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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山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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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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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主要是为群众和企业提供便捷高效、规范廉洁的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保障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依法规范、公平公正、阳光交易。具体职能如下:

1.贯彻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决定和要求,规范行政审批行为。

2.贯彻落实政府自身建设“四项制度”和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相关要求。

3.协助市政府办公室对政府门户网站、“96128”政务专线、政务信息岛“一网一线一屏”网络平台体系的建设和督查。

4.负责全市行政审批制度、工作机制和运行方式的改革等具体工作;组织对现有行政许可、非许可审批项目的办理环节、流程进行精简、优化;依法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行政审批项目联合审批进行组织协调和督办,确定办理具体内容,编制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向社会公示。

5.负责对在政务中心授权的行政许可、非许可审批事项的办理情况进行协调、监督和考评;对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未进中心的行政许可、非许可审批事项的运行情况,会同监察机关适时进行监督检查。

6.负责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相关部门设立服务窗口,办理许可、非许可审批项目;负责开展对派驻中心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考核等具体工作;负责受理和配合调解服务窗口工作中的纠纷和投诉。

7.负责政务服务信息网络、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协调与各部门的计算机联网,做好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维护工作。负责向市委、市人民政府领导报送有关政务服务信息。

8.搞好政务公开工作,指导、协调、督查市属分中心相关工作;指导、督查全市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工作。负责全市政务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各种信息数据上报工作。

9.承担市级公共资源交易的有形市场职责,主要负责工程建设、政府采购、药品医疗设备集中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土地使用权、矿业权交易等市级公共资源进场交易活动办理交易登记和招标申请,统一发布交易信息,受理投标报名,为开标、评标和定标等交易活动提提供设施齐全、服务规范的场所。

10.负责制定进入中心项目的有关交易规则。

11.收集、存储和发布招投标政策法规以及相关价格、科技和人才等信息,并为招投标交易提供信息、咨询服务。为有关监督部门参与监督提供服务。

12.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大投入,持续推进全市政务服务平台建设。

按照“整合资源、节约成本、满足功能、高效运行、优质服务、一流水平”的总体定位,市、县(市、区)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服务群众需求,积极争取,有效整合资源,进一步加大投入,持续推进全市各级“两个中心”建设。市级“两个中心”建设得到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已同意将市级“两个中心”搬迁至永昌传媒中心开展服务。隆阳区投入30余万元改扩建杨柳乡为民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12个村级为民服务站进行改造升级。施甸县投入189万元新建姚关镇、木老元乡、摆榔乡为民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入53万元升级改造甸阳镇、仁和镇、由旺镇、太平镇为民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腾冲县投入204.6万元改造升级荷花镇、北海乡、五合乡、蒲川乡、团田乡为民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入1467.1万元新建20个村级为民服务站,投入237.9万元改造升级10个村级为民服务站。龙陵县投入756万元新建成县级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入33万元新建碧寨乡为民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入117万元新建8个、升级改造2个村级为民服务站。昌宁县投入1000万元新建田园镇、卡斯镇、鸡飞镇为民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入3.76万元改造升级耇街乡、珠街乡为民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入684.26万元新建27个、改造升级39个村级为民服务站。通过加大投入,不断完善服务场所和设施设备,全市县乡村各级政务服务平台日趋完善,功能逐步得到发挥。

2.强化运行管理,全面提升政务服务工作水平。

一是抓入驻与授权。按照“进得来、能办事”的工作目标,采取现场督查、会议要求、约谈等形式,督促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好“应进必进、进必授权”工作要求,切实做到“一个窗口进,一个窗口出”。通过采取一系列有效管用的措施,目前,全市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单位、事项进驻率、授权率分别达到了90%和85%以上。尤其是市级政务服务中心,在单位进驻、事项进驻、事项授权等方面都有了极大改变,单位进驻率达100%,事项进驻率达98.76%,进驻事项授权率达100%,群众满意率达98.5%。2015年1至12月,全市市、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累计受理审批事项1835943件,办结1835248件,按时办结率100%,接待办事群众849169人次,群众满意率达98.5%。市级政务服务中心累计受理审批事项572790件,办结572242件,按时办结率100%,接待办事群众191196人次,群众满意率达98.5%。

二是抓制度落实。在运行过程中,认真落实首问首办负责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领导进中心值(带)班等工作制度,用制度规范和约束窗口工作,全面提升窗口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有效杜绝群众办事“来回跑、往返跑”现象,有效降低群众办事成本。

三是抓服务规范。在中心推行预约办理、延时办理,开展引导服务、代办服务、上门服务等特色服务。深入开展“两立”(站立接受群众咨询、站立回复群众办件)、“三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四一样”(受理咨询生人熟人一样和气、干部群众一样尊重、忙时闲时一样接待、来早来晚一样办理)、“五不让”(不让工作在自己这里延误、不让事项在自己手中积压、不让差错在自己身上发生、不让来办事的同志在自己这里受冷落、不让中心的形象在自己这里受损害)活动,让群众办事高兴而来、满意而归,享受到温馨体贴的政务服务。

