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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山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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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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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侨办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侨办2015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市侨办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保山市侨务办公室是市人民政府管理侨务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是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对侨务工作的指示、决定;研究拟定我市侨务规章并负责监督检查贯彻执行;调查研究国内外侨情和我市侨务工作情况,向市委、市政府、省侨办提供侨务信息;制订我市侨务工作发展规划;指导县(区)侨务工作。

二是对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开展华侨、华人和归侨、侨眷工作进行必要的统筹、协调。

三是研究提出我市华侨、华人工作建议,开展对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及其社团的团结友好工作;通过侨务渠道开展对台工作。

四是研究提出引进华侨、华人及港澳同胞资金、技术、人才的政策建议;推动引进华侨、华人及港澳同胞资金、技术、人才工作的开展,归口管理我市华侨、华人及港澳同胞的捐赠工作。

五是统筹、协调我市侨务宣传工作;开展对华侨、华人的宣传、文化交流及华文教育工作。

六是依法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和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及其投资者在我市的合法权益;开展归侨、侨眷和港澳同胞眷属工作。

七是负责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华侨和香港、澳门同胞到我市定居的工作。

八是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发挥侨力优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一是牵头组织市县招商局、猴桥边合区、腾冲经济开发区等部门参加东盟华商会,在项目洽谈会上设立4张洽谈桌,展出20多个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发放200多份宣传册,与近40多位华商面对面洽谈项目。同时,主动加强与澳大利亚、泰国、缅甸、台湾、香港、澳门等地的侨领、华商的对接,向他们介绍保山的发展情况,邀请他们到保山考察、省亲、投资,宣传推介了保山。二是山东省侨办主任刘方会率领山东省侨商考察团一行14人到我市隆阳区、腾冲县,实地考察了保山工贸园区、猴桥边合区、腾冲经开区及保山义乌商贸城,召开项目推介会进行宣传推介,并就感兴趣的项目进行对接洽谈。三是浙江樱花集团董事长董万春一行到我市,先后参观考察了孟官温泉养老养生项目、利根茧丝绸厂、百益和核桃乳厂和保山工贸园区,重点就核桃油深加工项目和腾冲莹石矿项目进行了洽谈。市长吴松,常务副市长何伟,副市长、隆阳区委书记耿梅分别与董万春一行会谈并分别陪同考察。四是邀请“地道中国”美国公司一行4人到我市隆阳区、昌宁县,实地考察了保山小绿豆、小粒咖啡和昌宁红红茶,重点特色无公害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进行深入交流。五是厦门侨商考察团一行24人到我市腾冲经济开发区考察,实地了解园区建设情况、招商引资政策,并开展项目洽谈。六是认真做好隆阳区金成石场项目的跟踪、服务工作,促成项目顺利落地,圆满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下达的4000万元招商引资任务。

2.加强海外联谊,拓展侨务公共外交。一是由国务院侨办主办、省侨办承办、市侨办承办的“第十届世界华裔杰出青年华夏行、聚集重走南侨机工路”代表团到我市参观考察,来自瑞士、法国、加拿大、南非等26个国家和地区的60多名华裔杰出青年,通过参观国殇墓园、滇西抗战纪念馆,考察侨乡古镇和顺、地质奇观热海,加强了对中国历史文化、保山历史文化的了解,增进了华裔新生代与保山的联谊交流。二是台湾中华侨联总会理事长简汉生一行50人,到我市腾冲参观考察抗战文化、侨乡文化,增进了台湾同胞对我市的了解,促进了台湾与我市的联谊交流,推动了侨务对台工作。三是美国南加世界广东同乡会会长、医学工程博士、二战飞虎队研究收藏专家陈灿培先生一行到我市,实地参观滇西抗战纪念馆,对飞虎队抗战板块提出了宝贵建议,并表示将捐赠200多件飞虎队实物。四是先后组团参加缅甸密支那云南同乡会新会馆落成庆典、缅甸洋人街华侨会新会馆落成庆典和曼德勒云华师范学院落成庆典,与参加活动的侨团侨社进行了广泛深入的交流,加强了彼此的联系和感情。五是积极借助上级侨务部门的资源平台,先后安排人员参加省侨办、省侨联组团,出访日本、马来西亚、新加坡、印度尼西亚、台湾等国家和地区,拜会当地的侨团、侨领,考察当地侨情,增进了与当地华侨华人的联谊。

