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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山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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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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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工民主党保山市委员会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农工民主党保山市委员会

2015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中国农工民主党保山市委员会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主要职能: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社会服务、组织发展、组织建设、思想宣传。

(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是着力加强党派自身建设。通过建章立制、规范工作程序等多举措加强党派自身建设。指导帮助6个党派支部每年进行两次以上支部活动。二是立足保山实际,围绕“十三五”规划编制、“一带一路一廊”建设等影响保山长远发展的战略性、前瞻性问题深入调研、议政建言。

组织农工党保山市委调研组一行5人分别到环保局、气象局、环境监测站等十余个相关单位(部门)开展“保山中心城区空气质量状况及主要污染原因”专题调研,积极呼吁环保、气象、林业、国土等单位(部门)出台专项合作机制、联席共商机制,打好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组合拳。调研中发出环保宣传调查问卷表100份,在各相关单位(部门)科室负责人及业务骨干人员中营造了“从岗位责任入手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以身体力行态度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的良好氛围。

分别配合农工党辽宁省委、农工党中央宣传部联合调研组到我市调研指导工作,带领各调研组考察我市“抗战文化”,为我市经济文化发展做好宣传带动工作。

组织保山市高等中医药专科学校的农工党员调研组,到腾冲、龙陵县等县(区)卫生局、妇幼保健院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情况调研。

对我党派市委在市政协三届四次会议上提交并立案的15件提案进行面商和办理落实。配合相关单位对我党派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大力推进生态市建设的建议》、《关于加强基层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建设的建议》两个重点提案进行面商办理。以提案面商办理落实为抓手,力推保山中心城市交通管理、卫生管理有较大改观,生态建设有新举措新成效,恢复永昌三宝之料丝灯工艺、东河治理工程等有实质性进展。

积极参加市委、市委统战部、市政协相关的调研、视察、听证、民主协商、征求意见座谈会议等20余场(次),参加市政协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2次。上交农工党云南省委《加大对中印缅孟经济走廊核心区建设支持力度的建议》等社情民意4篇。

紧紧围绕“推进生态市建设,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和自然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工作要求,结合农工中央及省委“中国环境与健康宣传周”活动,在保山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共同倡议开展的保护母亲水源“同心林”植树公益活动中,投入资金4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截至2015年底,党派市委共有农工党员128人。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3名,秘书长1名, 5位领导班子成员都为兼职。党派市委下设5个支部、一个隆阳区总支。每个支部设支部主任委员1名、委员2名(均为兼职)。党员们分散分布于行政、事业企业等各行业。

党派市委机关实有人员编制3人,其中:行政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人。

党派市委机关无公务用车编制。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中国农工民主党保山市委员会决算总收入26.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75万元,占总收入的99.85%;其他收入0.04万元,占总收入的0.15%。总收入比上年增长20%,增长原因是从2014年10月起调整公务员工资2.09万元 、2014年度综合考核奖金2.4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31.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52万元,占总支出的88.15%;项目支出3.7万元,占总支出的11.85%。与上年对比增长40.29%,主要原因是从2014年10月起调整公务员工资2.09万元、2014年度综合考核奖金2.4万元、保护母亲水源“同心林”植树公益活动及成立六个基层组织后对各支部开展调研、党员活动进行补助等支出4.48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农工民主党保山市委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1.22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31.7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8.2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农工民主党保山市委为做好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工作,积极开展调研活动,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万元,与上年持平。向市政协提交《保山中心城区空气质量状况及主要污染原因》、《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情况》等专题调研报告及提案18篇。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农工民主党保山市委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4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7.99%。比上年增长23.67,增长原因 为从2014年10月起调整公务员工资2.09万元 、2014年度综合考核奖金2.4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82%。主要用于办公费5.33万元、差旅费1.79万元、会议费0.95万元、接待费0.73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8.32万元、邮电费手续费等零星开支0.39万元。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农工民主党保山市委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0.7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0.73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0.0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接待费

2015年农工民主党保山市委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20人,接待费开支0.73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4年决算减少0.05万元。

2015年农工民主党保山市委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无公务用车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农工民主党保山市委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55万元,比上年增长31.46%,主要是保护母亲水源“同心林”植树公益活动及成立六个基层组织后对各支部开展调研、党支部活动进行补助等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5.33万元、差旅费1.79万元、会议费0.95万元、接待费0.73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8.32万元、邮电费手续费等零星开支0.39万元。

(二)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中国农工民主党保山市委员会

201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