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工商联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保山市工商联是市委领导的由工商界组成的人民团体和民间商会,是党委和政府联系民营经济代表人士的桥梁,是政府管理民营经济的助手。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统一战线及经济工作路线、方针、政策;指导和联系县、区工商联、行业商会的工作;调查研究,参政议政;做好民营经济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维护非公经济的合法权益,努力为非公经济服务;组织开展与台、港、澳地区及世界各国工商社团、经济组织、人士的联系和交往;引导非公经济树立科学的发展观,积极参与光彩事业,回报社会;帮助各工商经济界人士、社会服务领域组建行业商会,充分发挥行业商会促进民间经济交往、规范经营、公平有序竞争的作用;加强对非公经济人士的培训,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加强对光彩事业基金的管理,做好光彩事业有关项目的争取和实施;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工商联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工商联的指导下,在各基层商会和全体会员的大力支持下,保山市工商联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开展“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活动和巩固非公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为契机,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团结、服务、引导、教育的方针,不断增强工商联组织的凝聚力和影响力,努力把工商联建设成为民营经济发展的助推器和民营经济人士的精神家园,为促进“两个健康”做出了新的贡献。
1.非公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
2015年,按照省、市的统一要求和部署,继续抓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一是制定出台实施办法。4月20日,全省召开以“滇商中国梦”为主题,以“守法、诚信”为重点,以“四信”教育为主要内容,以促进“两个健康”为主要目标,深入开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视频会议。会后,保山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及时结合保山实际,制定出台了《关于以守法诚信为重点深入开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办法》(保统发〔2015〕17号),以“十项活动”为工作抓手和落脚点,以持续推进活动的深入开展。“十项活动”:一是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二是引导企业依法经营;三是引导企业诚实守信;四是推进企业法治文化建设;五是加强行业和会员自律;六是加强法律服务工作;七是推进和谐企业建设;八是组织、引导民营企业开展“光彩事业”;九是帮助民企解困发展;十是开展民营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调研。同时,各县区的活动领导小组也结合自身实际,及时制定出台了实施办法。
二是深入企业调研,宣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讲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听取企业意见建议,宣传市委、市政府发展民营经济的措施和决心,了解企业发展计划和企业负责人学习情况。
三是建立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示范点。保山市于2014年4月份建立了联系点制度,领导小组成员选择县区、行业商会、异地商会、企业共14家作为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同时确定为示范点。随后,各县区相继建立了联系点和示范点制度。其中施甸县确定了昆钢嘉华有限公司、施甸济康医疗有限公司、中春房地产公司、坤茂绿色食品有限公司4家重点企业作为示范点;腾冲县确定了高黎贡山生态茶业有限公司、古林木业有限公司、银鑫矿业有限公司、腾越水泥有限公司、腾药有限公司等5个县级示范点;昌宁县根据《昌宁县县级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联系交友制度》,把县级党员领导联系非公经济人士制度引向深入,加强对非公经济人士的教育引导。依托23名县级党员领导联系党外代表人士中的21名非公经济人士这个平台,加强县委县政府与非公经济人士的联系,有效搭建了政企沟通平台。通过点面结合,突出重点,突出特色,树立典型,推动面上工作,非公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实战活动取得实效。
四是举办丰富多彩的系列教育实践活动。市工商联和隆阳区工商联组织民营企业、行业商会、异地商会负责人60余人前往善州林场深入实地学习杨善洲同志先进事迹,并在林场组织了“弘扬善州精神,走实群众路线”的专题讨论会。组织50多家企业到腾冲国殇墓园和龙陵松山进行了爱国主义教育。昌宁县组织到个私党支部讲授主题为“永远跟党走”、“党的光荣传统——群众路线”的党课,同时结合创业人员培训,给100名创业人员做了“中国梦·价值魂”专题讲座。
开展“民营企业感恩教育活动”。感恩行动是引导民营经济人士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提升民营经济人士良好社会形象的重要平台,是加强民营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载体。为贯彻落实好《中共保山市委宣传部在全市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中深入推进感恩教育活动实施方案》(保宣发〔2015〕2号)精神,市工商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了《保山市工商联关于在“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中深入推进民营企业感恩教育活动实施方案》(保联党组字〔2015〕3号),旨在引导全市民营经济人士通过感恩教育,提升思想政治素质,进一步增强感恩党、感恩国家、感恩人民的自觉行动,弘扬 “光彩事业”精神,努力使感恩行动成为民营经济人士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平台,促进社会各阶层互相关爱、和睦相处。民营企业感恩教育活动将通过建言献策帮扶、联谊慰问帮扶、捐款捐物帮扶、技能培训帮扶、安排就业帮扶、村企结对帮扶等方式有序开展。
