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畜牧兽医局局机关2015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保山市畜牧兽医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保山市畜牧兽医局为政府畜牧产业、动物卫生的行政主管部门,是市政府的组成机构。其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畜牧、动物卫生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划和计划;
2.负责编制市、县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治规划;编制市、县区畜牧产业发展规划和计划;
3.监督管理行政区域内动物防疫、检疫工作;
4.负责兽医行政、兽药药政、饲料、种畜禽和草原(场)的依法监督管理;
5.负责动物产品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官方兽医、执业兽医的监督管理;
6.负责动物病原微生物安全监督管理;
7.负责畜牧、动物卫生科技等工作。
8.完成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畜牧生产扎实开展
一是产值产量稳步增长。2015年,全市预计肉类总产50万吨,畜牧业综合产值110亿元(其中:畜牧业生产产值98亿元,加工产值12亿元),比2014年的46.1万吨和93.6亿元分别增长8.5%和17.5%以上(其中畜牧业生产产值98亿元,加工产值12亿元,比2014年的90.1亿元和3.6亿元分别增长8.8%和3.3倍以上);预计出栏生猪539万头、肉牛30.5万头、肉羊53万只,比2014年分别增长6.7%、17.3%、22.7%。
二是科技推广卓有成效。深入开展生猪良种推广、牛冻精改良、青贮、氨化饲料推广等畜牧实用技术的推广和培训,提高了畜牧业的科技含量和养殖效益。扎实开展龙陵黄山羊系列试验、二元母猪繁殖性能观测、三元杂交猪生长育肥性能对比实验、青贮玉米栽培试验,抓实验示范突破工作难题。举办了全市肉牛、肉羊规模养殖现场观摩交流会议、组织五县区领导及专业技术员外出考察学习;完成《保山市生猪产业发展专题片》和青贮视频的制作;编写完成《生猪无公害生产综合配套技术》和《青贮饲料制作技术手册》;开展各级各类畜牧养殖技术培训授课69期,共5100余人次。完成生猪良种改良67万窝、牛冻精改良5.13头、推广青贮饲料55.59万吨,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草原面积609.52万亩,进一步提高了科技成果的入户率、到位率和覆盖率。
三是项目工作稳步推进。2015年中央、省、市下达各类项目资金10147.19万元。已申报未批复的项目有:2016年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项目腾冲槟榔江奶水牛良种繁育场建设项目、2015年省级龙头企业、隆阳区发顺种植有限公司肉羊标准化规模养殖示范场建设项目、市种猪场上报的保山市科技计划项目、云南省科技服务业项目,2015年保山市生猪活体储备、2015年农民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评定7个、2015年市级龙头企业等项目。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正有条不紊组织市级验收;生猪调出大县项目,2013年以前的项目已完成建设,各县(市、区)已提请项目验收,2014年项目资金和实施方案省级已批准下达,2015年项目资金已下达,实施方案已通过省级评审,2016年生猪调出大县项目资金已提前下达;2014高原特色农业专项和品牌示范区建设项目,按照项目批复正有序推进;2014中央基础母牛扩群增量项目,通过“一折通”共计兑付给养殖户新增犊牛补贴资金697.71万元,2015年中央基础母牛扩群增量项目资金和实施方案已下达到县(市、区),2016年项目资金已提前下达;2014年山地养鸡项目,截至目前腾冲县、龙陵县已基本完成,隆阳区、施甸县按照实施方案正稳步推进,完成总投资的68%;2014年良种补贴、能繁母猪(奶牛)保险工作顺利完成,2015年良种补贴、养殖业保险工作稳步实施;龙陵县秸秆养畜示范项目资金已下达,扩初设计和实施方案省市都已批复;完成了2015年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项目申报、公示、实施和验收等工作;指导龙陵县、昌宁县做好耕还草项目作业设计,编报的《2014年度退耕还草项目》实施方案,已批复;5县(区)草地畜牧业发展方式转变项目均获得200万元的中央扶持资金;2015年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申报5个建设项目,省批准2个,补助资金共210万元;按时上报“2015年、2016年南方现代草地畜牧业发展建设项目”材料,获得中央扶持资金700万元。
四是示范创建带动面广。完成了2014年市级示范场创建公示、授牌,2015年完成1个国家级、3个省级、25个市级示范场,2011、12年国家级、省级示范场复核事项,2015年国家级示范场粪污处理数据采集上报和畜禽养殖场(小区)备案更新,2015年度能繁母猪、奶牛保险计划,2015年季度年度生产、流通、畜牧业重点加工企业、畜产品加工及加工产值报表,龙陵黄山羊养殖保险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协调对接工作。
五是草原生态保护工作有序开展。2015年落实省级下达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草原面积609.52万亩,其中:实施禁牧面积78.97万亩,草畜平衡面积530.55万亩。争取中央补助资金合计1516.46万元,已全部下拨到各县(市、区)财政;督促完成青贮、氨化饲料推广,开展青贮玉米栽培试验,按计划完成CAD制图和科普资料编写;认真开展《草原法》宣传活动,组织各县(区)认真开展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标语、张挂条幅等活动。及时转发省级相关文件和通知,指导、督促相关县开展牧草返青期和草原固定监测点工作的开展和数据上报。草原生态明显改善,草原畜牧业稳步发展。
(二)动物疫病防控卓有成效
一是全面完成畜禽免疫工作任务。2015年全市春秋两防共调供重大动物疫病疫苗2334万毫升(头份),订购发放畜禽常规疫病疫苗30个品种592.92万头份(其中狂犬病疫苗13.7万头份、羊痘疫苗26.3万头份)。春防疫苗1月底、秋防疫苗7月底全部调供运送到五县区,为免疫工作顺利开展提供物资保障;全市春秋防共免疫重大动物疫病2094.85万头、只、羽,免疫密度均达90%以上。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效果抽样检测14229份,免疫抗体合格率均达70%以上,春秋两防各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密度、免疫抗体合格率均达到国家和省级下达的任务目标要求,动物免疫屏障坚实;全面推行“分片包干、集中免疫、整村推进”免疫模式和生猪“321”免疫新技术。全市乡(镇)整村推进开展面达100%、行政村开展率达95%,生猪“321”免疫新技术行政村推广率均达100%;全面推广使用全省统一格式的纸质免疫档案,在乡镇兽医站建立全市统一、到村到户、有自动汇总功能的电子免疫档案。截至2015年秋防,全市累计发放《规模养殖免疫档案》4042册、《散养户免疫档案》32325册、《免疫户口册》490985册。全市纸质免疫档案和电子免疫档案建立使用率达100%,《免疫户口册》覆盖率达90%。
