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2010年政府机构改革,根据云厅字〔2010〕15号文件要求,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与市人事局分离,作为市委的工作部门单独设置,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成立于2012年3月,其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有关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全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其他有关改革;统一管理市级党委各部门(含部门管理机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其他机构)、政府各部门(含部门管理机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其他机构)、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2.围绕中共保山市委、市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研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体制机制问题,及时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意见和政策建议。3.拟定全市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审核市级各部门和县(区)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和协调市以下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4.拟定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审核、审批市级、市以下各级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和协调市以下各级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5.负责建立健全全市行政编制、事业编制总量控制和动态调整机制;提出行政编制总额分配和调整建议;拟定县(区)事业编制总量分配和调整方案。6.综合协调市级各部门之间、市级各部门与县(区)之间、市与县(区)之间的职责关系;负责审核或审批市级党委各部门(含部门管理机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其他机构)、政府各部门(含部门管理机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其他机构)、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的主要职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等事项;负责县(区)党委、人民政府工作部门、部门管理机构和其他副科级以上机构(含事业单位)设置与调整的审核工作;负责县(区)副科级以上机构领导职数设置与调整的审核工作。7.负责市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县(区)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依法保护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有关登记事项的合法权益;指导和实施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绩效评估工作;开展有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社会服务。8.负责全市机构编制基础数据库和信息化平台建设,承担机构编制统计工作和实名制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非营利性机构“政务”、“公益”中文域名注册的审核工作。9.负责全市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机构编制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情况、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情况、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情况、机构编制管理情况的评估及监督检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管理违法违纪行为。10.承担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的日常事务。11.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突出“规”“效” “民”,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自2013年9月调整到市委编办以来,我办通过“四上四下”梳理了2014年《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在2015年改革中我办更加注重在目录的规范性,抓好行政审批改革成果的成效性和便民化上下功夫:一是在突出新一轮目录调整的规范上,抓好“接、放”工作的及时性,2月底完成了工商、质监、地税三个垂管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梳理工作,并纳入了目录管理;抓好项目的对应性,做到每个项目的增减调都有法可依、有据可依,对我市公布实施的非行政许可类行政审批项目、因法律法规及规章修改需要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梳理。调整后,我市2015年保留行政审批项目221项(含子项合计258项);取消92项(含子项合计110项);下放14项(含子项合计15项),并于8月底编印《保山市市级行政许可项目目录(2015年本)》发至各单位,为保山市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梳理夯实基础。二是在巩固改革成果的成效性上,成立了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协调小组,明确了协调小组的职能职责和领导成员,进一步强化了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领导机制。紧紧依托网上大厅、政务服务中心等平台,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体系建设。截至目前,我市的市级314项行政审批事项基本进驻网上大厅开始运行,在流程再造服务体系高效性上取得突破。三是在建立权责清单的工作中,我办作为全省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工作试点,于8月17日按照“选点先行、集中攻关、以审代训、制定模式、全面铺开”的思路,启动了市级、腾冲县市县乡三级政府权责清单制度试点工作,并在保山市基本完成市县乡三级政府权责清单制度的基础上,在腾冲召开了全省“集中审核、以审代训”和专题业务培训班,预计我市权责清单制度试点工作将于10月底全面完成。权责清单的建立注重权责一致,便民利民的问题导向,将帮助老百姓会办事、能办事为切入口,以群众视角,科学界定编制原则,杜绝老百姓想办事,却“摸不着门”,有纠纷却找不到途径解决。