四是抓设施设备完善。在中心设置进驻部门窗口分布图,设立导办服务台和咨询服务窗口,为办事群众提供导办和咨询服务;在大厅服务窗口摆放填写申请资料所需的制式样本、签字笔、胶水等,为办事群众提供必要的方便,设置服务指南免费索取区、休息椅、饮水设备、阅报栏、文印服务、残疾人轮椅等便民服务设施,为群众办事营造便捷、舒适的办事环境。

3.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现项目审批提速。

一是扎实开展好投资项目集中审批。按照“就近申报、一窗受理、同步审批、三级联动、限时办结、全程监督”的运行模式,对投资项目实行了三级联动审批。建成了投资项目审批在线监管平台,实现了投资项目100%通过系统审批,有效杜绝了“体外循环”。具体工作中,市、县(市、区)认真落实好《重点项目并联审批制》、《企业重大项目代办制》、《三级联动审批制》等制度,并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一些与之配套的工作制度,促使全市投资项目集中审批工作做到规范有序、高效运作。 2015年1至12月,全市共受理投资项目1127个,涉及事项1564件,投资概算1129.29亿元。按审批类型分为:审批类项目949个,投资概算886.509亿元;核准类项目40个,投资概算81.729亿元;备案类项目138个,投资概算161.055亿元。按审批方式分为:并联项目237个;联动项目192个;代办项目11个。所受理的事项中,事项审查中12件,办理中133件、已办结1568件(准予审批1490件、不准予审批78件),按时办结率99.94%。

二是全面建成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按时按要求全面完成了各级行政审批项目的清理、公布、录入,网上大厅应用平台业务培训及演练,行政审批联审视频系统建设等工作。全市各级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于9月1日前全部正式建成运行,实现了行政审批实体大厅和虚拟大厅两条腿走路的审批模式。全市录入并同步到“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审批、服务事项1681项,三级办理深度事项696项,占同步入库事项的41.40%,超过了三级办理尝试事项达到30%的要求。自建成运行以来,2015年全市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共接受网上申报事项97件,其中:通用审批事项23件,投资审批事项74件,未预审事项5件;预审中1件;正式受理91件,办结84件,按时办结率100%;平均提速率达86.62%。

4.推进投资审批中介超市建设,打造公开透明的中介服务平台。

研究制定出台了《保山市投资审批中介超市建设工作方案》,举办了全市监管平台建设和投资审批中介超市建设业务培训会议以及全省中介超市机构入驻审核工作视频会议。依据管理权限分别对报名入驻中介超市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基本信息和中介机构资格(资质)信息进行了审核。全市投资项目审批中介超市于12月31日和省级投资项目审批中介超市同步建成运行。目前,全市已有8家中介机构成功入驻云南省投资项目审批中介超市信息化管理系统。

5.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化改革,促进交易公开、公平、公正。

一是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按照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化改革的总体要求,在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设置形式不变的前提下,加挂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牌子,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挂了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牌子,进一步理顺了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是强化监督管理。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保政办发〔2015〕23号)以及《关于规范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政务发〔2015〕30号),明确了交易各方的监督管理职能,进一步强化了公共资源交易的监督管理,确保了公共资源交易公开、公平、公正,在阳光下进行。

三是强化规范运行。各县(市、区)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招投标管理办法》、《公共资源交易当事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代理机构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和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全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行为。

2015年1至12月,全市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累计完成交易项目3761项,完成交易金额159.13亿元,节约资金7.37亿元,增价6299.05万元。市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累计完成交易项目1715项,完成交易金额100.62亿元,节约资金4.93亿元,增价0.15万元。

6.精心筹备,组织开好全市推进政务服务工作现场会议。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现场推进会议精神、省委李纪恒书记到保山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6月23日,在腾冲筹备召开了全市推进政务服务工作现场会议。吴松市长亲自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会议认真回顾总结了全市政务服务工作,交流了工作经验和做法,分析了存在问题和原因,对今后一段时期全市的政务服务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会后,市委、市政府研究制定出台了《中共保山市委 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政务服务工作的意见》(保发〔2015〕11号)。该《意见》成为了今后一段时期推进全市政务服务工作跨越发展的指导性文件。

7.科学谋划,扎实做好“十三五”期间全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发展规划编制工作。

在全面回顾总结“十二五”时期全市政务服务工作,深入分析全市政务服务工作所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的基础上,按照“科学谋划、适度超前、整合资源、一步到位”的总体思路,编制形成了《保山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十三五”发展规划》,并上报市发改委。

二、部门基本情况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地处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130号数码港商城四楼、五楼,总面积5700平方米,办公用房属于租用。成立于2012年2月,为挂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正处级行政机构,加挂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牌子,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下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为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管理的副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市政务服务中心共进驻35个行政审批服务单位,设28个服务窗口,窗口人员85人(含A、B角)、中介服务机构3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设有1个评审专家抽取室、2个开室、3个评标室。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编制数为31名,其中:行政编制9名、待消化暂定行政编制11名、工勤3名、事业编制8名。截止2015年12月31日,我单位实有人数28人,其中:在职行政人员20人、工勤人员2人、在职事业人员5人、事业退休人员1人;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决算总收入434.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4.9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减22.22万元,降4.9%。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434.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0.95万元,占总支出的66.9%;项目支出143.97万元,占总支出的33.1%,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减22.22万元,降4.9%。减的原因主要是因为没有经费来源,一些支出没有安排。

