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妇联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保山市妇女联合会的主要工作职责是引领全市各族各界妇女积极参与地方经济和社会事业建设,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基本职能是: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按照全国妇联提出的“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的工作思路发展妇女事业。其职能职责是:(1)团结、动员全市各族各界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构建和谐新保山。(2)教育、引导全市广大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全面提高素质,促进妇女人才成长。(3)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法律、法规规章的制定、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4)为妇女儿童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各部门、各单位的联系,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5)巩固和扩大各族各界妇女的大团结,加强同各党派、各团体、各阶层、各协会、学会、妇女及华侨妇女的联谊,积极为构建和谐社会做贡献。
(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专题教育取得新成效。自市委召开专题教育启动会以来,市妇联及时召开专题教育筹备会,专门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主席赵丽惠任组长,副主席任副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制定印发了《保山市妇联深入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活动工作领导小组》,《保山市妇联“实现新跨越、争当排头兵”大讨论活动的实施方案》,《保山市妇联“实现新跨越、争当排头兵”大讨论活动时间表、路线图》等,为大讨论活动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一是加强学习,统一思想。围绕自觉做对党忠诚的表率、做践行“三严三实”的表率、做个人干净的表率、做敢于担当的“四个表率”目标,市妇联牢牢抓实学习教育环节,制定学习计划,在对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阶段进行“回头看”的基础上,把“三严三实”作为学习教育的新内容,以每两个星期开展1次集中学习、每两月举行1次工作推进会、每月1次党组中心理论组学习会和每季度举办1次《妇联讲堂》的“四个一”方式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央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通知》等重要文件,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以杨善洲同志为镜子》等书籍。“一把手”带头讲主题党课。市妇联“一把手”紧扣“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要求,联系单位实际,联系党员、干部思想、工作、生活和作风实际,围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的重大意义和丰富内涵、“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的具体表现和严重危害、“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的实践要求,分别于4月、6月讲了两次高质量的专题党课。截至目前,分别开展以深化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贯彻及深入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省委九届九次全会和市委三届五次全会精神的学习为主题的党组中心组学习3次,围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云南讲话及市委“实现新跨越、争当排头兵”大讨论活动开展了专题教育集中学习6次。二是查找差距,争先进位。市妇联注重把开展讨论、调查研究、深入思考贯穿整个大讨论活动的始终。紧扣部门实际和自身岗位职责,紧紧围绕“实现新跨越、争当排头兵,怎么办、如何干?”进行深入的讨论和广泛的调研。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查找在思想观念、业务水平、政策环境、工作作风、办事效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在讨论中辨是非、明对错、理思路,坚持边学习边讨论边整改,对阻碍实现新跨越、争当排头兵方面存在的问题,拿出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在大讨论中通过与上级的要求比,与先进州市的同行比,比出差距,比出动力;学人家的好经验好做法;瞄准追赶目标,激发自身潜力,加速往前赶;达到超越既定目标,实现工作跨越发展。通过讨论,市妇联明确“比学赶超”目标,即:与全省16个州市比,市妇女儿童工作在全省排名力争前三;与全市26个党群部门比,妇联综合工作排名力争优秀。同时,制定出“比学赶超”时间和路线图,使“实现新跨越、争当排头兵”的目标更加明确、工作更加具体,措施更加有力,真正做到“比”有对象、“学”有榜样、“赶”有目标、“超”有方向。三是列出清单,明确职责。围绕“实现新跨越、争当排头兵”的目标任务,以法治为导向,列好“权力清单”,坚持职权法定,结合单位三定方案、职能职责、个人岗位实际,按照简明务实的原则,及时列出班子和班子成员、部(室)负责人的“权力清单”,明确划定“有所为”和“有所不为”的权力边界,严格界定部门应有的职权与职责。审核设定依据是否合法有据,取消不符合全面深化改革要求的权力,规范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权力,将权力控制在合法、合理、合时、合需的范围内,确保权利规范运行。梳理出领导班子权力清单6条;三位领导班子成员共计9条;四个部(室)负责人权力清单共计12条。以群众为导向,列晒“责任清单”,根据“三定”方案规定的职能职责和中央、省委、市委明确要求的职责必须列,明确界限,责任到人。坚持公开透明,公开“晒责”,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班子及各部(室)对依法确定的职责职权,除涉及保密、国家安全等不能公开的事项外,都以列举清单的形式向社会公开。