开展“民营企业文化建设年”活动。积极组织市内非公经济人士参加云南省首届民营企业文艺汇演和云南省第二届民营企业运动会;隆阳区组织回定荣红商贸公司、恩德医院等10余家非公企业开展各项技能达标竞赛活动,提高非公经济企业从业人员服务意识、效率意识及创新意识,并组织了全区“第二届非公企业文艺汇演”;施甸县积极引导民营企业开展了“安全文化周活动”、“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安全技能大比拼竞赛活动”、“第四届安康杯职工运动会”、“安全小常识游园活动”、“安全知识抢答赛、安全文艺晚会”等系列活动,既丰富了职工的业余生活,又增强了职工的安全责任感。
开展形势政策进基层、进企业宣讲活动。昌宁县成员单位的主要领导扎实深入企业、基层党组织,认真抓好《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学习贯彻,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学习宪法、尊法守法”及个案剖析、现身说法、警示教育等活动。2015年开展非公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先后举办了6场专题报告会、学习交流会、理论研讨会,1期专题培训班,累计培训人员1000多人次。
开展法律服务活动。充分发挥保山律师法律服务团的作用,积极主动的为全市非公经济人士提供法律服务,并定期举办专题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活动。隆阳区制定了《法律工作者对非公经济企业服务办法》,开展法律工作者为非公经济企业进行法律服务工作,提高企业的维权工作信心。
开展守法诚信签名活动。8月14日,昌宁县工商联向全县70家民营企业发出《昌宁县民营企业守法诚信倡议书》,号召全县民营企业守法诚信,同心携力,为促进昌宁县民营经济取得新发展作出新贡献。70位民营企业负责人在《倡议书》上郑重签名。
五是实行领导挂钩责任制。市、县区活动领导小组成员根据职能部门职责,确定一家重点企业进行挂钩联系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达到以行业示范带动行业行动,提高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效性,增强企业对党委政府的信任,各县区此项工作各有特色。其中,隆阳区从服务民营企业的政府职能部门选派7名工作经验丰富的公务员入驻云南优昊实业公司等7家企业,在做好部门工作的同时,具体对企业发展开展好服务工作。昌宁县以非领导职务党员干部为主要来源,在全县建立民营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人才库,向37户职工50人以上的民营经济组织选派党建指导员,加强对全县民营经济组织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的指导。
六是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党、工、团组织建设。报请市委成立了全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工委,围绕非公经济创建“五好”、“四强”基层党组织目标,继续组织实施了以“把党员培养成生产和管理骨干,把生产和管理骨干培养成党员”为主要内容的“双向培养工程”,广泛开展“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岗”、“为企业提合理化建议”等系列活动,打造了康浩公司、城康公司等一批行业特点突出、党建工作出色、发展成效明显、社会影响广泛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创先争优示范点和党建示范点,进一步扩大了基层党组织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覆盖面。
2.贷免扶补和两个10万元工作情况。
截止目前,全市工商联系统共受理创业申请800余份,组织创业培训800余人,发放创业计划书800余份,向农信社推荐创业项目800个,为686户创业者发放贷款金额4838万元,带动就业人数约1894人,其中大学生72户,所占比例为10.5%,贷款金额664万元,全市还款率为97.78%。
2015年以来,省政府为了激发民间创业热情,大力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开展了“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工作,对2014年4月以后新创办的微型企业投资规模达到10万元并且实际货币投资达到7万元的财政给予3万元的资金补助金,有贷款需求的微型企业可申请不超过10万元的银行贷款支持。这个政策对微型企业给予了极大的支持,市工商联2015年扶持100户小微企业,投资700余万元,共发放补助资金300万元,带动就业人员585人。截至目前,全市新增小微企业1454户,受理343户,初审通过314户,会审289户,已经为170户小微企业拨付补助资金510万,银行为75户创业户发放扶持贷款725万元,带动就业人员1265余人。
3.引导民营企业积极投身“光彩事业”。
引导民营经济人士“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致富思源,回报社会,开展光彩感恩行动、向灾区“送温暖献爱心”活动。
积极争取上级“光彩项目”的支持。6月29日,在上海市工商联和云南省工商联的大力支持和推荐下,由上海新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捐赠的“新城七色光·光彩图书馆”在保山市龙陵县腊勐乡大垭口中心小学落户。争取到腊勐乡白泥塘村人畜饮水项目缺口资金补助20万元。
今年4月18日,由保山建业酒庄主办、保山茂华义乌国际商贸城等十多家民营企业协办的“春季客户答谢酒会暨爱心捐赠”活动在保山茂华义乌国际商贸城举行。酒会现场进行了义卖和爱心捐款活动,共为隆阳区辛街乡尖山村的孤寡老人和贫困群众募得善款32880元。5月13日,保山市、区两级工商联携保山建业酒庄、保山茂华义乌国际商贸城负责人来到隆阳区辛街乡尖山村,将募集到的善款,送到村里的孤寡老人和困难群众手中,为他们奉献了一份爱心。
