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规定,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围绕“四个机关”定位要求,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做好地方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人事任免等工作,具体为:
1.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制定地方性法规,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并由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根据区域协调发展的需要,可以开展协同立法。
2.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3.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4.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5.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城乡建设、民政、社会保障、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和项目。
6.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计划和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
7.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计划和预算的执行,审查和批准本级决算,监督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审查监督政府债务。
8.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听取和审议有关专项工作报告,组织执法检查,开展专题询问等;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9.监督本级人民政府对国有资产的管理,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
10.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关于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11.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
12.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
13.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14.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市长的个别任免;在市长和监察委员会主任、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根据主任会议的提名,从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15.根据市长的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秘书长和政府各工作部门正职领导人员的任免,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16.根据监察委员会主任的提名,任免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17.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批准任免下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18.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市长的职务;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职务。
19.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20.完成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市人大专门委员会7个、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委员会和办事机构5个),分别是: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市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民族华侨外事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下设综合科、行政信访科、人事科、党建办、信息调研科、财务科、老干科)。2022年11月根据《关于设立保山市人大常委会信息中心的批复》(保编办〔2022〕92号),设立保山市人大常委会信息中心。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75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7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4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5年末其他人员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3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9人(离休0人,退休59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如无学生人数和遗属人数可删除相关表述)
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5年,是“十四五”收官之年,也是保山“3815”发展战略“三年大攻坚”的决胜之年。一年来,在市委的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保山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围绕市委工作安排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依法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有力推进,为全市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年来,共召集人代会2次,召开常委会会议5次、主任会议6次,制定地方性法规1件,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9项,开展执法检查4次、专题调研6次、专题询问1次、代表视察5次、工作评议2次、工作测评1次,听取履职情况报告2次,作出决议、决定5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1人(次)。一是坚持党的领导,以高站位把牢政治方向;二是坚持法治理念,以优质效强化社会治理;三是坚持服务大局,以强担当提高监督质效;四是坚持人民至上,以实举措提升代表工作;五是坚持强基固本,以严要求加强自身建设。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5年度收入合计21086017.9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814417.90元,占总收入的98.71%;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271600.00元,占总收入的1.29%。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873423.04元,下降8.1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873423.04元,下降8.26%;上级补助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一是2025年人员经费较上年减少18013.03元:2025年调增基本工资以及工资晋级晋档,工资福利费用较上年增加383185.77元;死亡抚恤金人数较上年减少1人,抚恤金减少395006.80元。二是2025年公用经费较上年减少407194.51元,具体原因是:从行动中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提倡绿色出行,差旅费减少218264.52 元;建立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台账,细化车辆加油费、ETC充值费、车辆维修费管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68817.04元;临聘人员减少1人劳务费减少13278.98 元;加强厉行节约,办公费减少92683.52 元;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批次和人次,公务接待费减少21923.00元。三是2025年项目支出减少1485990.16元,具体原因是项目较上年减少5个,资金减少589114.87元;2025年基层人大履职能力提升专项资金较上年减少948891.50元;2025年召开了五届人大五次、六次会议,会议次数较上年增加1次,会议费增加215717.94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5年度支出合计21038522.90元。其中:基本支出18229936.63元,占总支出的86.65%;项目支出2808586.27元,占总支出的13.35%;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911197.70元,下降8.3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25207.54元,下降2.28%;项目支出减少1485990.16元,下降34.60%;上缴上级支出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一是2025年人员经费较上年减少18013.03元:2025年调增基本工资以及工资晋级晋档,工资福利费用较上年增加383185.77元;死亡抚恤金人数较上年减少1人,抚恤金减少395006.80元。二是2025年公用经费较上年减少407194.51元,具体原因是:从行动中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提倡绿色出行,差旅费减少218264.52 元;建立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台账,细化车辆加油费、ETC充值费、车辆维修费管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68817.04元;临聘人员减少1人劳务费减少13278.98 元;加强厉行节约,办公费减少92683.52 元;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批次和人次,公务接待费减少21923.00元。三是2025年项目支出减少1485990.16元,具体原因是项目较上年减少5个,资金减少589114.87元;2025年基层人大履职能力提升专项资金较上年减少948891.50元;2025年召开了五届人大五次、六次会议,会议次数较上年增加1次,会议费增加215717.94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229936.6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112669.45元,占基本支出的88.3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117267.18元,占基本支出的11.61%。公用经费人均支出28230.23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808586.2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2025年基层人大能力提升专项资金实际支出424053.00元,该项目主要用于常委会机关安全防护信息化升级改造项目95860.00元,项目实施后进一步筑牢机关安全防线,切实做好机关安全保障工作,不断提升机关信息化管理水平;机关文印设施设备升级改造项目284960.00元,项目实施后提升常委会机关办文、办会的工作质量,提高办公室服务保障水平;保山人大新闻宣传平台信息化提升项目42800.00元,项目实施后“保山人网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二级)测评及提升,更好宣传人大工作,展示代表风采。
2.2024年基层人大履职能力提升专项资金224098.50元,该项目主要用于调研、视察发生的费用。
3.机关网络运行维护及预算联网监督经费实际支出97207.87元,该项目主要用于保障机关网络正常运行,提高工作效率,实现预算联网监督全覆盖。
4.保山市五届人代会第五次会议经费支出541659.80元、第六次会议经费实际支出198937.60元;保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十八次至第二十二次常务会会议经费实际支出36176.00元,保山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至二十五次常委会会议经费实际支出20014.00元。项目实施后该项目主要用于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实施选举权、任免权,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重大政治事项,一年来,共召集人代会2次,召开常委会会议5次、主任会议6次,确保会议召开,提高会议质量。
5.地方立法经费实际支出61765.50元,该项目主要围绕民生改善和社会治理不断加强惠民立法,制定《保山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从法律层面保障了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养老服务供给,项目实施后提升地方立法质量、加强普法宣传取得实效。