按照实际、实用、实效的要求,通过公开栏及妇联门户网站等方式和载体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责任清单公开后,根据权力运行的实际效果和社会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对职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使决策议事更加科学务实,使党员干部更加高效有为。梳理出领导班子责任清单6条;三位领导班子成员共计19条;四个部(室)负责人责任清单共计26条。以问题为导向,列出“负面清单”。根据权责对等原则确定问责事由,围绕职能职责,结合2014年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征求到的意见、存在的问题、查找的廉政风险点、确定的整改目标和措施等内容,列出部门单位“负面清单”,按照“透明、高效、便捷”的原则,着力优化各项职能运行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梳理出领导班子问题清单3条;三位领导班子成员共计13条;四个部(室)负责人问题清单共计14条。四是主动作为,比学赶超。市妇联在开展“实现新跨越、争当排头兵”大讨论活动中,努力争先进位。妇女儿童工作实现争先进位。在深入开展专题教育中,保山市妇儿工委以《保山市妇女发展规划》和《保山市儿童发展规划》为主线,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目标任务,完善工作机制,突出重点难点,多措并举,群策群力,全市妇女儿童工作成效显著。2015年4月27日,省妇儿工委下发《云南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2014 年度云南省妇女儿童工作目标责任考评结果的报告》(云妇儿工委办〔2015〕8 号),对云南省16个州(市)的考核结果进行了全面的反馈,保山市排名第三,比上一年度上升一位。团结和引领广大妇女在实现新跨越争当排头兵实践中勇立潮头。在推动全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的进程中,我市广大妇女以饱满的热情和昂扬的斗志在追梦逐梦的路上涌现出了一大批立足岗位、建功立业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如:保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正阳女子岗被授予“全国三八红旗集体”称号,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保山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保山市昌宁县幼儿园被授予“全国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保山市隆阳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永昌信用社被授予“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保山市残联副理事长花艳芳被授予“全国巾帼建功标兵”称号。成立女企业家协会并充分发挥作用。今年4月,在市妇联的积极组织协调下,保山市女企业家协会成立,为保山市女企业家们搭建了一个交流、学习与联谊的平台,协会的成立,凝聚了全市妇女群众大众创业、万众创业的力量,吹响了全市女企业家团结奋进的号角。协会成立后已组织会员开展培训两期,深入五县市区调研指导两次,真正形成了提升素质,抱团发展的良好氛围。四是充分利用节点组织开展围绕共筑中国梦各项活动。市妇联还通过“三八”、“六一”等节点,紧紧围绕伟大复兴中国梦,以传承好家风营造社会好风气为抓手,创新载体广泛开展一系列广大妇女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切实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全市广大妇女中生根发芽。联合保山公安边防支队开展了十佳“边防警嫂”和“优秀女官兵”表彰活动,大力弘扬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优良传统,全面促进警民团结,切实营造全社会支持部队建设、关心警嫂、关注女官兵的良好氛围。成功举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2015保山行动庆“三八”女职工拔河比赛。借5月15日第21个国际家庭日到来之际,在全市掀起寻找“最美家庭”的热潮,经过层层筛选,对15户市级“最美家庭”进行了表彰。
2.“两大阵地”建设取得新成效。在城镇开展“巾帼建功”创建活动。加强各级各部门的妇委会建设,引导城镇妇女通过开展扶贫济困、“岗村联动”、“城乡姐妹手牵手”、“巾帼志愿者在行动”等活动实现城乡妇女的联合、联系、联动,达到共促共进的目的。在农村以各级“妇女之家”建设为妇联工作手臂的延伸,规范各级“妇女之家”的创建、使用、管理,确保有人建设、有人维护、有人管理、有人组织活动。继续发挥“妇女之家”的引领、示范和带动作用,继续争取和加大力度实施省级城乡社区妇联工作示范点项目,加强对“妇女之家”的督查、检查、指导管理和服务,打造“妇女之家”升级版。建成“妇女之家”市级示范点6个。
3.“三大品牌”巩固提升取得新成效。做强“项目品牌”。各级妇联组织把正在实施的26个大小项目资金进行整合,使各类项目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坚持“三用”原则,用发展项目扶持妇女创业;用关爱项目温暖弱势群众;用拓展项目助推第三产业。今年4月,在市妇联的协调下,保山市女企业家协会成立,为保山市女企业家们搭建了一个交流、学习与联谊的平台,协会的成立,凝聚了全市妇女群众大众创业、万众创业的力量,吹响了全市女企业家团结奋进的号角。2015年全市累计共实施26个项目,项目资金13524.593万元。其中发展类5个,项目资金13159万元;拓展类项目9个,项目资金87.65万元;关爱类项目12个,项目资金277.943万元。做实“家”字品牌。积极探索妇联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模式,依托创建平安保山的“城市一张网、农村一道岗、边境一面墙”“三个一”工程,以深入推进“平安家庭”创建作为妇联组织做好群众工作的有效载体,以家庭的平安为社会的平安和谐打基础。按照“平安家庭”创建“十好标准”,加大宣传动员,规范程序、典型引路、以点带面,培树了一大批各具特色的示范点和“平安家庭”示范户;以网格化管理、“十户联防”、6995平安信息平台为工作抓手,重点关注、帮扶弱势群众的生存和发展。做特“活动品牌”。积极组织开展“美丽保山巾帼行”、“平安保山巾帼行”等系列志愿者服务活动。借助重大节日,以 “三·八”妇女维权周、“五·一”国际劳动节、“六·一”国际儿童节、科普宣传周、“11·25”国际消除对妇女暴力日、“12·4”法制宣传日等节日为契机,紧紧围绕伟大复兴中国梦,以传承好家风营造社会好风气为抓手,创新载体广泛开展一系列广大妇女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切实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全市广大妇女中生根发芽。大力宣传《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全面提高妇女儿童法律意识,增强自我维权和自我保护的能力。利用主流媒体开展宣传。全年累计刊播禁毒防艾新闻241篇(条)次、禁毒防艾知识普及专栏1期、禁毒防艾宣传标语1条(次),公益广告《禁毒防艾》、《依法禁毒 构建和谐》、《珍爱生命·远离毒品》1000多条次,县区播出公益广告3500条次。司法部门着力开展“法律知识进乡镇、社区、企业、机关、单位”五进活动,在小学开设普法特色课,编写印刷下发十余万册《农村法律知识100问》。各级各部门到全市72个乡镇、村开展法律法规宣传讲座2352场次,受教育人数105万余人,印发普法读本43000册,发放宣传材料30余万份。在送法进企业活动中,共开展法治宣传480场次,受教育人数达3万余人。
