进。一是抓好干部队伍建设。通过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集中学习、廉政提醒谈话等,不断加强干部职工党章党规党纪学习,筑牢廉政防线。二是抓好整治整改工作。聚焦16件群众身边具体实事,切实解决好“农村供水运营管护不到位”问题,今年以来,全市共排查整改农村饮水问题27个,受益人口7.33万人;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市水务局党组反馈的38个问题,已完成整改35个,整改完成率92%。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水务局2025年度收入合计306,970,420.3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6,970,420.33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645,830,167.60元,下降67.7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45,830,167.60元,下降67.78%;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局机关退休行政人员2名,事业人员1名人员经费减少,;公用经费较上年减少办公用房维护修缮100,000.00元、诉讼费40,000.00元、办公费45,000.00元、培训费30,000.00元、公务接待费16,500.00元;二是项目经费较上年减少保山坝灌区支付工程建设资金774,870,000.00元,增加智慧水务指挥中心及河长制平台升级项目3,800,000.00元、保山中心城市大柱山供水工程项目74336700.00元、保山坝水生态PPP项目50,00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水务局2025年度支出合计306,970,420.33元。其中:基本支出8,913,631.18元,占总支出的2.90%;项目支出298,056,789.15元,占总支出的97.1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645,830,167.60元,下降67.78%。其中:基本支出增减少63,734.97元,下降3.92%;项目支出减少645,466,432.63元,下降68.41%;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局机关退休行政人员2名,事业人员1名人员经费减少;公用经费较上年减少办公用房维护修缮100,000.00元、诉讼费40,000.00元、办公费45,000.00元、培训费30,000.00元、公务接待费16,500.00元;二是项目经费较上年减少保山坝灌区支付工程建设资金774,870,000.00元,增加智慧水务指挥中心及河长制平台升级项目3,800,000.00元、保山中心城市大柱山供水工程项目74,336,700.00元、保山坝水生态PPP项目50,000,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水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913,631.1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272,338.45元,占基本支出的92.8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41,292.73元,占基本支出的7.1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水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98,056,789.1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65,330,000.00元。

保山市“十五五”水安全保障规划项目经费150,000.00元,主要用于科学做好项目谋划储备。继续开展好市级“十五五”水安全保障规划报告编制工作,争取2026年1月31日前,完成《保山市“十五五”水安全保障规划报告》编制。

保山坝灌区工程建设资金项目经费164,830,000.00元,主要用于全面提速重点水利项目建设进度。积极推进保山坝灌区、腾冲灌区等在建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年内完成保山坝灌区主体工程建设,腾冲灌区完成投资8亿元,潞江坝灌区完成投资1亿元,确保年度水利固投任务完成。

河长制工作经费项目经费1,805,117.25元,主要用于全市2101名河长开展巡河6.8万次,发现交办并完成问题整改1,696个;全面完成河湖名录内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河湖库卫星遥感地物图斑回头看年度核查任务,发现的“四乱”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常态化开展“清河行动”,共清理河湖库渠2,210条、清除河道污染物3,668吨,通过“河长清河”行动,全市河湖水清岸绿,面貌焕然一新;全市22个国控、省控断面水质优良率100%,河湖水生态环境稳定向好。全市2个集体、4名个人被云南省水利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云南省幸福河湖建设先进集体”“云南省幸福河湖建设先进个人”,《一“岖”连心》入选第七届“守护幸福河湖”全国短视频征集活动获奖公示名单。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水务局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8,833,626.8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8.26%。与上年相比减少753,966,961.10元,下降80.83%,完成年初预算的1,776.8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78,670.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9%,完成年初预算的197.87%。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778,670.48元,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215,579.80元、事业单位离退休33,97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25,179.41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88,195.27元;死亡抚恤292,796.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调入5人,年中追加人员经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811,701.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5%,完成年初预算的123.06%。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卫生健康支出811,701.84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261,420.60元、事业单位医疗217,018.79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16,639.39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6,623.06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调入5人,年中追加人员经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176,204,061.5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53%,完成年初预算的2,071.45%。主要用于水利176,204,061.51元,其中:行政运行3,729,111.62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77,600.00元、机关服务2,918,906.64元、水利行业业务管理2,405,117.25元、水利工程建设166,130,000.00元、水利前期工作570,000.00元、水土保持150,000.00元、防汛99,998.00元、其他水利支出23,328.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本年局机关退休行政人员2名,事业人员1名人员及公用经费较上年减少69,000.00元,项目经费增加339,4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9,19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购房补贴39,193.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此项预算,年中追加经费。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5,000.00元,决算为72,533.4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35%;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6,750.01元,下降18.76%。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00.00元,决算为69,287.43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5.52%,完成年初预算的98.9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元,决算为3,246.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48%,完成年初预算的12.98%。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21.01元,下降0.3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6,529.00元,下降83.5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24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6,529.00元,下降83.59%;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5,000.00元,支出决算为72,533.4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35%,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6,750.01元,下降18.7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00.00元,决算为69,287.4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9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元,决算为324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8%。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公务用车维修费221.00元,其余较年初预算基本持平;公务接待费减少16,529.00元,减少6批次78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21.01元,下降0.3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6,529.00元,下降83.5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24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公务用车维修费221.00元,其余基本持平;公务接待费减少16,529.00元,减少6批次78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水利防汛抗旱应急救灾、水毁修复、除险加固等水利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水利国家骨干水网建设、大型灌区建设推进、绿美河湖建设等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水务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41,292.73元,比上年减少273,161.20元,下降29.87%,主要原因是本年公用经费较上年减少办公用房维护修缮100,000.00元、诉讼费40,000.00元、办公费45,000.00万元、培训费30,000.00元、公务接待费16,500.00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43,719.89、水费4,676.40元、电费25,000.00元、公务接待费3,246.00元、工会经费149,581.21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9,287.43元、其他交通费用204,3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1,481.8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保山市水务局资产总额10,392,286.57元,其中,流动资产110,680.12元,固定资产4,916,081.4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3,889,00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1,476,525.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40,035.3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4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40,570.88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0,236.73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264.3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47,972.43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9,449.3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19,449.30元。(以上“政府采购工程支出”不包括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