今年8月、9月,市工商联分别组织发动我市隆阳恩德医院、龙马中医馆和保山达康综合医院等涉医涉药的会员企业到隆阳区辛街乡马鹿塘村、腾冲县荷花镇尖山村开展开展“保山市工商联民营企业光彩行之爱心义诊活动”,受到了社会的一致好评。
此外,隆阳区工商联与七家党派共同协商,发起了“保护母亲水源‘同心林’植树公益募捐活动倡议书”,并于6月18日举行了倡议启动仪式、7月22日进行了植树启动仪式。截止目前,已收到各界人士捐款227200元。开展“光彩助学”活动,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资助贫困学生,全区先后筹集捐款50多万元,资助贫困大学生300多名,使贫困学子顺利圆了大学梦。
仅2015年,我市参与社会扶贫、光彩事业的民营企业达200余家,在慈善义演、义务植树、慰问困难抗战老兵、帮扶贫困乡村、关爱留守儿童、资助贫困大学生等活动累计捐赠物资价值200余万元,有力地支持了我市新农村建设及经济社会发展。
4.深入调查研究,切实履行参政议政职能
一是全市民营经济人士参政议政热情高涨。目前,全市工商联会员有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各1人;市县两级人大代表23人,政协委员111人。2015年市工商联向市政协提交了《关于加快建设保山快递物流园区的建议》、《关于加强永昌交通管理的建议》、《关于大力推进保山民营经济服务中心项目建设的建议》、《加强对招商引资企业的跟踪服务工作》等提案,其中,《强化跟踪服务力促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等被市政协评为优秀提案。二是调研工作深入扎实。2015年来,市工商联组织开展了民营经济发展政策落实情况调查、第三方评估调查、重点行业转型升级调查、商会改革与发展调查、法制环境调查等多种调研调查活动,形成《打造沿边开放“新高地”,助推民营企业“走出去”》、《关于保山民营企业贷款难的调研报告》、《保山市民营企业“走出去”调研报告》等各类调研报告。三是领导干部带头深入企业搞调研。从展现民营企业风采,提升社会对企业的认可度,助推企业健康发展,树立企业投资人和管理者形象出发,对代表性企业进行走访调研。要求每一名机关干部都要把调查研究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高度重视,狠抓落实。2015年联机关干部共深入民营企业开展调研60余人次。
5.切实强化服务工作,不断增强工商联的凝聚力
一是加强企业人才培训服务。积极配合保山市女企业家协会组织全市的民营企业参加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组织保山市九龙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昌宁恒盛糖业公司和腾冲县元兴果品实业有限公司等企业参加了清华大学2015年执(常)委培训;组织云南康丰糖业(集团)有限公司、保山市永诚商务有限公司、保山城康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和浙江商会负责人积极参加了市委统战部与市社会主义学校共同举办全市党外代表人士培训班。市工商联与市委统战部组织非公经济人士及港澳台海外代表人士培训班,300多人参加了为期3天的培训,党组书记封维仁亲自到培训班授课,受到了学员们的一致好评。通过培训,进一步提升了保山民企管理人才的综合素质。二是搭建融资服务平台。市工商联与农村信用社签订了“银企对接”的战略协议,深化民企与银行的合作。尽力缓解保山市民营企业流动资金供需矛盾。三是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提高民营企业知名度。继续与《云南法制报》长期合作,开辟“民企风采”专栏,刊登我市民营企业优秀作品,极大提升了保山民营企业的正面形象。四是注重服务会员,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市工商联领导班子深入水电商会、浙江商会、安徽商会等直属商会走访,了解企业情况,倾听企业意见建议,并把这些意见建议及时地向有关部门反映,切实帮助会员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注重发挥行业商会和异地商会的民间性和灵活性。结合会员的特点,为会员找项目,共投资。浙江商会联合商会会员成立保山市浙商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整合资源,抱团发展。工商联多次组织各商会会员参加各种全省、全市的商品展会和交易会,使企业更多地参与商贸活动并获得商机。五是开展云南省第四届“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评选活动。保山城康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总经理李磊和腾冲县鹏茂建材经营部总经理张茂湘成功入选。
6.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积极发展行业商会、乡镇商会和异地商会
截至目前,全市共有会员 3663个,比2014年增加152个,增长比例为4.3%,其中:企业会员1096个,增加32个,增长3%。团体会员34个,比2014年增加2个。个人会员2533个,增加118个,增长4.9%。在团体会员中,行业商会总数为17个,异地商会6个,增加2个,乡镇商会3个。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民营经济在推动县域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明显,已成为县域经济发展的主要支撑,在服务民营经济方面,工商联的作用日趋明显和重要。然而由于受以往体制、机制的影响,目前还存在诸多问题,发挥工商联的职能作用仍然存在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干部队伍素质不适应,服务手段单一,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有待提高;机构编制不适应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的需要;服务的软硬环境有待改善;融资难度大,我市民营企业规模小,实力弱,争取贷款难度较大;人才缺乏,高端人才引不来、留不住;企业缺乏创新和品牌意识;民营企业家自我提高、企业转型升级的意识不强;企业管理滞后,引进现代管理制度的意识淡薄等等。