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统计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资料真实、准确、及时。
2.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实施全市统计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实施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3.组织实施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组织实施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制度、统计方法。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4.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普查及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
5.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基本统计数据。
6.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市基本统计数据。
7.组织实施各县(市、区)、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公布全市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8.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预测、分析,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9.依法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
10.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实施统计数据联网直报,指导全市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11.协助地方管理县(市、区)统计局局长和副局长。组织并管理统计干部培训工作。监督管理中央和省级财政安排给市、县两级政府统计部门的统计经费。
12.收集、整理有关产业发展数据,开展统计工作方面的资料交换。
1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统计制度法规科、国民经济综合统计科、工业能源统计科、投资统计科、人口与社会科技统计科、农村社会经济统计科、服务业和贸经统计科。
我单位有1个下属单位保山市统计普查中心,财务不独立核算。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保山市统计局。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7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9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7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5年末其他人员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3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8人(离休0人,退休18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聚焦理论武装,强化政治机关建设。落实好“第一议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紧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紧盯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紧盯省、市工作安排,聚焦统计主责主业,强化监督、跟踪问效、推动落实,保障各项统计任务措施落地落实,坚决做到习近平总书记有号令、党中央有部署、省市有要求、统计系统见行动。今年以来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5次、主题党日活动9次,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各1次。全面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持续加强模范机关建设,不断推动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严管守好网络舆论宣传阵地,持续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严格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建好网评员队伍,加强统计数据解读分析,主动讲好保山故事,稳定预期、增强信心。
2.聚焦主责主业,做精统计普查调查。一是有序推进“五经普”数据成果的开发、运用,发挥“五经普”数据的最大效用。根据国家、省局统一要求,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我市普查数据,编印普查公报,做好普查主要数据的发布解读,指导好县区及时准确发布普查数据。深度挖掘和分析普查数据,撰写一批时效性强的分析报告。二是有力推进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腾冲市被确定为云南省2025年1%人口抽样调查边境人口专项试点地区,创新运用行政记录与手机信令数据测算人口数据获省局肯定,承办2025年1%人口抽样调查省级边境人口专项试点培训班进行经验推广。市、县均完成了调查机构组建,共落实调查经费85万元,各项普查物资已全部分发到各县(市、区),圆满完成了前两个阶段抽样框整理工作,扎实开展入户登记工作。三是扎实开展各项统计调查。完成2024年乡村振兴监测,完成“四下”单位抽样调查样本轮换,切实做好劳动工资统计改革、建筑业统计改革工作,扎实做好城市高质量发展统计监测、开发区统计监测,全力推进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筹备工作。扎实推动建筑业产值按经营主体活动发生地统计的改革,劳动工资统计改革落地见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保山市劳动工资统计调查单位包保服务工作的通知》,大力推进部门协同,为GDP基础指标核算奠定坚实基础。
3.聚焦参谋助手,提升统计监测质效。一是抓实统计监测。按月监测45项经济基础指标,报数期间成立每日监测分析小组跟踪核心指标,按图表对比完成进度与目标差距,异常波动及时预警行业主管部门,变化趋势及时汇报市委、市政府,切实发挥统计部门“参谋助手”作用。今年以来共撰写《重要统计信息专报》33篇,获市委主要领导批示19期,为经济分析提供详细数据支撑。二是做好挖潜补缺。成立入库挖潜专班,分组前往县区进行产业挖潜调研,形成《保山市规下零散工业如何纳规纳统的思考建议》《玉石(翡翠)产业全链条发展工作情况汇报》供领导决策参考;组建“五上”企业入库专班,联合发改、工信等多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培育达标企业,确保应统尽统。截至目前,完成规上工业企业入库12户,限额以上贸易企业入库18户、规上服务业企业入库16户、资质建筑业入库14户、房地产企业入库10个,不断夯实统计源头基础。
4.聚焦基层基础,强化高质量统计服务。一是全面加强统计培训。推进全市领导干部“学统计、会统计、用统计”专业氛围,组织市政府领导干部统计能力提升培训,市长亲自带队参加;印发《保山市统计业务培训工作制度》,构建县区、行业、部门“大统计”培训格局,联合行业主管部门,线上线下“送训上门”,开展规上(限上)企业(单位)培训20余次,覆盖2000余人次;主要领导受邀为2025年县处级副职及乡科级正职干部进修班、2025年保山市中青年干部培训班授课,分管领导、专业科室负责人为发改、工信、农业、财政、商务、交通等多部门上门授课10余次,内容涵盖统计法、专业统计要点、GDP核算分析等实操课程。二是全面提升统计服务。组织班子成员和业务骨干多次赴县市区开展统计服务指导,努力解决统计工作中卡点、堵点和难点问题,提高服务指导的精准性。深入隆基、通威等重点企业开展实地指导,夯实基层基础,提升源头数据质量。三是全面夯实统计基层基础。调研起草并报请市政府印发《保山市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十三条措施》,围绕配齐配强基层统计队伍、落实基层统计人员待遇、加强基层统计人员培训、加快推进统计台账建设4个方面提出13条具体措施;出台《保山市部门首席统计员管理制度》《保山市“四上”企业首席统计员管理制度》,着力解决基层统计队伍不稳定,统计业务技能不强,统计台账不规范等问题,进一步推动补齐全市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短板。四是全面深化数据发布与解读。编印《2024年统计年鉴》《2024年保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25年保山经济工作手册》《国民经济主要指标》(月度)《保山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等资料,全面满足社会各界的数据需求。及时回复省人民政府依申请公开事项、市政府门户网站领导信箱,全力满足社会统计服务需求。今年以来,通过“保统微讯”微信公众号、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统计数据、新闻稿件134篇,通过领导信箱、依申请公开、12345热线回复群众数据需求47次,有效服务群众统计数据需求。
5.聚焦职能职责,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一是强化统计法治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以及新修订的统计法,紧抓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头雁效应”,将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及重要统计改革文件精神纳入五届市委常委会第154次会议和市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专题学习,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中央组织部、国家统计局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健全防治统计造假刚性制度的实施方案》相关情况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纳入五届市人民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和五届市委常委会第169次会议专题学习,向市直部门和县(市、区)统计局下发学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通知和学习资料;持续推进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进机关,主要领导到市委党校开展统计法授课1次。二是强化统计监督执法。组织县区统计工作人员参加国家统计执法资格考试,全市拥有国家统计执法证人员增加到25人,统计执法力量进一步增强。