二是全面完成动物疫病监测任务。完成动物疫病(疫情)监测8704份,其中:布鲁氏菌病监测检测家畜血清6812份,口蹄疫感染状况监测检测家畜血清455份,猪伪狂犬病监测检测猪血清184份,猪圆环病毒病监测检测猪血清184份,猪瘟带毒状况监测检测猪血清184份,禽流感H7带毒状况监测检测885份,此外,开展消灭马传贫净化检测马属动物血清7062份,检出阳性34份,阳性率0.48%;完成免疫效果检测7244份,其中:O型口蹄疫免疫抗体监测检测牲畜样品2747份,禽流感抗体监测检测H5、H9各885份,猪瘟免疫抗体监测检测猪血清样品920份,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抗体监测检测猪血清样品920份,新城疫免疫抗体监测检测鸡血清样品887份;完成病原学检测、专项病样品采集送检2220份,各项监测结果为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提供了科学依据,利用疫病监测结果编制《保山市2016年重大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风险评估报告》,为政府和部门动物防疫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三是全面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净化。实行实验室监测与现场观测相结合,加强动物流行病学调查,2015年全市累计监测畜禽样品16152份次,科学运用监测结果,把握疫情动态,及时准确预警应对,严防疫情发生:年初将小反刍兽疫、羊痘、狂犬病三个疫病纳入地方性强制免疫病种,3月6日国家将小反刍兽疫纳入强制免疫病种,受外部疫源传入影响,2015年来我市零星发生3起羊可疑小反刍兽疫疫情,接到疫情报告后,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办公室及时下发《关于切实加强小反刍兽疫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保防指办电〔2015〕1号),对防控工作进行安排布置,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督促指导处置疫情,指导县(区)认真落实隔离、封锁、消毒、免疫、流行病学调查和疫源追踪等工作措施;2015年下达我市检测马传贫7000匹任务,全年检测马属动物7062匹,检测出阳性畜34匹,全部作扑杀无害化处理;认真开展对布鲁氏菌病、结核病监测净化,2015年全市完成布鲁氏菌病常规监测5625份,检出布鲁氏菌病呈阳性的全部进行扑杀无害化处理;按照省级要求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疯牛病、牛肺疫流行病学调查和动物疫病巡查,重点调查市内牛的存栏和流动情况,未发现有从国外直接引入我市的牛。
(三)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扎实开展
一是市场监管措施得力。加强对规模养殖场的监管力度,监管面达90%以上,促进规模养殖场(小区)健康养殖,提高畜产品质量,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全市动物卫生监督系统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100余人次,共检查指导畜禽规模养殖场户2145场次;按照“乡乡有点、合理推进、方便报检”的原则,规范了动物检疫申报点建设,共设立报检点106个,全市猪、牛、羊、禽产地检疫开展面县、乡、村达100%,规模养殖场出栏畜禽申报及受检率达100%,2015年全市生猪产地检疫 135.54万头,牛产地检疫11.822万头,羊产地检疫9.557万只,禽类产地检疫84.82万羽,对检出病畜100%按相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审核通过生猪定点屠宰场(点)66个,持证率达到100%,并对生猪定点屠宰场(点)100%派驻官方兽医实施同步检疫工作,2015年全市共屠宰检疫猪、牛、羊55.7028万头(只),对检出病畜全部进行无害化处理;强化交通、流通环节监管,坚决防止外疫传入或内疫传出,2015年全市共依法查验过往运输动物车辆922车次31382头(只、羽),交易市场监督检疫牲畜132.38万头(只)、活禽103.82万羽,通过加强交通、流通监管,有效防止了交通、流通环节传播疫情。
二是安全检测落实到位。全面完成了各项抽样、检验、检测工作任务:全年完成省下达兽药质量监督检验任务80批,另外,受省兽药饲料检测所委托,完成对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保山生物药厂进行兽用生物制品批签发抽样20批次;全年完成饲料产品抽样100批、检测130批,饲料中违禁添加物专项监测抽样送检14批,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抽样送检牛奶2批,养殖环节“瘦肉精”专项监测80份;全年完成保山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580批次、风险监测70批次,检测结果全部合格;对德宏州、版纳州实施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320批,由红河州承担对我市实施监测160批,同时,协助红河州兽药饲料监察所完成对我市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采样;完成全市生猪肉抽检300份,初筛结果全部为阴性,符合规定。
三是无害化处理工作扎实。出台了《保山市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保牧医发〔2015〕4号)文件。并印刷宣传标语518条,张贴宣传挂图200份,印制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责任告知书15000份,印制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告知书8000份,印制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责任书1500份,定制《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100问》宣传册1500册,专题培训强化教育屠宰企业负责人及养殖场业主等652人次。同时通过微信朋友圈累计发送消息1600余条、利用LED显示屏滚动播放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宣传资料3000条次、结合食安委组织的“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宣传检查活动,对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进行了宣传。通讯过广泛宣传,强化了养殖者是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促使养殖者和广大老百姓积极主动参与到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中,从源头上降低病死畜禽入市风险,切实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四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违法行为,加大查处力度。全年共与养殖场、屠宰场签订《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责任书》和《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1100余份,重申《动物防疫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严肃性。通过案件的查处,有效地杜绝了病害畜产品流入消费市场,打击了违法经营病死畜禽及产品的行为。今年以来,全市共办理涉及动物卫生监督、兽药、饲料执法案件36 起,其中动物卫生案件14起,饲料案件6起,兽药案件16起,共计罚款105208.1元。