3.加强文化交流,加大侨务外宣力度。一是由国务院侨办主办、省侨办承办、市侨办协办的“文化中国2015海外华文媒体云南行”暨第五期中央媒体“走基层·侨乡行”采访团一行37人齐聚保山,重走南侨机工路,参观惠通桥、松山抗战遗址、滇西抗战纪念馆、国殇墓园和和顺侨乡,缅怀抗战英烈,探访侨乡文化。来自美国、英国、加拿大、俄罗斯等18个国家和地区的24家海外华文媒体、7家中央媒体参加了此次活动,促进了保山与海外华文媒体的交流合作,扩大了保山的宣传面和知名度。二是香港“两地一心”组织香港96名中学生和义工,组成青少年文化交流团赴我市隆阳区大庄中学开展交流联谊活动,增进了两地学生的联谊交往,并为大庄中学争取20个贫困学生资助名额。三是由中国侨联、云南省侨联、云南省侨办、保山市政府主办,保山市侨联、保山市侨办承办的“亲情中华·相聚密支那”慰侨演出活动,赴缅甸密支那演出4场次,缅甸密支那克钦邦总理和政府有关官员,缅甸仰光、曼德勒、东枝、腊戌等侨团侨社的侨领和来自美国、泰国、香港、台湾等地的侨胞代表,密支那当地华侨华人和民众共6000多人观看了演出。演出活动进一步弘扬了中华文化,宣传推介了保山,得到全体观众的一致好评,被誉为密支那地区规模最大、质量最高、设备最先进的一次演出活动。四是由国务院侨办、云南省侨办组织,保山市侨办承办的“侨界代表人士云南行活动”到我市参观考察,来自全国15个省区(市)的侨界精英代表人士40余人,先后参观了梁金山故居、惠通桥、松山抗战遗址、国殇墓园、滇西抗战纪念馆、和顺侨乡,进一步弘扬了抗战精神,凝聚了侨界正能量。

4.强化为侨服务,促进侨界的和谐稳定。一年来,全市侨务部门共争取资金20.75万元,慰问市内归侨侨眷344户,发放南侨机工及遗孀生活补助4.8万元。共受理来信来访76件次,办结69件次,为11名“三侨生”出具了加分证明,新争取“全国社区侨务工作示范单位”2个。协助中国侨联华侨历史研究所、省人大、广西桂林市侨办深入华侨农场,实地考察危房改造、坡改梯、华侨社区敬老院、卫生院建设情况,认真分析华侨农场改革的成功经验,并提出了宝贵意见建议。配合省侨办国内处对柯街华侨农场2015年华侨事业费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督促上报了2016年华侨事业费项目计划。2015年,全市共接受侨务捐赠1850.5万元,其中,浙江新华基金会资助珍珠班8个、学生354名,发放助学款88.5万元;香港伍达观教育基金会捐资500万元建设腾冲县一中学生食堂;缅甸侨胞番绍宏捐资250万元建设龙陵县龙山镇河头中学教学楼;香港言爱基金会捐资1000万元建设昌宁县思源实验学校;浙江新华爱心教育基金会捐建耀德爱心小学图书室一个、价值5万元;隆阳区接受捐建易罗池五·四罹难同学纪念碑费用7万元。

5.抓好华文教育工作,大力弘扬中华文化。发挥地缘、亲缘优势,以缅甸为重点,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华文教育工作。一年来,共举办华文教师培训班6期、培训华文教师304人次;在继续开展华裔青少年夏令营的同时,首次承办由中国侨联和国家汉办主办的“亲情中华·汉语桥”夏令营,共组织夏令营9期、430名华裔青少年参加活动;新选派22名华文教师赴缅甸、泰国华校任教,目前我市外派教师达28名;向缅甸华校免费发放汉语教材50万册,补助各种费用80万元,用于购买教材、教学设备及文体用品。加大华文教育工作调研力度,以密支那云南同乡会新会馆落成典礼为契机,与密支那及周边地区15个侨团侨校负责人座谈,全面了解密支那及周边地区的教育情况,实地考察了抗日名将孙立人先生创建的华夏小学;以参加缅甸曼德勒云华师范学院落成典礼为平台,实地考察云华师范学院的教育教学情况和曼德勒、腊戌周边地区的华文教育情况,就进一步加强双方合作交流,共同推进华文教育工作达成了共识。