4.实施“六大行动”取得新成效。大力实施“巾帼建功”、“巾帼维权”、“巾帼关爱”、“巾帼成才”、“巾帼志愿服务”和“巾帼共建美丽家园”“六大行动”。组织和动员各级巾帼志愿者深入和平社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市妇联领导干部等2人次走进保山广播直播间与群众零距离沟通,做“平安家庭”创建、“最美家庭”评选、倡导新时期女性“四自”精神等的宣传,展现巾帼新风采,弘扬中华传统美德,传递正能量。为切实遏制毒品、艾滋病对青少年的侵蚀,打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市妇联与保山学院共同打造“青爱小屋”项目,旨在通过项目活动的开展,以学生青春期教育为核心,以学生人格健全为目标,以“青爱小屋”能力建设为导向,完善功能,积极探索,把“青爱小屋”建设成为防艾教育的重要阵地,从而积极推动我市青少年艾滋病防治、性健康、心理健康的慈善感恩工作。市妇联经积极向省妇联争取,今年分别在龙陵和腾冲打造“儿童保护项目”及“禁毒防艾创新项目”,通过法律宣传、健康教育等方式,从源头参与儿童保护、给儿童创造安全的生活环境;不断提高广大妇女对毒品、艾滋病危害的认识和性健康知识,增强禁毒和预防艾滋病的主动性、自觉性,为社区和谐稳定奠定良好的基础。为依法调处妇女儿童权益纠纷、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山市妇联审时度势,在全市两级妇联挂牌成立了6家(市级1家,县区级5家)“妇女儿童权益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委会受理调处婚姻家庭纠纷及其它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民事纠纷,受理调处婚姻家庭纠纷及其它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民事纠纷。对于需进入诉讼程序的,协助其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同时结合调解工作,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教育引导工作,开展妇女儿童权益纠纷调解工作调研,总结推广经验,向相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调解委员会的成立,将为努力维护我市广大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和美与社会和谐,为建设法治保山、平安保山作出积极贡献。加强信访。保山市两级妇联始终把信访工作作为日常工作的重要议程,建立岗位责任制,完善来信来访登记制度和转办交办制度,立足工作职责,积极推进信访工作,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2015年1-9月,全市共接待各类来信来电来访249件,其中市妇联共接待来信来访33件,回复率均达到100%。
5.“两规”工作落实取得新成效。新一轮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得以全面推进,各级政府坚持规划引领、务实创新,出台了一系列惠及妇女儿童的政策措施。一是突出重点,扎实有效开展督导工作。进一步强化政府主导作用,把督导工作纳入保山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工作制度之中,市委、市政府督查室组织开展重点工作督导,根据签订的目标管理责任书,进行年终检查、考核和评定,并将督查结果在全市妇儿工委扩大会议上通报,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推动工作取得新成效。二是突破难点,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关措施。针对“两个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重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研究和专项评估,推动政府及相关部门制订相应的措施。通过开展专项评估,重难点问题进一步得到了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市卫计委对妇女常见病筛查问题再深入调研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市政府把儿童之家建设纳入对县区目标责任管理考核内容。针对家庭教育薄弱的问题,市政府建立健全了家庭教育工作领导机构,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家长学校建设的实施方案》,这些新举措为突破难点提供了制度和措施保障。三是突出示范,做实“儿童之家”。采取培树市、县儿童之家示范点的方式,逐步推进儿童之家建设,印发了《关于推进城乡社区“儿童之家”建设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各成员单位和五县区具体的目标任务。加大对示范点建设的投入力度,市妇联给予每个市级儿童之家给予1万元补贴。依托保山学院等中高等院校具有社会工作和心理学专业知识背景的老师和大学生,以志愿服务的方式,为儿童之家的工作提供专业性指导,同时,充分利用市委、市政府 “城织网、村设岗、边筑墙”推进网格化社会治安服务管理的新模式,通过“6995”信息平台,以“1+X”志愿者服务和帮抚弱势儿童的方式,对社区留守、孤残、贫困等弱势儿童进行有效帮助。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实有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保山市妇联决算总收入218.1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8.1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上年决算收入172.08万元,比上年增加46.10万元,增加26.79%。