(实际支出占比分布图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局机关(含两个中心)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90.95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减19.05万元,降6.1%。 减的原因主要是用于没有经费来源,一些支出只能推迟到2016年度安排。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2.4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5.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51.0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1.9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4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54%;其他资本性支出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4%。工资4.73万元/年、人均;公用经费5.4万元/年、人均。在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日常公用经费主要是于维持两个中心的运转及日常开支,上述计算只按局机关实有人员来平均,没有纳入两个中心窗口人员,如果把政务中心服务窗口人员计算进来,公用经费1.34万元/年、人均,再把用于公共资源交易部分剔除,人均公用经费还要下降。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3.97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减3.18万元,减少2.16%。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般管理事务支出121.62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减20.02万元,减少14.23%,主要用于两个中心运转支出及补助各县(区)、乡(镇)村(社区)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支出。

2.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0.35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增0.35万元,增100%,为党风廉政建设年终考核奖。

3.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增22万元,增100%,为2014年度综合考核评价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4.9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基本一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32.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37%。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工资及两个中心运转经费,其中:行政运行156.97万元,占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6.31%,用于机关人员工资及两个中心运转经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27.38万元,占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2.61%,主要用于两个中心运转支出及补助各县(区)、乡(镇)村(社区)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支出;机关服务25.46万元,占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9%,主要用于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人员工资;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0.35万元,占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8%,为党风廉政建设年终考核奖;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万元,占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1%,为2014年度综合考核评价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3%。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退休费用支出。

(实际支出占比分布图表)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22.6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7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5.93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与上年决算相比增1.23元,增幅5.7%。增加的主要原因为:一是2015年我市打造了腾冲政务服务优质服务品牌,人民日报、新华社驻云南分社、云南电视台、云南日报等多家主流媒体多次对腾冲市“两个中心”的特色工作进行专题报道;省内外各兄弟单位多次到我市“两个中心”考察学习,学习借鉴工作经验,从而导致了2015年度接待人数与2014年度相比增加约500人次左右,相应的接待费用也有所增加;二是2015年全省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现场推进会议在保山腾冲市召开,会议前后,相关州、市参会单位曾到市级“两个中心”交流学习,也增加了一部分的接待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5年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73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6.73万元,比2014年决算减少1.19万元,减15%,主要用于保障到保山市各县(区)、乡(镇)、社区、村等,调研检查政务服务相关工作等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5年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80批次,约1600人,接待费开支15.93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4年决算增加2.4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省内外各州市政务系统到我市学习调研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体系时产生的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1.07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减少26.46万元,减14.9%,减少主要原因一是一年来我单位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坚持厉行节约;二是有一部分支出,由于没有经费来源,只能安排在2016年度开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具体情况如下。

1.办公费18.16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减少59.14万元,减76.5%,主要用于“两个”中心日常运行所需支出,如购买便民服务各类材料、打印复印相关材料及零散的办公设施零部件修理维护等。

2.手续费4.49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增1.45万元,增47.7%,主要用于支付退还各投标单位和个人投标保证金时支付给银行的汇费。

3.水费0.8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减少0.5万元,减38.46%,主要用于“两个”中心日常办公水费支出。

4.电费2.31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减少1.04万元,减31%,主要用于“两个”中心日常运行所需电费支出。

5.邮电费1.38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减少16.05万元,减92.08%,主要用于“两个”中心日常运行所需电话费、网络使用费等支出。

6.差旅费9.44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增7.31万元,增343%,主要用于支付机关人员(含服务中心窗口人员)到外地学习培训、出差等差旅费。

7.会议费3.73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增3.68万元,2015年度召开了一次全市政务服务体系平台建设现场推进会大型会议。

8.培训费2.96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减少1.98万元,减40.08%,主要用于机关及“两个”中心窗口人员相关政务服务培训及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培训。

9.公务招待费11.86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增4.39万元,增58.77%,主要用于接待省内外各州市政务系统到我市学习调研接待。

10.劳务费0.71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减少2.99万元,减80.8%,主要用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进行各类招投标过程中,支付给交易评审阶段中各评审专家的评审费(注:一部分招投标由于金额小,没有中介公司愿意参与,只能由交易中心组织进行开展招投标)。

11.工会经费6.07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增4.09万元,增206%,主要用于上缴市总工会的工会经费及局机关开展相关活动支出等。

1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92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减少1.13万元,减18.68%,主要用于机关2辆公务车的修理及燃油费等。

13.其他商品服务支出84.26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增35.91万元,增74.27%,主要用于补助各县(区)、乡(镇)村(社区)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支出。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三)相关口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