6.打造侨乡文化品牌,彰显侨乡文化特色。结合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以华侨华人与滇西抗战为重点,举办爱国侨领梁金山先生纪念活动,组织全体人员重走南侨机工路、实地参观惠通桥、举行梁金山故居揭牌仪式,并召开纪念爱国侨领梁金山先生座谈会,共同传承、发扬梁金山的爱国主义精神,全国人大华侨委原副主任、中国侨联原副主席李祖沛,云南省侨办主任杨焱平,保山市政府市长吴松,及海内外嘉宾、学者、新闻媒体共100余人参加活动。加强与相关单位的协作,先后出版《华侨与滇西抗战》、《天堂鸟》、《天那边的路》、《侨海春秋》等侨乡文化系列丛书;协助中央电视台纪录频道完成了纪录片《赤子丹心—华侨华人云南抗战纪实》的拍摄工作,配合新华社对外部和新华社云南分社完成了对南侨机工翁家贵、爱国侨领梁金山后人的采访工作。以龙陵县象达乡为重点,全面加强特色侨乡小镇建设,《象达侨乡旅游小镇总体规划》顺利通过评审,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7.狠抓机关自身建设,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一是加强政治理论的学习。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尤其是在云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市委的重要会议、文件精神,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二是认真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严格按照上级的安排部署,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切实抓好高质量讲好专题党课、高质量开展专题研讨、高质量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深化整改落实、专题整治和立规执纪四个“关键动作”,着力解决“不严不实”问题,推动践行“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要求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三是扎实开展“实现新跨越、争当排头兵”大讨论活动。结合年初市侨联三届四次全委会议暨全市侨办主任座谈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充分发挥侨务部门的优势和特点,制定比学赶超的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认真开展“比学赶超”活动,激发了工作热情、增强了工作信心,推动了侨务工作的跨越发展。四是扎实开展“挂包帮”、“转走访”等活动。加大对挂钩村、党建联系点的帮扶力度,11名干部职工结对帮扶21户贫困户,并认真开展“转走访”活动,单位安排10万元资金,帮助腾冲县腾越镇盈水社区、新华乡邦户村和隆阳区瓦房乡党东村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五是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党建等工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组的主体责任,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切实抓好意识形态、综治维稳、信息公开等工作,加强了机关自身建设。

二、基本情况

(一)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是行政单位:

保山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二)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实有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人,事业人员5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市侨办决算总收入205.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5.9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增长了30.67万元,主要原因调整工资和省侨办通过市财政下拨项目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侨办决算总支出205.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26万元,占总支出的46%;项目支出110.7万元,占总支出的54%;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长了8.76万元,主要原因是调整了工资;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增长了21.91万元,主要原因是省侨办通过市财政下拨侨务工作经费40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市侨办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5.7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工作经费调整为项目经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市侨办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0.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了21.91万元,主要原因是省侨办通过市财政下拨侨务工作经费4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主要用于华文教育、对外联谊、招商引资、侨务扶贫等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市侨办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5.9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长了30.67万元,主要原因是调整了工资和省侨办通过市财政增加下拨侨务工作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89.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24%。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经费支出以及在华文教育、对外联谊、招商引资、侨务扶贫等工作中的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6%。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退休费。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市侨办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14.1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3.4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5.35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6.49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人员和经费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5年市侨办因公出国(境)2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3.46万元,比2014年决算减少5.74万元。因公出国(境)支出主要用于郭萃、刘戟2位同志分别参加省侨办、省侨联组团访问台湾开展联谊工作。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市侨办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3万元。其中:运行维护费5.3万元,比2014年决算减少0.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开展华文教育、对外联谊、招商引资、侨务扶贫等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5年市侨办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127人,接待费开支5.35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4年决算减少0.4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到我市考察、联谊的华侨华人及侨企产生的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5.7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工作经费调整为项目经费。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电话费、水电费、印刷费、出差费等。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有二次,一是单位购买一台数码相机为本单位自用,已列入固定资产;二是购买了10台电脑赠送给缅甸洋人街华侨学校,因此没列入固定资产。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保山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201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