二、保山市畜牧兽医局局机关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的行政单位共1个,是保山市畜牧兽医局局机关。
(二)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单位实有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暂定编制1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保山市畜牧兽医局局机关决算总收入326.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6.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比2014年增加36.1万元,增12.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中的工资基数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32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8.9万元,占总支出的42.5%;项目支出187.6万元,占总支出的57.5%。支出比2014年减少173.7万元,减34.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项目支出减少。2015年项目支出187.6万元,比2014年的384.7万元减少197.2万元,减51.3%,因为2012年、2013年的项目集中在2014年完成。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保山市畜牧兽医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8.9万元。比上年增23.5万元,增20.4%.主要原因是2015年工资基数增加。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7.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2.7%,日常公用经费人均支出9315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保山市畜牧局局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7.6万元。比2014年的384.7万元减少197.2万元,减51.3%,减少的原因是因为2012年、2013年的项目集中在2014年完成。2015年开展的重点项目一是畜牧业生产发展,支出106.2万元;二是动物疫病防控,支出74.4万元;三是畜产品质量安全,支出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畜牧兽医局局机关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6.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其中:基本支出138.9万元,占总支出的42.5%;项目支出187.6万元,占总支出的57.5%。支出比2014年减少173.7万元,减34.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项目支出减少。2015年项目支出187.6万元,比2014年的384.7万元减少197.2万元,减51.3%,因为2012年、2013年的项目集中在2014年完成。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主要用于一是兑现招商引资目标任务考核奖5万元;二是综合考核评价20.2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万元,主要用于退休费支出4.54万元及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16万元。
3.农林水支出296.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134.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9.5万元;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支出32.9万元;病虫害控制支出74.4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支出7万元;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支出28.5万元。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畜牧兽医局局机关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20.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4.1万元。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7.53万元,增加主要原因一是因为云M15068车使用年限长,使用频率高,在2015年10月全省组织的重大动物疫病工作情况检查中,车子因波箱损坏进行了大修,2015年修理费支出为9.5万元,比2014年增加了7万元,二是2015年由于深入扶贫挂钩村次数多,项目检查力度加大,车子油费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5年保山市畜牧兽医局局机关没有出国人员,也没有经费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保山市畜牧兽医局局机关没有购置公务用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6.8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16.8万元,比2014年决算增加10.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保山市畜牧兽医局局机关动物疫病防防治、畜牧产品安全检查、草原生态奖补政策落实等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5年保山市畜牧兽医局局机关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40批次,480人,接待费开支4.1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4年决算减少2.87万元,减少65%,是因为2015年严格控制公务接待人员和开支标准。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畜牧兽医局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8万元,比2014年的24.18万元减少6.38万元。主要是加强管理,严格控制不必要的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支出2.2万元,水电费支出0.5万元,邮电费支出7万元,劳务费支出0.9万元,工会经费支出2.3万元,其他零星支出4.9万元。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5年局机关没有招投标采购,只是询价采购了一部分办公用品。2015年末资产总额258.4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3.68万元,固定资产124.73万元。