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综合考核奖奖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218.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6.91万元,占总支出的58.17%;项目支出91.27万元,占总支出的41.8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 2014年总支出172.08万元,其中人员工资福利支出64.48万元,占37.5%;商品和服务支出37.29万元,占21.7%;项目经费48.90万元,占28.4%;个人和家庭补助21.46万元,占12.5%。2015年总支出比2014年增加46.10万元,增加26.79%。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兑现综合考核奖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市妇联机关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80万元。与上年37.23万元对比减少21.43万元,主要原因是业务费减少了。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1.1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5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5.8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45%。人均1.053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保山市妇联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1.27万元。与上年对比:2014年项目经费支出48.90万元,增加42.3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2014年度综合考核奖奖金18.2万、增加妇女儿童维权项目经费4万、儿童之家建设经费8万、双学双比活动经费15万。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妇女儿童维权项目经费4万元是省对下专项转移资金拨付龙陵县妇联打造市级示范儿童之家,儿童之家建设经费8万元用于隆阳、腾冲妇联各2万元,施甸、昌宁妇联各1万元打造市级示范儿童之家;征订《儿童之家建设指南》书籍1.8万元,接待费0.2万元。双学双比活动经费用于妇女之家示范点建设5万元、“指尖上的技艺示范点”建设5万、“三八”节拔河比赛5万;2014年度综合考核奖金根据个人年度考核情况用于兑现给个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妇联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8.1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201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2.08万元,增加46.10万元,主要是原因人员工资增加,考核奖金增加,项目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18.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如书籍报刊订阅、印刷、会议、接待、公车运行、差旅费报销、办公设备购置、电话费、网络运营维护费、水电费、培训费、工作示范点打造等;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妇联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6.8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3.86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4.74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车辆运行与维护费为3万,与上年6.1万相比,减少3.1万,减幅达50%,原因为:一是车辆状况不佳,动车时间少;二是今年领导到外地培训时间较多,且租车情况较多,所以经费下降。接待费为3.86万元,与上年5.5万相比,减少1.64万,减幅为29.8%,原因为:一是上级领导到保山调研、检查严格遵守出差制度,自行结算住宿费;二是本单位厉行节约,成效显著。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5年保山市妇联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2014年决算增加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保山市妇联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比2014年决算增加0万元;运行维护费3万元,比2014年决算减少3.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省、市、县内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5年保山市妇联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94人,接待费开支3.86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4年决算减少1.6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全国妇联调研组、省妇联调研组、省妇儿工委办考核、其他州市妇联莅临保山交流学习、县区妇联跟班学习等产生的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妇联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80万元,与上年37.23万元对比减少21.4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主要是业务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书报订阅、差旅、接待、邮电、职工培训、公车运行、劳务费、工会经费、办公设备购置、慰问困难职工、老党员、困难妇女儿童等。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今年比2014年度增加固定资产44240元,原因为2015年购买佳能照相机5台,为四个部室和宣传岗每人配备1台;联想电脑1台,佳能闪光灯1个,共计新增44240元。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