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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15-3-04_A/2016-0921047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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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6-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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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2015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保山市外事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保山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主管全市外事工作,同时承担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和保山市对外友好协会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国家及省委、省政府对外方针政策和相关涉外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对我市外事工作的指示和决策;协调全市的重大外事工作和涉外事务;结合我市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调查研究,跟踪、了解周边国家政治、经济形势,研究了解邻国重大政治、经济和社会动向,为市委、市政府的对外工作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开展保山市与邻国及务友好国家的对外交往及合作事宜;办理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的对外事务;负责组织接待来保访问的国宾、党宾、议会外宾和其他重要外宾;归口审批管理全市因公出国(境)事宜;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山段国界管理全市对外友好协会工作;归口管理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保活动,管理外国记者到保采访事宜。

(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略)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办根据工作职责,内设4个职能科室,即秘书科、边境科、礼宾科,对外交流科。核定人员编制数15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暂定编6人,工勤编制2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保山市外事办决算总收入374.3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3.65万元,占总收入的99%;年初结转和结余0.73万元,占总收入的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决算总收入230.05万,与上年对比增加144.33万元,主要原因一方面是调资后基本支出增加,另一方面是出国团组增加导致项目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358.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8.93万元,占总支出的36%;项目支出229.45万元,占总支出的64%。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保山市外事办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8.2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主要原因是调整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3.0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5.1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机构为完成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9.45万元。与上年对比有所增加,主要原因是出国团组增加。2015年因公出国情况,法国希腊代表团2014年12月出访,经费于2014年先行安排了20万元,2015年安排不足部分13.82万元;美国、加拿大代表团7月份出访经费33.63万元;德国瑞士团10月份出访经费39.41万元;冰岛、芬兰、瑞典团出访经费22.64万元;参加克钦邦邦庆及目瑙目瑙纵歌出访经费7.96万元;市党政代表团出访缅甸克钦邦经费11.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外事办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7.6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年末结转16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21.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主要用于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结构事务263.01万元;商贸事务5万元;对外联络事务38.32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8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2.03万元,抚恤费14.44万元。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外事办公室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136.8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09.52万元(其中还有19.14万元作为差旅费、手续费等费用分摊到项目经费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9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2.42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67.1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出国团组和公务招待费用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5年因公出国情况,法国希腊代表团2014年12月出访,经费于2014年先行安排了20万元,2015年安排不足部分13.82万元;美国、加拿大代表团7月份出访经费33.63万元;德国瑞士团10月份出访经费39.41万元;冰岛、芬兰、瑞典团出访经费22.64万元;参加克钦邦邦庆及目瑙目瑙纵歌出访经费7.96万元;市党政代表团出访缅甸克钦邦经费11.2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我办公务用车编制数2辆,年末实有数2辆,本年无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经费4.9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3万元,减幅46%,比年初预算减少2.2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5年,我办公务接待42批次,135人次,比上年同期增加49人次,增幅56%;经费支出22.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6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外事办公室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11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2.69万元,印刷费0.42万元,水费0.10万元,电费0.19万元,邮电费1.16万元,差旅费3.18万元,劳务费0.78万元,公务招待费0.81万元,委托业务费1.59万元,工会经费1.5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6万元。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