严格落实统计造假“一票否决制”,截至目前对拟提拔的340名干部出具了统计评价意见;推动统计监督与纪律监督、审计监督等贯通协同,在五届市委第十四轮巡察中对隆阳区丙麻乡开展“巡统联动”监督,在五届市委第十五轮巡察中选派1名人员全程参与市委巡察工作;不断巩固拓展统计造假专项治理成效,对97家企业(项目)开展“双随机”检查,全力推动统计造假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截至目前共有46人因统计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统计局202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保山市统计局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统计局2025年度收入合计5645889.4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645889.43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41601.58元,下降2.4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41601.58元,下降2.45%,主要原因是退休1人,辞职1人,经费支出相应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统计局2025年度支出合计5645889.43元。其中:基本支出5114188.01元,占总支出的90.58%;项目支出531701.42元,占总支出的9.42%;无上缴上级,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41601.58元,下降2.4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94664.38元,下降3.67%;项目支出增加53062.79元,增长11.09%,主要原因一是退休1人,辞职1人,经费支出相应减少,二是本年较上年统计任务增加了1%人口抽样调查,所需经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统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114188.0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668187.60元,占基本支出的91.2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维修(护)费等公用经费446000.41元,占基本支出的8.72%。人均公用经费14866.68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统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31701.4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保山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及1%人口抽样调查项目经费531701.42元,主要用于推进“五经普”数据成果的开发、运用,同时推进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创新运用行政记录与手机信令数据测算人口数据,完成前两个阶段抽样框整理,扎实开展入户登记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统计局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45889.4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141601.58元,下降2.45%,完成年初预算的104.8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543009.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47%,完成年初预算的100.93%。主要用于统计信息事务支出4543009.39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3463961.31元,专项统计业务支出132429.47元,专项普查活动支出479019.42元,事业运行支出467599.19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末调入3人,支出相应增加。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46028.8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21%,完成年初预算的149.15%。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746893.87元;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90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34151.84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91742.03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1135.00元。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退休1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增加;二是年末调入3人,支出相应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352044.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4%,完成年初预算的91.25%。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352044.17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164199.41元,事业单位医疗24700.0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52897.56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247.2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一是预算测算范围包含即将退休人员2人,二是本年退休1人,辞职1人,经费相应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80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9%,年初无此项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9500.00元,决算为21924.7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29%;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403.58元,增长12.31%。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00.00元,决算为17928.71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1.77%,完成年初预算的51.2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500.00元,决算为3996.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8.23%,完成年初预算的27.56%。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569.58元,增长24.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166.00元,下降22.5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99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166.00元,下降22.59%;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9500.00元,决算为21924.7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29%,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403.58元,增长12.3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00.00元,决算为17928.7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2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500.00元,决算为399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56%。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压减接待费支出;二是公务用车加油卡中仍有余额,本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无燃料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3569.58元,增长24.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66.00元,下降22.5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99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166.00元,下降22.59%;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车辆老旧,多次维修更换配件,运行维护成本高。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统计调查工作所需车辆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配合上级统计工作,开展统计调研、数据质量核查及执法检查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统计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6000.41元,比上年减少45230.20元,下降9.21%,主要原因是退休1人,辞职1人,经费支出相应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日常运行开支,其中:办公费31871.30元,水费4002.00元,电费9798.00元,维修(护)费9930.10元,公务接待费3996.00元,工会经费109300.00元,福利费406.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928.71元,其他交通费用219821.00元,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38947.3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保山市统计局资产总额744003.01元,其中,流动资产23375.42元,固定资产654536.7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66090.82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4967.1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0799.3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0998.7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0998.71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694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694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