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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15-3-04_A/2016-092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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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山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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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 2016-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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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公安局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情况说明

保山市公安局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保山市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实施全局性业务工作和重大警务活动;规划、建设和指导报警指挥系统、警务信息系统及应用平台;监督和保障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

2、负责警用装备、物资及经费保障机制建设,制定装备标准并监督实施。

3、负责依法承担的刑罚执行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刑事、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工作。负责管理看守所、拘留所,并对其执法活动进行监督。收容教养审批工作。

4、负责管理出入境、口岸边防检查以及外国人在辖区内居留、旅行的有关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同缅甸警方和国际警察组织的交流与合作。

5、组织指导和参与公安工作的理论研究、学术讨论、经验交流等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公共信息网络安全措施和技术规范,查处公共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案件。

6、负责依法查处危害社会秩序的行为,侦查和处置特大案件、特大治安事件、暴力恐怖事件和骚乱。负责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7、负责查处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和重大群体性事件,防范和打击各种破坏活动。

8、负责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和刑事案件。指导、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防范、安全保卫,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和业务 工 作。

9、负责经济犯罪防范和侦查工作,研究、分析经济犯罪动态,指导金融、财税等部门防范经济犯罪工作。

10、负责侦破走私、制造、贩卖、运输毒品以及易制毒化学品的犯罪案件,组织开展禁种、禁吸毒品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

11、负责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和交通警卫,管理机动车辆、驾驶人,组织查处特大交通事故、涉外事故和交通事故逃逸案件。

12、负责公安队伍思想、组织、文化和作风建设,按照干管权限考察、任免和推荐干部,协助党委和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开展公安机关领导干部的考核、任免和交流等工作,负责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

13、负责公安边防、消防现役部队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指挥武警内卫部队执行公安任务。

14、承办保山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

1坚持“断通道、铲土壤、防事件”同步推进,全面落实《保山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反恐怖工作的实施意见》,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活动。

2在国家、省的正确领导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决策部署下,发挥维稳指挥部办公室核心作用,成功处置腾冲“1.03” 缅方抓扣我中国公民事件。

3针对缅甸“2.09”果敢战事爆发后,大量缅甸边民涌入我市、2235名外籍人员滞留我边境的情况,组建100人的防控队,加强边境通道巡查管控、严格入境边民管理、及时开展卫生防疫,采取人道救助、严查严控、劝返出境等措施,有效化解了影响边境稳定的现实危机。

4紧紧围绕“一带一路”倡议,将国保情报工作前置于边境,成立“保山南亚东南亚研究中心”,加强边境情报收集研判,为党委、政府决策和地方经济发展提供情报支撑。

5按照中央和省、市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要求,坚持在实践中破难题,创造了具有本地特色,在全省同行具有示范、突破和带动效应的改革举措。4项改革举措被公安部、省厅推广,2项工作被列为全省试点,5项工作被列为全市改革重点。

6全力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挤压犯罪空间,将专业手段、警务保障、基础信息等资源最大限度向侦查破案聚焦。集中侦办群众反映强烈的一批恶性刑事案件、涉众型经济案件,“12.03”案件并被公安部评为十大精品案例。

7针对吸毒人员逐年增长、新型毒品泛滥的严峻形势,一手抓打击零星贩毒,一手抓社区戒毒康复,有效减少毒品需求、萎缩消费市场。

8把视频监控、防控圈和内保组织建设作为落实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三项重点攻坚工作,结合智慧保山建设,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完善社会防控体系建设。

9民意引领警务取得实效,在省厅组织对各州市公安机关2015年度工作考核评审中,保山公安取得综合工作第二的优异成绩,连续两年位居第二。

二、保山市公安局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保山市公安局属市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一级行政单位,经费保障按“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原则,由同级财政部门拨款供给。在财务的核算及管理上,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统一管理,集中核算。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5年离退休人员59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58人,车辆编制数82辆,实有车辆数82辆,其中公务用车5辆,执法执勤车58辆,特种专业车辆19辆,其余详细情况涉密不公开。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且所有数据不含涉密数据。