2.突出“时”“精”“转”,扎实推进市县政府机构改革。在新一轮的市县区政府机构改革中,我办在抓住实施的时效性,机构的精简性基础上,注重在改革过程中转变服务管理理念,进一步抓好市县政府机构改革:一是在抓住实施的时效性中,按程序报批了《保山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及时向市人大做了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备案说明,9月出台了《保山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在积极指导县区实施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中,于2月初就以市委市政府文件批复五县区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二是在市级改革中,科学制定实施意见,强化与民生直接相关和具有公益性质的部门和机构,精简合并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该弱化职能或者已经弱化的部门职能职责,分阶段做好部门“三定”工作,目前第一阶段涉及改革的11个单位“三定”规定(草案)已报市委编办初审;同时积极做好县区改革指导工作,目前各县区正全面推进县、乡两级工商、质监、食药等机构的整合组建、人员编制和资产划转移交,以及“三定规定”制定印发等工作。三是在“不增机构、不增编制、不增领导职数”的前提下,重新调整理顺纪检、卫生、文广、公安等部门内设机构及其职能,突出新形势下本部门的主业力量;在严守领导职数总量不突破的原则,及时做好改革涉及单位的领导职数调整工作,并于9月6日市委第87次常委会会议通过,真正做到在推进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中,跳出以往强化优化职责职能,就要增机构、增编制、增领导职数的“怪圈”。
3.突出“稳”“分”“优”,稳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一是坚持“稳”字当头,按照省级统一部署,积极宣传、贯彻落实省纪委、组织部、编办和省监察厅、财政厅、人社厅等6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二是在分类中注重科学和注重矛盾化解,在分类前期通过认真梳理职能、模拟开展分类、正式开展分类时广泛深入沟通、部门联合审核,集中开展市级事业单位职能职责界定、清理和机构编制方案的印发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职能清理界定工作,为情况各异的事业单位“贴了标签”。目前,除正在经上级审批的行政类事业单位以外,其余95%以上的保山市级事业单位类别已经确定,已经部分印发市、县两级分类批复和机构编制方案。三是注重体制机制上的优化,在稳步推进行政类和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中,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相关政策,结合实际、充分调研,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调整了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市体育活动中心、市地方公路路政管理支队经费管理形式,完成机动车检验机构市场化工作,切实破除了事业单位的实际困难,解决了一些群众关心关注的焦点问题;全面完成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改革,推进年度报告公开工作,进一步简化了办事程序,提高了管理的便利化水平。
4.突出“问题导向”,统筹推进重点领域体制改革。在关键领域改革上,注重调查研究,借鉴良好经验,突出“问题导向”,进一步推动关键领域改革:一是针对园区对周边地区的辐射和带动作用力度不大,园区人员编制紧缺,园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畅等问题,组成调研组深入龙陵、昌宁等园区进行专题督查和调研,结合到浙江相关园区进行的考察调研,形成相关调研报告,提出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调整完善的建议,起草了《腾冲边境经济合作区实体化管理工作方案》;同时继续探索园区实行按核定岗位限额的政府购买服务和园区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解决园区人员编制不足、留不住人的问题。二是在市委提出打造国际数据服务产业园区,发展数据服务产业,加强全市信息资源的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以低碳、集约化建设模式开展信息化建设工作要求下,及时成立保山大数据管理服务中心。三是拟定《关于保山市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机构编制设置的方案》上报省编办审核,研究提出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龙陵小黑山自然保护区、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调整方案,抓好《云南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贯彻实施和推动落实,规范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建设,进一步加强自然保护区管护工作;联合国土等部门积极开展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的前期调研,研究提出《保山市不动产登记机构和职责整合工作计划》和机构职责整合方案。
5.突出“三有”原则,进一步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我办在进一步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上注重科学管理,坚持做到“有人能管、有数可查、有章必循”的原则: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控编减编工作任务分工》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保山市控编减编工作方案》,待省上审核同意后,对《工作方案》进行任务分工,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形成多部门的联动机制,真正把好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出入口”。二是在去年核查数据基础上,更新我市人员编制台账,通过领导职数审核,及时掌握各单位领导干部配备变动情况,做到对我市的机构、人员、编制、领导配备“有底有数”,积极推进全市机构编制信息系统支撑平台项目建设,为推动市县逐步实现实名制管理系统联网和部门间信息共享打下基础。三是制定了我市《关于单位进人计划应严格执行的机构编制管理原则》,为我市严把“进人关”,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提供了更多可操作性的措施,做到了“有章可循”,进一步加大了严控机构编制管理力度。
6.突出“清”“赶”“实”,进一步抓好部门自身建设。我办将自身建设和开展大讨论活动紧密结合,着眼于提升能力求实效,注重从理清职责,抓好“比学赶超”活动,始终坚持直入问题切实解决问题,进一步抓好干部职工的作风建设:一是理清自身职责中,从自身职责职能的制定转变服务理念,紧紧围绕“实现新跨越、争当排头兵,怎么办、如何干?”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和广泛的调研,梳理我办领导班子及个人“三个清单”,努力实现了从“三定”(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到“三清”(权力清、责任清、流程清)的转变,积极思考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环境下,编办充分发挥“小机构,大职责”的作用,主动服务积极融入地方经济发展。二是认真抓好“比学赶超”活动,以活动促工作,以工作检验活动成果,认真分析我市机构编制现状,提出了在着眼政府机构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关键领域改革和抓好干部职工的作风建设的四个方面“比、学、赶、超”具体目标,同时,在活动中我办适时通过宣传引导、督查督促、实地考察不断引入相应激励机制真正形成了“你追我赶、奋勇争先”的浓厚氛围。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实实在在的加强作风建设。在蒲缥镇冷水箐村开展挂钩扶贫工作中,帮助基层解决村社建设、医疗卫生、饮水一批实际问题,共计投入物资资金12万余元;在规范管理上,按照破立并举和务实管用的原则,及时修订完善印发13个制度(办法),印发学习《保山市委编办常用法规文件汇编》,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强化了我办干部法治意识和规范意识;积极完成11件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答复审核和面商工作;注重工作基础性、前瞻性、对策性研究,加强对重点工作任务、编委会决定事项等落实情况的督促督办,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精神,切实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实有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