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5年度,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比上年增减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市工商联2015年年末在职人员暂定编制9名,工勤编制1名。2015年年末,实有人员12名,其中:在职人员10名,退休人员2名。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市工商联2015年收入为152.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2.06万元,其他收入0.4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支出155.2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54.64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9.63%,其他资金支出0.58万元,占本年支出的0.37%。按支出性质、支出经济分类占比如下。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工商联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6.06万元,比上年增长17.92万元,增幅26.3%,增长主要源于人员工资的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1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8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工商联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8.57万元,比上年减少8.56万元,减幅11.1%,减少主要源于2014年新购公务用车1辆,2015年无此项开支。
201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工商联的指导下,在各基层商会和全体会员的大力支持下,保山市工商联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非公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二是贷免扶补和两个10万元工作;三是引导民营企业积极投身“光彩事业”;四是深入调查研究,切实履行参政议政职能;五是切实强化服务工作,不断增强工商联的凝聚力;六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积极发展行业商会、乡镇商会和异地商会。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市工商联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4.6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3%。比上年增加9.36万元,增幅6.44%,增长主要源于人员工资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3.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7%。主要用于机关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和保障工商联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主要用于机关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市工商联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13.3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87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7.45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21.29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我联无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开支。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我联自2011年起,连续五年无人因公出国境,无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我联公务用车编制数2辆,年末实有数2辆,本年无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经费5.87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7万元,减幅22.5%,比年初预算减少6.13万元,减幅51.1%。公务用车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费用减少主要源于我联严格管理公务用车,严格公务用车运行经费报销签批审核,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三)公务接待费
2015年,我联公务接待18批次,76人次,比上年同期增加27人次,增幅55.1%;经费支出7.4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0.08万元,减幅1.1%。我联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2015年,在公务接待人次上升的情况下,经费支出仍保持小幅减少。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市工商联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63万元,比上年增加2.48万元,增幅48.16%,经费增长主要源于机关运行成本的增加和工会经费的增长。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开支。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