第三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4年我局年初预算收入3835.71万元,其中经费拨款2999.97万元,2015年我局年初预算收入5820.31万元,其中经费拨款4139.07万元,2015年预算收入数比2014年增加1984.6万元,经费拨款比2014年增加1139.1万元。增加主要原因为:1、项目经费增加1832万元,年初财政增加网安设备建设500万元,基础设施建设补助350万元;2、人员经费增加436.0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增加4.7万元。2014年预算支出3835.71万元,2015年预算支出数5820.31万元,2015年比2014年增加1984.6万元。主要是收入增加,以收定支。

二、收入支出执行情况

2015年决算收入合计3415.44万元,2014年决算收入合计2747.43万元,比2014年增加668.01万元,增加比例24.3%。2015年决算支出合计3415.44万元,2014年决算支出合计3415.44万元,比2014年增加668.01万元,增加比例24.3%。

2014年、2015年收入对比分析

2015年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增加。

2014年、2015年支出对比分析

2015年支出增长率为24.3%,比2014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公安局2015年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3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3人次,因公出国(境)费12.95万元。具体文件为:《关于云南省警务工作交流团赴台湾开展警务交流相关事宜的通知》(云公警令传【2014】339号);《保山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关于隆阳区组团出访俄罗斯 瑞典的批复》(保政外复【2015】22号;《关于赴美国开展预防与打击非法移民业务培训的补充通知》(云公外传【2014】43号),比2014年增长,因为2014年为0。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我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437.1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147.24万元,主要省厅配发禁毒查缉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3.74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

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国内公务接待85批次,850人次,共20.7万元,人均接待经费243.5元。2015年保山市公安局“三公”经费开支比2014年减少76.68万元。主要因为我局强化财务制度管理,厉行节约、严控各种经费开支。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对比表

单位:万元

经费名称

预决算对比

2014年、2015年对比

备注

预算

决算

增减

2014年

2015年

增减

因公出国(境)费

5.45

12.95

7.5

0

12.95

12.95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

378.1

437.11

59.01

525.76

437.11

-88.65

公务接待

38

20.7

-17.3

21.68

20.7

-0.98

合计

421.55

470.76

116.49

547.44

470.76

-76.68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15年我局固定资产采购共92次,其中报财政统一集中采购17次(竞争性谈判4次,单一来源采购10次、询价采购1次、公开招标2次),报财政审批由我局分散采购75次。主要采购办公电器、办公家具、业务用房弱电工程、门网安设备、技侦设备、特警装备、办公室改造、指挥中心一级接警设备、信息化设备等,采购共预算金额1497.62万元,实际执行金额1490.17万元,节约资金约7.45万元。

(二)资产负债结构情况说明

2015年资产比例情况表

从以上数据可分析我局资产主要为固定资产,占了总资产的65.2%,其次是流动资产,其中银行存款6531.35万元;预付款429.49万元,其他应收款805.83万元,人均办公使用面积18.5平方米,人车比例3.9辆。

(三)资产负债变动、长期投资和国有资产管理,以及对本期或者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事项的说明。

2011年,我局报发改委批准,同意新建业务技术用房,并列入“十二五”规划。业务技术用房共占地46亩,主体三幢(分1号,2号,3号楼),总建筑面积26509.56平方米,总投资9918万,2015年年初房屋固定资产113738540.76元,本年增加48200元,减少13600000元,主要为原固定资产调为无形资产,本年其他资本性支出列支房屋建筑物购建11717490元,其中48200元已记资产,归还电力公司借款500万元,属于原办公用房,以往年度已记资产,另投入基建经费6669290元,由于我局技术用房还未竣工,未审计决算,所以未记入固定资产。

保山市公安局

201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