离退休人员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决算总收入145.9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5.9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较上年增加46.6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6.63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145.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82万元,占总支出的63.6%;项目支出53.1万元,占总支出的36.4%。与上年对比,部门决算总支出增加46.6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17.68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的增加;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28.94万元,主要是专项业务支出的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2.82万元。与上年对比:较上年增加17.6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经费的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2.1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8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3.1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28.9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专项业务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全市推行各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动员部署暨培训会开支1.18万元,会议已开展;2.机构编制工作会议开支0.75万元,会议已开展;3.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开支14.25万元,具体开展工作情况见“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4.事业单位管理局办公开支4.2万元,用于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办理行政、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等办公费用;5.机构编制实名制网络管理系统建设开支2.82万元,用于此项工程头期支付款;6.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专项开支8.7万元,具体开展工作情况见“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7.2014年度综合考核评价开支16.83万元,已兑付;8.教育专款开支4.38万元,用于挂钩村扶贫教育开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5.9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较上年增加46.6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经费及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1.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主要用于(1)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2.82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5.5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1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7.2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85%。(2)项目支出48.73万元:全市推行各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动员部署暨培训会开支1.18万元,机构编制工作会议开支0.75万元,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开支14.25万元,事业单位管理局办公开支4.2万元,机构编制实名制网络管理系统建设开支2.82万元,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专项开支8.7万元,2014年度综合考核评价开支16.83万元;
2.教育(类)支出4.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主要用于挂钩村扶贫教育开支;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6.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9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1.8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把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作为一项重要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大大降低了行政成本,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5年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2014年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3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比2014年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运行维护费4.3万元,比2014年决算增加0.2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行政审批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等相关会议、调研及汇报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5年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21批次,125人,接待费开支1.9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4年决算减少2.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中央编办、省委编办及其他州市编办来我市调研、考察产生的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29万元,与上年对比:较上年减少1.9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我办在机关日常运行开支中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减少了办公用品等开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购入相关办公用品、材料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