6.调研视察及交通补助经费实际支出3000.00元,该项目主要用于保障人大代表开展调研、视察所发生的住宿、交通等费用,确保人大代表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责。
7.保山市人大代表活动经费实际支付957319.00元,该项目主要用于补助市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通讯、交通等费用,保障市人大代表小组开展活动支出,保障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群众工作支出,为代表订阅《中国人大》、《云南人大》等期刊,为每次参加履职活动给予误工补助如差旅费、误工费、交通费等,以及看望生病代表、代表履职期间逝世慰问家属费用等。
8.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活动经费实际支出224105.00元,该项目主要用于2025年组织驻保省人大代表围绕康养旅居产业升级、咖啡全产业链发展进行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为省、市产业布局决策提供参考。
9.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经费实际支出8550.00元,该项目主要用于发放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解决生活困难的问题。
10.2025年度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及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工作补贴经费5700.00元,该项目主要用于机关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工作经费及工作补贴,项目实施后加强进一步加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增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已退休的班子成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积极组织和引导广大离退休干部为党和人民事业增添正能量。
11.2025年人才工作经费6000.00元,该项目主要用于联系服务专家经费,项目实施后促进人才工作的发展。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814417.9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93%。与上年相比减少1873423.04元,下降8.26%,完成年初预算的112.4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115660.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23%,完成年初预算的109.64%。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人大事务支出17109660.22元,其中:行政运行14168623.65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97207.87元、人大会议796787.40元、人大立法61765.50元、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651151.50元、代表工作957319.00元;事业运行376805.30元。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支出、人员经费支出,组织开展人代会、常委会等会议支出,开展立法工作、监督工作、选举工作等方面的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工资晋级晋档。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20458.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63%,完成年初预算的149.1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145889.24元,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384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32085.12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69704.12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5700.00元;死亡抚恤支出274569.6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67169.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9%,完成年初预算的99.02%。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267169.84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646964.89元、事业单位医疗8600.62元;公务员医疗补助567285.94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4318.39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及公务医疗补助增加。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112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住房改革支出11129.00元,其中购房补贴11129.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住房补贴属财政预留预算资金,各单位根据人员情况申报后下达资金发放,故形成预决算差异。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25000.00元,决算为142979.6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99%;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66271.01元,下降76.53%。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0元,决算为121745.67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5.15%,完成年初预算的48.7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5000.00元,决算为21234.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4.85%,完成年初预算的28.31%。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75530.97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68817.04元,下降36.1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1923.00元,下降50.8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123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21923.00元,下降50.8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25000.00元,支出决算为142979.6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99%,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66271.01元,下降76.5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0元,决算为121745.6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7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5000.00元,决算为2123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31%。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执行公车申报审批制度;建立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台账,细化车辆加油费、ETC充值费、车辆维修费,形成横向对比,纵向分析,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预算数减少;二是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申报审批制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人数,减少陪同人员等,公务接待费较预算数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375530.97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68817.04元,下降36.1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1923.00元,下降50.8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123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21923.00元,下降50.8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444348.01元,2025年未购置公务用车1辆,故公务用车购置费较上年减少375530.97元;二是加强公车管理,严格执行公车申报审批制度;建立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台账,细化车辆加油费、ETC充值费、车辆维修费,形成横向对比,纵向分析,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68817.04元;三是严格落实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严格控制公务接待人数,陪同人数,建立跨县区接待横向审批制度等,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21923.00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用于调研、视察、监督、联系群众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单位莅保开展调研、视察工作、友邻单位到保进行学习考察接待用餐及五县(市、区)有关人员到保汇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17267.18元,比上年减少407194.51元,下降16.13%,主要原因是从行动中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提倡绿色出行,差旅费减少218264.52 元;建立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台账,细化车辆加油费、ETC充值费、车辆维修费管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68817.04元;临聘人员减少1人劳务费减少13278.98 元;加强厉行节约管理,办公费减少92683.52 元;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批次和人次,公务接待费减少21923.00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水电、培训、车辆、公务接待等支出,具体如下:办公费245137.90元,印刷费15237.10元,水费8076.60元,电费26545.08元,差旅费45587.00元,维修费50360.50元,公务接待费21234.00元,劳务费215861.85元,委托业务费39900.00元,工会经费266388.48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1745.67元,其他交通费992476.00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68717.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资产总额12487398.82元,其中,流动资产671582.69元,固定资产11033298.6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782517.52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39823.7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49484.1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63项,账面原值173099.74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39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71636.0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7012.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64624.07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44919.4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44919.40元。(以上“政府采购工程支出”不包括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